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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罢又垂下头来,脸色恨恨的,仿佛轻蔑又愤恨的样子:“我是骗桃良的,我没喝过花酒,也没搂过姑娘……”
“哦?”
冬奴仿佛自己也不懂自己为何非要这样丢人地解释,心里一恼,说:“你爱信不信,不是人人都像你那么花心。”
“以前有没有不重要,姐夫也相信你没有,不过你要记得,你是燕家的独生子,身上不只你自己,还有你们燕家的名声,那种地方,能不去还是不要去。”
“我当然不会去。”冬奴说:“只有那些没皮没脸的人,才会喝花酒搂姑娘呢,我们这样的人,想要美女,到哪不能弄到,排着队等我喜欢呢。”
石坚皱起了眉头:“你们这样的人?”
“我爹说我们是公卿之家……”冬奴脑子里一亮,抬头笑了出来:“姐夫,你知道当初我爹娘为什么反对你跟我姐姐的婚事么?”
不等石坚回答,他就自得地笑了出来:“因为你配不上我姐姐,我姐姐可是名门之后。现在门第观念这么重,我姐姐能嫁给你,多不可思议的事儿。”他原本想说“你该烧高香”之类的话,想想觉得不妥,还是换了个词儿。这样的灵机一动让他很是为自己的智慧得意,他从小到大除了进宫,说话向来口无遮拦,因为他不怕别人听了会不高兴,话说回来了,他这种身份的人,就算别人听了不高兴,还不是得一张笑脸地迎着他?!
这还是石坚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冬奴身上的等级观念,和内心里不可一世的优越感,他突然意识到,他所认识的冬奴,可能并不仅仅是年幼才显得单纯,而是由于不屑于学习世人都认为重要的东西,才这么单纯无知。自负才貌家世,样样都是这世间最好的,习惯了身边的人都俯首称臣阿谀奉承,活在高台之上,所以像一个睥睨尘世的仙人。
这样的认知让石坚很高兴,他知道这样的冬奴致命的弱点是什么,他要做的,就是成为一个冬奴从未见过的人,甚至于他都不需要做,因为他本就是一个让冬奴好奇甚至着迷的人物,他生在草野,经历和性格都与冬奴从小认识的人截然不同,无谓高贵矜持,也无谓温润有礼,他是粗野的,可是粗野的恰到好处,能引起冬奴的新鲜感却不至于觉得鄙夷,他是冬奴从未见过的世界,稍微放大一些就足以让冬奴沉沦进去。
老夫人寿辰,照例要举办三天的夜宴,因为今年是六十大寿,特地增加到十天,这十天里头,每天都有不同的花样,京城里但凡有点名气的戏班子都请过来了,还有玩杂耍的,做皮影的,唱小曲儿的,那后园子里的灯也是一天一个样子,到了第三天的时候,贵妃终于向皇上请来了圣旨,亲自过来给老夫人拜寿。燕贵妃是这宫里头最美的娘娘,也是最受宠的一个,好不容易出宫一趟,那排场更大,从宫里的西门起,一直到燕府所在的西山门,近十里的路,挂了一路的黄纱灯,把个京城照的如同白昼一般,冬奴听说了之后,还特意自告奋勇,出来迎接他姑姑。燕怀德一开始是不愿意的,冬奴年纪小,出来也不过是为了贪图热闹,可是老夫人高兴,她最疼爱的小孙子,骑着高头大马去迎接她最得意的小女儿回来,一个公府少爷,一个贵妃娘娘,又都是美名远播的人物,这样的繁华盛况,足以传为天下的美谈,叫她“老婆子脸上也有光彩”。老太太都这么说了,燕怀德哪还能再说什么,可还是不放心,把府里那几个年纪大一些的侍卫丫鬟全遣出去跟着。
