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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否自愿认罪?”法官再次问道。
“我……我……”
慕斯猛地缓过神,没时间去权衡刚才的猜测对不对,昨晚“瞎子”二字已在她心里刻下烙印。脑子再度一片空白,她只能跟着直觉走,
“我认罪。”
话落,似乎听到身后的观众席上一片哗然;
而一左一右的公诉人和辩护人席位,却没半点反应?
井炎、阮劭中、曹格达和田军,甚至连一点表情也没有?
慕斯十分不解,直到公诉人追问的声音响起:
“那好,被告,请阐述下你具体的作案过程!”
说明:公诉人是由国家司法机关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在我国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重大刑事案件在警方调查取证结案后,都要先移交检察院审核。开庭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是对法律公正性的尊重。
所以,公诉人不是原告,他们是站在绝对公正的位置上。
正如此刻一样,公诉人虽然宣读了起诉书,但也要尊重被告的人权,尊重事实。认罪了,也得讲述作案过程。
可慕斯却为难,压根没杀人,有哪门子的作案过程?
“我,我想不起来是怎么杀她的,反正我认罪!”
她诚惶诚恐的说着,额头已开始冒汗。
没上过法庭,加上从前只关注经济法和公司法。还以为这辈子都跟刑事案件不搭嘎,所以在此领域她法律知识浅薄。本以为上了法庭只要认罪就行,没曾想还有这么多繁杂的步骤?
某辩护律师秒懂,所以此刻不仅不担心,还在一边悠然自得的阴笑。
心想:你特么胡乱认罪时越紧张越好,足以说明你是被阮劭中等人强行画押的。你心里恐惧,你不知所措,那么最后老公就能为你的“胡乱认罪”擦屁股……
“被告,请务必当庭叙述你犯案的整个过程!”
公诉人再次提醒,详细的问道,
“你几点到达案发地点的?用的是什么交通工具?和死者是否起了冲突?又是因为什么而起的冲突?你所用的是什么犯案工具?在什么情况下因为你的什么过失,导致死者死亡?最后你是如何离开案发现场的?离开后又去了哪里?”
“我……我……”
慕斯垂着眸眼珠子慌乱转不停,一时间根本没法编造所谓的“作案过程”。只得按照公诉人刚才提问的逻辑线,在脑子里拼凑着怎么编故事。
法官见她被问住,也许是想体现下庭审的公正性,在辩护律师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的情况下,他竟主动问道:
“辩护律师,对于刚才公诉人向被告的提问,请问你是否有异议?”
一般来说,公诉人如果涉及提出威逼性、诱导性或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反对。
“没有异议!”
某炎却一口否决,说着阴笑看向对面的公诉人,嘴巴又开始不靠谱了,
“这位公诉人的态度完全公正,得给他加个鸡腿、点个赞!”
众人倒……
卧槽,能不能把最后半句话去掉?
偏不去掉!
因为老子心里很得意,某法官终于知道尊重我井律师了?嘿嘿,不错嘛!
(某法官:老子是怕你又挖坑搞事!尼玛,不得不防啊!)
把让人不省心的某辩护律师“安抚”好后,某法官这才理直气壮的向被告发问:
“被告,如果不说清这些,你没法认罪!否则,我方有权控告你扰乱司法公正!”
“告吧告吧,随你们怎么告!”
慕斯也是焦头烂额,索性破罐子破摔,
“反正我已经杀了人,不怕再多一条罪名!”
这特么也是个奇葩,让人不省心,还无可奈何啊。
你说她藐视法庭吧?她这话也没任何攻击性言语,若“小题大做”,只恐又被她身边那位辩护律师抓住小辫子。
要不怎么说他俩是一对呢?都是奇葩,绝配啊!
法官表示很无语……
这时,某奇葩律师又开始作妖:
“法官阁下……”
微微低头敬礼,装得那叫一个毕恭毕敬。
法官忍住心里的暴躁,皱紧眉头厉声打断,再次强调道:
“叫审判长!”
这里特么又不是香港,又不是欧美国家,叫哪门子的法官?国内法庭只有审判长!
某炎顿悟,可死性不改:
“哦,审判长大人,我……”
于是,某法官气得简直要抓狂,一脸怒色的警告道:
“辩护律师,我不得不再次提醒你,这里是法庭!不是你的拍戏现场!”
“……”某炎表示愣住。
老子说什么了?怎么又扯回拍戏现场了?别以为老子掌控着国内的娱乐圈,身上就贴了“拍戏”的标签!
他心里很是愤愤不平,法官却丢给他一个狠狠的白眼,厉声解释道:
“没什么大人不大人,社会主义国家人人平等,请注意你的言辞!!”
哦,原来是这个词用得不对啊?
在下知道了!
“行行行,你官大,你说了算!”
某炎故意接了句极不靠谱的话。
气得法官要从席位上跳起来:
“注意言辞!注意言辞!!”
老法官发誓,自己今天出门绝对忘了看黄历,否则怎会遇到这货?他愤怒的警告道,
“否则,我可以随时取消你的出庭资格!!”
作为律师,某炎如此“口出狂言”,一而再再而三的戏谑,实在是史无前例……
法官完全有资格让执勤法警把他“请”出去!
