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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他的,因为他居然对她发脾气。

    这事,要回溯到夏天刚开始的时候。她在课堂偷吃便当时被他抓到,他好凶,对她。所以每次看到他,她都没什么表情,就当是没瞧见一样。可是祝艾波每次看到他,都说他好帅好迷人;马琪、胡书玮、林子倩也都喜欢他。讲久了,她在一旁听多了。心里也跟着发酵。

    祝艾波说他身材好。像汤姆谢立克,结实又性感;而且俊美如鲁佰艾维特。

    马琪听了,问她不是喜欢“白斩鸡”吗?岂料她波霸杏眼儿一瞪,不屑地说:

    “什么‘白斩鸡’!你们搞清楚,我喜欢的是性感、结实、温柔、体贴、斯文、幽默、风趣、有教养、有品德”

    “卡!”马琪大声打断她。

    善变的波霸。

    胡书玮看上的,倒是他文学硕士的金沙帽。一直夸他头脑好,有学问,看起来就是有读书人的样子,有书生气质。

    小林子倩别说他像是居家型的男人,有安全感,而且一定很疼老婆,当丈夫最好。

    只有马琪最干脆,感觉对就是了,用那么多形容词堆砌做什么!

    女人女人!不可理喻的动物。每次听她们肆无忌惮地评天判地,罗沙就支着头不予置评。

    其实她也不知道。她原是顶讨厌艾维特的,他太不给人情面。听说上回毕业班有个女的,在毕业当天向他告白,他毫不留情地拒绝了,给人之难堪的──老天!她要是那个女的,不上吊才怪!

    总而言之,她还是不喜欢他

    “书本该收起来了吧?”人跟声音一起到,就站在罗沙面前。

    罗沙揉揉眼睛,收起课本。刚刚想得太出神了,忘了还有东西没收拾好。

    整个空间很安静,只有笔的磨擦声刷刷地响。

    铃过三响“大刑”总算结束。

    缴了卷,走出校门,刚好赶上街车。

    一开始,罗沙就是搭乘街车上学的。樱花坡道虽然平缓,但是要由坡下爬到坡上,也是很费体力的事,所以她都选择节省力气的事。可是夏天偶然经过那家店,看到那张画后,长长一个夏天,她就都搭车到山坡下,再慢慢爬坡上去,只为了看那张画一眼。

    现在那张画不见了,她也就没有徒步的必要。

    “运气真好!”马琪呼叫一声,扑上那一排空座位。

    五个人恰好把座位填满,就剩下几道缝隙。

    “你们谁要跟我去看电影?”马琪问。

    祝艾波把头转向窗外;胡书玮拿出小说;林子倩津津有味地吃着蛋糕──总之,就是“说不”的讯息代号。

    “哼!这就是女人的交情!”马琪抱怨一句,把目标转向罗沙。“罗沙”

    罗沙看苗头不对,举手想阻挡。车子靠站,上来了一个超级吨位的女人,一上车就直逼她和马琪而来,**一边扭一边说“挤一下,挤一下”硬生生地插入她们当中的隙缝,将她和马琪挤到河西走廊,再踢到喀拉哈里沙漠。

    马琪趁机把罗沙拉开座位,绑架列车门附近栏杆,按铃下车。

    “我们先下车了!”她对车上另外三人招手说。

    “你──马琪?我不要看电影啦!”罗沙虽然频频抗议,还是被马琪拖下车去。

    马琪拽紧了她,确定她逃不了后,拍拍她被夹在她臂下的手说:

    “你不去也不行了!”

    山坡下离大学不远处有一家电影院,专门演些叫得出导演字号,或者演员声势不弱的影片,通常是首轮强档,是附近各级学校学生的集散地。

    罗沙一路手抵脚挡,还是被马琪胁迫看了一场文艺爱情大悲剧。

    整部片子爱来爱去,哭来哭去,不晓得在放什么屁,害得她差点就断气。听说还得了什么年度铜马奖铁马奖的,海报上烫金的文宣这么说。

    那实在是使人呼吸困难的东西;可是马琪哭得浠沥晔啦,手帕擦湿了好几条,一直吸着鼻说好感人。

    “烂、透、了──”罗沙不耐烦地推开马琪,她找不到其它手帕了,把她的衣袖当手帕拿去擦鼻涕。“我还是喜欢看喜剧,哈哈大笑就过去。看看你的红蒜鼻,拜-哦!掉眼泪也是要花力气的,你怎么都不觉得累?”

    “你真的是铁石心肠!”马琪吸着鼻说。

    “算了吧!那种婆婆妈妈的东西!”

