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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倒映般的窗外晴空如洗。程归雁看了一会儿,觉得刺眼,拉下了遮光板。
上一次搭飞机还是从美国回来,载著一颗归心和无可寄托的思念,恍若隔世。转眼都五六年了,居然再没离开过北京。
这座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是少年时梦寐以求的天堂。现如今,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熟悉的地方。
这里有一座人来人往的医院,有一栋被保姆打理得干净舒适的大房子,还有一群可以放心亲近的人,其中甚至不缺二三知己。
高尚的事业,和谐的婚姻,令人艳羡的优渥生活,亲朋好友的理解和关爱,所有的一切都无疑是世间最豪华的恩赐。
可是,不知为什么,倏忽二十余载,她没有任何一个时刻敢对自己说,这里是可以安顿下来的家。
在她的生命里,那个被称作家的地方,早就支离破碎了,连片段残骸都被抛进了惊慌失措的记忆深渊,随着时间的流逝,越飘越远,消灭得无影无踪。
离开的时候,不记得有过一丝留恋。
母亲是难产死的,为了生她。用自己的命换了她的命,放下就走了。
从未在生命里真的存在过,自然也就无从怀念。对她来说,那只是个把父亲折磨得不成人形的女人罢了。
父亲是上吊死的,因为酒后上了亲生女儿的床。
这二十年来,每次回忆起吊在窗户上那个垂头丧气的身影,她都被如血的夕阳晃得睁不开眼。
他自杀了,因为鲁莽和怯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被一根微不足道的稻草压断了腰。
讳莫如深,也无法说清的是,对这个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一直在心底埋藏著深深的鄙视。
能做的,就是把他放在一个感觉不到疼痛的角落,在每次踏上一级进步的台阶,足以博他一丝欣慰的时候,远远的看上一眼,继续形单影只的禹禹独行。
然而,就在几天之前,她回家了。
在一个半梦半醒的幻境里,穿上了土气的校服,梳起了粗黑的麻花辫儿,走进阴暗的楼道,吱嘎作响的铁栅栏门,见到了满身油污的父亲……
夕阳很美,窗外飘著一股枯叶腐烂的气味儿。身体里的躁动像烧灼的云,随着黄昏的暗影渐渐笼罩,热力几乎融透了心房,越来越压抑不住。
恍惚中,再次见到了他。她认定那是上天垂怜,终于赐下挽回悲剧的机会。这次,她要亲口告诉他别怕,没什么大不了的,一点儿也不疼,千万别犯傻。
没想到,每一个细节都像是一条旧巷子,走进去,重叠得严丝合缝的竟是自己主动献身的背影。
转醒之后,她哭了,嚎啕大哭。
除了那扭曲的记忆里恸心如割的真相,她还明白了一件事:家,从来都在,只是变成了一个永远回不去的地方。
被抛弃的那个,其实是自己。
那晚,她彻夜未眠,哭湿了半个枕头。
后悔吗?并没有!不但不后悔,而且更加明白,心底藏著的那份鄙视是从哪儿来的。
记忆的错乱,与其说是本能的逃避,不如说是怨恨的出口!虽然他是那个至亲至爱的人,却懦弱如斯,竟然用自杀来玷污她初纯的慰藉,洁白的身子!
就那样屈辱的走了,不由分说的逃走了!把她一个人抛进布满荆棘的世俗陷阱,连一道申辩的缝隙都不曾留下。让她怎么办?
为什么,她的生命里会有他们呢?一个一个,匆匆留下一笔馈赠,就决然离去。
那些人,本该陪著她成长,等著她成为他们的骄傲,并投来欣慰的目光。
那些人,本该享受美好的爱情,拥有美满的家庭,在她的悉心照料下安享晚年。
那些人,本该成为她生命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却一个接著一个的撒手人寰,飘然西去,浑身笼罩著天堂的光,带着无比慈爱的微笑。
多么希望能问上一句,你们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我会努力做好的!
并非全都来不及,却没一个人给出回应,温暖而残忍。
程归雁比谁都明白,他们全都是无情的天使。
匆匆来去,就是为了让自己亏欠的。包括那个每天缠著实验室的恩师兼丈夫。他只把自己当女儿一样疼爱,像极了某种施舍。
命运并非不公,但绝对是充满了恶意的。
它先把你最珍贵的一切夺走,并让你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最该被抛弃的人。
然后,又跑来恩荣有加,不吝慷慨的赐予,博取你最痛彻肺腑的感激,一辈子都在战战兢兢的亏欠中度过!
当拥有的一切,几乎都来自好心人的恩赐。连自己的终身都甘愿放上报答的天平,却仍旧被高高翘起,那是一种怎样的无助和彷徨?
有很多人问起,为什么一个人在办公室也带着个大口罩。程归雁无法作答。
又有谁能明白,在光鲜亮丽,高贵知性的外表下,她依然是那个小镇里没爹没妈流离失所的小姑娘,戴着无法卸下的枷锁,怯生生的站在这世间繁华之外?
那口罩后面藏起的其实是卑微与孤寂,并非惯常示人的优雅笑容。
万没想到,第一个要求她摘下口罩的人,是他!
