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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经过茶煮、浆沱、药浸、土埋的方法加工处理后,也可以将此种“火光”去净。
相反一向被妥善保藏的旧瓷,有些从未启封而保存至今,一旦开箱其光泽依然灿烂如新(如遇到此种崭新的旧瓷,须从器形、釉质、色彩、纹饰、款识等几方面详如考虑)。
如果只凭暗然无光即所谓“失亮”一点作为历年久远之证也是不可靠的,又如一般旧瓷常有所谓柳叶纹、牛毛纹、蟹爪纹、鱼子纹、鳝血纹、冰裂纹等大小不同的片纹,这些虽成为宋官窑、哥窑、汝窑等等瓷器上自然出现的特征,然而后世仿品同样能凭人力作出相似的片纹。尤其是雍、乾时期景德镇仿官、仿哥的制品最能乱真,稍不经心极易混淆。因此仍需进一步观察釉中所含气泡的大小疏密,方不致眩于假象。如官、哥窑釉泡之密似攒珠,汝窑釉之疏若晨星,以及宣德釉面有所谓的“棕眼”等,这些都是不易仿作的特征,可以当作划分时代的一条线索。
在观察釉质时对于釉层的厚薄程度及缩釉、淌流状态也需要加以注意。如宋均窑瓷釉多如堆脂,定窑瓷釉多有泪痕,明、清脱胎瓷釉竟薄如卵幕或莹似玉石,这些固然都是难能可贵的特点,可是后世仿品也能大体近似。若不参照其他方面的特色,并注意器里和口边、底足等处,则往往失于片面。
例如元代琢器表里釉多不一致,而且常有窑裂、漏釉、缩釉、夹扁的缺陷;永乐白釉器皿的口、底、边角与釉薄处多闪白和闪黄色,釉厚聚处则闪浅淡的豆青色,并且琢器的表里釉多均匀一致;康熙郎窑红釉则有所谓“脱口垂足郎不流”以及“米汤底”“苹果青底”等特征。这些都是后世仿品难于仿效之处。
至于明代景德镇官窑的釉质多有肥厚之趣,清代初期官窑釉质则有紧密之感,不过是就一般而论,当然也有例外,而且后世的仿品在这方面更不乏乱真之作。所以说只凭釉质而断瓷器的新旧真伪仍嫌不足,必须进一步研究其胎质。
鉴别胎质主要是观察底足。大致说来,元代器皿底足多露胎而质粗,明、清瓷器有款者底多挂釉(但也有极少数底款有釉而周围无釉的),清中叶以后则露胎者渐少。但无论任何时代的器皿,在圈足的边缘或口边露胎和器身缩釉之处,大都可以看出胎质火化的特色。例如元瓷胎多粗涩而泛火石红色,明、清瓷胎多较洁白细腻而且很少含有杂质,火石红色也减少甚至不见。这些一方面标志着胎土淘炼方法随着时代的推移而不断进步,同时也自然形成了早晚、真伪之间的一条分水岭。试以明代永、宣的砂底器皿而论,因为选料和淘炼技术较元代粗细,虽亦不免含有微量杂质,形成黑褐色的星点,但已少有凹凸不平的缺点,用手抚摸多有温润细腻之感。
而明末清初的砂底器皿及后世仿品的胎质则比较粗糙,又如成化的瓷质一向以纯洁细润著称于世,迎光透视多呈牙白或粉白色,并且具有一种如脂如乳的莹润光泽。而雍正官窑仿成化的瓷器尽管在造型、纹饰和色调方面都有相当成就,同时其釉质、胎质在表面上看来也十分逼真,但若迎光透高则呈纯白色或微闪青色。
上述这一点当然也关系到原料本身质量的改变,例如对于嘉靖瓷质不及前朝,一般多归咎于“麻仓土”渐次告竭。《博物要览》中曾有“夸饶土渐恶,较之往日大不相侔”的说法。然而也不宜过分执着于胎土的颜色和粗细之论,因为即使是景德镇同一时代所产的瓷土,也决不止采自一两处产坑,从而有的细腻滑润,有的细而不润,有的甚至相当粗糙,何况胎土配合的成分也是决定胎质的关键,而且由于制作方法和火候不同,胎色又有纯白、微黄、微灰或微青等若干区别,因此如果凭胎体本身的质量作为断代的标准,还是不够全面的。