    “难到你一点幻想都没有?”

    “幻想?什么?”

    “爱情啊!笨!”

    罗沙肩膀一耸,极其无所谓的表情。

    “算了!苞你说这个简直是对牛弹琴。在这里分手了,拜!”

    马琪挥手再见,先拦到街车离开。

    街道的风景,一式的单调,罗沙没有多作逗留,很快地回了家。

    “我回来了!”她朝屋里大声喊,在桌上看见她的信。

    她放下东西,拆开信。

    “谁寄来的?”她母亲从厨房里出来。

    “阿潘。”阿潘是她的青梅竹马。“他说他已经通过转学考,顺利办好转学手续。”

    这个夏天以前,阿潘一家一直和罗沙他们比邻而居;后来潘家夫妇因故离婚,潘先生申请调职,就带着阿潘搬走了。

    “真是的!潘伯伯跟潘妈妈如果不离婚,阿潘就不用千里迢迢跑到南部念书了。”罗沙封起信。“他们为什么要离婚呢?神仙眷属了那么多年,每个人都羡慕他们,没来由的、莫名其妙就离婚,害得阿潘整个人都消沈许多。我实在真不懂他们的想法!”

    “小孩子懂什么?别乱说!快洗洗手准备吃饭了。”罗母离开客厅重回厨房。

    罗沙继续屯在沙发里,手中搓着信吐大气。

    自从阿潘搬走后“干坏事”都不再觉得那么起劲。她爸爸说她变得文静多了,家里的玻璃窗也免遭劫难好久了。

    以前她和阿潘老是在屋里打球。阿潘老是暴投,她又擅长漏接,结果,玻璃们就倒楣了。她妈总是扯着嗓子骂她和阿潘,还罚他们不准吃饭。

    可是最近收到他的信,聊的都是些空洞颓沈的事。让她突然觉得生命变得很没意义,怀疑存在与虚无之间,间隔了什么秘密。

    如果“知觉”不存在了,轮回这回事,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动?太空间的陨石,飘浮的广冥,这一切,这一切,又有什么关连、什么意义在其中呢?

    “唉!无聊啊!人生!”

    她又重重吐了一口气,丢开椅垫,洗手准备吃饭。

    黑板上小画了几图抽象的几何线条花样,变化乍看万千,远远瞧着很美丽。

    这是周三小周末的社团活动时间,比平常久些,从下午第三节课就开始。她们一星期有三天的社团活动时间。

    这里是艺术社的社团部室──贴切的说,应该是美术,偶尔也许参杂摄影或其它文艺指导。

    罗沙躲在角落里,整个脑袋乱哄哄的,一直安静不下来。维纳斯颈部的线条她已经连续修改了好几次了,还是无法画得顺手;整个构图糟糕透了,版面也搞得脏兮兮的。

    本来她并不想参加这个社团,马琪耍了小手段,骗到她的签名同意申请书,她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加入了;另外加入的还有祝艾波。

    林子倩和胡书玮则分别浪游到家政和哲学社。

    艺术社的成员不少,多数是为了瞻仰艺术指导的丰采。第一次社团活动,他简单地介绍了自己──速水真澄,他有一半东洋血统;山坡下樱道大学艺术部,日本上野美术大学研究院毕业。拥有自己的画室,现在是自由艺术工作者,兼任私立樱道女中艺术活动的指导。

    他站在那里,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迷惑的惊叹号,让人称赞造物主的神奇。左手无名指上的一轮戒指也耀眼。

    他似乎特别偏爱罗沙旁边的那块白墙,老是钉在那个位置上,间接促成了她烦躁不安的原因。

    天气热也是重要原因。大概因为这些缘故,让罗沙觉得浑身不自在,不敢随意转头。

    真是折磨人!维纳斯石膏像看起来那么漂亮,素描起来却那么困难,她怎么就是画不出来。

    大概。她真的没有那个细胞。

    速水真澄走到罗沙的画架旁,瞧了一会儿,突然说了一句话,她没听清楚。他把她的二b笔拿去,二三下就勾勒出完美的轮廓,完全是“希腊”般的立体,连明暗阴影都帮她刷好。然后,他又轻轻说了一句话。

    这次她听清楚了,是个问句。

    她不敢相信她听到的,惊讶地抬头看他,他却宛若没事人般地走开。她看看四周,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没有人听到那句话,除了她。

    那不是句什么好话,甚至可以说很恶毒。他说的是:

    “你是个‘画盲’吗?”

