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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1
庄钦下意识去看李慕。
在出戏后, 李慕变得更让人不敢接近, 别说牵手, 就是靠这么近,都能感觉到冷冰冰的压力。
但大热天的,和冰块站在一起, 暑气都凭空蒸发了大半。
他犹豫了下,没有违背导演的命令, 慢慢把手伸过去, 李慕低头看着他缓慢的动作, 右手够了过去, 两只手不是很自然地牵在了一起。
李慕的手和他的人不一样, 是很烫的,而且和在戏里不同,在戏外做这样的动作,庄钦显得高度紧张。
除非必要, 他连跟人握手的动作都很少做。
他想李慕应该也很不适, 目光带有歉疚地看向他, 带有一种“完成任务”的意味。
郭宝箴伸出食指和中指, 指了指自己的眼睛, 又指了指他们俩,像在说:我看着你们的, 给我牵好了。
郭宝箴去找摄像组了,庄钦方才小声对李慕说:“郭导不让松开,对不起啊。”
李慕并不明白他为什么道歉:“不用道歉。”
小连拿着风扇和矿泉水凑过来, 拧开瓶盖给庄钦,庄钦接过,没喝,直接递给李慕:“你喝吧。”
小连马上就去又拿了一瓶新的过来拧开。
见状,李慕接过瓶子:“谢了。”
“不用,”庄钦问,“片场要做的事很多,一个人是很不方便的,怎么不请个助理?”
李慕仰头喝水,闻言回答:“正在考虑。”
“请个助理方便很多,”庄钦脸上挂着的墨镜滑至鼻尖,额头一层薄汗。他摘下墨镜挂在领口,让小连把自己的书包拿来,然后对李慕说:“我们去车上吧?”
片场来来往往都是人,和李慕牵着手站这里太招摇,谁过来都要看一眼。
李慕点头,拉着他走到路边,打开车门先让庄钦坐上车,随后自己上去,关车门,期间手一直没松开,庄钦把尴尬的情绪抛开,开始琢磨到底是什么的问题。
电影剧本都是经过专业设计的。每一个角色、每一个场景、每一个动作都有其特有的意义,对专业的演员来说,每一个动作手势、每一个眼神,都是经过精心揣摩的。
这场戏相对简单,是因为他是戴着墨镜外出,戴墨镜也就意味着没有眼神戏,加上这场戏台词也少,所以动作就显得攸关重要。
郭导叫自己跟李慕牵手,问题是出在“牵手”这个动作上?
他单手拉开书包拉链,从里面把红色的笔记本拿出来,这是安可的日记本。
他翻开日记本,翻到空白的一页,又去书包里摸索了一支笔出来,牙齿咬开笔帽,扣在笔后端,右手握着。
李慕看见了他笔记本,以为是秘籍之类的,也没说话。
他闭上眼睛,所有的场景在脑海里过了一遍。
从杀手这个合租客第一天入住时,嗅觉灵敏的他就知道了这个人不是什么好人,因为合租客身上有很重的血腥味。
叔叔有个朋友,身上就有这种气味,但这个人身上的味道要更浓烈。
而安可很聪明地没有去招惹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把他当成普通租客,并努力伪装成一个真正的瞎子,杀手设下的每一个陷阱,他都老实往里面跳,希望他快点放过自己离开。
而杀手也很有意思,他是在这里养伤,做饭的同时,像喂猫一样分一小口给住在这里的少年,直到有一天,警察上门了,去询问安可知不知道附近的枪杀案,见没见过外来人口,安可手抓住门框,说听说了,没见过。
他如实回答了警察的每一个问题,隐瞒了这里的确在着犯人的事实。
安可还是怕这个人,但已经不像一开始那么怕了,因为邻居说,死的是一个贩-毒的。他觉得这个杀人犯还不如叔叔的那些朋友坏,而稳定的一日三餐、朝夕相处,让他产生了不该有的感情。
庄钦完全进入了角色,在日记本上写下今天发生在安可身上的一切,自从搬家后,他就很少像这样出门了,更是没有像这样信赖过其他人,所以“牵”这个动作,不是像剧本里写的那样,而应该是由他发起更合理。
但这个动作还需要做出处理。
他旁若无人地写日记,李慕发现自己已经完全被他忽略了。庄钦甚至毫不在意他们的手还牵在一起的,他一面写,一面小动作不断,被李慕牵着的左手动来动去,一会儿指尖动一下,挠他一下,一会儿握紧,一会儿又松。