有些胎体过薄的器皿如脱胎瓷和永乐、成化瓷一类,因露胎处极为细小,较难辨别胎土的颜色。有些即使不是薄胎,但因裹足支烧而足不露胎,或受窑火影响而使露胎颜色发生变化,如所谓“紫口铁足”的器皿在宋、明、清瓷中均不乏其例。这些似已成为鉴别上的重要条件,然若剖视其断面,便可发现未直接受窑火煅烧的内部胎色并不如此。
同时一般传世品经过多年的污染,也很难辨清胎体的本来颜色。所以为了有助于胎质方面的鉴别,有时还需要兼用比重量、听声音的方法(如所谓瓷胎声音清脆,缸胎体重而坚硬,浆胎体轻而松软等)。至于带有支钉痕的器物,如能细审其钉痕的大小、形状及数目、颜色,也是大有裨益的。
一般说来,永、宣、成瓷胎均较元瓷为轻,而宣德器皿又比永乐为重,若由断面剖视元、明器皿,在口边处的厚薄区别并不很大,主要全在器身和器底相差悬殊。其他如后世新仿的宋吉州窑黑釉圆琢器皿,无论其外貌如何神似,总觉声音清脆,而真者声音反觉沙哑,也是一个明显的实例。
由此可见,辨别胎釉的方法是,既要用眼光辨其色泽,度其厚薄,审其片纹,观其气泡,也要用手摩挲以别粗细,用指扣敲以察音响。可以说耳、目、手三者并用,方不致限于表面或拘于一格,而对于旧坯新彩、补釉提彩、旧彩失色重画,以及旧白釉器新作暗花、款识等各式种样的仿品。尤其应当慎重研究。如果满足于局部的特征相符而失于整体的条件不合,或只看外表而忽略器里,或但观釉色而不问胎质,都是片面的。所以说造型、纹饰、款识、釉质、胎质等鉴定方法必须同时并用,方能收到殊途同归,全面一致的效果。
品经过茶煮、浆沱、药浸、土埋的方法加工处理后,也可以将此种“火光”去净。
相反一向被妥善保藏的旧瓷,有些从未启封而保存至今,一旦开箱其光泽依然灿烂如新(如遇到此种崭新的旧瓷,须从器形、釉质、色彩、纹饰、款识等几方面详如考虑)。
如果只凭暗然无光即所谓“失亮”一点作为历年久远之证也是不可靠的,又如一般旧瓷常有所谓柳叶纹、牛毛纹、蟹爪纹、鱼子纹、鳝血纹、冰裂纹等大小不同的片纹,这些虽成为宋官窑、哥窑、汝窑等等瓷器上自然出现的特征,然而后世仿品同样能凭人力作出相似的片纹。尤其是雍、乾时期景德镇仿官、仿哥的制品最能乱真,稍不经心极易混淆。因此仍需进一步观察釉中所含气泡的大小疏密,方不致眩于假象。如官、哥窑釉泡之密似攒珠,汝窑釉之疏若晨星,以及宣德釉面有所谓的“棕眼”等,这些都是不易仿作的特征,可以当作划分时代的一条线索。
在观察釉质时对于釉层的厚薄程度及缩釉、淌流状态也需要加以注意。如宋均窑瓷釉多如堆脂,定窑瓷釉多有泪痕,明、清脱胎瓷釉竟薄如卵幕或莹似玉石,这些固然都是难能可贵的特点,可是后世仿品也能大体近似。若不参照其他方面的特色,并注意器里和口边、底足等处,则往往失于片面。
例如元代琢器表里釉多不一致,而且常有窑裂、漏釉、缩釉、夹扁的缺陷;永乐白釉器皿的口、底、边角与釉薄处多闪白和闪黄色,釉厚聚处则闪浅淡的豆青色,并且琢器的表里釉多均匀一致;康熙郎窑红釉则有所谓“脱口垂足郎不流”以及“米汤底”“苹果青底”等特征。这些都是后世仿品难于仿效之处。
