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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显而易见的原因,圣小婴连到天台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的机会都没有,卧室里的窗帘也总是拉上的,这种不见天日完全与外界隔绝的生活很容易把人逼疯掉。
为了排解郁闷,她拜托华夜弄来一架高清晰度长筒望远镜,架在窗口的隐蔽处,过于无聊时就坐在那里往外看。镜头底下是人群来来往往如同蚂蚁一般,每只蚂蚁脸上又有不同的表情,偶尔看看也觉得很有趣。
现在,她因为今天上午华夜连着三个小时的盘问而心情极度不爽,什么嘛!又不是上法庭,用得着那么认真吗?每一点细节都被他问上三四遍。奇怪起初不是两人讨论案情吗?怎么讨论着讨论着就变成高压审讯了呢?简直是万一被捕后警方审讯的预演嘛!结果呢,还不是什么都没发现。
心里一边骂人,眼睛一边看镜头,所以当那两个很亲近的人影落进视线里后足足用了好几秒才传回大脑。
是华夜与叶蔻兰。两人靠得很近,似乎正谈笑生风,镜头上看不到他们的表情,但想当然一定是非常愉悦。两人都高于常人,在蚂蚁一般的人群里,这一对气质出众的金童玉女越发显得鹤立鸡群圣小婴专注地看着,渐渐两人走过了大楼,消失在镜头之外。想到阴暗的窗帘后的自己,她的心情在看到那阳光般的两人时变得更加郁闷。
“老天果然是不平等的啊”发着小小的牢骚,她“啪”一声合上了镜盖。
走过大楼后,叶蔻兰抬头回望了一眼“她那位小姐还好吗?”她问。上次之后她再没去过华夜的公寓,一是不愿干扰华夜的私事,二来自己也陷于困扰之中。事实上从那天起根本很少有机会见到华夜。
华夜点点头“一切都好。”他不愿多谈,立即转移话题“来找我有事吗?”
叶蔻兰笑着摇头“伯母叫我来的。她让我告诉你,今晚再不回家的话,她就直接去公寓拎人。你当心一点儿哦!”圣小婴并没有想错,华夜与叶蔻兰之间的关系完全可以用“暧昧”来形容,而一手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正是华夜的母亲。出于各种各样内部外部的原因,华夫人非常希望他们能结为姻缘。双方门当户对,自小青梅竹马,蔻兰又是不可多得的大家日秀,在华家夫妇眼里,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这一次叶蔻兰的远东之行就是由华夫人在这种期盼下力促而成的。
至于双方当事人,两人的态度都有些扑朔迷离,好像是有那么一回事,仔细看看又不大对。毕竟,心里想什么只有他们自己明白。
所以对于华夜的连续数天不回家陪客人,华夫人觉得有必要做点什么,以提醒这一直不太容易管教的小儿子。
担心母亲找上公寓发现圣小婴,华夜二话不说乖乖跟叶蔻兰一起回去。吃晚饭的时候,华家长子、他的哥哥华日笑眯眯地说:“夜,很久没看见你了呀,听说最近事务所不算很忙,是不是又钓上哪位漂亮小姐啦?”
妹妹华星也大力点头“是啊是啊!小扮,最近都没听见什么新的花边新闻,你这次保密功夫做得很到家呢!”
不用华夜开口,华夫人已经板起脸“你们胡说什么?!吃饭!”
华日对叶蔻兰笑笑,华星对华夜扮了个鬼脸。他们都很喜欢叶蔻兰,但站在同胞兄妹的角度,很早就看清这两人根本就是在做戏给父母看,也因此不约而同地期待着好戏揭穿的那一刻。
吃完饭华夜便把自己关在二楼的卧室里,坐在书桌前点燃一支雪茄。他并不太喜欢抽烟,只是觉得烟雾绕绕的感觉很好,模模糊糊的烟雾中比较容易理清思绪。
四十分钟后,他掐掉第三支雪茄,站起身,上三楼客房去敲叶蔻兰的门。
开门看见是华夜,叶蔻兰有些奇怪。让他进屋后,两人隔着茶几相对而坐。
看着华夜一副皱起眉头很难启齿的样子,叶蔻兰觉得自己应该义不容辞帮他一把。
“你有什么事要问我吗?”
