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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他一直以为老板是哪个顶级家族的继承人,不然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么贵的私人游艇。
现在他不这么想了,
他觉得老板应该是活了上千年的神仙,一直游戏人间,隐没在人群中的高人。
“我们回去。”
郝志来之前就知道,自己必定会在这曹安宁眼前暴露些实力。
这曹安宁现在这样的表情很正常。
不过郝志也不会去解释什么,做老板的神秘些没坏处。
等郝志上了飞机,一联系雷霆号才知道,雷霆号早就到达了附近,
只是岛屿边上礁石林立,不好靠近,就停在10公里远的地方等着他们,
所以郝志他们回船上,才用了10分钟不到。
……
下一个岛屿叫毛格群岛,这个群岛是由三个火山岛屿组成,三个岛屿互相围绕着,组成一个圆圈,中间则是个深而宽敞的天然良港。
三个岛屿都不高,北岛0.466平方公里,最高点海拔227米,东岛0.951平方公里,最高点海拔215米。西岛0.711平方公里,最高点海拔178米。
三个岛屿相加,总面积也只有2.128平方公里,
目前岛上无人居住。
岛上植被主要是覆盖的草被和一些椰子树,有少许海鸟停留。
毛格群岛离帕哈罗斯岩大致100公里左右,雷霆号全速航行大概需要2个半小时。
这个岛屿,郝志不准备用直升机上岛,
三个岛屿不相连,看资料上的照片,岛上也没有安全的直升机停靠点。
郝志干脆让雷霆号直接开入环岛的中间水域,然后用救生艇上岸。
询问过郑浩后,郑浩也认为这个方案可行,
环岛中间本身就是一大片海域,是个天然良港,雷霆号的声纳能够避开大型的礁石,可以开到里面去。
趁着路上还有时间,郝志将上千颗海鱼妖丹全部吸收,
也幸亏他的五脏六腑全部改造过了,不然这么多妖丹,根本吃不下去,非得撑爆肚子。
不知道是不是妖丹的细胞比较特殊的缘故,
一进入肚子后,妖丹几乎被肠胃全部消化,残留非常少。
二三十万丝灵气纳入后,郝志的身体开始更换骨骼。
只见两个肉球在脚底生长,然后顺着脚掌骨骼,开始一路蔓延向上。
骨骼改造好像更耗损灵力,二三十万丝下去,再加上剩余的十来万丝,骨骼只改造到了脖子部分,头盖骨的改造还不够。
这样一测算,要改造全身骨骼,需要大致四十万丝左右
的灵气?
嗯?
郝志忽然发现,他的血液,也被改造了。
明白了,
人的血液是由骨髓产生的,所以改造骨骼其实就等于改造全身的血液。
怪不得需要的灵气这么庞大。
改造过后的骨骼更加强韧,郝志虽然没有测试过,但凭感觉就能感知到新骨骼比旧骨骼的密度强了不知道多少。
再一个是骨骼生长变得快速无比,
普通人如果发生骨折,非得卧床三月才能长好,郝志觉得如果是自己的骨骼骨折了,估计两三天就能修复。
然后是生产血液的速度也变得非常快速,
如果他受伤,导致大量失血,那骨髓里就会立即大量生产血液,补充自己的缺失。
只要不是损伤大动脉导致短时间丢失大量血液,他以后根本不怕失血。
郝志觉得,如果他全身改造完成后,绝对可以跟电影里的美队的身体素质相提并论。
哪怕他不使用法术,光凭身体的强悍,也是超凡的存在。
融合境既然找不到突破的契机,那么先把身体改造好,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老板,毛格群岛到了。”
方白晴过来敲门,通知... -->>
以前他一直以为老板是哪个顶级家族的继承人,不然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么贵的私人游艇。
现在他不这么想了,
他觉得老板应该是活了上千年的神仙,一直游戏人间,隐没在人群中的高人。
“我们回去。”
郝志来之前就知道,自己必定会在这曹安宁眼前暴露些实力。
这曹安宁现在这样的表情很正常。
不过郝志也不会去解释什么,做老板的神秘些没坏处。
等郝志上了飞机,一联系雷霆号才知道,雷霆号早就到达了附近,
只是岛屿边上礁石林立,不好靠近,就停在10公里远的地方等着他们,
所以郝志他们回船上,才用了10分钟不到。
……
下一个岛屿叫毛格群岛,这个群岛是由三个火山岛屿组成,三个岛屿互相围绕着,组成一个圆圈,中间则是个深而宽敞的天然良港。
三个岛屿都不高,北岛0.466平方公里,最高点海拔227米,东岛0.951平方公里,最高点海拔215米。西岛0.711平方公里,最高点海拔178米。
三个岛屿相加,总面积也只有2.128平方公里,
目前岛上无人居住。
岛上植被主要是覆盖的草被和一些椰子树,有少许海鸟停留。
毛格群岛离帕哈罗斯岩大致100公里左右,雷霆号全速航行大概需要2个半小时。
这个岛屿,郝志不准备用直升机上岛,
三个岛屿不相连,看资料上的照片,岛上也没有安全的直升机停靠点。
郝志干脆让雷霆号直接开入环岛的中间水域,然后用救生艇上岸。
询问过郑浩后,郑浩也认为这个方案可行,
环岛中间本身就是一大片海域,是个天然良港,雷霆号的声纳能够避开大型的礁石,可以开到里面去。
趁着路上还有时间,郝志将上千颗海鱼妖丹全部吸收,
也幸亏他的五脏六腑全部改造过了,不然这么多妖丹,根本吃不下去,非得撑爆肚子。
不知道是不是妖丹的细胞比较特殊的缘故,
一进入肚子后,妖丹几乎被肠胃全部消化,残留非常少。
二三十万丝灵气纳入后,郝志的身体开始更换骨骼。
只见两个肉球在脚底生长,然后顺着脚掌骨骼,开始一路蔓延向上。
骨骼改造好像更耗损灵力,二三十万丝下去,再加上剩余的十来万丝,骨骼只改造到了脖子部分,头盖骨的改造还不够。
这样一测算,要改造全身骨骼,需要大致四十万丝左右
的灵气?
嗯?
郝志忽然发现,他的血液,也被改造了。
明白了,
人的血液是由骨髓产生的,所以改造骨骼其实就等于改造全身的血液。
怪不得需要的灵气这么庞大。
改造过后的骨骼更加强韧,郝志虽然没有测试过,但凭感觉就能感知到新骨骼比旧骨骼的密度强了不知道多少。
再一个是骨骼生长变得快速无比,
普通人如果发生骨折,非得卧床三月才能长好,郝志觉得如果是自己的骨骼骨折了,估计两三天就能修复。
然后是生产血液的速度也变得非常快速,
如果他受伤,导致大量失血,那骨髓里就会立即大量生产血液,补充自己的缺失。
只要不是损伤大动脉导致短时间丢失大量血液,他以后根本不怕失血。
郝志觉得,如果他全身改造完成后,绝对可以跟电影里的美队的身体素质相提并论。
哪怕他不使用法术,光凭身体的强悍,也是超凡的存在。
融合境既然找不到突破的契机,那么先把身体改造好,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老板,毛格群岛到了。”
方白晴过来敲门,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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