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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了!
衣物纹饰,中古风格,别说这是在拍戏——古装戏的戏服粗糙得不行,一件里衣都做这么精美,制片方得亏本。
太史阑双手据膝,半蹲着,沉思三秒钟。
三秒钟内她怀念了研究所,哀悼了宠物幺鸡,回忆了三个死党,然后,完毕。
既来之则安之。
到哪里不就一个字——活?
太史阑直起身来,跨过地上那女子,顺手抓起一件衣服,撕开打结,做成一个简易袋子,那衣服短而宽,衣料精美滑润,造型似乎有点眼熟,当然太史阑不会管这些闲事,她只管将那些碎玉黄金等等都收拢,扔进袋子里。再把袋子装进她那个半空的小皮箱内,皮箱旁有块灰黑色的不起眼的石头,拿起来时微微有点热度,她想了想,好像自己掉下来之前,从裂缝里抓箱子的时候,也带出了裂缝里的什么东西,难道就是这个?
陨石?
还是时空裂缝里某个不知名的宝贝?
掉下来时烧掉这些衣服,灼伤自己手掌的就是这东西吧?未知物体往往有危险,却也意味着巨大的潜在价值,不如先留着。
她把石头也扔进箱子里,砰一声撞坏了PSP,太史阑毫不心疼地耸耸肩——到了这地界,PSP就是废塑料,还不如一块切糕顶用。
河水里的那个男人趴在圆石上,看那个奇装异服的家伙忙忙碌碌捡破烂,强盗一般将值钱的不值钱的全部塞进那个古怪的大盒子里。
他微微上挑的眼眸眯起,那光芒与其说是兴味不如说是危险。
他的东西,也有人敢拿?
上次拿过他东西的人,骨头都化灰了……哦不,没有骨灰。
河中人手指一动,扣住了一枚石子,随时准备招呼下这旁若无人的奇怪少年,但随即他眼神一凝。
那小子在干嘛?
草地上,太史阑捡齐了所有衣服,还拣了几只精巧火折子,仔细研究了用法。最后才选了一件宽大的交领白袍,套在自己身上。
河中人忽然皱了皱眉毛,他觉得这整齐的白袍似乎有哪里不对,只是一时想不出来。
太史阑套上白袍,在昏迷的女子身上翻了翻,找出一盒胭脂,全部抹在自己衣服上,那种膏状胭脂粘腻鲜艳如血,她身上顿时看起来血迹斑斑。
河中人看她举动,先是一怔,随即若有所悟,眼神一闪。
这小子哪里是对自己处境毫无所知?分明是知道外围有护卫,也知道他在河里,这是打算扮成他,好冲出重围了。
这人从天而降却不动声色,陌生环境里瞬间计成,那种沉着冷静,还有那种当主人面耍诡计的坦然,当真……无耻得有大将之风。
他唇角勾起一抹有兴味的弧度,也不管未着寸缕,缓缓从水中立起。
因为不想掩饰,男子出水的声音在静夜里很清晰,半蹲着背对他忙忙碌碌,其实一直偷偷听他动静的太史阑霍然回首。
眼眸瞥过,一片玉白的光晕,昏暗的夜色都似乎亮了亮。碧水中裸身行来的人,姿态坦然,容颜明净,每一步伐,都在夜的轮廓中勾勒属于人体最优美的线条和韵律。令人不觉得暧昧,倒惭愧自己的眼光亵渎。
这样的精致和独特,连太史阑都瞬间怔了怔,眼神一晕,像被一朵洁白的云,忽然拥抱了眼眸。
不过晕眩归晕眩,太史阑的大脑从来就是可以分头指令的,眼睛在饱餐美色,一直抠着地面的手却毫不犹豫,霍然抬手,“啪!”
一团早已被抠住的烂泥,从她手中呼啸飞出,画一道乌黑的弧线,精准而利落地,砸上了……黄金分割点。
“啊——”受袭的人因为疼痛和惊诧发出惊呼。
惊呼未毕,太史阑一个翻身,抓起早已放在手边的一个精巧的火折子,迎风一晃点燃,抬手又砸了过来。
“娘娘腔,吃不吃叫化鸡?”