至于明代景德镇官窑的釉质多有肥厚之趣,清代初期官窑釉质则有紧密之感,不过是就一般而论,当然也有例外,而且后世的仿品在这方面更不乏乱真之作。所以说只凭釉质而断瓷器的新旧真伪仍嫌不足,必须进一步研究其胎质。
鉴别胎质主要是观察底足。大致说来,元代器皿底足多露胎而质粗,明、清瓷器有款者底多挂釉(但也有极少数底款有釉而周围无釉的),清中叶以后则露胎者渐少。但无论任何时代的器皿,在圈足的边缘或口边露胎和器身缩釉之处,大都可以看出胎质火化的特色。例如元瓷胎多粗涩而泛火石红色,明、清瓷胎多较洁白细腻而且很少含有杂质,火石红色也减少甚至不见。这些一方面标志着胎土淘炼方法随着时代的推移而不断进步,同时也自然形成了早晚、真伪之间的一条分水岭。试以明代永、宣的砂底器皿而论,因为选料和淘炼技术较元代粗细,虽亦不免含有微量杂质,形成黑褐色的星点,但已少有凹凸不平的缺点,用手抚摸多有温润细腻之感。
而明末清初的砂底器皿及后世仿品的胎质则比较粗糙,又如成化的瓷质一向以纯洁细润著称于世,迎光透视多呈牙白或粉白色,并且具有一种如脂如乳的莹润光泽。而雍正官窑仿成化的瓷器尽管在造型、纹饰和色调方面都有相当成就,同时其釉质、胎质在表面上看来也十分逼真,但若迎光透高则呈纯白色或微闪青色。
上述这一点当然也关系到原料本身质量的改变,例如对于嘉靖瓷质不及前朝,一般多归咎于“麻仓土”渐次告竭。《博物要览》中曾有“夸饶土渐恶,较之往日大不相侔”的说法。然而也不宜过分执着于胎土的颜色和粗细之论,因为即使是景德镇同一时代所产的瓷土,也决不止采自一两处产坑,从而有的细腻滑润,有的细而不润,有的甚至相当粗糙,何况胎土配合的成分也是决定胎质的关键,而且由于制作方法和火候不同,胎色又有纯白、微黄、微灰或微青等若干区别,因此如果凭胎体本身的质量作为断代的标准,还是不够全面的。
有些胎体过薄的器皿如脱胎瓷和永乐、成化瓷一类,因露胎处极为细小,较难辨别胎土的颜色。有些即使不是薄胎,但因裹足支烧而足不露胎,或受窑火影响而使露胎颜色发生变化,如所谓“紫口铁足”的器皿在宋、明、清瓷中均不乏其例。这些似已成为鉴别上的重要条件,然若剖视其断面,便可发现未直接受窑火煅烧的内部胎色并不如此。
同时一般传世品经过多年的污染,也很难辨清胎体的本来颜色。所以为了有助于胎质方面的鉴别,有时还需要兼用比重量、听声音的方法(如所谓瓷胎声音清脆,缸胎体重而坚硬,浆胎体轻而松软等)。至于带有支钉痕的器物,如能细审其钉痕的大小、形状及数目、颜色,也是大有裨益的。
一般说来,永、宣、成瓷胎均较元瓷为轻,而宣德器皿又比永乐为重,若由断面剖视元、明器皿,在口边处的厚薄区别并不很大,主要全在器身和器底相差悬殊。其他如后世新仿的宋吉州窑黑釉圆琢器皿,无论其外貌如何神似,总觉声音清脆,而真者声音反觉沙哑,也是一个明显的实例。
由此可见,辨别胎釉的方法是,既要用眼光辨其色泽,度其厚薄,审其片纹,观其气泡,也要用手摩挲以别粗细,用指扣敲以察音响。可以说耳、目、手三者并用,方不致限于表面或拘于一格,而对于旧坯新彩、补釉提彩、旧彩失色重画,以及旧白釉器新作暗花、款识等各式种样的仿品。尤其应当慎重研究。如果满足于局部的特征相符而失于整体的条件不合,或只看外表而忽略器里,或但观釉色而不问胎质,都是片面的。所以说造型、纹饰、款识、釉质、胎质等鉴定方法必须同时并用,方能收到殊途同归,全面一致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