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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地方现在早就找不到了。
等到第四年的身后,他再一次被转移到了这里。
在这地方,小六子整整待了十一年。
这十一年中也是最危险的时刻,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拉出去枪毙或者被自杀。
好在当初有宋夫人力保。小六子才苟延残喘活了下来。
在这十一年里面,没有任何人知道小六子是生是死还是去了什么地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阿里山长年累月都是雨季,海拔高且温度偏低。夏天到这里避暑那是绝佳的去处。
但长期居住在这里就是最痛苦的折磨。
最痛苦的折磨不但来自环境和肉体,还有精神层面。
刚来这里的头几年同样住的木板房。没有电喝山泉水。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出门就是延绵大山,一条窄窄的土路一到了下雨天就被淹没。连逃,都没地方可去。
那几年也是小六子最苦难的岁月。他的老寒腿就是在这里落下的病根。
就算是这里后来被改造修建成了高官们豪华度假山庄,小六子也仅仅是居住的环境得到了一丝改善。
在阿里山的后面五年时间里,小六子就在这座别墅中度日如年。
因为那时候阿里山的公路已经开通,为了防止小六子逃跑,别墅外有三层岗哨,院墙分内外两层。对外宣称这里秘密作战指挥所。
每天小六子就只能在内院中行动。以前还能出门见山,现在,连山都能看到一半,天空也被那高高深墙掩去大半。
养花养猫想睡就睡混吃等死,就连自己的几个子女都没法跟自己相见。
唯一陪伴他的,就是赵四小姐。
别墅建好之后,时局有了一些变化,宋夫人给小六子送来了他的收藏。一大堆的书,还有一大堆的古玩字画。
这些东西也成为了当年小六子打发时光的最好玩具。
漫长十一年时光,一个幼儿到少年的成长,当他走出这里的时候,已从一位民国四大翩翩公子沦为了一介双鬓斑白油腻沧桑的大叔。
当赵老先生见到他的第一眼时候,他竟不敢相认。
父子对立相顾无言如同陌路,世间至痛莫过于此。
轻轻一眨眼间,金锋把往事拉回到眼前,嘴角露出一抹些许的笑意。
“小六子……”
“告诉我,你把东西藏哪儿了?”
“我,来拿了。”
嘴皮轻启间,冷漠的金锋的目光首先停留在那张摇椅上。
原木摇椅木头本色,在岁月的磨砺下显得格外的陈旧。
随手一扯,积蓄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亿万尘埃顿时飞起,整个房间一片浑浊。
慢慢掏出残留子墨女士雪花气息的纱巾蒙上,金锋反手将书桌上的棉布扯起老高,轻轻一抖平铺在地,
随眼扫了那红木书桌一眼,弯腰看了看书桌下方。已然确定这书桌上没有自己要找的东西。
从包里掏出来两个怪异的物件,套上双脚。双脚轻轻一掂,踮起芭蕾舞脚尖踩在平铺的棉布上走了过去。
等到即将走到棉布尽头的时候,手里的探杆猛然伸长挑起挂在书柜上的棉布。
看过书柜之后,手中棉布已经铺在地上。
继续往前走,金锋又挑起其他遮盖的棉布挨着铺了过去。
顺路再把其他家具看了一遍,走到了那摇椅之上。
这,是小六子最可疑最有可能藏匿东西的家伙什。
红桧树的木芯就跟野生的紫檀一般,很容易腐烂,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坚固和使用。
找东西也是有讲究的。
跟鉴宝一样,都不离开望闻问切几个要素。
首先用眼睛看。
对于金锋来说,能逃得过自己眼睛的东西极少。
矮矮的摇椅上布满了厚厚的一寸灰尘,虽然在二楼上,却还是受到阿里山阴湿的环境的影响,摇椅受潮有些严重。
踮着诡异的芭蕾舞脚尖,身体摆着奇怪的气势,观察几秒过后,金锋拿起探杆在摇椅... -->>