这让从不和人肢体接触、也不习惯于被漠视的李慕有种莫名的情绪。
这小朋友的手,长得很漂亮,李慕刚才没事观察了下,手背皮肤很好,手心很滑,手指修长白皙,指尖却有薄茧,是吃过苦的。
顾不得去看那一场早已背下来的剧本了,李慕反而是侧头看他的表情,看他写写停停,脸上的表情有很细微的变化,停笔的时候,他闭了闭眼,好似在思考,笔就从日记本上滑了下去,掉在了车厢地毯上。
庄钦发现笔不见了,下意识弯腰在光线并不算好的车后座底部摸索,让李慕正打算弯腰的动作一顿。
他头顶抵在李慕的膝盖上,李慕打开手机给他照明:“好像掉我这边了。”
庄钦的手不可避免地碰到他的小腿,让李慕绷紧了身体,随后,庄钦摸到了笔,抬头的时候,来自车窗外的光映出他的眉眼、睫毛在脸上投下阴影,同时李慕看见了他的眼睛。
一双入了戏的眼睛,因为没有佩戴特殊美瞳,而饱含情绪的眸子,漆黑如墨、而深处又潜藏着亮光的双眼,让李慕失神一瞬,意识到这个小朋友年纪虽然小,可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演技派。
不是技巧型的演技派,而是通过和角色共情,加以分析达到效果的演技派——在影视戏剧表演技巧上,有个更专业的名词,叫体验派。
李慕定神,也开始代入角色。
不一会儿,时间到了,小连过来敲窗,两人下车。
从空调开到17度的车厢里,忽然进入40度的室外烈日下,庄钦有些睁不开眼,他维持住好不容易才进去的情绪,戴上墨镜,问:“有半小时了吗?”
小连说有了。
庄钦就把牵了半小时的手抽出来了,李慕并未阻拦,只是看了他一眼,不爽的情绪一闪而过。
郭导看见了,招手让他们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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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1
庄钦下意识去看李慕。
在出戏后, 李慕变得更让人不敢接近, 别说牵手, 就是靠这么近,都能感觉到冷冰冰的压力。
但大热天的,和冰块站在一起, 暑气都凭空蒸发了大半。
他犹豫了下,没有违背导演的命令, 慢慢把手伸过去, 李慕低头看着他缓慢的动作, 右手够了过去, 两只手不是很自然地牵在了一起。
李慕的手和他的人不一样, 是很烫的,而且和在戏里不同,在戏外做这样的动作,庄钦显得高度紧张。
除非必要, 他连跟人握手的动作都很少做。
他想李慕应该也很不适, 目光带有歉疚地看向他, 带有一种“完成任务”的意味。
郭宝箴伸出食指和中指, 指了指自己的眼睛, 又指了指他们俩,像在说:我看着你们的, 给我牵好了。
郭宝箴去找摄像组了,庄钦方才小声对李慕说:“郭导不让松开,对不起啊。”
李慕并不明白他为什么道歉:“不用道歉。”
小连拿着风扇和矿泉水凑过来, 拧开瓶盖给庄钦,庄钦接过,没喝,直接递给李慕:“你喝吧。”
小连马上就去又拿了一瓶新的过来拧开。
见状,李慕接过瓶子:“谢了。”
“不用,”庄钦问,“片场要做的事很多,一个人是很不方便的,怎么不请个助理?”
李慕仰头喝水,闻言回答:“正在考虑。”
“请个助理方便很多,”庄钦脸上挂着的墨镜滑至鼻尖,额头一层薄汗。他摘下墨镜挂在领口,让小连把自己的书包拿来,然后对李慕说:“我们去车上吧?”
片场来来往往都是人,和李慕牵着手站这里太招摇,谁过来都要看一眼。
李慕点头,拉着他走到路边,打开车门先让庄钦坐上车,随后自己上去,关车门,期间手一直没松开,庄钦把尴尬的情绪抛开,开始琢磨到底是什么的问题。
电影剧本都是经过专业设计的。每一个角色、每一个场景、每一个动作都有其特有的意义,对专业的演员来说,每一个动作手势、每一个眼神,都是经过精心揣摩的。
这场戏相对简单,是因为他是戴着墨镜外出,戴墨镜也就意味着没有眼神戏,加上这场戏台词也少,所以动作就显得攸关重要。
郭导叫自己跟李慕牵手,问题是出在“牵手”这个动作上?