此言一出,华夜立刻点头,眉头也舒展开来,仿佛问题已经迎刃而解,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小心翼翼将里面的东西倒在茶几上。胸针上的钻石在水晶灯下熠熠闪光。
叶蔻兰则是脸色剧变,仿佛桌子上的不是一件首饰而是一只毒蝎。她的脸色已经说明了很多东西。华夜在心里叹口气,虽然他一向很相信自己的判断,但这一次还是希望看错了。
“圣诞节之前你戴过它,后来怎么丢失的?”他追问,口气温和而坚定。
叶蔻兰垂下眼睛,有些手足无措,‘你你看到他了?”
如同闪电劈开迷雾,华夜立刻就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无论从何种角度去看,叶蔻兰绝不会有任何机会在圣诞节前后出现在谋杀发生的公寓阳台上。姑且不论其它,本身便是称职的护花使者的华夜自己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但胸针又不会自动长翅膀飞掉,这种贵重首饰肯定保过险,如果是不小心遗失,叶蔻兰绝不会发现不了,那么排除所有推想之后只有一种可能:叶蔻兰将它借给或是送给了某人,而这人在最近一段时间到过凶案现场。会是谁呢?
他立刻知道了这人一定就是斐卓斯!在英国的社交场,蔻兰有“玫瑰美人”之雅称,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追求者数以打计。相貌、家世、财产上帝在赐予她生命时实在是过于慷慨了。到目前为止,叶蔻兰还没有明确自己的选择——所以才会被华夫人寄予厚望,但是华夜知道,至少有一位追求者,即使不算胜利,也可以说已经成功地扰乱了叶蔻兰的芳心——
斐卓斯。职业:走私船长。这位二十八九岁,不知混了多少国血统的混血儿,堪称他那一行里的佼佼者。缘于英雄救美的老戏码与叶蔻兰相识——华夜一直有点怀疑那次是否只是一场自导自演的精心策划,之后便上演野兽与美女的现代版。当然现实不能完全照搬童话,两人之间如同科罗拉多大峡谷般深远的差距,使斐卓斯注定只能暗中追求他心中的玫瑰,而蔻兰更不敢允许自己同一个叱咤风云的走私船长有什么结果。
“在圣诞节见到他?”华夜追问。如果是这样,斐卓斯毫无疑问会成为一个重要线索。
“圣诞前夜的舞会。”叶蔻兰低声说。这次会面显然困扰了她很长时间。
他的脑子飞快地转着“最后一个问题,”他说“时间,他去那儿的确切时间。”
自从她“住”进这套公寓,华夜头一次晚上不回这里过夜。
圣小婴觉得有些寂寞。空荡荡的房子里只有自己一个人让她不太习惯。虽然华夜在的时候两人也交谈不多,而且往往不欢而散,但毕竟是两个人,这么一来似乎缺少点儿生气。
“哼!”她突然有些愤愤,一把掐住身边的抱枕“一定是和美女通宵达旦去狂欢了!”
钟敲过十二点,百无聊赖的圣小婴拖着枕头去睡觉。关上所有的灯,她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数绵羊,数到一千只还没睡着。烦躁感慢慢扩展,索性坐起来在黑暗中发呆。
怎么就不习惯了呢?她一直是一个人的,和老头在一起的十几年也是聚少离多,她也一直很享受独处的清静与安全感,难道是风水的缘故?换到这间房子就不习惯一个人了吗?显得那个男人的存在很珍贵似的
但圣小婴毕竟是有自控力的,在下一秒立刻清醒过来。“怎么回事?”她笑着拍拍自己的额头“人在受伤的时候果然容易多愁善感!”倒了下去,准备重新开始数羊。
当!罢数到十只,钟就敲响一点,她的思维顿了一下,继续吧十一、十二、十三
电话铃响了起来。过了片刻圣小婴才反应过来,不是公寓电话,是华夜前两天扔给她的一支手机,应该只有他知道号码。响过两分钟她才去接电话。
“你还好吧?”那头传来华夜的声音,带点急促“怎么这么长时间才接?”
