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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结束。
顾绮蔓的心里闷闷的痛,如果当初不是程锦雅将她绑架,那么她也不会被项季同带到英国,她也就不会被催眠而失去记忆,更不会被软禁,也不会发生这么多的事,说不定他们一家三口,现在正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不过还好,他们都没有出什么事情,宝宝也顺利的出生,而且还这么健康,还好他们一家三口又团聚了,他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程锦雅她……疯了。”傅修斯说,现在的程锦雅让傅修斯感觉到深深地悲哀。
原本一个优雅漂亮的女孩子,家世也好,学历也高,竟然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变得这么可怕,如果她能放宽心太,好好对待别人的话,现在,她或许会是一个很幸福的女人吧。像她这么漂亮优秀,也一定能找到一个爱她的男人。
可是她偏偏为了爱情,走了弯路,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这样真的很不值得。
“疯了?怎么回事?”顾绮蔓有些惊讶,没有想到程锦雅的情况会这么的严重,她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你失踪以后,程锦雅就疯了,她坚信她亲手杀死了你,其实不光是她,所有人都相信了,因为最后,在那个空地上发现了一具女尸,身高体型都跟你差不多,而且肚子里还有孩子。所以我们都相信了,那个时候包括我,我也相信了。”傅修斯说着。
回忆那段以为失去了她的日子,他的心还是会痛的滴血,那段日子太灰暗了,他每天都浑浑噩噩的,像是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我把程锦雅送到了乡下,因为我不想再看见她,她伤害了你,一方面我又是对她的一种惩罚吧。可是后来,葬礼的时候,我发现尸体的手指上没有戒指,当时我真的是开心的不得了,因为我知道,你没有死,可是所有人都不相信我的话,他们都觉得我是疯了。”
“后来,我又去看过程锦雅一次,我以为是她装疯。把你藏起来了,所以我就去找她,想问问她你在哪,结果发现,她疯得很彻底,整个头脑都不清楚了,现在的她心智几乎是混乱的,没有什么独立思考的能力。”傅修斯说到,那次的程锦雅,让他记忆犹新。
“修斯,你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对吧?”顾绮蔓说到,心里竟觉得有些心疼程锦雅,她竟爱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还为了他变成了一个杀人的恶魔,变成了一个悲哀的女人,如果她能释怀一些,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呢?说不定他们三个还可以成为好朋友。
“嗯,我们家和程家是世交,我爸和她爸爸在生意场上经常会有来往,所以从小她就经常来我家玩,我爸妈不在家的时候我也会去她们家。其实在童年那种孤独的环境里,她是我少有的朋友。”傅修斯说着,突然想起小时候的时光,那个时候的他们总是天真无邪。
那个时候他和程锦雅还是彼此最好的朋友,他孤独的时光全是她陪伴着度过的,他们是彼此最依赖的人。
可长大了以后他们相处的时间就少了很多,各自都有各自的学业和事情可做,不像小的时候那样两小无猜了。可他也是一直都把她当做很好的朋友,知道她伤害了顾绮蔓之前,他都把她当做自己很重要的朋友来看。
“修斯,失去一个朋友,你的心里也不好受吧。”顾绮蔓看着傅修斯悲伤的样子,心里是无尽的心疼。
“当然了,她从小陪我长大,在我眼里,她就像一个妹妹一样,我曾经真的就把她当做妹妹来看,小的时候,哥哥还在的时候,哥哥总是带着她和我,一起去放风筝,那个时候的时光啊,总是那么美好。”傅修斯低下头,心里有些微微的苦涩。
他所珍视的东西都一样一样离他而去了。可是还好,还有她和宝宝,他们是他现在最珍视的人,还好,老天爷还把他们留在自己的身边,让他的心一直都有归属感。
“修斯,以后孤独的时光,我陪着你,好不好?”顾绮蔓说着,走过来,紧紧的抱住傅修斯,他悲伤的样子让她的心一抽一抽的痛,她不想让他再陷入那样的孤独,她会用她的一生去爱他,去陪伴他,让他以后的日子永远都不再孤单。
傅修斯看着顾绮蔓认真的小脸,心里暖暖的升腾出一种气流,温温热热的涨满了他的心,像是春日里温暖的阳光,照的他心里的寒冰渐渐融化,他心里鼓鼓胀胀的,幸福的像是要溢出来一般,嘴角牵起一道幸福的弧度,他用力的回抱住顾绮蔓,像是要把她拥进骨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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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结束。
