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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驻地第一代总负责人徐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古代区是古代人自己的,可是艺术家是全人类的。
这句话侧面反映了,他们对古代区的态度,看似公正,实则有所偏倚。
就好像人类面对动物时,会根据动物的稀有程度,划分相应的等级,从而投入与等级相匹配的资金和保护力度。
他们面对古代区时也思维模式也有些类似,只是评判的标准,有些不同。
并不是根据身份、官职或者财富进行划分,而是根据其在艺术或者学术上的成就。
古代区有着他们有自己社会体系运行法则,并不需要他们横加干涉。
富商病死,自会有嫡子接手,皇帝驾崩,也会有太子顺位登基。
但是如果一个艺术家或者医学圣手消失,可能永远都弥补不回来。
自古医圣只有一个张仲景,诗仙只有一个李白,而书圣也只有一个王羲之,千年来也难找到几个与之比肩的。
而眼前这位小哥,这一手书法,不说登峰造极,也是个中翘楚。
标准的一级保护动物。
按照驻地规定——
“给我。”
“哦——”余初回过神来,对上小哥没什么波动的眼神,将手中的纸递了回去,“给。”
小哥收回右手,将这阙词收进袖中,不再看余初,默不作声转过去,重新支起摊位
挂招牌时,他腿脚不便,重心不太稳,伸着手挂了几次没有挂上。
余初赶忙上前,将招牌接过,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我来,我来,先生您坐下休息。”
对方视线落在她的脸上,眼神突然冷了下来。
整理好纸张,摆好笔墨砚台,布质的招牌再次飘起来的时候,代写书信的摊位就算是重新开张了。
余初将自己的东西从地上捡起来,也不在意是不是弄脏了,随意的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摞到路的一边。
自己找了块台阶坐下,抱着零食,边吃边看小哥上班。
古代区的文化普及不够,即使是在长平城这样的城区,识字率也不一定突破了个位数,需要代写书信的人并不少。
等街市纵马的风波彻底过去,小哥就迎来了他新一单的生意。
一个包着蓝色粗布头布的老太太,手里提着一小篮子鸡蛋蔬菜,坐在了小哥的摊位前,说要给云锦城里当伙计的儿子写信。
“……你媳妇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生的时候七斤八两,圆头大耳,接生的七婆说,这孩子生来就有福相,以后必定大富大贵。她说的话你晓得的,一说一个准,村里的琼哥考上秀才之前,她不就说过琼哥是个当官的面相么……”
“今年大旱,村头的老陈头都准备要逃荒了,还好国师祈来了雨,庄稼补种了一茬,村子里给国师供了神像,希望他一世安康,长命百岁……”
小哥写字的手一顿,半垂着眼帘盯着纸张,过了几秒钟,他换了一张纸继续写。
“……隔壁莲嫂子托我问你,你大牛哥上次写信回来说,得了伤寒,不知道有没有落下病根子,在外要多穿一点,注意身子。我养了几只老母鸡,等你过年回来……”
午后的阳光暖意熏人,老太太絮叨起来,有让时间慢下来感觉。
余初从油纸包里捡了颗梅子扔进嘴里,视线从老太太身上,落回到摊主身上。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脚底的布鞋还打了补丁,长发只用了根木簪盘着。
站着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此时他端坐在摊位前,半垂着头,鼻梁高挺,侧脸的弧度十分耐看。
尤其是写字的样子,周遭很玄妙的有了一股子儒雅的书生气,上身挺直,手腕悬空,左手握着毛笔……
余初思绪一滞。
他刚刚接纸和挂招牌,都是用的右手,说明惯用的手就是右手,现在写字用的却是左手?
委托人叙述的多,写起来耗费时间,一封信写起花了大半个时辰,等到第三单结束后,已经日落西山。
小哥站起来,行动不便的收拾完摊位,摆好椅桌。然后左手拿着包裹,右手提着布招牌,离开了街市。
余初跟在小哥身后,看着他跨过石阶,走过了主街道,穿过小巷。
小哥在前面一瘸一拐,她抱着零食,在后面亦步亦趋。
终于,小哥在一座石桥前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直视着余初:“姑娘跟了我一路,不知为何?”
