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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 第59章 就职经理1
慢跑一个小时,抵达公寓。
公寓门前空地上,依旧有一群乘凉闲侃的邻居,罗旭打了个招呼便跑进公寓大楼。
“这小子,不是刚买新车吗?”
“是啊,这几天都没看到他的帕萨特了。”
“该不会是租回来的吧?”
一番谈论之后,几个未婚女人对罗旭的“爱慕”也消失了。
而罗旭,在邻居们眼中又变成了屌丝,一文不名的屌丝。
家,是永远的避风港。
罗旭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家在哪里,连自己老爹老娘的面都没见过,曹娜这间不大的房子,就是罗旭最温暖的港湾。
每天回到家的时候,都可以闻到扑鼻饭菜香气,能看到娜姐举着菜刀等待自己。
这就足够了。
今天曹娜的话很少,只是埋头吃饭,好像有什么心事。
一般这样的情况,罗旭是不会主动说话的,不然一个不小心惹怒了曹娜,就又要上演绝地逃亡了。
吃过饭,曹娜一声不吭的收拾碗筷,动作有些生拙,韵味却十足。
少妇成熟风韵的身姿,对罗旭这样初哥有着巨大杀伤力。
但是想想曹娜那个屯门十三妹的称号,在看看闪着寒光的菜刀,罗旭咽了口唾沫,很自觉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躺在床上,酣睡,一觉到天亮。
脑域被开发后,罗旭的生物钟也变得容易调整,每天早上八点都会准时起床。
看看时间,揉揉惺忪睡眼,罗旭猛然想起,自己今天是要去倾国美品报道。
在西餐店工作的时候,由于开门时间较晚,罗旭可以跑步上班。
但是倾国美品不同,九点要准时上班。
耍个大牌?还是不要了。
今天是重新回到企划部的日子,罗旭若是耍大牌,以后就很难拉党结派了。
拉党结派,是罗旭对抗林长国乃至报复陈锋的第一步,一定要在倾国美品稳定下来。
到了以后,罗旭一个振臂高呼就有十几人甚至几十人跳出来助威,那时候林长国还能奈何的了他?陈锋还敢对他下手?
匆忙洗漱完毕,罗旭推门跑了出去。
他记得,仓库里还有一辆自行车,那是他在一年前花一百块买的二手车子,当时买完之后还心疼好久。
后来失业了,就仍在了仓库。
公寓的仓库,是在地下室,一整排的门洞,每家一个。
罗旭找到属于曹娜的那个门,掏出钥匙打开,在一堆杂货中找到了那辆自行车。
满是灰尘,破破旧旧,罗旭并没有嫌弃它,领着就到了楼前空地。
拿着鸡毛掸子,掸掉灰尘之后,这还是一辆破旧的自行车。
“额,就这样吧。”
再不上班就要迟到了,罗旭宁愿骑着这辆自行车,也不愿意去挤那如同沙丁鱼罐头一般的公交车。
破是破了点,但却是低碳环保,无公害。
伴随着吱吱呀呀的响声,罗旭上了路。
一辆汽车,三十迈的速度,超过了罗旭。
抬头看看那一串烟尘,罗旭忍了。
又一辆电动车,从罗旭旁边经过,开车的死胖子啃着包子瞟了罗旭一眼,眼中满是鄙夷。
在这个繁华都市,居然还会有人骑着老式大联合破自行车出门,丢人丢份。
看看这胖哥的体型,罗旭忍了。
过了一会儿,一个老头蹬着三轮车又超过了罗旭。
好吧,我尊老爱幼,忍。
回头看看,一个老太太的拐棍卡在了井盖上。
罗旭打了个哆嗦,这老太太不会也要超自己的车吧。
为了避免悲剧发生,罗旭狠命的蹬着车蹬。终于,在九点之前赶到了倾国美品。
进入公司大门,罗旭就被几十道目光盯着,好像是远古化石一般的被围观。
“这是谁啊,怎么骑着自行车上班,还那么破?”