顾绮蔓的心里闷闷的痛,如果当初不是程锦雅将她绑架,那么她也不会被项季同带到英国,她也就不会被催眠而失去记忆,更不会被软禁,也不会发生这么多的事,说不定他们一家三口,现在正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不过还好,他们都没有出什么事情,宝宝也顺利的出生,而且还这么健康,还好他们一家三口又团聚了,他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程锦雅她……疯了。”傅修斯说,现在的程锦雅让傅修斯感觉到深深地悲哀。
原本一个优雅漂亮的女孩子,家世也好,学历也高,竟然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变得这么可怕,如果她能放宽心太,好好对待别人的话,现在,她或许会是一个很幸福的女人吧。像她这么漂亮优秀,也一定能找到一个爱她的男人。
可是她偏偏为了爱情,走了弯路,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这样真的很不值得。
“疯了?怎么回事?”顾绮蔓有些惊讶,没有想到程锦雅的情况会这么的严重,她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你失踪以后,程锦雅就疯了,她坚信她亲手杀死了你,其实不光是她,所有人都相信了,因为最后,在那个空地上发现了一具女尸,身高体型都跟你差不多,而且肚子里还有孩子。所以我们都相信了,那个时候包括我,我也相信了。”傅修斯说着。
回忆那段以为失去了她的日子,他的心还是会痛的滴血,那段日子太灰暗了,他每天都浑浑噩噩的,像是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我把程锦雅送到了乡下,因为我不想再看见她,她伤害了你,一方面我又是对她的一种惩罚吧。可是后来,葬礼的时候,我发现尸体的手指上没有戒指,当时我真的是开心的不得了,因为我知道,你没有死,可是所有人都不相信我的话,他们都觉得我是疯了。”
“后来,我又去看过程锦雅一次,我以为是她装疯。把你藏起来了,所以我就去找她,想问问她你在哪,结果发现,她疯得很彻底,整个头脑都不清楚了,现在的她心智几乎是混乱的,没有什么独立思考的能力。”傅修斯说到,那次的程锦雅,让他记忆犹新。
“修斯,你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对吧?”顾绮蔓说到,心里竟觉得有些心疼程锦雅,她竟爱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还为了他变成了一个杀人的恶魔,变成了一个悲哀的女人,如果她能释怀一些,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呢?说不定他们三个还可以成为好朋友。
“嗯,我们家和程家是世交,我爸和她爸爸在生意场上经常会有来往,所以从小她就经常来我家玩,我爸妈不在家的时候我也会去她们家。其实在童年那种孤独的环境里,她是我少有的朋友。”傅修斯说着,突然想起小时候的时光,那个时候的他们总是天真无邪。
那个时候他和程锦雅还是彼此最好的朋友,他孤独的时光全是她陪伴着度过的,他们是彼此最依赖的人。
可长大了以后他们相处的时间就少了很多,各自都有各自的学业和事情可做,不像小的时候那样两小无猜了。可他也是一直都把她当做很好的朋友,知道她伤害了顾绮蔓之前,他都把她当做自己很重要的朋友来看。
“修斯,失去一个朋友,你的心里也不好受吧。”顾绮蔓看着傅修斯悲伤的样子,心里是无尽的心疼。
“当然了,她从小陪我长大,在我眼里,她就像一个妹妹一样,我曾经真的就把她当做妹妹来看,小的时候,哥哥还在的时候,哥哥总是带着她和我,一起去放风筝,那个时候的时光啊,总是那么美好。”傅修斯低下头,心里有些微微的苦涩。
他所珍视的东西都一样一样离他而去了。可是还好,还有她和宝宝,他们是他现在最珍视的人,还好,老天爷还把他们留在自己的身边,让他的心一直都有归属感。
“修斯,以后孤独的时光,我陪着你,好不好?”顾绮蔓说着,走过来,紧紧的抱住傅修斯,他悲伤的样子让她的心一抽一抽的痛,她不想让他再陷入那样的孤独,她会用她的一生去爱他,去陪伴他,让他以后的日子永远都不再孤单。
傅修斯看着顾绮蔓认真的小脸,心里暖暖的升腾出一种气流,温温热热的涨满了他的心,像是春日里温暖的阳光,照的他心里的寒冰渐渐融化,他心里鼓鼓胀胀的,幸福的像是要溢出来一般,嘴角牵起一道幸福的弧度,他用力的回抱住顾绮蔓,像是要把她拥进骨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