他的目光与众不同。
他的故事并不光彩。
他的纠结有点可爱。
程归雁并不明白,为什么就那样顺从的听了他的话,摘下了口罩。那一次,她笑得毫不勉强。
跟他的交谈是简洁而愉快的,可以说无拘无束,甚至很快就能彼此开一些界限模糊的玩笑。那份轻松,跟在莫黎那里体验过的完全不同。
它来自一个异性,一个说不上英俊潇洒,笑容里透着敏锐和不羁的男人。
再次见面,她就被他的目光迷住了。
那时,他好像还没那么自信,但眼神是真诚的,直接的,带着一见如故的热情,也不乏羞涩柔软的依赖。
生平头一遭,她不仅不再需要口罩的掩护,还走出了医生的白大褂,像关心一个弟弟那样打量他的倔强与羞涩,执著与彷徨。
发现,原来自己能为他做的,真的可以比一个医生更多……
是的,他就是坐在身边的这个男人,叫许博,正在喝茶。
这架中型客机的噪音还是蛮大的,自起飞开始,两个人就没怎么交谈了。不过,她的手一直绕过男人的臂弯,被他握在手心里。
对这双手的偏爱,是他最早也是最不厌其烦的暧昧表达。而第一次被他握住,还是在开始治疗的那个晚上,气氛暧昧的影吧包房里。
身体上的亲密接触从手开始,无疑是最顺理成章的。而他对这双手溢于言表,情不自禁的喜爱还是让她受宠若惊了。
他摸了又摸,亲了又亲,还放在鼻子底下闻,贴在脸上蹭……不知怎么搞的,首先接受抚摸的,居然变成了他。
他的脸颊,头发,耳朵,脖颈,他宽宽的肩膀,结实的后背,发达的胸肌,还有肚脐和咯吱窝……
那恐怕是她跟一个男人经历的最为奇妙的事,全程充满了忘我的笑声,预想中的尴尬和紧张都被一份简单的快乐驱散了。
拿许博当药引子,是程归雁自己提出来的。说出名字的刹那,她一帧不落的捕捉到了莫黎眼睛里掠过的一抹浮亮。
不过,两人都明白,这个人恐怕是唯一靠谱的选择。
“你们……是来真的?”
虽然对莫黎的性爱观尚且保持审慎的态度,程归雁毕竟压不住好奇。而且,跟她说话,没有拐弯抹角的必要。
“什么叫来真的?”莫黎毫不客气的回敬,“我跟你可不一样,从小到大也没学会怎么装假。你呀,是从来没爱过,才说这种小孩子家家的傻话!”
程归雁比她大三岁,却经常被当成小孩子,每次都服服帖帖,无言以对。
——爱过。
这个词对她来说,真的太过抽象,遥远而模糊。
在至今仍时常出现在梦里的放学路上,在满地砂石的足球场边,她的心“扑通扑通”的跳过。
在那个永远被众星捧月的男生把一个脏兮兮的足球塞进怀里的刹那,她浑身麻痹,脑子发晕,完全丧失了思考的能力。
高考前,她参照他的名字改了自己的。后来,如愿以偿的来到他所在的城市。却茫然不觉,早在怔怔发晕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彼此的错过。
缘分,就像那“交汇时互放的光亮”,等不得哪怕“一低头不胜凉风的娇羞”。
而在产科门诊遇到的那位公务员陈先生,早已没了踢球打架时带着风的飒爽英姿。撞得程大夫刹那失神的,并非回眸已是百年身的心怅惘,而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夜微凉。
既然已经尽释前嫌,不再有缠绵纠葛,她接受了莫黎的建议,邀请故人帮忙。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也终于意识到,岁月改变的,可不仅仅是那个球场上的前锋,还有她自己。
优雅冷静,落落大方是她多年的修炼所得,却对治疗毫无帮助。陈志南的手不可谓不温柔,却也止步于亲吻,一旦接近胸口,就寸步难行了。
按莫黎的诡异分析,症结的关键居然是自己太优雅,太大方了。“咱们要找的,是一个能随随便便把你逗笑的男人。”
一听这话,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
“你对他到底什么感觉?”
这一问,真的难住了情场学历停留在高一水平的程归雁。
治学严谨的她根本不敢用爱情小说里学来的词汇去描述自己的感受。光从莫黎的眼神里,她就知道,那根本不靠谱。
“我觉得,他……像我……像我弟弟,有时候又……嗯!就是弟弟的感觉。”她本来还想说,有时候又像个爸爸,怕莫黎笑得太厉害,没敢说。
然而,莫黎并没有笑,只是默默的望著她。
很快到来的亲密接触,让她终于明白,莫黎的眼神为什么那么暧昧了。抛开本就不存在的血缘考虑,姐弟之间的亲昵竟是如此的放松而舒服,还带着丝滑浓郁的甜蜜。
是啊,为什么要害怕呢?他不过是个弟弟!喜欢你,跟你亲,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又不是来占便宜的,更不会欺负你。
如此幼稚的心理活动让程归雁的脸上直发烧,可她仍旧忍不住那些自欺欺人的碎碎念,尤其是被他从背后搂进怀里之后。
记忆中从未主动给人碰过的两个大白兔,就那样被他捧在了手心儿里。没有一丝的彷徨和焦虑,只觉得好热,好舒服,好渴望,又好害羞……
身体上的界限,就这样轻松的突破了。心理上的,情感上的呢?
是不是早就突破了?
“不会影响你吧?”
如果不是许太太在探病之后直言点破,这句话,程归雁会一直问下去。毕竟不是小姑娘了,弟弟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她当然懂。
让她迷惑的是,不能做的都快做全了,为什么感觉还是弟弟呢?就算跟小说里描绘的有所差别,也不该平滑过渡,毫无界限吧?
这样的问题,莫黎或许有答案,可她不会去问。
因为心知肚明,那个小妖精也在把他当弟弟。她不仅做过自己跟他做过的,没做过的那件事也不知道做过多少回了。
作为一个有家有丈夫的女人,这样的弟弟怎么好意思拿出来讨论?