“你不认识他?他是一个屌丝,曾经是公司员工。”
“是啊,只... -->>
第59节 第59章 就职经理1
慢跑一个小时,抵达公寓。
公寓门前空地上,依旧有一群乘凉闲侃的邻居,罗旭打了个招呼便跑进公寓大楼。
“这小子,不是刚买新车吗?”
“是啊,这几天都没看到他的帕萨特了。”
“该不会是租回来的吧?”
一番谈论之后,几个未婚女人对罗旭的“爱慕”也消失了。
而罗旭,在邻居们眼中又变成了屌丝,一文不名的屌丝。
家,是永远的避风港。
罗旭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家在哪里,连自己老爹老娘的面都没见过,曹娜这间不大的房子,就是罗旭最温暖的港湾。
每天回到家的时候,都可以闻到扑鼻饭菜香气,能看到娜姐举着菜刀等待自己。
这就足够了。
今天曹娜的话很少,只是埋头吃饭,好像有什么心事。
一般这样的情况,罗旭是不会主动说话的,不然一个不小心惹怒了曹娜,就又要上演绝地逃亡了。
吃过饭,曹娜一声不吭的收拾碗筷,动作有些生拙,韵味却十足。
少妇成熟风韵的身姿,对罗旭这样初哥有着巨大杀伤力。
但是想想曹娜那个屯门十三妹的称号,在看看闪着寒光的菜刀,罗旭咽了口唾沫,很自觉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躺在床上,酣睡,一觉到天亮。
脑域被开发后,罗旭的生物钟也变得容易调整,每天早上八点都会准时起床。
看看时间,揉揉惺忪睡眼,罗旭猛然想起,自己今天是要去倾国美品报道。
在西餐店工作的时候,由于开门时间较晚,罗旭可以跑步上班。
但是倾国美品不同,九点要准时上班。
耍个大牌?还是不要了。
今天是重新回到企划部的日子,罗旭若是耍大牌,以后就很难拉党结派了。
拉党结派,是罗旭对抗林长国乃至报复陈锋的第一步,一定要在倾国美品稳定下来。
到了以后,罗旭一个振臂高呼就有十几人甚至几十人跳出来助威,那时候林长国还能奈何的了他?陈锋还敢对他下手?
匆忙洗漱完毕,罗旭推门跑了出去。
他记得,仓库里还有一辆自行车,那是他在一年前花一百块买的二手车子,当时买完之后还心疼好久。
后来失业了,就仍在了仓库。
公寓的仓库,是在地下室,一整排的门洞,每家一个。
罗旭找到属于曹娜的那个门,掏出钥匙打开,在一堆杂货中找到了那辆自行车。
满是灰尘,破破旧旧,罗旭并没有嫌弃它,领着就到了楼前空地。
拿着鸡毛掸子,掸掉灰尘之后,这还是一辆破旧的自行车。
“额,就这样吧。”
再不上班就要迟到了,罗旭宁愿骑着这辆自行车,也不愿意去挤那如同沙丁鱼罐头一般的公交车。
破是破了点,但却是低碳环保,无公害。
伴随着吱吱呀呀的响声,罗旭上了路。
一辆汽车,三十迈的速度,超过了罗旭。
抬头看看那一串烟尘,罗旭忍了。
又一辆电动车,从罗旭旁边经过,开车的死胖子啃着包子瞟了罗旭一眼,眼中满是鄙夷。
在这个繁华都市,居然还会有人骑着老式大联合破自行车出门,丢人丢份。
看看这胖哥的体型,罗旭忍了。
过了一会儿,一个老头蹬着三轮车又超过了罗旭。
好吧,我尊老爱幼,忍。
回头看看,一个老太太的拐棍卡在了井盖上。
罗旭打了个哆嗦,这老太太不会也要超自己的车吧。
为了避免悲剧发生,罗旭狠命的蹬着车蹬。终于,在九点之前赶到了倾国美品。
进入公司大门,罗旭就被几十道目光盯着,好像是远古化石一般的被围观。
“这是谁啊,怎么骑着自行车上班,还那么破?”
“你不认识他?他是一个屌丝,曾经是公司员工。”
“是啊,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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