他单手拉开书包拉链,从里面把红色的笔记本拿出来,这是安可的日记本。
他翻开日记本,翻到空白的一页,又去书包里摸索了一支笔出来,牙齿咬开笔帽,扣在笔后端,右手握着。
李慕看见了他笔记本,以为是秘籍之类的,也没说话。
他闭上眼睛,所有的场景在脑海里过了一遍。
从杀手这个合租客第一天入住时,嗅觉灵敏的他就知道了这个人不是什么好人,因为合租客身上有很重的血腥味。
叔叔有个朋友,身上就有这种气味,但这个人身上的味道要更浓烈。
而安可很聪明地没有去招惹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把他当成普通租客,并努力伪装成一个真正的瞎子,杀手设下的每一个陷阱,他都老实往里面跳,希望他快点放过自己离开。
而杀手也很有意思,他是在这里养伤,做饭的同时,像喂猫一样分一小口给住在这里的少年,直到有一天,警察上门了,去询问安可知不知道附近的枪杀案,见没见过外来人口,安可手抓住门框,说听说了,没见过。
他如实回答了警察的每一个问题,隐瞒了这里的确在着犯人的事实。
安可还是怕这个人,但已经不像一开始那么怕了,因为邻居说,死的是一个贩-毒的。他觉得这个杀人犯还不如叔叔的那些朋友坏,而稳定的一日三餐、朝夕相处,让他产生了不该有的感情。
庄钦完全进入了角色,在日记本上写下今天发生在安可身上的一切,自从搬家后,他就很少像这样出门了,更是没有像这样信赖过其他人,所以“牵”这个动作,不是像剧本里写的那样,而应该是由他发起更合理。
但这个动作还需要做出处理。
他旁若无人地写日记,李慕发现自己已经完全被他忽略了。庄钦甚至毫不在意他们的手还牵在一起的,他一面写,一面小动作不断,被李慕牵着的左手动来动去,一会儿指尖动一下,挠他一下,一会儿握紧,一会儿又松。
这让从不和人肢体接触、也不习惯于被漠视的李慕有种莫名的情绪。
这小朋友的手,长得很漂亮,李慕刚才没事观察了下,手背皮肤很好,手心很滑,手指修长白皙,指尖却有薄茧,是吃过苦的。
顾不得去看那一场早已背下来的剧本了,李慕反而是侧头看他的表情,看他写写停停,脸上的表情有很细微的变化,停笔的时候,他闭了闭眼,好似在思考,笔就从日记本上滑了下去,掉在了车厢地毯上。
庄钦发现笔不见了,下意识弯腰在光线并不算好的车后座底部摸索,让李慕正打算弯腰的动作一顿。
他头顶抵在李慕的膝盖上,李慕打开手机给他照明:“好像掉我这边了。”
庄钦的手不可避免地碰到他的小腿,让李慕绷紧了身体,随后,庄钦摸到了笔,抬头的时候,来自车窗外的光映出他的眉眼、睫毛在脸上投下阴影,同时李慕看见了他的眼睛。
一双入了戏的眼睛,因为没有佩戴特殊美瞳,而饱含情绪的眸子,漆黑如墨、而深处又潜藏着亮光的双眼,让李慕失神一瞬,意识到这个小朋友年纪虽然小,可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演技派。
不是技巧型的演技派,而是通过和角色共情,加以分析达到效果的演技派——在影视戏剧表演技巧上,有个更专业的名词,叫体验派。
李慕定神,也开始代入角色。
不一会儿,时间到了,小连过来敲窗,两人下车。
从空调开到17度的车厢里,忽然进入40度的室外烈日下,庄钦有些睁不开眼,他维持住好不容易才进去的情绪,戴上墨镜,问:“有半小时了吗?”
小连说有了。
庄钦就把牵了半小时的手抽出来了,李慕并未阻拦,只是看了他一眼,不爽的情绪一闪而过。
郭导看见了,招手让他们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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