宫里的娘娘要来省亲,这样的阵仗可不是年年都有的,老百姓全都涌出来看热闹。冬奴骑着高头大马,心里头更是得意,他的出身高贵,父亲权倾朝野,他以前也有所耳闻,但他以前是不能随意出来的,整日憋在府里头,就算他再有权势,也难体会得到,可这一次出来迎接贵妃娘娘,终于使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身份有多高不可攀,这天底下除了皇上和太子殿下,恐怕还没人敢轻易冒犯了他,就像他昨日里碰见已经封了亲王的刘彤,见了他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也是客客气气的,因为当着他爹燕怀德的面,连礼都不肯让他行一个。街上的百姓纷纷喊他,有叫“燕少爷”的,有叫“兰陵公子”的,热烈地花团锦簇,兴奋地手舞足蹈,关信他们跟在冬奴身边,紧张地出了一身的汗。他坐在马上,唇角噙着最自负和得体的笑,仿佛这京城的繁华美景,积攒了那么久,都是为了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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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宠,连城连载中,更新速度与收藏和评论息息相关。
另《坏男人》,高干文,强攻弱受,真是浪漫风,已完结。
☆、第63章容色(1585字)
贵妃娘娘的銮驾到了燕府门前,老夫人她们已经着了正装出来迎接了,在大门前站了满满的人,除了冬奴他们本家,宗家的那些人也都来了,再加上挤着前来看热闹的人,守卫的侍卫,随行前来的宫女太监,把个正风门大街围了个水泄不通,放眼看过去全是人,金黄浅红的灯笼照的天地如同白昼。
贵妃这次来,带来了宫里头的歌舞,曲子舞步都是宫廷风的,看着自然又是另外一个样子,艳丽了许多,也优雅了许多,仿佛三春柳絮随风飘,是一种缠绵的奢华。冬奴规规矩矩地坐在下头,眼里瞧着歌舞,脑子里却浮现出永宁跳舞的样子来。永宁自幼酷爱舞蹈,皇上又宠爱她,教她的师傅都是这天底下最顶尖的,她又肯学,有天赋,舞蹈跳得极好,尤其是一曲《凤舞九天》,衣袂飘飘,据说跳的如同仙子一样,看过的人无不折服叹息。他心里暗暗地想,要是他已经娶了永宁就好了,就叫永宁也给老夫人跳一个,一定比她们跳的都要好。
他边想边朝人群里头看,竟然看见了苏墨芸,上次他还想着吓唬吓唬她来着,可是一忙起来就给忘了。苏家与他们燕家交情甚好,这几日苏墨芸几乎天天都来,就是为了一睹宫廷舞蹈的风采。苏墨芸抬眼看见他在看她,微微一笑,朝他点了点头。冬奴立即坐直了身子,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见了苏墨芸这样的女孩子总是特别容易紧张,以前还有一个面具挡着,他还天不怕地不怕地跑过去调戏过一次,差点没被苏家的护卫一剑给劈了,不过也因此认识了苏家的这位宝贝千金。明大哥说他见了苏墨芸会紧张,是因为肚子里没有笔墨的缘故,他想了想也觉得很有道理,他生来不喜欢读书,苏墨芸诗书上比一般的男子还要厉害,他见了当然要自惭形秽,肚子里的墨水不够,... -->>
他说罢又垂下头来,脸色恨恨的,仿佛轻蔑又愤恨的样子:“我是骗桃良的,我没喝过花酒,也没搂过姑娘……”
“哦?”
冬奴仿佛自己也不懂自己为何非要这样丢人地解释,心里一恼,说:“你爱信不信,不是人人都像你那么花心。”
“以前有没有不重要,姐夫也相信你没有,不过你要记得,你是燕家的独生子,身上不只你自己,还有你们燕家的名声,那种地方,能不去还是不要去。”
“我当然不会去。”冬奴说:“只有那些没皮没脸的人,才会喝花酒搂姑娘呢,我们这样的人,想要美女,到哪不能弄到,排着队等我喜欢呢。”
石坚皱起了眉头:“你们这样的人?”
“我爹说我们是公卿之家……”冬奴脑子里一亮,抬头笑了出来:“姐夫,你知道当初我爹娘为什么反对你跟我姐姐的婚事么?”
不等石坚回答,他就自得地笑了出来:“因为你配不上我姐姐,我姐姐可是名门之后。现在门第观念这么重,我姐姐能嫁给你,多不可思议的事儿。”他原本想说“你该烧高香”之类的话,想想觉得不妥,还是换了个词儿。这样的灵机一动让他很是为自己的智慧得意,他从小到大除了进宫,说话向来口无遮拦,因为他不怕别人听了会不高兴,话说回来了,他这种身份的人,就算别人听了不高兴,还不是得一张笑脸地迎着他?!
