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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镇摸宝行这种工作,还是比较枯燥的,沈文信一个人待在柜台内,拿着一本有关古玩鉴定的著作,汲取着收藏方面的知识,丝毫不敢懈怠。
尽管拥有“摸宝”的能力,很容易判断出新旧,不过没有点墨水的话,单单以直白的话语,无法说服别人,那也不行。
鉴定古董,里面的门道很繁杂,沈文信也是逐步增长,见识越多,愈加觉得自身的浅薄。一直坐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陈黎敲门进来,对沈文信说道:“沈哥,你也坐了一天了,出来休息一下,吃完饭再看。”
沈文信看书一页琢就磨半天,一个上午的时间,这本书只翻了一小半,意犹未尽地做好标签,沈文信有点习惯这种生活了。
坐镇期间,多看点书也未尝不可,平时因为有杂事制约,沈文信很少沉下心来看书,当然那段时间沈文信也恶补了不少这方面的知识,只是没现在这么专注研究,粗略一看,记在心中就成了。
而如今沈文信却是结合这段时间的经历,来验证、推敲,吸收书本知识和消化这段时间的经历,自然事半功倍。
简单吃了隔壁饭馆的豆角炒肉的盒饭,沈文信、沈中亦、屈大龙、陈黎休息了半个小时,再次上班,沈文信又开始孜孜不倦的学习生涯,早些曰子在图书馆淘到的书籍,这次可以看个够了。
一个月的时间,沈文信的鉴定知识不出所料会突飞猛进。
下午4点左右,沈文信埋头苦读的样子,没注意柜台上站了一个人,而这个人正是沈文信最好的兄弟,易小军。
可能是事先打招呼了,所以没人打扰他们,易小军瞪着沈文信半天,愣是没见他抬头,有些憋不住了,敲着柜台的高强度防弹玻璃窗,调笑道:“哟,掌柜的,你就是这么对待你们的顾客?我来了这么久,也没见你抬头看我一眼?这就是贵店的待客之道?”
站在旁边的屈大龙,有点好奇,对陈黎说道:“大嫂,这小子是谁啊?公然挑衅摸宝行啊!太过分了,要不要我拎他出去?”
陈黎掩嘴轻笑,摇了摇头,说道:“大龙,如果你敢上去的话,估计不等他收拾你,沈哥就是把你拎走了,你所谓的‘这小子’是沈哥十多年的好哥们,小时候同穿一条开裆裤的兄弟,这间摸宝行,小军哥原来还是二当家呢。”
“好险刚才我没冲动……”屈大龙后怕不已,沈文信解除了倪秉正、杨宇职务,让他们回家休息一个月,这个决定着实让屈大龙有点“兔死狗烹”之感,觉得沈文信不仅仅是一个好说话的大哥,还是一个冷酷无情的老板。
其实这种状态也是沈文信比较满意的,与员工们在平时嘻嘻哈哈没什么问题,但是工作、重要的业务方面则要正经,以章程办事。
沈中亦身为经理,很善于处理这方面的事宜,只是最近对这个小职场的氛围,还不太适宜,所以黑脸的角色,先由沈文信充当了。
“和尚,装什么大尾巴狼,有什么事,直说!”沈文信抬头一看,是易小军这犊子,立马打开铁门,走了过来拍了拍易小军的肩膀,满脸笑意。
易小军的肩膀被沈文信拍得有点生疼“哎哟喂”地叫了一声,身体半斜,埋怨道:“几天不见,你的力量这么大了啊?不会吃了什么大力神丹了吧?”
“是你身子虚,还怪我力气大了。”沈文信可没觉得力量变大多少,还以为易小军开玩笑呢。两人坐定,易小军与沈中亦见礼,只见他手里面拿着一个盒子,来到了鉴宝室,放到了方桌橡皮垫之上,这是一个比较稀罕的碗。
器形看来是明代的,内壁以青花绘画出了宣德时期的风格,边饰有梵文字体,以石灰粉点上的,内壁的青花是景德镇风格,制作的中规中矩,奇特的是外壁的地子,以特殊的紫色釉为地,白色空的地方则形成了松竹梅岁寒三友。
整个风格,极其大气、磅礴,紫色地子?沈文信有些疑惑,没有直言,听易小军怎么说先。
“蚊子,这次带这个碗是让你掌掌眼,你也别笑话我,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凭借自我眼力买来的一个物件,看落款是大明宣德年制的,这个紫色的地子,我比较喜欢,所以也就没过多的犹豫,直接从一个朋友手中转来了。”
沈文信没有着急上手,而是反问道:“买来的时候价格贵不?”
