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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没有再折嫩叶,直接把蝗虫捏死在嫩叶上,其他人也都效仿,埋头在田地间搜寻那罪大恶极的蝗虫,小雪没有下地,她也不敢直接用手捏,还是用老办法用力踩。
瞅着这些唐人疯狂的举动,林凡才第一次感受到蝗灾对他们的伤害有多大,以前在史书中听闻这些自然灾害没多大感觉,如今虽还未亲身经历蝗灾所带来的危害,但已看出古人对蝗灾的畏惧与无奈。
虽知道亲手去捏死这些幼小蝗虫的方法很愚笨,也没有多大效率,但林凡不想阻止他们,就让他们好好发泄下心中的畏惧吧。
他并未想到,不久前海东青所吃的虫卵竟是蝗虫这等害虫,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让海东青尽情地吃,虽达不到全灭的效果,但至少在萌芽中达到一些致命的效果。
漫步在田埂间,目光遍及远方,林凡仿佛看到贞观年间的那场大蝗灾正在慢慢接近,而自己身为现代人,却也只能力不从心······
第十八章理想居所
林凡在那天去完庄稼地后就没再踏入那里,去那也不知道干嘛,消蝗虫又不需要他,干农活也不需要他。
小雪也很想去杀蝗虫大军尽一份力,可林凡不让她去,理由是一个女孩子家整天在田地间跑,长大后皮肤不好就很丑了。
何况她的假期已到,她的主要精力应该放在香水坊上,现在多了两个副品,香水坊已经够她忙的了。
过惯了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生活,忽然间生活中没有了可娱乐的东西,总感觉有些怪怪的,不说KTV狂欢,不说夜总会销魂,这些不是天天都会去的,最多偶尔叫上几个朋友嗨一下,以缓解快节奏生活所带来的压力。
没有ktv,没有夜总会,没有酒吧,林凡都可过得很好,毕竟后世并非日夜游离于这些场所,可没有了网络,没有了手机,没有电视剧可追,没有电影可看,这让林凡有些不适应。
就好像,以前从大都市回到偏远的家乡,那里没有网络,更早以前连手机都不可上网,那真的是与世隔绝,尤其是晚上,除了聊天,只有躺在床上意淫到困。
现在的日子就好比以前,甚至更遭,以前只要走到镇上还可看到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现在走到哪都不知外界如何。
这段时间,林凡把精力放在其他事上,前段时间注意力都在香水副品上,没有娱乐生活过得依然精彩,如今虽是井底之蛙,不知世界一切,与一切高科技断得一干二净,没有后世这些高科技可依赖,要活得快乐,只有自娱自乐,尤其是在闲暇下来之际。
没有娱乐就自创娱乐,一个人去酒馆,青楼买醉不是一个好方法,这样的场所就应该几个兄弟一起。
林凡想来想去,觉得如今的生活应该好好改善一番,现在的他有资本去想这个,瞅着自家唯一一处屋落,感觉太挤了。
大耳肯定是不会走了,恐怕会一辈子以保镖之名呆在自家里,小竹目前与大耳习武,一时半会也走不了,日后应该会离去吧,这种人并不喜欢寄人篱下。
整个院子都满了啊,原来是林凡和小雪夜晚观月的平台下已搭起一个小屋棚供小竹居住,本来是与林凡一起住的,但林凡不想看见他那张死人脸,看着那张脸他很难入睡。
现在连小雪的房间都被大耳给占领了,她被迫到父母的房间打地铺,父母没有什么怨言,觉得这位曾经救过自己儿女的老人是林家的大恩人,理应优待。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好好改善下新居所了,想到居所林凡才想起几个月之前从一个胖子商人那里忽悠来的一处废宅,于是他又来到了这里。