圣小婴的嘴角微微上勾。“白痴!我在洗澡。”她说。
华夜在另一边挑挑眉,现在洗澡?“你自己一个人要多当心。”他接着说“我明天可能晚点回去,你先吃饭。鲔鱼罐头在厨房左边柜子第一格最里面。”同住一个星期,他知道鲔鱼三明治是她最爱的食物之一,昨天收拾厨房时把罐头挪了地方。
“知道。”她没好气地回答“你打电话就为了这些废话?”
华夜轻笑一声,不以为件,料到她不会说什么好话“好了,晚安。”挂了电话。
“罗嗦!”圣小婴咕哝一声,索性关了机,重新躺回床上,心情倒是慢慢好了起来,不久就睡着了。睡着以后做了个好梦,可惜第二天一醒就把梦的内容忘掉了,着实让她懊恼了好一阵。
道上有一拨人在追查圣小婴的下落,似乎不怀好意。
水星在得到这个消息后陷入沉思。根据了解到的事实,圣小婴至少有七成的机会是无辜的,恰逢其会做了替死鬼的可能性极大。他在接受任务的当天就通过警方档案彻查了圣小婴的历史。有这么一句话:一个人的历史里昭示了他的未来。
圣小婴四岁之前的身份不详,这是受伤失忆导致的后果。因为年龄太小,水星认为这一段没有可疑之处。在圣心孤儿院十四个月,记录不是很完美,出走后沦为街头诈骗团伙控制下的一名乞儿,五个月后因卷入帮派械斗而被警方解救,之后被人领养,领养人是当时警方的退休顾问汉格-李。
记录到此中断。水星又通过全国人口登记处查到汉格-李已于两年前死于突发性心肌保死,葬在本国西南部一个平静的小镇上。显然,他死后半年,圣小婴回到出身之地——本市。
而在特勤局的电脑资料库里,圣小婴的历史可以算得上多姿多彩。她于五年前开始自己的灰色生涯,掮客、中间人、职业搭档在这一行里名声极好,但是,未曾做过有损国家利益的事情,口碑也不错。特勤局对这样的人一般总是睁只眼闭只眼的。
总之,她是黑道中的良民,没有暴力前科,也没有伤过人,赚钱很巧妙,虽然不大合法,却也不算强取豪夺。所以水星的结论是:不排除她会做出突发性暴力事件,但不会因为钻石而预谋杀人。更重要的是,她也不会是为盗取机密文件而杀人的那一类。
在这种背景下,追查圣小婴的那拨人就很可疑了。假定圣小婴手中没有文件,为什么会有人要在这个时候找她?
答案是灭口。水星顺理成章地得出结论。圣小婴正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中。当然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圣小婴就算不是凶手,也拿走了文件,那些人追的是文件。
水星决定尽快找到斐卓斯。目前情况下,他是拯救圣小婴最大的希望。
午后一点-本市东北区-金丝利饭店306号房间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斐卓斯正在犹豫要不要再溜去蓝盾大厦一趟。思前想后,钻石胸针就只可能丢在那个地方。为这件事他已经懊恼超过一个星期了。
“进来。”他懒洋洋地说。八成是服务员来收盘子,今天的午饭味道实在不错。
门开了,他看见华夜,眼睛顿时眯了起来。“是你!”他以一种面前是蟑螂的语气说“你来干什么?”
“来看你。”华夜一步跨进来,顺手带上门。
斐卓斯嫌恶地看着他“不要对我讲这些,你这种人从来就不会有什么正派、真诚、单纯的冲动!这回是什么?”