没想到的是,莫黎不声不响的排了一场大戏,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弟弟升格成了爸爸!
就像一道圣光照进了黑暗的古堡,当男人那根东西火苗一样进入了她的身体,古堡里那座狰狞可怖的雕像瞬间无声的碎裂了。
破开层层湿滑的坚硬冲击没有带来一丝疼痛,却在突进的过程中唤起了那个地方消失已久的娇嫩记忆。
身体被强力撑开的颤栗把一声娇吟逼出喉咙。与此同时,那早已充盈滚烫汁液的膣腔也热烈欢情的包里了上去。
一下子被顶在心坎儿上的错觉,催生出整个灵魂都被占据般的致命快感,把那一声吟唱无限拉长!
无论他是弟弟,还是爸爸,能这样彻底的把他纳入这具珍贵的,完美的,唯一属于自己的身体,都是她卑微到濒临枯萎的生命中最最开心的事!
程归雁满心欢喜,热泪盈眶的张开四肢,用自己笨拙的稚嫩娇柔紧紧的包容著他,欢迎著他,取悦著他,同时也渴求著他,需索著他,压榨著他……
一切都似出于本能,一切又似筹谋已久,那是灵魂的救赎,也是肉体的重生。
坠落般的极乐快感让她陷入迷乱,汗出如浆的体力消耗也让她逐渐清醒。
当一浪高过一浪的快美把身体推向一座万劫不复的巅峰,程归雁终于认清了男人的脸,那不是爸爸,也不是弟弟,而是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
炸裂般的悲喜交加震荡著胸腔,泪水又一次奔涌而出。
猛烈的冲击让她再也耐不住腰杆里的酸麻,屁股和双腿突然不由自主的剧烈颤抖起来。就那样,她经历了人生第一次高潮!
在那之后的半个多小时里,她躲在男人怀里一声不响。
身体在快乐的余波中零星的抽搐著,渐渐放松下来,她的心也在痛哭之后慢慢恢复了从未有过的平静。
不知是否迷失于自己的角色,他也没说一句安慰的话,就那样抱着她,温柔又贴心的献上爱抚和亲吻。
身体的愉悦让她放弃了思想的纤绳,尽情陶醉在肌肤相亲的春情搏动里。
交媾的气味和著汗水的蒸燎把缠绵相拥的体温逐渐烘高,时间也随之淡出了感知,唯有呼吸在最纯净的欲望回潮中被艰难的拉长。
自甘堕落也好,随波逐流也罢,那样舒暖静谧的床上,两个赤裸厮磨的肉体,连一个感觉羞耻的念头都是罪过。
忘却前世今生,抛下恩怨情仇,肉体已经在当下红炉煮酒,心意只需闭目顺水推舟。
是的,她想要他,要他在自己完全清醒的状态下再来一次!彻彻底底,畅快淋漓的占有她,疼爱她,肏她!
那根大家伙已经再次精神了起来,热滚滚硬邦邦的戳在她肚皮上。他明显读懂了她眼中毫无掩饰的波动,亲吻和呼吸都再次热烈了起来。
只觉得唾液变得越来越粘稠,气息越来越不够用,之前的汗水全都干涸成了一片一片的渴望,急需有人来按抚揉搓。
可惜,他毕竟只有两只手。
指尖和掌心里都藏著难以抵受的热,无论滑过那里,带起的全都是烧灼般难受的吟哦。
浑身上下,只有那个地方是湿的。双腿交错间,滑腻的液体极其有限的蔓延著,涂抹著,研磨著,却越磨越热。
她从他的热吻中缓过气来,喘吁吁的望著他,忽然气恼的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不要说暗示,邀请甚至勾引,就连配合她也完全不懂。
所幸他看出了她的窘迫,捉挟的微笑着,极尽温柔的把她摆在了自己身下。
赤裸裸的暴露在男人的目光里,大大的分开双腿,承献出女人的娇嫩孔窍……从未想到,这个姿势竟然如此的羞人,简直要把脸皮生生剥掉。
她觉得自己像是被架在火上烤,一手护著双乳,拼著仅剩的尊严伸出另一只胳膊去抓他的胳膊,盼望男人施舍点滴怜悯之心,不要再看了,快来抱抱自己。
可他却故意让她难堪似的,虽然十指交叉,仍直勾勾热辣辣的扫视著,好像要用目光在她身上刻下自己的名字。
终于,那个东西惊心动魄的抵住了穴口,却不急著进去,只是上下左右来回研磨挑逗著,好像故意淘气,要把腥洌的淫水涂抹得到处都是。
偏偏每一下倏忽来去都要经过洞口,吊得她心尖儿都是慌慌的,咬著嘴唇直哆嗦。
不久前才经历了剧烈刨刮的身子里,每一丝快乐的记忆都疯长著,变成了一根带刺的痒筋,在越来越热的淫水中扭曲著,挣扎著,期盼著!
“求求你,快来吧,快来吧,我想要!”
这样的话,她只能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念叨,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万般恼恨中,屁股开始不自觉的跟著他的挑弄哆哆嗦嗦的挺耸迎凑,盼著他尽早发现她的确可怜,心一软,就痛痛快快的给了她。
然而,他居然在洞口外面玩儿得兴起,一眼一眼的看她,就是不管她的死活!
臭弟弟!