从拿到房产证那一刻,林凡才知道这个离长安城有些距离的地方有些不同。
它不属于五里任何一里,只属于雅玉乡。
曾经这里也是繁华地带,后来长安发展起来后,很多人都搬离这里,涌进长安,就好像后世很多乡村百姓都奔往大都市,过上不一样的人生。
尤其在这处废宅发生一场大火后,这里人迹就更稀少了,几无人烟,唐人一般不会看重这个地方,唯有过逛都市生活,见惯花红柳绿的林凡才会渴望这里。
他的这种愿望就好像大都市的富豪厌倦了勾心斗角的社会,就想在深山老林,或者都市周围比较偏僻的地方建个别墅,远离喧嚣,然后安然悠闲的度过晚年。
这样的生活是多数都市人最终的梦想,林凡曾经也这样幻想过,没想到,曾经的那个梦想却在千年前的大唐实现。
瞅着宽阔的废舍,一副古式别墅的雏形在他脑中渐渐成型,既然来到这里,那就让以前想过的生活逐一在这里实现吧。
虽然现在还不是享受晚年的时候,但追求富人生活从来都是林凡的梦想。
站在废舍面前,想想现在这座宽大的地方就是自己的了,林凡都觉得不可思议,看着眼前这一切,仿佛自己就是一个开发商,一个爆发富。
心满意足的回到家就没有停歇过,在宣纸上画出废舍的大致轮廓,启动思维,在这个空间里尽情谱画理想的居所……
自从有了香水坊,香水坊的员工的生活节奏比以往更快了,每个人都比较忙。
林凡还是比较清闲的,没事干就喜欢往大家庭跑,自从火麟儿的这个大家庭加入了单雄后,他就跑得越发勤快了。
不是为了看看单雄这个人是长得有多帅,也不是为了从这家伙口中获取些有关他的身份信息,林凡可没那么八卦,也没那么无聊到去研究一个对他并无危险的人的身份。
往大家庭跑只是为了无聊时找个可以喝酒的人解解闷,单雄就是一个不错的人选,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随身携带着一个酒葫芦,里面永远都装满酒,空了就会到就近的酒馆里添满。(未完待续。)
/> 父亲没有再折嫩叶,直接把蝗虫捏死在嫩叶上,其他人也都效仿,埋头在田地间搜寻那罪大恶极的蝗虫,小雪没有下地,她也不敢直接用手捏,还是用老办法用力踩。
瞅着这些唐人疯狂的举动,林凡才第一次感受到蝗灾对他们的伤害有多大,以前在史书中听闻这些自然灾害没多大感觉,如今虽还未亲身经历蝗灾所带来的危害,但已看出古人对蝗灾的畏惧与无奈。
虽知道亲手去捏死这些幼小蝗虫的方法很愚笨,也没有多大效率,但林凡不想阻止他们,就让他们好好发泄下心中的畏惧吧。
他并未想到,不久前海东青所吃的虫卵竟是蝗虫这等害虫,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让海东青尽情地吃,虽达不到全灭的效果,但至少在萌芽中达到一些致命的效果。
漫步在田埂间,目光遍及远方,林凡仿佛看到贞观年间的那场大蝗灾正在慢慢接近,而自己身为现代人,却也只能力不从心······
第十八章理想居所
林凡在那天去完庄稼地后就没再踏入那里,去那也不知道干嘛,消蝗虫又不需要他,干农活也不需要他。
小雪也很想去杀蝗虫大军尽一份力,可林凡不让她去,理由是一个女孩子家整天在田地间跑,长大后皮肤不好就很丑了。
何况她的假期已到,她的主要精力应该放在香水坊上,现在多了两个副品,香水坊已经够她忙的了。
过惯了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生活,忽然间生活中没有了可娱乐的东西,总感觉有些怪怪的,不说KTV狂欢,不说夜总会销魂,这些不是天天都会去的,最多偶尔叫上几个朋友嗨一下,以缓解快节奏生活所带来的压力。
没有ktv,没有夜总会,没有酒吧,林凡都可过得很好,毕竟后世并非日夜游离于这些场所,可没有了网络,没有了手机,没有电视剧可追,没有电影可看,这让林凡有些不适应。
