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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点马上就到了。你要想办法去女主所在的城区,投靠她的干弟弟。】
季眠问:【那里离这里很远吗?】
【你可以走着去。】
【哦。】季眠放了心。
【也就是几十公里而已。】
“……”
季眠果断放弃了步行这个选项。他摸了摸自己的几个口袋,空的,裤子后面的兜里头有半包纸巾。其余就什么都没了。
但是要找到女主,得有钱呐。
起码,要有坐车的钱呐。
钱从哪里来?季眠垂着头思考。
去赚。
【去偷。】
两个不同的答案同时出现在他脑海里。前者是季眠自己的念头,后者是系统出的馊主意。
他摇摇头:“偷?我不要去偷。很没道德的。”
系统冷笑:【道德?那是什么?能吃吗?】
季眠不是很想理会它。
系统的下一句很快来了:【你来这个世界是为了任务,维持人设才是第一要务。原主是什么样的人设,你就要展现出什么人设。否则,“季眠”的性格转变,就会成为煽动蝴蝶效应的翅膀。你不是“可以偷”,而是“必须偷”。】
它又补刀道:【再说了,你哪里来的道德感?】
【你连记忆都没有,谁知道你上辈子是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
“……”
季眠妥协了,但只为系统说的“维持人设”。他刻意忽略了自己曾经是“罪犯”的可能性。
*
季眠休息了几天,那日被揍的伤口总算不怎么疼了。
这几天,他就靠着“好兄弟”们打牌的零嘴过活。
季眠感觉到,再留下去,他的这些个“好兄弟”就快爆发了。
第四天时,他踩着他们爆发的底线,从桥洞离开。
——他要去偷了。
偷谁呢?季眠还没想好。
怎么偷?季眠也不知道。
他晃荡到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原主显然是这一带的惯犯,有人认出季眠,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口袋和背包,警惕地检查自己有没有丢失什么财物。
季眠两只手攥得紧紧的,手心出了一层薄汗。
第一次做贼,他有点紧张。
他咬咬牙,在马路牙子上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然后挑选要下手的目标。
看到一对过路的夫妻,说说笑笑的,眉目含情。舍不得下手。
看到一个打扮时髦的姑娘,高马尾在脑后一甩一甩,很有活力。舍不得下手。
又看到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啤酒肚晃晃荡荡。还是舍不得下手。
系统:【……】
它叹着气:【你到底能不能行了?】
【我……能行的。】季眠迟疑地道。
顶着正午毒辣的太阳,他额头上也冒出一层细汗。再拖下去可不行。
他头昏眼花地看,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目标。
那是个刚从车上下来的青年,染着一头亮眼的红毛。他的车停靠在路边,只要季眠找好角度,车内的记录仪是拍不到他的。原主在这一带得手过多次,确定附近没有监控。
但季眠选中他的原因却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这人长得很像个不学无术的混混。
红发青年从头到脚都不良少年的标准定义,发型张扬,上衣是略紧身的背心,牛仔裤上还挂了几根非主流的铁链子,肩上背了个大皮包,露出来的皮肤上纹着浮夸的纹身。
季眠不愿意以貌取人,但此时此刻,以貌取人确实能给他带来一点安慰。他很需要这一点安慰:他要抢的是个混混,很坏很坏的混混。
第3章
季眠装作不经意地站起身来,慢悠悠地穿过马路,来到红发青年附近,不过两分钟路程,季眠已来到他的身后,成为一个不起眼的路人。
原主当扒手的经验十分丰富,成为“季眠”以后,季眠也继承了他的这项能力。
红发青年是朝着太阳的方向走的,影子短短地被拖在身后。季眠的影子也跟他的一起,被拖在后面。
他屏着呼吸,脚步像猫一般轻,走路时还要装出一副光明正大的样子,免得过路人起疑。
情节点马上就到了。你要想办法去女主所在的城区,投靠她的干弟弟。】
季眠问:【那里离这里很远吗?】
【你可以走着去。】
【哦。】季眠放了心。
【也就是几十公里而已。】
“……”
季眠果断放弃了步行这个选项。他摸了摸自己的几个口袋,空的,裤子后面的兜里头有半包纸巾。其余就什么都没了。
但是要找到女主,得有钱呐。
起码,要有坐车的钱呐。
钱从哪里来?季眠垂着头思考。
去赚。
【去偷。】
两个不同的答案同时出现在他脑海里。前者是季眠自己的念头,后者是系统出的馊主意。
他摇摇头:“偷?我不要去偷。很没道德的。”
系统冷笑:【道德?那是什么?能吃吗?】
季眠不是很想理会它。
系统的下一句很快来了:【你来这个世界是为了任务,维持人设才是第一要务。原主是什么样的人设,你就要展现出什么人设。否则,“季眠”的性格转变,就会成为煽动蝴蝶效应的翅膀。你不是“可以偷”,而是“必须偷”。】
它又补刀道:【再说了,你哪里来的道德感?】
【你连记忆都没有,谁知道你上辈子是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
“……”
季眠妥协了,但只为系统说的“维持人设”。他刻意忽略了自己曾经是“罪犯”的可能性。
*
季眠休息了几天,那日被揍的伤口总算不怎么疼了。
这几天,他就靠着“好兄弟”们打牌的零嘴过活。
季眠感觉到,再留下去,他的这些个“好兄弟”就快爆发了。
第四天时,他踩着他们爆发的底线,从桥洞离开。
——他要去偷了。
偷谁呢?季眠还没想好。
怎么偷?季眠也不知道。
他晃荡到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原主显然是这一带的惯犯,有人认出季眠,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口袋和背包,警惕地检查自己有没有丢失什么财物。
季眠两只手攥得紧紧的,手心出了一层薄汗。
第一次做贼,他有点紧张。
他咬咬牙,在马路牙子上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然后挑选要下手的目标。
看到一对过路的夫妻,说说笑笑的,眉目含情。舍不得下手。
看到一个打扮时髦的姑娘,高马尾在脑后一甩一甩,很有活力。舍不得下手。
又看到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啤酒肚晃晃荡荡。还是舍不得下手。
系统:【……】
它叹着气:【你到底能不能行了?】
【我……能行的。】季眠迟疑地道。
顶着正午毒辣的太阳,他额头上也冒出一层细汗。再拖下去可不行。
他头昏眼花地看,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目标。
那是个刚从车上下来的青年,染着一头亮眼的红毛。他的车停靠在路边,只要季眠找好角度,车内的记录仪是拍不到他的。原主在这一带得手过多次,确定附近没有监控。
但季眠选中他的原因却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这人长得很像个不学无术的混混。
红发青年从头到脚都不良少年的标准定义,发型张扬,上衣是略紧身的背心,牛仔裤上还挂了几根非主流的铁链子,肩上背了个大皮包,露出来的皮肤上纹着浮夸的纹身。
季眠不愿意以貌取人,但此时此刻,以貌取人确实能给他带来一点安慰。他很需要这一点安慰:他要抢的是个混混,很坏很坏的混混。
第3章
季眠装作不经意地站起身来,慢悠悠地穿过马路,来到红发青年附近,不过两分钟路程,季眠已来到他的身后,成为一个不起眼的路人。
原主当扒手的经验十分丰富,成为“季眠”以后,季眠也继承了他的这项能力。
红发青年是朝着太阳的方向走的,影子短短地被拖在身后。季眠的影子也跟他的一起,被拖在后面。
他屏着呼吸,脚步像猫一般轻,走路时还要装出一副光明正大的样子,免得过路人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