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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的味道就是鲜味,不过,尝过此地特产的菌类之后,“鲜”这个字应该再改改才成。
铁行云刚从云州回来,带了不少当地的特产,如风干牛肉、奶豆腐、草原烈酒之类,也都摆在桌上。
铁行云出身草原,一年四季苦寒,要喝烈酒暖身子,自然是海量,越青颜巾帼不让须眉,也是大碗喝酒,至于庞谢,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论缸来喝。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三人边喝边聊,渐渐熟悉起来,说起自己以往的经历。
铁行云年纪最大,至少从身份证上看是这样的,于是第一个说,他出生在华国最北端的云州草原,年纪很小的时候,父母都去世了,在一个远房叔父的照顾下长大,十八岁那年,因为某些缘故,不像在草原上继续呆着,就全国各地到处跑,直到前年在春明府遇到越青颜,这才一见倾心,决定留在这里。
跟铁行云比起来,越青颜的经历就很简单,也很特别。
她在春明府长大,从小就是有名的天才美少女,十二岁的时候跳级上了大学,两年之后结束大学课程,在导师的推荐下,前往欧罗巴联盟求学,在慕尼黑大学用了两年时间,拿了物理和语言双硕士学位,之后,又瞒着家里人,偷偷跑到剑桥大学,读了神学学位,直到前年才回国,回来之后一直在攻读博士,也是顺风顺水,论文发到手软,眼看就要毕业。
听了越青颜以往的人生,庞谢顿时明白,眼前这个女孩才是真正的学霸,单以学习能力而言,还在李天华之上,当然,这并不是说,她的天赋强过李天华,毕竟她的家庭条件要比李天华好得多。
越青颜说完之后,一双大眼睛好奇的盯着庞谢,能让他爷爷行使特招的权利,总应该有点特殊之处吧。
庞谢略微思索一阵,半真半假的讲起自己的经历来。
他出生于东海之滨,还没记事的时候(就是还没开智的时候),全家人一起到镇江府一带定居(水漫金山的时候被卷去的),后来因为种种缘故,家人全都故去了(螃蟹这种动物的寿命太短,全都过世了),在一位白夫人的照料下逐渐懂事(多亏了那颗明珠精粹),可还没等他真正明白过来,这位白夫人就不在世间了(是飞升了,我可没说她死了),他一个人在金山湖畔住了好久(足足八百年),直到去年才巧遇张胖子(金山湖底下遇见的,巧不巧?)来到长安府。
后来,在张胖子的举荐下,他参加了一次培训,培训中途有两名学员失踪了,他跟着教官一块去找,途中打死了一条蛇(有点长,有点猛),救了培训营的教官,教官很感谢他,就把他的事汇报给上级,然后,上级为了奖励他,给了他一次来南诏大学学习的机会。
“你说的是真的?”越青颜惊讶的连筷子掉了都不知道。
“十足真金。”庞谢毫不犹豫的说道,一句谎话也没说,只是有些话没有说透。
“这么说你从小就是个孤儿,从小一个人在野外长大,靠摸鱼吃饭,然后活到现在?”越青颜觉得难以置信。
庞谢点点头。
“你这人生也是有够传奇的,我见过的奇人多了,你也算一号,改天我把你的事情改一改,可以写本畅销书。”铁行云惊叹说道。
“你会写东西?”庞谢看他丝毫也不像读书人,倒像是久走江湖的豪客。
“当然,我可是职业作家!”铁行云说道。
“虽然写的东西有点怪!”越青颜补充说道。
羊的味道就是鲜味,不过,尝过此地特产的菌类之后,“鲜”这个字应该再改改才成。
铁行云刚从云州回来,带了不少当地的特产,如风干牛肉、奶豆腐、草原烈酒之类,也都摆在桌上。
铁行云出身草原,一年四季苦寒,要喝烈酒暖身子,自然是海量,越青颜巾帼不让须眉,也是大碗喝酒,至于庞谢,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论缸来喝。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三人边喝边聊,渐渐熟悉起来,说起自己以往的经历。
铁行云年纪最大,至少从身份证上看是这样的,于是第一个说,他出生在华国最北端的云州草原,年纪很小的时候,父母都去世了,在一个远房叔父的照顾下长大,十八岁那年,因为某些缘故,不像在草原上继续呆着,就全国各地到处跑,直到前年在春明府遇到越青颜,这才一见倾心,决定留在这里。
跟铁行云比起来,越青颜的经历就很简单,也很特别。
她在春明府长大,从小就是有名的天才美少女,十二岁的时候跳级上了大学,两年之后结束大学课程,在导师的推荐下,前往欧罗巴联盟求学,在慕尼黑大学用了两年时间,拿了物理和语言双硕士学位,之后,又瞒着家里人,偷偷跑到剑桥大学,读了神学学位,直到前年才回国,回来之后一直在攻读博士,也是顺风顺水,论文发到手软,眼看就要毕业。
听了越青颜以往的人生,庞谢顿时明白,眼前这个女孩才是真正的学霸,单以学习能力而言,还在李天华之上,当然,这并不是说,她的天赋强过李天华,毕竟她的家庭条件要比李天华好得多。
越青颜说完之后,一双大眼睛好奇的盯着庞谢,能让他爷爷行使特招的权利,总应该有点特殊之处吧。
庞谢略微思索一阵,半真半假的讲起自己的经历来。
他出生于东海之滨,还没记事的时候(就是还没开智的时候),全家人一起到镇江府一带定居(水漫金山的时候被卷去的),后来因为种种缘故,家人全都故去了(螃蟹这种动物的寿命太短,全都过世了),在一位白夫人的照料下逐渐懂事(多亏了那颗明珠精粹),可还没等他真正明白过来,这位白夫人就不在世间了(是飞升了,我可没说她死了),他一个人在金山湖畔住了好久(足足八百年),直到去年才巧遇张胖子(金山湖底下遇见的,巧不巧?)来到长安府。
后来,在张胖子的举荐下,他参加了一次培训,培训中途有两名学员失踪了,他跟着教官一块去找,途中打死了一条蛇(有点长,有点猛),救了培训营的教官,教官很感谢他,就把他的事汇报给上级,然后,上级为了奖励他,给了他一次来南诏大学学习的机会。
“你说的是真的?”越青颜惊讶的连筷子掉了都不知道。
“十足真金。”庞谢毫不犹豫的说道,一句谎话也没说,只是有些话没有说透。
“这么说你从小就是个孤儿,从小一个人在野外长大,靠摸鱼吃饭,然后活到现在?”越青颜觉得难以置信。
庞谢点点头。
“你这人生也是有够传奇的,我见过的奇人多了,你也算一号,改天我把你的事情改一改,可以写本畅销书。”铁行云惊叹说道。
“你会写东西?”庞谢看他丝毫也不像读书人,倒像是久走江湖的豪客。
“当然,我可是职业作家!”铁行云说道。
“虽然写的东西有点怪!”越青颜补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