她再也受不了了,看也不敢看,自毁形象的伸出脚丫去勾他的屁股……
“想要吗?”他的口吻活像玉皇大帝。
她如奉纶音,脸也不要了,盯著他的眼睛忙不迭的点头。可他竟不为所动,只是伏低了身子,脸上带着魔神般的笑容:“想要,就自己说出来。”
“呜……”
连她自己也分不清这是撒娇还是抗议,只觉得声音一出,眼眶一热,竟然委屈得要哭!这种时候居然给急哭了,不是更丢脸吗?
可是……可是总不能对他笑吧?
一时间,她忽然觉得自己笨得像一只鹌鹑,居然连跟情郎撒娇都不会,恨不得一头扎进被子里,再也不见人。
然而,偏偏程医生从来就不是遇到困难就躲的性子,况且,她还是姐姐呢!
“要……要怎么说?”
听见她颤抖的嗓音,男人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口吻像是哄宝宝睡觉:“就说……亲爱的我要吃棒棒糖!”
一股严重错位的喜感直冲脑门儿,这回她真的差点儿没憋住笑,狠狠的白了男人一眼,一咬牙:“亲爱的我要……嗯啊——”
虽然自以为做足了准备,那家伙的巨硕还是大大出乎了她的预料。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那强力的撑挤迫进仍把她顶得挺胸后仰,瞠目结舌,张大嘴巴发出一声矜持尽碎的哀嚎。
是他太硬,还是自己太窄了么?
这回真的有些疼,不过只一瞬间,就被炸裂的快感淹没了。那毫不犹豫的一下到底,插得她双腿直抖!
这就是做女人的滋味,她终于再次尝到了。跟自己喜欢的人,真好!无比激动的念头刚刚升起,她便手脚并用的搂住男人,稚拙的献上了双唇。
就在这时,“咣啷”一声,外面的铁栅栏门响了。紧接著房门被打开,“我进来啦!给你们带了好吃的!”
程归雁不记得自己在完全被压制的体位下,是怎么一下挣脱的。只觉得那长长的家伙抽离身体的过程无比的凄惶,留下难以言说的空虚。
莫黎走进卧室的时候,她已经蚕茧一样里进了被子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这个小妖精导演的,现在过来,根本就是想看自己的笑话!
程归雁后悔极了。
床都喷湿了,就不知道害臊吗?两个人穿好衣服,客客气气的聊会天不好么?非要梅开二度,恋奸情热,让肉欲升华那么一下下,来日方长它不香吗?
这个莫黎也是浪催的,逼得这样紧,是怕我跟你抢弟弟啊!你也不想想,这位弟弟可是别人家老公,你凭什么霸占著?
蜷缩在被子里,湿粘的身体被捂得越来越热,刚刚调动起来的热情在血管里乱窜。那地方仍然汁水淋漓,跃跃欲试的蠕动著,逼得一向雍容典雅的程医生露出了小女人的獠牙。
怎奈虎落平阳,毕竟光著身子流著水儿的不是人家,只能暂避锋芒。
再说眼下的情势逼得人直想跳井,躲进被子根本不是个摆脱困境的好办法。光凭她对莫妖精的了解,就越琢磨越心慌。
果然,几句不冷不热的酸话听完,那两人开始旁若无人的调笑亲热起来!
他们的前世今生是怎么冤冤相报的暂且放在一边,真正要命的,是莫黎一点儿都不缺在她面前真刀真枪来一场盘肠大战的勇气。
而豁不豁得出这个脸,敢不敢亲眼目睹整个过程,对程医生来说,真的是个比第一次上手术台还要艰难的考验。
同样是校花级的女神,同样去美国留学,同样嫁得令人费解。程归雁还要比莫黎早一年结婚,丈夫的年龄更甩她好几条街。
可两人在性方面的观念差异不可谓不大。
虽然莫妖精直到出国之前还是处女,跟男朋友上床对她来说,却根本不叫个事儿。之所以耽搁那么久,完全是因为没遇上对的人而已。
论性的初体验,程姐姐自然要早的多了。新鲜出炉的记忆真相可以作证,自小没妈的她,根本就没人灌输那些无聊的贞洁妇道。
把自己的身体献给亲爱的父亲,对她来说,需要跨越的不过是道听途说来的条条框框,根本经不起与父亲相依为命的她问一句为什么。
发现父亲自杀前,她唯一烦恼的是为什么会那么疼,疼上一整天。
跟普通人相比,程归雁的性冲动恐怕都要更纯粹一些,天然涤清了那些封建思想糟粕的毒害。
然而,她即使再无拘无束,天真烂漫,也明白那绝对是一件不可言说的,极其私密的事。
在那个崇尚自由,人人为我的国度里解放了四五年的思想,她仍然无法像莫黎那样,充分的开发那方面的潜能和想象力,全身心的去体验,去追求那份最具质感的我行我素。
光是独自面对许博的家伙,已经让她羞不可抑了。当著另一个人的面大行周公之礼就是彻头彻尾的疯狂。即便当个旁观者,她也没有正眼去看的胆量。
或许是早上的包子吃咸了,许博又要了一杯茶。
程归雁脑袋里热烘烘的回忆著那天的窘迫,忍不住打量著男人。
从寻医问药,到互通有无,从一见如故,到姐弟认亲,越是一步一步的走近他,越觉得这个世界不再那么局促单调了。
他是别人的丈夫,还是莫妖精的小老公,似乎也并不符合心目中完美情人的想象啊,为什么在自己这里一次次的突破道德底线,却一点儿也不招人讨厌?