“额,怎么说呢,几十万吧,难道不对?”易小军以前是和沈文信合伙开了这家古玩店,在还没正式开业之间,两人就散伙了,易小军进了父亲的公司,准备接管一个市值几十亿的大公司,不论他如何反感易中天为他制定的路线,偌大的产业总归要由他来继承。
不同于国外的家族式企业,几代人创建亦或者十几代人建立的大型企业,继承权不会过手给子嗣,而是通过一个信托基金,这样一来的话,会最大限度保存公司的产业,不至于被败家仔挥霍一空。
国内则还没这个意识,往往是以传统的经营模式,子承父业,不论他是否能够担当这个位置。由此出现了“富不过三代”的说法。
沈文信听了这个价位,心里面稳了一点,几十万对于易小军来说不是大的损失,虽然目前他手上的可支配的资金不足百万,但是区区几十万,只是肉疼几天,过些曰子就能缓过劲来。
单单从外观来看,沈文信就知道这个碗不是宣德本年的!而且不会太老,为什么呢?主要是这个紫色地子,过于诡异。
而且内壁的梵文,虽然是那个时期宣德时期爱干的事,却不是以这种方式添加,颇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
上手之后,沈文信第一个感觉,没有宝箱出现,那么就断定这个碗,基本是一个新的,然后仔细查看了底足,胎质、釉色等各方面,综合了一番,说道:“很抱歉的通知你,这是一个现代艺术品,紫色地子,以我阅览的明宣德时期的瓷器,没有这种颜色,那个时期创烧了不少釉色,比如褐色、青花之类的,但是没有紫色!这种低温釉,一看就是二次入窑烧造的,以明代的工匠的技术,达不到烧造紫色地子的程度,历史条件制约下,古代工匠达不到烧造这么漂亮瓷器的手段。那么这个碗的出处,很容易判断出来了,无疑是现代人的艺术结晶。”
“紫色这么难烧?”易小军虽然有点失望,但是没有气馁,如同沈文信说的,打眼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承受能力,因此丧失了斗志。
沈文信放下这个碗,然后说道:“有一个成语叫做‘紫气东来’,紫色向来深受帝皇的喜爱,宣德皇帝也想要烧造这种颜色,可是当时的工匠不争气啊!”
半开玩笑的话语,让易小军笑了笑,说道:“那么说,这个物件仅此一件了?”
“嗯,宣德时期的青花瓷,这个紫色地子是唯一的,全世界都没一件。”
“哈哈,那我赚大发了!”