    这句话让罗沙大大地泄气,垂头看着手中的二b笔,想一头撞死。

    本来她还觉得,这个速水真澄越看越像另一个速水真澄──她最爱的男主角。她还一本正经地对马琪说,连水真澄是她的最爱,她认为他是所有男性最美好的象征。马琪骂她有病,漫画的男主角也拿来当偶像崇拜。

    现在,这个印象要大打折扣了。他怎么可以说那种话伤害她的自尊!

    “混蛋!”她越想越生气。

    不过,不愉快的事也就那么一桩。冒充艺术大师,挥着彩笔装腔作势一番还是很有意思的。当然,罗沙心里也偷偷渴望着,有朝一日能画出“那种蓝”

    社团活动结束后,五个女人聚在一起,马琪强拉她们到舞厅去探险。二胡兴趣缺缺,被打鸭子上架。林子倩嚷着也要跟去,祝艾波笑她说:

    “那不是小孩子该去的地方。”

    她换穿了一身彩绘紧身装束,夸大的耳环,脸上涂得五颜七彩。尤其上身大圆领,露出酥白的奶油胸,看来骇人极了。

    林子倩看祝艾波一身劲装,吐了吐舌头。

    “少土了!没见过世面,大惊小敝!”祝艾波挺着胸说。

    胡书玮瞥了她一眼,神气古怪地说:

    “算了!她既然敢穿,你们就要有勇气欣赏。”

    罗沙有感而发:“你们会不会有时觉得自己很清纯、很无邪、很天真;有时又觉得自己很浊、很世故,很老气?”

    “当然不会!”祝艾波夸张地摆动着耳环。“谁像你这么无聊!我看你这大概是‘青春期症候期’,想学大人,又舍不得小孩的天真。”

    什么疑难,到祝艾波嘴里都不会有好的解释。

    只有马琪处变不惊。

    那家舞厅真是个奇怪的地方,房间特别多,七拐八弯的,才到正厅跳舞的地方。

    厅里幽暗昏渺,又乌烟瘴气,音乐且奏得松松懒懒的,让人跳得很不起劲。那调调儿,说真的,倒比较适合嗑药或哈草。一言以蔽之,整个气氛,堕落透了。

    有个胖子,一直朝罗沙黏过来,很烦人。她甩掉胖子,抓住马琪说:

    “我要走了。”

    “干嘛!才来一会儿。”

    “反正我要走了。这算什么探险嘛!一点都比不上我在乡下爬山涉水,抓鱼采芒花有趣。”

    “再待一会儿。”

    “不了!没意思。”

    她说走就走了,不理她们在背后叫喊。

    最近她觉得有点儿累。中午休息的时候,正在看“玻璃假面”满脑满思绪的速水真澄,赫然变成了面像模糊的另一个速水真澄──那个艺术指导。

    她一惊,撞翻了马琪的便当。

    马琪二话不说,收拾好便当盒,再取走她的钱包,挑去一张红色的国父,到福利社买了一盒鸡腿便当。

    “这是给你的一点小教训,漫画不能当饭吃,该吃饭的时候就吃饭,胃才不会痉挛,神经也才不会打结。”

    她只好摸摸鼻子自认倒楣。

    后来,就发生了那件事。那个速水真澄,竟敢否定她的艺术天份,用话刺伤她。

    还有的是,她的“机率”考了零分。

    培尧兄一直盯着她笑,只有皮在笑、肉不在笑的那种笑。他说:

    “罗沙小姐,我不知道你那么喜欢吃蛋,请你偶尔也吃点蔬菜好吗?”

    屋漏偏逢连夜雨。那个英文──唉!艾维特整堂课都没有给过她好脸色。

    总之,她今天实在死得有够难看,像是喝了淡淡的一杯酒,却苦苦的滋味满喉。

    她很想说些取笑自己、觉得自己无聊、自找无趣的话,起码自我解嘲心情会好过一点,可是她却不知怎么说才好。

    总之,她今天实在有够背了。一整天心神不宁不说,喝水烫到舌头,吃东西噎到喉咙,连走路──她突然绊了一脚──平地耶!都拐到脚跟!

    回到家后,她为了治疗心情,偷偷喝了一些酒。酒精发酵,让她把弦月看作满月,对着天空郑重地发誓。其实,她也不是认真要求什么,只是觉得那个气氛很适合发誓。

    风有点冷,无星伴月,她抬头想找“广寒宫”薄云就将月亮遮盖住,终宵就那样赐给诗人一个好题材,月蒙胧眼檬拢,广寒月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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