又是为什么,那么羞人的事,他们夫妻俩做起来就一点儿不害怕,不尴尬,还让人向往那种没皮没脸的欢快... -->>
海天倒映般的窗外晴空如洗。程归雁看了一会儿,觉得刺眼,拉下了遮光板。
上一次搭飞机还是从美国回来,载著一颗归心和无可寄托的思念,恍若隔世。转眼都五六年了,居然再没离开过北京。
这座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是少年时梦寐以求的天堂。现如今,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熟悉的地方。
这里有一座人来人往的医院,有一栋被保姆打理得干净舒适的大房子,还有一群可以放心亲近的人,其中甚至不缺二三知己。
高尚的事业,和谐的婚姻,令人艳羡的优渥生活,亲朋好友的理解和关爱,所有的一切都无疑是世间最豪华的恩赐。
可是,不知为什么,倏忽二十余载,她没有任何一个时刻敢对自己说,这里是可以安顿下来的家。
在她的生命里,那个被称作家的地方,早就支离破碎了,连片段残骸都被抛进了惊慌失措的记忆深渊,随着时间的流逝,越飘越远,消灭得无影无踪。
离开的时候,不记得有过一丝留恋。
母亲是难产死的,为了生她。用自己的命换了她的命,放下就走了。
从未在生命里真的存在过,自然也就无从怀念。对她来说,那只是个把父亲折磨得不成人形的女人罢了。
父亲是上吊死的,因为酒后上了亲生女儿的床。
这二十年来,每次回忆起吊在窗户上那个垂头丧气的身影,她都被如血的夕阳晃得睁不开眼。
他自杀了,因为鲁莽和怯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被一根微不足道的稻草压断了腰。
讳莫如深,也无法说清的是,对这个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一直在心底埋藏著深深的鄙视。
能做的,就是把他放在一个感觉不到疼痛的角落,在每次踏上一级进步的台阶,足以博他一丝欣慰的时候,远远的看上一眼,继续形单影只的禹禹独行。
然而,就在几天之前,她回家了。
在一个半梦半醒的幻境里,穿上了土气的校服,梳起了粗黑的麻花辫儿,走进阴暗的楼道,吱嘎作响的铁栅栏门,见到了满身油污的父亲……
夕阳很美,窗外飘著一股枯叶腐烂的气味儿。身体里的躁动像烧灼的云,随着黄昏的暗影渐渐笼罩,热力几乎融透了心房,越来越压抑不住。
恍惚中,再次见到了他。她认定那是上天垂怜,终于赐下挽回悲剧的机会。这次,她要亲口告诉他别怕,没什么大不了的,一点儿也不疼,千万别犯傻。
没想到,每一个细节都像是一条旧巷子,走进去,重叠得严丝合缝的竟是自己主动献身的背影。
转醒之后,她哭了,嚎啕大哭。
除了那扭曲的记忆里恸心如割的真相,她还明白了一件事:家,从来都在,只是变成了一个永远回不去的地方。
被抛弃的那个,其实是自己。
那晚,她彻夜未眠,哭湿了半个枕头。
后悔吗?并没有!不但不后悔,而且更加明白,心底藏著的那份鄙视是从哪儿来的。
记忆的错乱,与其说是本能的逃避,不如说是怨恨的出口!虽然他是那个至亲至爱的人,却懦弱如斯,竟然用自杀来玷污她初纯的慰藉,洁白的身子!
就那样屈辱的走了,不由分说的逃走了!把她一个人抛进布满荆棘的世俗陷阱,连一道申辩的缝隙都不曾留下。让她怎么办?
为什么,她的生命里会有他们呢?一个一个,匆匆留下一笔馈赠,就决然离去。
那些人,本该陪著她成长,等著她成为他们的骄傲,并投来欣慰的目光。
那些人,本该享受美好的爱情,拥有美满的家庭,在她的悉心照料下安享晚年。
那些人,本该成为她生命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却一个接著一个的撒手人寰,飘然西去,浑身笼罩著天堂的光,带着无比慈爱的微笑。
多么希望能问上一句,你们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我会努力做好的!
并非全都来不及,却没一个人给出回应,温暖而残忍。
程归雁比谁都明白,他们全都是无情的天使。
匆匆来去,就是为了让自己亏欠的。包括那个每天缠著实验室的恩师兼丈夫。他只把自己当女儿一样疼爱,像极了某种施舍。
命运并非不公,但绝对是充满了恶意的。
它先把你最珍贵的一切夺走,并让你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最该被抛弃的人。
然后,又跑来恩荣有加,不吝慷慨的赐予,博取你最痛彻肺腑的感激,一辈子都在战战兢兢的亏欠中度过!
当拥有的一切,几乎都来自好心人的恩赐。连自己的终身都甘愿放上报答的天平,却仍旧被高高翘起,那是一种怎样的无助和彷徨?
有很多人问起,为什么一个人在办公室也带着个大口罩。程归雁无法作答。
又有谁能明白,在光鲜亮丽,高贵知性的外表下,她依然是那个小镇里没爹没妈流离失所的小姑娘,戴着无法卸下的枷锁,怯生生的站在这世间繁华之外?
那口罩后面藏起的其实是卑微与孤寂,并非惯常示人的优雅笑容。
万没想到,第一个要求她摘下口罩的人,是他!