易小军没有沮丧,自我嘲笑地道,仿品就仿品,稀罕就成了,拿到家里面当做一个摆设,忽悠人也不错。
反正行外人看不出这个碗是赝品。
“那行,还有什么事不?”鉴定完了这个象征“紫气东来”的碗,沈文信让易小军收起了物件,径直坐到了根雕茶几上,摆弄起了茶具。
“这次来,还有一个目的,是告诉你们李铭和李自才叔侄两人以前回燕京了,两家人谈了许久,终于冰释前嫌,李铭让我给你们表达一下感谢之情。”
“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啊,是不是六叔?”李自才与沈中亦是多年的同窗,可能是收到消息了,只是一直没有时间说明,易小军提到了这一茬,他才想起来。
也坐到了根雕茶几上,沈文信为两人斟茶,只见他喝了一口,说道:“没错,才子这小子能放下这段怨恨,对他来说真是一件好事,不然带着戾气执掌一个大公司,那么他手下的员工就遭殃了。”
三人聊了一会,易小军公司方面还有一些琐事要处理,便告辞了,... -->>
坐镇摸宝行这种工作,还是比较枯燥的,沈文信一个人待在柜台内,拿着一本有关古玩鉴定的著作,汲取着收藏方面的知识,丝毫不敢懈怠。
尽管拥有“摸宝”的能力,很容易判断出新旧,不过没有点墨水的话,单单以直白的话语,无法说服别人,那也不行。
鉴定古董,里面的门道很繁杂,沈文信也是逐步增长,见识越多,愈加觉得自身的浅薄。一直坐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陈黎敲门进来,对沈文信说道:“沈哥,你也坐了一天了,出来休息一下,吃完饭再看。”
沈文信看书一页琢就磨半天,一个上午的时间,这本书只翻了一小半,意犹未尽地做好标签,沈文信有点习惯这种生活了。
坐镇期间,多看点书也未尝不可,平时因为有杂事制约,沈文信很少沉下心来看书,当然那段时间沈文信也恶补了不少这方面的知识,只是没现在这么专注研究,粗略一看,记在心中就成了。
而如今沈文信却是结合这段时间的经历,来验证、推敲,吸收书本知识和消化这段时间的经历,自然事半功倍。
简单吃了隔壁饭馆的豆角炒肉的盒饭,沈文信、沈中亦、屈大龙、陈黎休息了半个小时,再次上班,沈文信又开始孜孜不倦的学习生涯,早些曰子在图书馆淘到的书籍,这次可以看个够了。
一个月的时间,沈文信的鉴定知识不出所料会突飞猛进。
下午4点左右,沈文信埋头苦读的样子,没注意柜台上站了一个人,而这个人正是沈文信最好的兄弟,易小军。
可能是事先打招呼了,所以没人打扰他们,易小军瞪着沈文信半天,愣是没见他抬头,有些憋不住了,敲着柜台的高强度防弹玻璃窗,调笑道:“哟,掌柜的,你就是这么对待你们的顾客?我来了这么久,也没见你抬头看我一眼?这就是贵店的待客之道?”
站在旁边的屈大龙,有点好奇,对陈黎说道:“大嫂,这小子是谁啊?公然挑衅摸宝行啊!太过分了,要不要我拎他出去?”
陈黎掩嘴轻笑,摇了摇头,说道:“大龙,如果你敢上去的话,估计不等他收拾你,沈哥就是把你拎走了,你所谓的‘这小子’是沈哥十多年的好哥们,小时候同穿一条开裆裤的兄弟,这间摸宝行,小军哥原来还是二当家呢。”
“好险刚才我没冲动……”屈大龙后怕不已,沈文信解除了倪秉正、杨宇职务,让他们回家休息一个月,这个决定着实让屈大龙有点“兔死狗烹”之感,觉得沈文信不仅仅是一个好说话的大哥,还是一个冷酷无情的老板。
其实这种状态也是沈文信比较满意的,与员工们在平时嘻嘻哈哈没什么问题,但是工作、重要的业务方面则要正经,以章程办事。
沈中亦身为经理,很善于处理这方面的事宜,只是最近对这个小职场的氛围,还不太适宜,所以黑脸的角色,先由沈文信充当了。
“和尚,装什么大尾巴狼,有什么事,直说!”沈文信抬头一看,是易小军这犊子,立马打开铁门,走了过来拍了拍易小军的肩膀,满脸笑意。
易小军的肩膀被沈文信拍得有点生疼“哎哟喂”地叫了一声,身体半斜,埋怨道:“几天不见,你的力量这么大了啊?不会吃了什么大力神丹了吧?”
“是你身子虚,还怪我力气大了。”沈文信可没觉得力量变大多少,还以为易小军开玩笑呢。两人坐定,易小军与沈中亦见礼,只见他手里面拿着一个盒子,来到了鉴宝室,放到了方桌橡皮垫之上,这是一个比较稀罕的碗。
器形看来是明代的,内壁以青花绘画出了宣德时期的风格,边饰有梵文字体,以石灰粉点上的,内壁的青花是景德镇风格,制作的中规中矩,奇特的是外壁的地子,以特殊的紫色釉为地,白色空的地方则形成了松竹梅岁寒三友。
整个风格,极其大气、磅礴,紫色地子?沈文信有些疑惑,没有直言,听易小军怎么说先。
“蚊子,这次带这个碗是让你掌掌眼,你也别笑话我,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凭借自我眼力买来的一个物件,看落款是大明宣德年制的,这个紫色的地子,我比较喜欢,所以也就没过多的犹豫,直接从一个朋友手中转来了。”
沈文信没有着急上手,而是反问道:“买来的时候价格贵不?”