这还是石坚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冬奴身上的等级观念,和内心里不可一世的优越感,他突然意识到,他所认识的冬奴,可能并不仅仅是年幼才显得单纯,而是由于不屑于学习世人都认为重要的东西,才这么单纯无知。自负才貌家世,样样都是这世间最好的,习惯了身边的人都俯首称臣阿谀奉承,活在高台之上,所以像一个睥睨尘世的仙人。
这样的认知让石坚很高兴,他知道这样的冬奴致命的弱点是什么,他要做的,就是成为一个冬奴从未见过的人,甚至于他都不需要做,因为他本就是一个让冬奴好奇甚至着迷的人物,他生在草野,经历和性格都与冬奴从小认识的人截然不同,无谓高贵矜持,也无谓温润有礼,他是粗野的,可是粗野的恰到好处,能引起冬奴的新鲜感却不至于觉得鄙夷,他是冬奴从未见过的世界,稍微放大一些就足以让冬奴沉沦进去。
老夫人寿辰,照例要举办三天的夜宴,因为今年是六十大寿,特地增加到十天,这十天里头,每天都有不同的花样,京城里但凡有点名气的戏班子都请过来了,还有玩杂耍的,做皮影的,唱小曲儿的,那后园子里的灯也是一天一个样子,到了第三天的时候,贵妃终于向皇上请来了圣旨,亲自过来给老夫人拜寿。燕贵妃是这宫里头最美的娘娘,也是最受宠的一个,好不容易出宫一趟,那排场更大,从宫里的西门起,一直到燕府所在的西山门,近十里的路,挂了一路的黄纱灯,把个京城照的如同白昼一般,冬奴听说了之后,还特意自告奋勇,出来迎接他姑姑。燕怀德一开始是不愿意的,冬奴年纪小,出来也不过是为了贪图热闹,可是老夫人高兴,她最疼爱的小孙子,骑着高头大马去迎接她最得意的小女儿回来,一个公府少爷,一个贵妃娘娘,又都是美名远播的人物,这样的繁华盛况,足以传为天下的美谈,叫她“老婆子脸上也有光彩”。老太太都这么说了,燕怀德哪还能再说什么,可还是不放心,把府里那几个年纪大一些的侍卫丫鬟全遣出去跟着。
宫里的娘娘要来省亲,这样的阵仗可不是年年都有的,老百姓全都涌出来看热闹。冬奴骑着高头大马,心里头更是得意,他的出身高贵,父亲权倾朝野,他以前也有所耳闻,但他以前是不能随意出来的,整日憋在府里头,就算他再有权势,也难体会得到,可这一次出来迎接贵妃娘娘,终于使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身份有多高不可攀,这天底下除了皇上和太子殿下,恐怕还没人敢轻易冒犯了他,就像他昨日里碰见已经封了亲王的刘彤,见了他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也是客客气气的,因为当着他爹燕怀德的面,连礼都不肯让他行一个。街上的百姓纷纷喊他,有叫“燕少爷”的,有叫“兰陵公子”的,热烈地花团锦簇,兴奋地手舞足蹈,关信他们跟在冬奴身边,紧张地出了一身的汗。他坐在马上,唇角噙着最自负和得体的笑,仿佛这京城的繁华美景,积攒了那么久,都是为了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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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宠,连城连载中,更新速度与收藏和评论息息相关。
另《坏男人》,高干文,强攻弱受,真是浪漫风,已完结。
☆、第63章容色(1585字)
贵妃娘娘的銮驾到了燕府门前,老夫人她们已经着了正装出来迎接了,在大门前站了满满的人,除了冬奴他们本家,宗家的那些人也都来了,再加上挤着前来看热闹的人,守卫的侍卫,随行前来的宫女太监,把个正风门大街围了个水泄不通,放眼看过去全是人,金黄浅红的灯笼照的天地如同白昼。
贵妃这次来,带来了宫里头的歌舞,曲子舞步都是宫廷风的,看着自然又是另外一个样子,艳丽了许多,也优雅了许多,仿佛三春柳絮随风飘,是一种缠绵的奢华。冬奴规规矩矩地坐在下头,眼里瞧着歌舞,脑子里却浮现出永宁跳舞的样子来。永宁自幼酷爱舞蹈,皇上又宠爱她,教她的师傅都是这天底下最顶尖的,她又肯学,有天赋,舞蹈跳得极好,尤其是一曲《凤舞九天》,衣袂飘飘,据说跳的如同仙子一样,看过的人无不折服叹息。他心里暗暗地想,要是他已经娶了永宁就好了,就叫永宁也给老夫人跳一个,一定比她们跳的都要好。
他边想边朝人群里头看,竟然看见了苏墨芸,上次他还想着吓唬吓唬她来着,可是一忙起来就给忘了。苏家与他们燕家交情甚好,这几日苏墨芸几乎天天都来,就是为了一睹宫廷舞蹈的风采。苏墨芸抬眼看见他在看她,微微一笑,朝他点了点头。冬奴立即坐直了身子,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见了苏墨芸这样的女孩子总是特别容易紧张,以前还有一个面具挡着,他还天不怕地不怕地跑过去调戏过一次,差点没被苏家的护卫一剑给劈了,不过也因此认识了苏家的这位宝贝千金。明大哥说他见了苏墨芸会紧张,是因为肚子里没有笔墨的缘故,他想了想也觉得很有道理,他生来不喜欢读书,苏墨芸诗书上比一般的男子还要厉害,他见了当然要自惭形秽,肚子里的墨水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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