所以... -->>
“被告,是否自愿认罪?”法官再次问道。
“我……我……”
慕斯猛地缓过神,没时间去权衡刚才的猜测对不对,昨晚“瞎子”二字已在她心里刻下烙印。脑子再度一片空白,她只能跟着直觉走,
“我认罪。”
话落,似乎听到身后的观众席上一片哗然;
而一左一右的公诉人和辩护人席位,却没半点反应?
井炎、阮劭中、曹格达和田军,甚至连一点表情也没有?
慕斯十分不解,直到公诉人追问的声音响起:
“那好,被告,请阐述下你具体的作案过程!”
说明:公诉人是由国家司法机关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在我国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重大刑事案件在警方调查取证结案后,都要先移交检察院审核。开庭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是对法律公正性的尊重。
所以,公诉人不是原告,他们是站在绝对公正的位置上。
正如此刻一样,公诉人虽然宣读了起诉书,但也要尊重被告的人权,尊重事实。认罪了,也得讲述作案过程。
可慕斯却为难,压根没杀人,有哪门子的作案过程?
“我,我想不起来是怎么杀她的,反正我认罪!”
她诚惶诚恐的说着,额头已开始冒汗。
没上过法庭,加上从前只关注经济法和公司法。还以为这辈子都跟刑事案件不搭嘎,所以在此领域她法律知识浅薄。本以为上了法庭只要认罪就行,没曾想还有这么多繁杂的步骤?
某辩护律师秒懂,所以此刻不仅不担心,还在一边悠然自得的阴笑。
心想:你特么胡乱认罪时越紧张越好,足以说明你是被阮劭中等人强行画押的。你心里恐惧,你不知所措,那么最后老公就能为你的“胡乱认罪”擦屁股……
“被告,请务必当庭叙述你犯案的整个过程!”
公诉人再次提醒,详细的问道,
“你几点到达案发地点的?用的是什么交通工具?和死者是否起了冲突?又是因为什么而起的冲突?你所用的是什么犯案工具?在什么情况下因为你的什么过失,导致死者死亡?最后你是如何离开案发现场的?离开后又去了哪里?”
“我……我……”
慕斯垂着眸眼珠子慌乱转不停,一时间根本没法编造所谓的“作案过程”。只得按照公诉人刚才提问的逻辑线,在脑子里拼凑着怎么编故事。
法官见她被问住,也许是想体现下庭审的公正性,在辩护律师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的情况下,他竟主动问道:
“辩护律师,对于刚才公诉人向被告的提问,请问你是否有异议?”
一般来说,公诉人如果涉及提出威逼性、诱导性或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反对。
“没有异议!”
某炎却一口否决,说着阴笑看向对面的公诉人,嘴巴又开始不靠谱了,
“这位公诉人的态度完全公正,得给他加个鸡腿、点个赞!”
众人倒……
卧槽,能不能把最后半句话去掉?
偏不去掉!
因为老子心里很得意,某法官终于知道尊重我井律师了?嘿嘿,不错嘛!
(某法官:老子是怕你又挖坑搞事!尼玛,不得不防啊!)
把让人不省心的某辩护律师“安抚”好后,某法官这才理直气壮的向被告发问:
“被告,如果不说清这些,你没法认罪!否则,我方有权控告你扰乱司法公正!”
“告吧告吧,随你们怎么告!”
慕斯也是焦头烂额,索性破罐子破摔,
“反正我已经杀了人,不怕再多一条罪名!”
这特么也是个奇葩,让人不省心,还无可奈何啊。
你说她藐视法庭吧?她这话也没任何攻击性言语,若“小题大做”,只恐又被她身边那位辩护律师抓住小辫子。
要不怎么说他俩是一对呢?都是奇葩,绝配啊!
法官表示很无语……
这时,某奇葩律师又开始作妖:
“法官阁下……”
微微低头敬礼,装得那叫一个毕恭毕敬。
法官忍住心里的暴躁,皱紧眉头厉声打断,再次强调道:
“叫审判长!”
这里特么又不是香港,又不是欧美国家,叫哪门子的法官?国内法庭只有审判长!
某炎顿悟,可死性不改:
“哦,审判长大人,我……”
于是,某法官气得简直要抓狂,一脸怒色的警告道:
“辩护律师,我不得不再次提醒你,这里是法庭!不是你的拍戏现场!”
“……”某炎表示愣住。
老子说什么了?怎么又扯回拍戏现场了?别以为老子掌控着国内的娱乐圈,身上就贴了“拍戏”的标签!
他心里很是愤愤不平,法官却丢给他一个狠狠的白眼,厉声解释道:
“没什么大人不大人,社会主义国家人人平等,请注意你的言辞!!”
哦,原来是这个词用得不对啊?
在下知道了!
“行行行,你官大,你说了算!”
某炎故意接了句极不靠谱的话。
气得法官要从席位上跳起来:
“注意言辞!注意言辞!!”
老法官发誓,自己今天出门绝对忘了看黄历,否则怎会遇到这货?他愤怒的警告道,
“否则,我可以随时取消你的出庭资格!!”
作为律师,某炎如此“口出狂言”,一而再再而三的戏谑,实在是史无前例……
法官完全有资格让执勤法警把他“请”出去!
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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