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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他拿这事儿要挟
孙佳祥闻听未婚妻她想阻止,去见那位神秘的男青年,他颇显惊疑的神情。
他就问她与那人有什么秘密。
“我…我和…他…之间能…能有什么秘密的事情呢?那是你的主观臆测,你别太多疑又狭隘了好不好?”沈默涵紧张极了,结结巴巴地说出了这番话。
她快速地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慌乱的心情显露无疑。
孙佳祥一看她这样惊恐万状的模样,就更加想了解那一位神秘的人了。
在这之前的孙佳祥,在学校里一直都是引领时尚的先锋。
而这几天,因为与心上人闹得很不愉快。导致他心灰意冷,也懒得打扮自己了,就随便穿了一套旧西装。
他往常呢?是绝对不会这么穿着的。
本来他最爱穿那些颜色明亮一点的,或者是能突显既帅气,又很酷的那种娇美颜色的套装。
比如嫩粉色的、翠绿色的、橘黄色的西装……就连晨练时他也是爱穿天蓝色的,或者其它颜色鲜亮的休闲服装,或者运动服装。
还有他对西装的领带的搭配也有讲究。
他的领带喜欢与西装接近色的搭配风格。
更详细的说,他不喜欢单调清一色的领带。而他比较喜欢能提亮色彩的领带,比如带斜纹的、或是带星点的、或是带碎花的。这样搭配就显得他又帅又酷,又精神焕发。
再就是皮鞋了,他也是很讲究的。
他会定制与衣服的颜色,比较协调的皮鞋,或者运动鞋,休闲鞋等。
他主要是看什么颜色的衣服上什么图案,就特意定制皮鞋的颜色与图案来巧妙配色。
之所以他会这样做,是因为鞋是很能体现一个人的风度的,是不可或缺的一项穿着。
俗话说:“鞋子能趁下半截。”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比如他最忌讳穿枚红色的西装,搭配墨绿色的休闲鞋子,那就显得很突兀,看起来不伦不类了。
星期天的早饭后,孙佳祥想:我要去见情敌了,那我可得好好打扮一下自己了。
这几日,我和心上人闹得很不愉快,不就是因为他横刀夺爱吗?这就激发了他的斗志。
他要以一种最新潮的气势压倒对方。
他就先去理发店,让师傅给他把自来卷的黄黑色的头发,染成了金黄色。
理发师还对他的头发进行了修剪、吹风、塑形、定型。
这一整套流程下来,已经到了中午半晌了。他理完发以后,就越发的衬托出他的时尚了。
他照照镜子里的自己,伸出手,用拇指和食指做个圆圈,其它三指并拢向前一伸,十分满意说了一声:OK!
他回到家,就马上换了一身橘黄色的西装,浅黄色的带有星星的领带,脚穿一双前半截是白色,后半截是橘黄色的皮鞋。
显得他朝气蓬勃,意气风发且又时尚的英俊男子。
他又整了整领带,心中充满了自信,“那个人能比我还帅吗?”
孙佳祥想开着家里的那一辆,最昂贵且又是豪华的轿车,去见那个人。
可他转念一想:我不能用阔绰富豪站在他面前呀,因为那就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意义了。所以我还是骑一辆自行车去见他吧。
他精心打扮了自己后,就给那人打去手机,问了他具体见面的位置。
然后他就拿着一个专门定制的一对,他和心上人的水晶小人儿的钥匙配饰,来到自己的车库里。
他对着自行车按了开锁键,停车会自动上锁的这个智能锁,哗啦就解开了锁。
他一副自信满满的表情,骑上自行赛车就出发了。
当他来到学校西面五百米处,却看到一位身穿一身脏污的牛仔服,脚上穿了一双满是灰尘又旧又烂的皮鞋,极其邋遢的这位年轻人的嘴里叼着个烟圈,小混混模样的人站在他的对面。
孙佳祥四处望望,并没有发现其他人。
他只听见一声故意装作娘娘呛的声音说:你是在寻找,跟你联系的那个人是吗?
孙佳祥立刻感到这位年轻人很奇怪,以这个人的相貌来看,他想跟我孙佳祥公平竞争沈默涵,我们俩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
他看这人是一位不修边幅,颇显玩世不恭的样子,分明他就是一个人渣的形象啊。
孙佳祥怎么也想不明白,具有高雅温婉,气质非凡的沈默涵,她怎么会跟这个人扯上关系呢?
“我知道你看不起我,因为我从你鄙视的眼神里可以看出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带过滤嘴的香烟,吐出一个个椭圆形的圈圈,袅袅升腾着。
“没有没有,”孙佳祥赶紧面带微笑,有礼貌地说,“我只是很好奇,你和我亲爱的?,不,你和沈默涵是怎么认识的呢?难道你们是同乡?或者是亲戚吗?”