就好像,以前从大都市回到偏远的家乡,那里没有网络,更早以前连手机都不可上网,那真的是与世隔绝,尤其是晚上,除了聊天,只有躺在床上意淫到困。
现在的日子就好比以前,甚至更遭,以前只要走到镇上还可看到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现在走到哪都不知外界如何。
这段时间,林凡把精力放在其他事上,前段时间注意力都在香水副品上,没有娱乐生活过得依然精彩,如今虽是井底之蛙,不知世界一切,与一切高科技断得一干二净,没有后世这些高科技可依赖,要活得快乐,只有自娱自乐,尤其是在闲暇下来之际。
没有娱乐就自创娱乐,一个人去酒馆,青楼买醉不是一个好方法,这样的场所就应该几个兄弟一起。
林凡想来想去,觉得如今的生活应该好好改善一番,现在的他有资本去想这个,瞅着自家唯一一处屋落,感觉太挤了。
大耳肯定是不会走了,恐怕会一辈子以保镖之名呆在自家里,小竹目前与大耳习武,一时半会也走不了,日后应该会离去吧,这种人并不喜欢寄人篱下。
整个院子都满了啊,原来是林凡和小雪夜晚观月的平台下已搭起一个小屋棚供小竹居住,本来是与林凡一起住的,但林凡不想看见他那张死人脸,看着那张脸他很难入睡。
现在连小雪的房间都被大耳给占领了,她被迫到父母的房间打地铺,父母没有什么怨言,觉得这位曾经救过自己儿女的老人是林家的大恩人,理应优待。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好好改善下新居所了,想到居所林凡才想起几个月之前从一个胖子商人那里忽悠来的一处废宅,于是他又来到了这里。
从拿到房产证那一刻,林凡才知道这个离长安城有些距离的地方有些不同。
它不属于五里任何一里,只属于雅玉乡。
曾经这里也是繁华地带,后来长安发展起来后,很多人都搬离这里,涌进长安,就好像后世很多乡村百姓都奔往大都市,过上不一样的人生。
尤其在这处废宅发生一场大火后,这里人迹就更稀少了,几无人烟,唐人一般不会看重这个地方,唯有过逛都市生活,见惯花红柳绿的林凡才会渴望这里。
他的这种愿望就好像大都市的富豪厌倦了勾心斗角的社会,就想在深山老林,或者都市周围比较偏僻的地方建个别墅,远离喧嚣,然后安然悠闲的度过晚年。
这样的生活是多数都市人最终的梦想,林凡曾经也这样幻想过,没想到,曾经的那个梦想却在千年前的大唐实现。
瞅着宽阔的废舍,一副古式别墅的雏形在他脑中渐渐成型,既然来到这里,那就让以前想过的生活逐一在这里实现吧。
虽然现在还不是享受晚年的时候,但追求富人生活从来都是林凡的梦想。
站在废舍面前,想想现在这座宽大的地方就是自己的了,林凡都觉得不可思议,看着眼前这一切,仿佛自己就是一个开发商,一个爆发富。
心满意足的回到家就没有停歇过,在宣纸上画出废舍的大致轮廓,启动思维,在这个空间里尽情谱画理想的居所……
自从有了香水坊,香水坊的员工的生活节奏比以往更快了,每个人都比较忙。
林凡还是比较清闲的,没事干就喜欢往大家庭跑,自从火麟儿的这个大家庭加入了单雄后,他就跑得越发勤快了。
不是为了看看单雄这个人是长得有多帅,也不是为了从这家伙口中获取些有关他的身份信息,林凡可没那么八卦,也没那么无聊到去研究一个对他并无危险的人的身份。
往大家庭跑只是为了无聊时找个可以喝酒的人解解闷,单雄就是一个不错的人选,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随身携带着一个酒葫芦,里面永远都装满酒,空了就会到就近的酒馆里添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