火折子逆风而来,火光一闪,迎上泥水滴答的某处重要部位……
==底下不够写,有些话便放在这里==
时隔近半年,我再次回到了这处原本我永远不想再回的地方。
每本书结束我都要休息一段时间,几个月乃至半年,每次我都决绝地告别,恍惚里一去永不回,然而当不该结束的最终结束,该回来,便必须回来。
其实我不想回来。
我讨厌开文,讨厌各种我感觉磨人的推荐,讨厌每次都几乎循环一次的,个人原则和风格之间难以调和的平衡。
我讨厌竞争,讨厌为月票呕心沥血,不敢懈怠,挖空心思博欢笑掏口袋。
我讨厌更新,永无休息,加V后万字更新只能算保底,读者体谅我,很少催促我多更,但天生的责任感和强迫症使我开更便如被鞭打,只能气喘咻咻在路上狂奔。
我讨厌一切恶劣的环境,和在这样的环境里挣扎的人生。
网文世界里,百分之一,是有真才实学,天生适合吃这碗饭的;百分之九,是才气不够,但在持之以恒努力的。百分之八十是来来去去混日子的,还有百分之十在干嘛?他们在借鉴抄袭那百分之一。
我一直坚持着,就是想做那百分之一。
我想做这百分之一,好传递给我爱的读者们,更多的美丽和饱满。
这是写文的第五个年头,总字数600万,已出版500多万,我已经疲倦,却还不能放下,有一种想望,是朝天的沉默枝桠,无限生长,向着更为广袤的天空。
所以,时隔半年,我回来,一切都在改变,而文字不会变,这次的新故事,是我的一次新尝试,是在维持我本人叙述风格,保持亦庄亦谐文风的基础上,第一次注入我个人思想内核和人生看法的文本,它将拥有少见的多面的切入角度,来阐述一个关于男女之爱、亲情之爱、友情之爱、以及这世上各种表达形式不同,却一般温馨美妙的情感。
世事太冷酷,行路太孤凉,我们需要更多温暖。
这个故事,请跳过一切的表象来看它,它或许有时显得猥琐,有时显得寒酷,有时显得跳脱,但无论怎样的表达方式,都只是行走中经过的那一座跨海大桥,走过去,一抬头,看见广大和遥远。
我在桥的这一边,等待着你们。
海上风大。
路途艰辛。
你们,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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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物纹饰,中古风格,别说这是在拍戏——古装戏的戏服粗糙得不行,一件里衣都做这么精美,制片方得亏本。
太史阑双手据膝,半蹲着,沉思三秒钟。
三秒钟内她怀念了研究所,哀悼了宠物幺鸡,回忆了三个死党,然后,完毕。
既来之则安之。
到哪里不就一个字——活?
太史阑直起身来,跨过地上那女子,顺手抓起一件衣服,撕开打结,做成一个简易袋子,那衣服短而宽,衣料精美滑润,造型似乎有点眼熟,当然太史阑不会管这些闲事,她只管将那些碎玉黄金等等都收拢,扔进袋子里。再把袋子装进她那个半空的小皮箱内,皮箱旁有块灰黑色的不起眼的石头,拿起来时微微有点热度,她想了想,好像自己掉下来之前,从裂缝里抓箱子的时候,也带出了裂缝里的什么东西,难道就是这个?
陨石?
还是时空裂缝里某个不知名的宝贝?
掉下来时烧掉这些衣服,灼伤自己手掌的就是这东西吧?未知物体往往有危险,却也意味着巨大的潜在价值,不如先留着。
她把石头也扔进箱子里,砰一声撞坏了PSP,太史阑毫不心疼地耸耸肩——到了这地界,PSP就是废塑料,还不如一块切糕顶用。
河水里的那个男人趴在圆石上,看那个奇装异服的家伙忙忙碌碌捡破烂,强盗一般将值钱的不值钱的全部塞进那个古怪的大盒子里。
他微微上挑的眼眸眯起,那光芒与其说是兴味不如说是危险。
他的东西,也有人敢拿?
上次拿过他东西的人,骨头都化灰了……哦不,没有骨灰。
河中人手指一动,扣住了一枚石子,随时准备招呼下这旁若无人的奇怪少年,但随即他眼神一凝。
那小子在干嘛?