他瞧见这一位神秘人物的一刻起,提到嗓子眼的心,瞬间就掉进了肚子里。
因为他知道,沈默涵跟他之间绝对谈不上恋人关系。害得自己几天来食无味,夜无眠,白白担心了好几天的时间。
“我自我介绍一下吧。”这人把烟随手一扔,眯着眼睛,用一种不屑的口气说,”我的名字叫刘火棍……”
孙佳祥没听他说完,迷人的嘴角不由得裂开了缝儿,颇显一幅释然的微笑。他想:看看这人,连名字都是这么俗。
“你别... -->>
第四十三章?他拿这事儿要挟
孙佳祥闻听未婚妻她想阻止,去见那位神秘的男青年,他颇显惊疑的神情。
他就问她与那人有什么秘密。
“我…我和…他…之间能…能有什么秘密的事情呢?那是你的主观臆测,你别太多疑又狭隘了好不好?”沈默涵紧张极了,结结巴巴地说出了这番话。
她快速地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慌乱的心情显露无疑。
孙佳祥一看她这样惊恐万状的模样,就更加想了解那一位神秘的人了。
在这之前的孙佳祥,在学校里一直都是引领时尚的先锋。
而这几天,因为与心上人闹得很不愉快。导致他心灰意冷,也懒得打扮自己了,就随便穿了一套旧西装。
他往常呢?是绝对不会这么穿着的。
本来他最爱穿那些颜色明亮一点的,或者是能突显既帅气,又很酷的那种娇美颜色的套装。
比如嫩粉色的、翠绿色的、橘黄色的西装……就连晨练时他也是爱穿天蓝色的,或者其它颜色鲜亮的休闲服装,或者运动服装。
还有他对西装的领带的搭配也有讲究。
他的领带喜欢与西装接近色的搭配风格。
更详细的说,他不喜欢单调清一色的领带。而他比较喜欢能提亮色彩的领带,比如带斜纹的、或是带星点的、或是带碎花的。这样搭配就显得他又帅又酷,又精神焕发。
再就是皮鞋了,他也是很讲究的。
他会定制与衣服的颜色,比较协调的皮鞋,或者运动鞋,休闲鞋等。
他主要是看什么颜色的衣服上什么图案,就特意定制皮鞋的颜色与图案来巧妙配色。
之所以他会这样做,是因为鞋是很能体现一个人的风度的,是不可或缺的一项穿着。
俗话说:“鞋子能趁下半截。”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比如他最忌讳穿枚红色的西装,搭配墨绿色的休闲鞋子,那就显得很突兀,看起来不伦不类了。
星期天的早饭后,孙佳祥想:我要去见情敌了,那我可得好好打扮一下自己了。
这几日,我和心上人闹得很不愉快,不就是因为他横刀夺爱吗?这就激发了他的斗志。
他要以一种最新潮的气势压倒对方。
他就先去理发店,让师傅给他把自来卷的黄黑色的头发,染成了金黄色。
理发师还对他的头发进行了修剪、吹风、塑形、定型。
这一整套流程下来,已经到了中午半晌了。他理完发以后,就越发的衬托出他的时尚了。
他照照镜子里的自己,伸出手,用拇指和食指做个圆圈,其它三指并拢向前一伸,十分满意说了一声:OK!
他回到家,就马上换了一身橘黄色的西装,浅黄色的带有星星的领带,脚穿一双前半截是白色,后半截是橘黄色的皮鞋。
显得他朝气蓬勃,意气风发且又时尚的英俊男子。
他又整了整领带,心中充满了自信,“那个人能比我还帅吗?”
孙佳祥想开着家里的那一辆,最昂贵且又是豪华的轿车,去见那个人。
可他转念一想:我不能用阔绰富豪站在他面前呀,因为那就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意义了。所以我还是骑一辆自行车去见他吧。
他精心打扮了自己后,就给那人打去手机,问了他具体见面的位置。
然后他就拿着一个专门定制的一对,他和心上人的水晶小人儿的钥匙配饰,来到自己的车库里。
他对着自行车按了开锁键,停车会自动上锁的这个智能锁,哗啦就解开了锁。
他一副自信满满的表情,骑上自行赛车就出发了。
当他来到学校西面五百米处,却看到一位身穿一身脏污的牛仔服,脚上穿了一双满是灰尘又旧又烂的皮鞋,极其邋遢的这位年轻人的嘴里叼着个烟圈,小混混模样的人站在他的对面。
孙佳祥四处望望,并没有发现其他人。
他只听见一声故意装作娘娘呛的声音说:你是在寻找,跟你联系的那个人是吗?
孙佳祥立刻感到这位年轻人很奇怪,以这个人的相貌来看,他想跟我孙佳祥公平竞争沈默涵,我们俩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
他看这人是一位不修边幅,颇显玩世不恭的样子,分明他就是一个人渣的形象啊。
孙佳祥怎么也想不明白,具有高雅温婉,气质非凡的沈默涵,她怎么会跟这个人扯上关系呢?
“我知道你看不起我,因为我从你鄙视的眼神里可以看出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带过滤嘴的香烟,吐出一个个椭圆形的圈圈,袅袅升腾着。
“没有没有,”孙佳祥赶紧面带微笑,有礼貌地说,“我只是很好奇,你和我亲爱的?,不,你和沈默涵是怎么认识的呢?难道你们是同乡?或者是亲戚吗?”
他瞧见这一位神秘人物的一刻起,提到嗓子眼的心,瞬间就掉进了肚子里。
因为他知道,沈默涵跟他之间绝对谈不上恋人关系。害得自己几天来食无味,夜无眠,白白担心了好几天的时间。
“我自我介绍一下吧。”这人把烟随手一扔,眯着眼睛,用一种不屑的口气说,”我的名字叫刘火棍……”
孙佳祥没听他说完,迷人的嘴角不由得裂开了缝儿,颇显一幅释然的微笑。他想:看看这人,连名字都是这么俗。
“你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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