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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最好!”
对萧一奇,王诺兰也说不上,自己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她记忆里,前世时候,总有人愿意用生死相随这样的话来形容爱情,可……于现在她而言,却是做不到为了萧一奇,连性命都不顾,当然,跟他患难与共,她还是很愿意的,“我师父说过,我啊,就是阴差阳错的投胎成了个女子,要是能生为男子……”
“要是身为男子,我就该没媳妇儿了,这事儿,我跟阎王商量过了,不能行。”
萧一奇没当过爹,寻常时候,没什么机会接触婴儿,当年,他胞弟萧顺出生的时候,他被隆庆皇帝遣去了西北,帮信任将军的姜星宇稳固军心,待两年后,他回到皇宫之时,萧顺已接近两岁,算不上是个婴儿了,所以……这会儿,王诺兰把瑞儿塞给了他怀里,在这三层小楼的屋顶上面……他还真是有点儿,心里发毛,紧张的厉害,“诺兰,要不,要不咱先把瑞儿送回屋里去罢?天这么冷,这里又高……怪危险的……”
“我儿子,可不能是个胆小懦夫,才这点高,算什么事儿啊!你这大男人,怎婆婆妈妈的!”
王诺兰一门心思要把瑞儿教成个接得了她衣钵的名医,而要成为一个好大夫,必不可少的本事,就是要能自己山上去采药,说句不好听的,绳索工具用的熟练,悬崖峭壁都去得,这才三层高的小楼,哪能算是个事儿?
当然,这一点,萧一奇不知道,确切的说,是即便知道了,也不可能想的明白。
“这不还小呢么,等他再长大点儿……”
萧一奇稍稍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在王诺兰带着不屑的目光下,把没说完的后半句话,给生生憋了回去,“好罢,就依你,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萧一奇在小镇住了一晚,第二天清早儿,便被巨大的爆竹声吵醒了起来。
他虽是跟王诺兰睡在同一个房间里面里,却并未同床,但他清楚的记着,睡觉之前,自己一睁开眼,就能看到睡在花格另一边床榻上的王诺兰的。
“诺兰?”
睁眼,见花格另一边的床铺上已经没了人,萧一奇不禁微拧了下眉头,他之前跟王诺兰同住一个屋檐下一月有余,向来知道她有喜欢懒床的“毛病”,而且,还起床气严重的……话说,这一大清早儿的,她人哪里去了?该不会是……
想到这里,萧一奇一骨碌从软榻上下了地来,三步并作两步的直奔门口而去,他睡觉向来警醒,没可能她这么一个半点儿武技也不会的人走出了屋子去,也没听到动静的才是!
该死!
他以为到了这偏远的江南小镇,就不用时刻神经紧绷了,看来……
“大清早儿的,大惊小叫的干啥?”
一开屋门,萧一奇就瞧见了在院子里给豆丁剪毛儿的王诺兰,微微一愣,目光也不自觉的停留在了豆丁被剪掉了毛儿的后背上。
“你这是在……干啥?”
萧一奇小时候在西北军营里长大,又常跟着姜老将军出去打猎,认识野狗,但……认识归认识,像豆丁这么听话,这么没脾气的家伙,他还真就没见过,“你把它的毛儿剪成这样,是打算要……”
“昨儿,我不小心用热茶水烫着它了,给它剪了一块儿毛儿去,涂了药。”
王诺兰一边跟萧一奇说话。手里的剪刀却未停下,“今天早晨我给它把药洗掉,见之前烫伤的地方已经全好了,它这么秃着一块不规则的毛儿,也不好看,就琢磨了一下,打算给它修成个‘福’字。大过年的。也喜庆不是?”
“豆丁,跟着这么个不着调的主人,你受苦了。”(未完待续)
ps: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帮助
说,最好!”
对萧一奇,王诺兰也说不上,自己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她记忆里,前世时候,总有人愿意用生死相随这样的话来形容爱情,可……于现在她而言,却是做不到为了萧一奇,连性命都不顾,当然,跟他患难与共,她还是很愿意的,“我师父说过,我啊,就是阴差阳错的投胎成了个女子,要是能生为男子……”
“要是身为男子,我就该没媳妇儿了,这事儿,我跟阎王商量过了,不能行。”
萧一奇没当过爹,寻常时候,没什么机会接触婴儿,当年,他胞弟萧顺出生的时候,他被隆庆皇帝遣去了西北,帮信任将军的姜星宇稳固军心,待两年后,他回到皇宫之时,萧顺已接近两岁,算不上是个婴儿了,所以……这会儿,王诺兰把瑞儿塞给了他怀里,在这三层小楼的屋顶上面……他还真是有点儿,心里发毛,紧张的厉害,“诺兰,要不,要不咱先把瑞儿送回屋里去罢?天这么冷,这里又高……怪危险的……”
“我儿子,可不能是个胆小懦夫,才这点高,算什么事儿啊!你这大男人,怎婆婆妈妈的!”
王诺兰一门心思要把瑞儿教成个接得了她衣钵的名医,而要成为一个好大夫,必不可少的本事,就是要能自己山上去采药,说句不好听的,绳索工具用的熟练,悬崖峭壁都去得,这才三层高的小楼,哪能算是个事儿?
当然,这一点,萧一奇不知道,确切的说,是即便知道了,也不可能想的明白。
“这不还小呢么,等他再长大点儿……”
萧一奇稍稍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在王诺兰带着不屑的目光下,把没说完的后半句话,给生生憋了回去,“好罢,就依你,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萧一奇在小镇住了一晚,第二天清早儿,便被巨大的爆竹声吵醒了起来。
他虽是跟王诺兰睡在同一个房间里面里,却并未同床,但他清楚的记着,睡觉之前,自己一睁开眼,就能看到睡在花格另一边床榻上的王诺兰的。
“诺兰?”
睁眼,见花格另一边的床铺上已经没了人,萧一奇不禁微拧了下眉头,他之前跟王诺兰同住一个屋檐下一月有余,向来知道她有喜欢懒床的“毛病”,而且,还起床气严重的……话说,这一大清早儿的,她人哪里去了?该不会是……
想到这里,萧一奇一骨碌从软榻上下了地来,三步并作两步的直奔门口而去,他睡觉向来警醒,没可能她这么一个半点儿武技也不会的人走出了屋子去,也没听到动静的才是!
该死!
他以为到了这偏远的江南小镇,就不用时刻神经紧绷了,看来……
“大清早儿的,大惊小叫的干啥?”
一开屋门,萧一奇就瞧见了在院子里给豆丁剪毛儿的王诺兰,微微一愣,目光也不自觉的停留在了豆丁被剪掉了毛儿的后背上。
“你这是在……干啥?”
萧一奇小时候在西北军营里长大,又常跟着姜老将军出去打猎,认识野狗,但……认识归认识,像豆丁这么听话,这么没脾气的家伙,他还真就没见过,“你把它的毛儿剪成这样,是打算要……”
“昨儿,我不小心用热茶水烫着它了,给它剪了一块儿毛儿去,涂了药。”
王诺兰一边跟萧一奇说话。手里的剪刀却未停下,“今天早晨我给它把药洗掉,见之前烫伤的地方已经全好了,它这么秃着一块不规则的毛儿,也不好看,就琢磨了一下,打算给它修成个‘福’字。大过年的。也喜庆不是?”
“豆丁,跟着这么个不着调的主人,你受苦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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