“额,怎么说呢,几十万吧,难道不对?”易小军以前是和沈文信合伙开了这家古玩店,在还没正式开业之间,两人就散伙了,易小军进了父亲的公司,准备接管一个市值几十亿的大公司,不论他如何反感易中天为他制定的路线,偌大的产业总归要由他来继承。
不同于国外的家族式企业,几代人创建亦或者十几代人建立的大型企业,继承权不会过手给子嗣,而是通过一个信托基金,这样一来的话,会最大限度保存公司的产业,不至于被败家仔挥霍一空。
国内则还没这个意识,往往是以传统的经营模式,子承父业,不论他是否能够担当这个位置。由此出现了“富不过三代”的说法。
沈文信听了这个价位,心里面稳了一点,几十万对于易小军来说不是大的损失,虽然目前他手上的可支配的资金不足百万,但是区区几十万,只是肉疼几天,过些曰子就能缓过劲来。
单单从外观来看,沈文信就知道这个碗不是宣德本年的!而且不会太老,为什么呢?主要是这个紫色地子,过于诡异。
而且内壁的梵文,虽然是那个时期宣德时期爱干的事,却不是以这种方式添加,颇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
上手之后,沈文信第一个感觉,没有宝箱出现,那么就断定这个碗,基本是一个新的,然后仔细查看了底足,胎质、釉色等各方面,综合了一番,说道:“很抱歉的通知你,这是一个现代艺术品,紫色地子,以我阅览的明宣德时期的瓷器,没有这种颜色,那个时期创烧了不少釉色,比如褐色、青花之类的,但是没有紫色!这种低温釉,一看就是二次入窑烧造的,以明代的工匠的技术,达不到烧造紫色地子的程度,历史条件制约下,古代工匠达不到烧造这么漂亮瓷器的手段。那么这个碗的出处,很容易判断出来了,无疑是现代人的艺术结晶。”
“紫色这么难烧?”易小军虽然有点失望,但是没有气馁,如同沈文信说的,打眼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承受能力,因此丧失了斗志。
沈文信放下这个碗,然后说道:“有一个成语叫做‘紫气东来’,紫色向来深受帝皇的喜爱,宣德皇帝也想要烧造这种颜色,可是当时的工匠不争气啊!”
半开玩笑的话语,让易小军笑了笑,说道:“那么说,这个物件仅此一件了?”
“嗯,宣德时期的青花瓷,这个紫色地子是唯一的,全世界都没一件。”
“哈哈,那我赚大发了!”
易小军没有沮丧,自我嘲笑地道,仿品就仿品,稀罕就成了,拿到家里面当做一个摆设,忽悠人也不错。
反正行外人看不出这个碗是赝品。
“那行,还有什么事不?”鉴定完了这个象征“紫气东来”的碗,沈文信让易小军收起了物件,径直坐到了根雕茶几上,摆弄起了茶具。
“这次来,还有一个目的,是告诉你们李铭和李自才叔侄两人以前回燕京了,两家人谈了许久,终于冰释前嫌,李铭让我给你们表达一下感谢之情。”
“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啊,是不是六叔?”李自才与沈中亦是多年的同窗,可能是收到消息了,只是一直没有时间说明,易小军提到了这一茬,他才想起来。
也坐到了根雕茶几上,沈文信为两人斟茶,只见他喝了一口,说道:“没错,才子这小子能放下这段怨恨,对他来说真是一件好事,不然带着戾气执掌一个大公司,那么他手下的员工就遭殃了。”
三人聊了一会,易小军公司方面还有一些琐事要处理,便告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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