他的目光与众不同。
他的故事并不光彩。
他的纠结有点可爱。
程归雁并不明白,为什么就那样顺从的听了他的话,摘下了口罩。那一次,她笑得毫不勉强。
跟他的交谈是简洁而愉快的,可以说无拘无束,甚至很快就能彼此开一些界限模糊的玩笑。那份轻松,跟在莫黎那里体验过的完全不同。
它来自一个异性,一个说不上英俊潇洒,笑容里透着敏锐和不羁的男人。
再次见面,她就被他的目光迷住了。
那时,他好像还没那么自信,但眼神是真诚的,直接的,带着一见如故的热情,也不乏羞涩柔软的依赖。
生平头一遭,她不仅不再需要口罩的掩护,还走出了医生的白大褂,像关心一个弟弟那样打量他的倔强与羞涩,执著与彷徨。
发现,原来自己能为他做的,真的可以比一个医生更多……
是的,他就是坐在身边的这个男人,叫许博,正在喝茶。
这架中型客机的噪音还是蛮大的,自起飞开始,两个人就没怎么交谈了。不过,她的手一直绕过男人的臂弯,被他握在手心里。
对这双手的偏爱,是他最早也是最不厌其烦的暧昧表达。而第一次被他握住,还是在开始治疗的那个晚上,气氛暧昧的影吧包房里。
身体上的亲密接触从手开始,无疑是最顺理成章的。而他对这双手溢于言表,情不自禁的喜爱还是让她受宠若惊了。
他摸了又摸,亲了又亲,还放在鼻子底下闻,贴在脸上蹭……不知怎么搞的,首先接受抚摸的,居然变成了他。
他的脸颊,头发,耳朵,脖颈,他宽宽的肩膀,结实的后背,发达的胸肌,还有肚脐和咯吱窝……
那恐怕是她跟一个男人经历的最为奇妙的事,全程充满了忘我的笑声,预想中的尴尬和紧张都被一份简单的快乐驱散了。
拿许博当药引子,是程归雁自己提出来的。说出名字的刹那,她一帧不落的捕捉到了莫黎眼睛里掠过的一抹浮亮。
不过,两人都明白,这个人恐怕是唯一靠谱的选择。
“你们……是来真的?”
虽然对莫黎的性爱观尚且保持审慎的态度,程归雁毕竟压不住好奇。而且,跟她说话,没有拐弯抹角的必要。
“什么叫来真的?”莫黎毫不客气的回敬,“我跟你可不一样,从小到大也没学会怎么装假。你呀,是从来没爱过,才说这种小孩子家家的傻话!”
程归雁比她大三岁,却经常被当成小孩子,每次都服服帖帖,无言以对。
——爱过。
这个词对她来说,真的太过抽象,遥远而模糊。
在至今仍时常出现在梦里的放学路上,在满地砂石的足球场边,她的心“扑通扑通”的跳过。
在那个永远被众星捧月的男生把一个脏兮兮的足球塞进怀里的刹那,她浑身麻痹,脑子发晕,完全丧失了思考的能力。
高考前,她参照他的名字改了自己的。后来,如愿以偿的来到他所在的城市。却茫然不觉,早在怔怔发晕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彼此的错过。
缘分,就像那“交汇时互放的光亮”,等不得哪怕“一低头不胜凉风的娇羞”。
而在产科门诊遇到的那位公务员陈先生,早已没了踢球打架时带着风的飒爽英姿。撞得程大夫刹那失神的,并非回眸已是百年身的心怅惘,而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夜微凉。
既然已经尽释前嫌,不再有缠绵纠葛,她接受了莫黎的建议,邀请故人帮忙。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也终于意识到,岁月改变的,可不仅仅是那个球场上的前锋,还有她自己。
优雅冷静,落落大方是她多年的修炼所得,却对治疗毫无帮助。陈志南的手不可谓不温柔,却也止步于亲吻,一旦接近胸口,就寸步难行了。
按莫黎的诡异分析,症结的关键居然是自己太优雅,太大方了。“咱们要找的,是一个能随随便便把你逗笑的男人。”
一听这话,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
“你对他到底什么感觉?”
这一问,真的难住了情场学历停留在高一水平的程归雁。
治学严谨的她根本不敢用爱情小说里学来的词汇去描述自己的感受。光从莫黎的眼神里,她就知道,那根本不靠谱。
“我觉得,他……像我……像我弟弟,有时候又……嗯!就是弟弟的感觉。”她本来还想说,有时候又像个爸爸,怕莫黎笑得太厉害,没敢说。
然而,莫黎并没有笑,只是默默的望著她。
很快到来的亲密接触,让她终于明白,莫黎的眼神为什么那么暧昧了。抛开本就不存在的血缘考虑,姐弟之间的亲昵竟是如此的放松而舒服,还带着丝滑浓郁的甜蜜。
是啊,为什么要害怕呢?他不过是个弟弟!喜欢你,跟你亲,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又不是来占便宜的,更不会欺负你。
如此幼稚的心理活动让程归雁的脸上直发烧,可她仍旧忍不住那些自欺欺人的碎碎念,尤其是被他从背后搂进怀里之后。
记忆中从未主动给人碰过的两个大白兔,就那样被他捧在了手心儿里。没有一丝的彷徨和焦虑,只觉得好热,好舒服,好渴望,又好害羞……
身体上的界限,就这样轻松的突破了。心理上的,情感上的呢?
是不是早就突破了?
“不会影响你吧?”
如果不是许太太在探病之后直言点破,这句话,程归雁会一直问下去。毕竟不是小姑娘了,弟弟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她当然懂。
让她迷惑的是,不能做的都快做全了,为什么感觉还是弟弟呢?就算跟小说里描绘的有所差别,也不该平滑过渡,毫无界限吧?
这样的问题,莫黎或许有答案,可她不会去问。
因为心知肚明,那个小妖精也在把他当弟弟。她不仅做过自己跟他做过的,没做过的那件事也不知道做过多少回了。
作为一个有家有丈夫的女人,这样的弟弟怎么好意思拿出来讨论?