“我想知道你住哪。”余初视线落在了小哥的腿上,解释,“你这腿如果不及时就诊,可能就废了,我得知道你住在... -->>
第8章
驻地第一代总负责人徐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古代区是古代人自己的,可是艺术家是全人类的。
这句话侧面反映了,他们对古代区的态度,看似公正,实则有所偏倚。
就好像人类面对动物时,会根据动物的稀有程度,划分相应的等级,从而投入与等级相匹配的资金和保护力度。
他们面对古代区时也思维模式也有些类似,只是评判的标准,有些不同。
并不是根据身份、官职或者财富进行划分,而是根据其在艺术或者学术上的成就。
古代区有着他们有自己社会体系运行法则,并不需要他们横加干涉。
富商病死,自会有嫡子接手,皇帝驾崩,也会有太子顺位登基。
但是如果一个艺术家或者医学圣手消失,可能永远都弥补不回来。
自古医圣只有一个张仲景,诗仙只有一个李白,而书圣也只有一个王羲之,千年来也难找到几个与之比肩的。
而眼前这位小哥,这一手书法,不说登峰造极,也是个中翘楚。
标准的一级保护动物。
按照驻地规定——
“给我。”
“哦——”余初回过神来,对上小哥没什么波动的眼神,将手中的纸递了回去,“给。”
小哥收回右手,将这阙词收进袖中,不再看余初,默不作声转过去,重新支起摊位
挂招牌时,他腿脚不便,重心不太稳,伸着手挂了几次没有挂上。
余初赶忙上前,将招牌接过,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我来,我来,先生您坐下休息。”
对方视线落在她的脸上,眼神突然冷了下来。
整理好纸张,摆好笔墨砚台,布质的招牌再次飘起来的时候,代写书信的摊位就算是重新开张了。
余初将自己的东西从地上捡起来,也不在意是不是弄脏了,随意的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摞到路的一边。
自己找了块台阶坐下,抱着零食,边吃边看小哥上班。
古代区的文化普及不够,即使是在长平城这样的城区,识字率也不一定突破了个位数,需要代写书信的人并不少。
等街市纵马的风波彻底过去,小哥就迎来了他新一单的生意。
一个包着蓝色粗布头布的老太太,手里提着一小篮子鸡蛋蔬菜,坐在了小哥的摊位前,说要给云锦城里当伙计的儿子写信。
“……你媳妇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生的时候七斤八两,圆头大耳,接生的七婆说,这孩子生来就有福相,以后必定大富大贵。她说的话你晓得的,一说一个准,村里的琼哥考上秀才之前,她不就说过琼哥是个当官的面相么……”
“今年大旱,村头的老陈头都准备要逃荒了,还好国师祈来了雨,庄稼补种了一茬,村子里给国师供了神像,希望他一世安康,长命百岁……”
小哥写字的手一顿,半垂着眼帘盯着纸张,过了几秒钟,他换了一张纸继续写。
“……隔壁莲嫂子托我问你,你大牛哥上次写信回来说,得了伤寒,不知道有没有落下病根子,在外要多穿一点,注意身子。我养了几只老母鸡,等你过年回来……”
午后的阳光暖意熏人,老太太絮叨起来,有让时间慢下来感觉。
余初从油纸包里捡了颗梅子扔进嘴里,视线从老太太身上,落回到摊主身上。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脚底的布鞋还打了补丁,长发只用了根木簪盘着。
站着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此时他端坐在摊位前,半垂着头,鼻梁高挺,侧脸的弧度十分耐看。
尤其是写字的样子,周遭很玄妙的有了一股子儒雅的书生气,上身挺直,手腕悬空,左手握着毛笔……
余初思绪一滞。
他刚刚接纸和挂招牌,都是用的右手,说明惯用的手就是右手,现在写字用的却是左手?
委托人叙述的多,写起来耗费时间,一封信写起花了大半个时辰,等到第三单结束后,已经日落西山。
小哥站起来,行动不便的收拾完摊位,摆好椅桌。然后左手拿着包裹,右手提着布招牌,离开了街市。
余初跟在小哥身后,看着他跨过石阶,走过了主街道,穿过小巷。
小哥在前面一瘸一拐,她抱着零食,在后面亦步亦趋。
终于,小哥在一座石桥前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直视着余初:“姑娘跟了我一路,不知为何?”
“我想知道你住哪。”余初视线落在了小哥的腿上,解释,“你这腿如果不及时就诊,可能就废了,我得知道你住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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