草地上,太史阑捡齐了所有衣服,还拣了几只精巧火折子,仔细研究了用法。最后才选了一件宽大的交领白袍,套在自己身上。
河中人忽然皱了皱眉毛,他觉得这整齐的白袍似乎有哪里不对,只是一时想不出来。
太史阑套上白袍,在昏迷的女子身上翻了翻,找出一盒胭脂,全部抹在自己衣服上,那种膏状胭脂粘腻鲜艳如血,她身上顿时看起来血迹斑斑。
河中人看她举动,先是一怔,随即若有所悟,眼神一闪。
这小子哪里是对自己处境毫无所知?分明是知道外围有护卫,也知道他在河里,这是打算扮成他,好冲出重围了。
这人从天而降却不动声色,陌生环境里瞬间计成,那种沉着冷静,还有那种当主人面耍诡计的坦然,当真……无耻得有大将之风。
他唇角勾起一抹有兴味的弧度,也不管未着寸缕,缓缓从水中立起。
因为不想掩饰,男子出水的声音在静夜里很清晰,半蹲着背对他忙忙碌碌,其实一直偷偷听他动静的太史阑霍然回首。
眼眸瞥过,一片玉白的光晕,昏暗的夜色都似乎亮了亮。碧水中裸身行来的人,姿态坦然,容颜明净,每一步伐,都在夜的轮廓中勾勒属于人体最优美的线条和韵律。令人不觉得暧昧,倒惭愧自己的眼光亵渎。
这样的精致和独特,连太史阑都瞬间怔了怔,眼神一晕,像被一朵洁白的云,忽然拥抱了眼眸。
不过晕眩归晕眩,太史阑的大脑从来就是可以分头指令的,眼睛在饱餐美色,一直抠着地面的手却毫不犹豫,霍然抬手,“啪!”
一团早已被抠住的烂泥,从她手中呼啸飞出,画一道乌黑的弧线,精准而利落地,砸上了……黄金分割点。
“啊——”受袭的人因为疼痛和惊诧发出惊呼。
惊呼未毕,太史阑一个翻身,抓起早已放在手边的一个精巧的火折子,迎风一晃点燃,抬手又砸了过来。
“娘娘腔,吃不吃叫化鸡?”
火折子逆风而来,火光一闪,迎上泥水滴答的某处重要部位……
==底下不够写,有些话便放在这里==
时隔近半年,我再次回到了这处原本我永远不想再回的地方。
每本书结束我都要休息一段时间,几个月乃至半年,每次我都决绝地告别,恍惚里一去永不回,然而当不该结束的最终结束,该回来,便必须回来。
其实我不想回来。
我讨厌开文,讨厌各种我感觉磨人的推荐,讨厌每次都几乎循环一次的,个人原则和风格之间难以调和的平衡。
我讨厌竞争,讨厌为月票呕心沥血,不敢懈怠,挖空心思博欢笑掏口袋。
我讨厌更新,永无休息,加V后万字更新只能算保底,读者体谅我,很少催促我多更,但天生的责任感和强迫症使我开更便如被鞭打,只能气喘咻咻在路上狂奔。
我讨厌一切恶劣的环境,和在这样的环境里挣扎的人生。
网文世界里,百分之一,是有真才实学,天生适合吃这碗饭的;百分之九,是才气不够,但在持之以恒努力的。百分之八十是来来去去混日子的,还有百分之十在干嘛?他们在借鉴抄袭那百分之一。
我一直坚持着,就是想做那百分之一。
我想做这百分之一,好传递给我爱的读者们,更多的美丽和饱满。
这是写文的第五个年头,总字数600万,已出版500多万,我已经疲倦,却还不能放下,有一种想望,是朝天的沉默枝桠,无限生长,向着更为广袤的天空。
所以,时隔半年,我回来,一切都在改变,而文字不会变,这次的新故事,是我的一次新尝试,是在维持我本人叙述风格,保持亦庄亦谐文风的基础上,第一次注入我个人思想内核和人生看法的文本,它将拥有少见的多面的切入角度,来阐述一个关于男女之爱、亲情之爱、友情之爱、以及这世上各种表达形式不同,却一般温馨美妙的情感。
世事太冷酷,行路太孤凉,我们需要更多温暖。
这个故事,请跳过一切的表象来看它,它或许有时显得猥琐,有时显得寒酷,有时显得跳脱,但无论怎样的表达方式,都只是行走中经过的那一座跨海大桥,走过去,一抬头,看见广大和遥远。
我在桥的这一边,等待着你们。
海上风大。
路途艰辛。
你们,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