没想到的是,莫黎不声不响的排了一场大戏,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弟弟升格成了爸爸!
就像一道圣光照进了黑暗的古堡,当男人那根东西火苗一样进入了她的身体,古堡里那座狰狞可怖的雕像瞬间无声的碎裂了。
破开层层湿滑的坚硬冲击没有带来一丝疼痛,却在突进的过程中唤起了那个地方消失已久的娇嫩记忆。
身体被强力撑开的颤栗把一声娇吟逼出喉咙。与此同时,那早已充盈滚烫汁液的膣腔也热烈欢情的包里了上去。
一下子被顶在心坎儿上的错觉,催生出整个灵魂都被占据般的致命快感,把那一声吟唱无限拉长!
无论他是弟弟,还是爸爸,能这样彻底的把他纳入这具珍贵的,完美的,唯一属于自己的身体,都是她卑微到濒临枯萎的生命中最最开心的事!
程归雁满心欢喜,热泪盈眶的张开四肢,用自己笨拙的稚嫩娇柔紧紧的包容著他,欢迎著他,取悦著他,同时也渴求著他,需索著他,压榨著他……
一切都似出于本能,一切又似筹谋已久,那是灵魂的救赎,也是肉体的重生。
坠落般的极乐快感让她陷入迷乱,汗出如浆的体力消耗也让她逐渐清醒。
当一浪高过一浪的快美把身体推向一座万劫不复的巅峰,程归雁终于认清了男人的脸,那不是爸爸,也不是弟弟,而是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
炸裂般的悲喜交加震荡著胸腔,泪水又一次奔涌而出。
猛烈的冲击让她再也耐不住腰杆里的酸麻,屁股和双腿突然不由自主的剧烈颤抖起来。就那样,她经历了人生第一次高潮!
在那之后的半个多小时里,她躲在男人怀里一声不响。
身体在快乐的余波中零星的抽搐著,渐渐放松下来,她的心也在痛哭之后慢慢恢复了从未有过的平静。
不知是否迷失于自己的角色,他也没说一句安慰的话,就那样抱着她,温柔又贴心的献上爱抚和亲吻。
身体的愉悦让她放弃了思想的纤绳,尽情陶醉在肌肤相亲的春情搏动里。
交媾的气味和著汗水的蒸燎把缠绵相拥的体温逐渐烘高,时间也随之淡出了感知,唯有呼吸在最纯净的欲望回潮中被艰难的拉长。
自甘堕落也好,随波逐流也罢,那样舒暖静谧的床上,两个赤裸厮磨的肉体,连一个感觉羞耻的念头都是罪过。
忘却前世今生,抛下恩怨情仇,肉体已经在当下红炉煮酒,心意只需闭目顺水推舟。
是的,她想要他,要他在自己完全清醒的状态下再来一次!彻彻底底,畅快淋漓的占有她,疼爱她,肏她!
那根大家伙已经再次精神了起来,热滚滚硬邦邦的戳在她肚皮上。他明显读懂了她眼中毫无掩饰的波动,亲吻和呼吸都再次热烈了起来。
只觉得唾液变得越来越粘稠,气息越来越不够用,之前的汗水全都干涸成了一片一片的渴望,急需有人来按抚揉搓。
可惜,他毕竟只有两只手。
指尖和掌心里都藏著难以抵受的热,无论滑过那里,带起的全都是烧灼般难受的吟哦。
浑身上下,只有那个地方是湿的。双腿交错间,滑腻的液体极其有限的蔓延著,涂抹著,研磨著,却越磨越热。
她从他的热吻中缓过气来,喘吁吁的望著他,忽然气恼的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不要说暗示,邀请甚至勾引,就连配合她也完全不懂。
所幸他看出了她的窘迫,捉挟的微笑着,极尽温柔的把她摆在了自己身下。
赤裸裸的暴露在男人的目光里,大大的分开双腿,承献出女人的娇嫩孔窍……从未想到,这个姿势竟然如此的羞人,简直要把脸皮生生剥掉。
她觉得自己像是被架在火上烤,一手护著双乳,拼著仅剩的尊严伸出另一只胳膊去抓他的胳膊,盼望男人施舍点滴怜悯之心,不要再看了,快来抱抱自己。
可他却故意让她难堪似的,虽然十指交叉,仍直勾勾热辣辣的扫视著,好像要用目光在她身上刻下自己的名字。
终于,那个东西惊心动魄的抵住了穴口,却不急著进去,只是上下左右来回研磨挑逗著,好像故意淘气,要把腥洌的淫水涂抹得到处都是。
偏偏每一下倏忽来去都要经过洞口,吊得她心尖儿都是慌慌的,咬著嘴唇直哆嗦。
不久前才经历了剧烈刨刮的身子里,每一丝快乐的记忆都疯长著,变成了一根带刺的痒筋,在越来越热的淫水中扭曲著,挣扎著,期盼著!
“求求你,快来吧,快来吧,我想要!”
这样的话,她只能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念叨,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万般恼恨中,屁股开始不自觉的跟著他的挑弄哆哆嗦嗦的挺耸迎凑,盼著他尽早发现她的确可怜,心一软,就痛痛快快的给了她。
然而,他居然在洞口外面玩儿得兴起,一眼一眼的看她,就是不管她的死活!
臭弟弟!