那地方现在早就找不到了。
等到第四年的身后,他再一次被转移到了这里。
在这地方,小六子整整待了十一年。
这十一年中也是最危险的时刻,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拉出去枪毙或者被自杀。
好在当初有宋夫人力保。小六子才苟延残喘活了下来。
在这十一年里面,没有任何人知道小六子是生是死还是去了什么地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阿里山长年累月都是雨季,海拔高且温度偏低。夏天到这里避暑那是绝佳的去处。
但长期居住在这里就是最痛苦的折磨。
最痛苦的折磨不但来自环境和肉体,还有精神层面。
刚来这里的头几年同样住的木板房。没有电喝山泉水。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出门就是延绵大山,一条窄窄的土路一到了下雨天就被淹没。连逃,都没地方可去。
那几年也是小六子最苦难的岁月。他的老寒腿就是在这里落下的病根。
就算是这里后来被改造修建成了高官们豪华度假山庄,小六子也仅仅是居住的环境得到了一丝改善。
在阿里山的后面五年时间里,小六子就在这座别墅中度日如年。
因为那时候阿里山的公路已经开通,为了防止小六子逃跑,别墅外有三层岗哨,院墙分内外两层。对外宣称这里秘密作战指挥所。
每天小六子就只能在内院中行动。以前还能出门见山,现在,连山都能看到一半,天空也被那高高深墙掩去大半。
养花养猫想睡就睡混吃等死,就连自己的几个子女都没法跟自己相见。
唯一陪伴他的,就是赵四小姐。
别墅建好之后,时局有了一些变化,宋夫人给小六子送来了他的收藏。一大堆的书,还有一大堆的古玩字画。
这些东西也成为了当年小六子打发时光的最好玩具。
漫长十一年时光,一个幼儿到少年的成长,当他走出这里的时候,已从一位民国四大翩翩公子沦为了一介双鬓斑白油腻沧桑的大叔。
当赵老先生见到他的第一眼时候,他竟不敢相认。
父子对立相顾无言如同陌路,世间至痛莫过于此。
轻轻一眨眼间,金锋把往事拉回到眼前,嘴角露出一抹些许的笑意。
“小六子……”
“告诉我,你把东西藏哪儿了?”
“我,来拿了。”
嘴皮轻启间,冷漠的金锋的目光首先停留在那张摇椅上。
原木摇椅木头本色,在岁月的磨砺下显得格外的陈旧。
随手一扯,积蓄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亿万尘埃顿时飞起,整个房间一片浑浊。
慢慢掏出残留子墨女士雪花气息的纱巾蒙上,金锋反手将书桌上的棉布扯起老高,轻轻一抖平铺在地,
随眼扫了那红木书桌一眼,弯腰看了看书桌下方。已然确定这书桌上没有自己要找的东西。
从包里掏出来两个怪异的物件,套上双脚。双脚轻轻一掂,踮起芭蕾舞脚尖踩在平铺的棉布上走了过去。
等到即将走到棉布尽头的时候,手里的探杆猛然伸长挑起挂在书柜上的棉布。
看过书柜之后,手中棉布已经铺在地上。
继续往前走,金锋又挑起其他遮盖的棉布挨着铺了过去。
顺路再把其他家具看了一遍,走到了那摇椅之上。
这,是小六子最可疑最有可能藏匿东西的家伙什。
红桧树的木芯就跟野生的紫檀一般,很容易腐烂,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坚固和使用。
找东西也是有讲究的。
跟鉴宝一样,都不离开望闻问切几个要素。
首先用眼睛看。
对于金锋来说,能逃得过自己眼睛的东西极少。
矮矮的摇椅上布满了厚厚的一寸灰尘,虽然在二楼上,却还是受到阿里山阴湿的环境的影响,摇椅受潮有些严重。
踮着诡异的芭蕾舞脚尖,身体摆着奇怪的气势,观察几秒过后,金锋拿起探杆在摇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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