她再也受不了了,看也不敢看,自毁形象的伸出脚丫去勾他的屁股……
“想要吗?”他的口吻活像玉皇大帝。
她如奉纶音,脸也不要了,盯著他的眼睛忙不迭的点头。可他竟不为所动,只是伏低了身子,脸上带着魔神般的笑容:“想要,就自己说出来。”
“呜……”
连她自己也分不清这是撒娇还是抗议,只觉得声音一出,眼眶一热,竟然委屈得要哭!这种时候居然给急哭了,不是更丢脸吗?
可是……可是总不能对他笑吧?
一时间,她忽然觉得自己笨得像一只鹌鹑,居然连跟情郎撒娇都不会,恨不得一头扎进被子里,再也不见人。
然而,偏偏程医生从来就不是遇到困难就躲的性子,况且,她还是姐姐呢!
“要……要怎么说?”
听见她颤抖的嗓音,男人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口吻像是哄宝宝睡觉:“就说……亲爱的我要吃棒棒糖!”
一股严重错位的喜感直冲脑门儿,这回她真的差点儿没憋住笑,狠狠的白了男人一眼,一咬牙:“亲爱的我要……嗯啊——”
虽然自以为做足了准备,那家伙的巨硕还是大大出乎了她的预料。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那强力的撑挤迫进仍把她顶得挺胸后仰,瞠目结舌,张大嘴巴发出一声矜持尽碎的哀嚎。
是他太硬,还是自己太窄了么?
这回真的有些疼,不过只一瞬间,就被炸裂的快感淹没了。那毫不犹豫的一下到底,插得她双腿直抖!
这就是做女人的滋味,她终于再次尝到了。跟自己喜欢的人,真好!无比激动的念头刚刚升起,她便手脚并用的搂住男人,稚拙的献上了双唇。
就在这时,“咣啷”一声,外面的铁栅栏门响了。紧接著房门被打开,“我进来啦!给你们带了好吃的!”
程归雁不记得自己在完全被压制的体位下,是怎么一下挣脱的。只觉得那长长的家伙抽离身体的过程无比的凄惶,留下难以言说的空虚。
莫黎走进卧室的时候,她已经蚕茧一样里进了被子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这个小妖精导演的,现在过来,根本就是想看自己的笑话!
程归雁后悔极了。
床都喷湿了,就不知道害臊吗?两个人穿好衣服,客客气气的聊会天不好么?非要梅开二度,恋奸情热,让肉欲升华那么一下下,来日方长它不香吗?
这个莫黎也是浪催的,逼得这样紧,是怕我跟你抢弟弟啊!你也不想想,这位弟弟可是别人家老公,你凭什么霸占著?
蜷缩在被子里,湿粘的身体被捂得越来越热,刚刚调动起来的热情在血管里乱窜。那地方仍然汁水淋漓,跃跃欲试的蠕动著,逼得一向雍容典雅的程医生露出了小女人的獠牙。
怎奈虎落平阳,毕竟光著身子流著水儿的不是人家,只能暂避锋芒。
再说眼下的情势逼得人直想跳井,躲进被子根本不是个摆脱困境的好办法。光凭她对莫妖精的了解,就越琢磨越心慌。
果然,几句不冷不热的酸话听完,那两人开始旁若无人的调笑亲热起来!
他们的前世今生是怎么冤冤相报的暂且放在一边,真正要命的,是莫黎一点儿都不缺在她面前真刀真枪来一场盘肠大战的勇气。
而豁不豁得出这个脸,敢不敢亲眼目睹整个过程,对程医生来说,真的是个比第一次上手术台还要艰难的考验。
同样是校花级的女神,同样去美国留学,同样嫁得令人费解。程归雁还要比莫黎早一年结婚,丈夫的年龄更甩她好几条街。
可两人在性方面的观念差异不可谓不大。
虽然莫妖精直到出国之前还是处女,跟男朋友上床对她来说,却根本不叫个事儿。之所以耽搁那么久,完全是因为没遇上对的人而已。
论性的初体验,程姐姐自然要早的多了。新鲜出炉的记忆真相可以作证,自小没妈的她,根本就没人灌输那些无聊的贞洁妇道。
把自己的身体献给亲爱的父亲,对她来说,需要跨越的不过是道听途说来的条条框框,根本经不起与父亲相依为命的她问一句为什么。
发现父亲自杀前,她唯一烦恼的是为什么会那么疼,疼上一整天。
跟普通人相比,程归雁的性冲动恐怕都要更纯粹一些,天然涤清了那些封建思想糟粕的毒害。
然而,她即使再无拘无束,天真烂漫,也明白那绝对是一件不可言说的,极其私密的事。
在那个崇尚自由,人人为我的国度里解放了四五年的思想,她仍然无法像莫黎那样,充分的开发那方面的潜能和想象力,全身心的去体验,去追求那份最具质感的我行我素。
光是独自面对许博的家伙,已经让她羞不可抑了。当著另一个人的面大行周公之礼就是彻头彻尾的疯狂。即便当个旁观者,她也没有正眼去看的胆量。
或许是早上的包子吃咸了,许博又要了一杯茶。
程归雁脑袋里热烘烘的回忆著那天的窘迫,忍不住打量著男人。
从寻医问药,到互通有无,从一见如故,到姐弟认亲,越是一步一步的走近他,越觉得这个世界不再那么局促单调了。
他是别人的丈夫,还是莫妖精的小老公,似乎也并不符合心目中完美情人的想象啊,为什么在自己这里一次次的突破道德底线,却一点儿也不招人讨厌?
又是为什么,那么羞人的事,他们夫妻俩做起来就一点儿不害怕,不尴尬,还让人向往那种没皮没脸的欢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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