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斐卓斯与华夜都是极为出色的男人。前者是那种撕碎无数女人心,又引来无数女人前仆后继的浪子,晒得发亮的肌肤,一头卷曲的黑发,浑身充满着爆发力的肌肉,高鼻薄唇,再配上一双看似冰冷又似乎蕴藏无尽深情的蓝眼睛,加上一点山野之王吉普塞人的味道,可以称之为“狂风一样的男人”而后者,人类中“精英”二字似乎就是专为他准备的,温文尔雅,品味高尚,为人与事业都接近完美,而且天生具有无人可比的幽默感与亲和力,在无论什么版本的童话中,他都可以拿来做完美王子的最佳示范。
当浪子与王子相遇时——这是很长一段故事总之,他们两人彼此清楚对方的存在。姑且不论华夜对斐卓斯的评价,至少在斐卓斯看来,华夜只有一种身份——情敌!在这个世界上,情敌是比蟑螂更令人厌恶的存在,所以这两个极度抢眼的男人站在一起时只能注定相... -->>
出于显而易见的原因,圣小婴连到天台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的机会都没有,卧室里的窗帘也总是拉上的,这种不见天日完全与外界隔绝的生活很容易把人逼疯掉。
为了排解郁闷,她拜托华夜弄来一架高清晰度长筒望远镜,架在窗口的隐蔽处,过于无聊时就坐在那里往外看。镜头底下是人群来来往往如同蚂蚁一般,每只蚂蚁脸上又有不同的表情,偶尔看看也觉得很有趣。
现在,她因为今天上午华夜连着三个小时的盘问而心情极度不爽,什么嘛!又不是上法庭,用得着那么认真吗?每一点细节都被他问上三四遍。奇怪起初不是两人讨论案情吗?怎么讨论着讨论着就变成高压审讯了呢?简直是万一被捕后警方审讯的预演嘛!结果呢,还不是什么都没发现。
心里一边骂人,眼睛一边看镜头,所以当那两个很亲近的人影落进视线里后足足用了好几秒才传回大脑。
是华夜与叶蔻兰。两人靠得很近,似乎正谈笑生风,镜头上看不到他们的表情,但想当然一定是非常愉悦。两人都高于常人,在蚂蚁一般的人群里,这一对气质出众的金童玉女越发显得鹤立鸡群圣小婴专注地看着,渐渐两人走过了大楼,消失在镜头之外。想到阴暗的窗帘后的自己,她的心情在看到那阳光般的两人时变得更加郁闷。
“老天果然是不平等的啊”发着小小的牢骚,她“啪”一声合上了镜盖。
走过大楼后,叶蔻兰抬头回望了一眼“她那位小姐还好吗?”她问。上次之后她再没去过华夜的公寓,一是不愿干扰华夜的私事,二来自己也陷于困扰之中。事实上从那天起根本很少有机会见到华夜。
华夜点点头“一切都好。”他不愿多谈,立即转移话题“来找我有事吗?”
叶蔻兰笑着摇头“伯母叫我来的。她让我告诉你,今晚再不回家的话,她就直接去公寓拎人。你当心一点儿哦!”圣小婴并没有想错,华夜与叶蔻兰之间的关系完全可以用“暧昧”来形容,而一手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正是华夜的母亲。出于各种各样内部外部的原因,华夫人非常希望他们能结为姻缘。双方门当户对,自小青梅竹马,蔻兰又是不可多得的大家日秀,在华家夫妇眼里,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这一次叶蔻兰的远东之行就是由华夫人在这种期盼下力促而成的。
至于双方当事人,两人的态度都有些扑朔迷离,好像是有那么一回事,仔细看看又不大对。毕竟,心里想什么只有他们自己明白。
所以对于华夜的连续数天不回家陪客人,华夫人觉得有必要做点什么,以提醒这一直不太容易管教的小儿子。
担心母亲找上公寓发现圣小婴,华夜二话不说乖乖跟叶蔻兰一起回去。吃晚饭的时候,华家长子、他的哥哥华日笑眯眯地说:“夜,很久没看见你了呀,听说最近事务所不算很忙,是不是又钓上哪位漂亮小姐啦?”
妹妹华星也大力点头“是啊是啊!小扮,最近都没听见什么新的花边新闻,你这次保密功夫做得很到家呢!”
不用华夜开口,华夫人已经板起脸“你们胡说什么?!吃饭!”
华日对叶蔻兰笑笑,华星对华夜扮了个鬼脸。他们都很喜欢叶蔻兰,但站在同胞兄妹的角度,很早就看清这两人根本就是在做戏给父母看,也因此不约而同地期待着好戏揭穿的那一刻。
吃完饭华夜便把自己关在二楼的卧室里,坐在书桌前点燃一支雪茄。他并不太喜欢抽烟,只是觉得烟雾绕绕的感觉很好,模模糊糊的烟雾中比较容易理清思绪。
四十分钟后,他掐掉第三支雪茄,站起身,上三楼客房去敲叶蔻兰的门。
开门看见是华夜,叶蔻兰有些奇怪。让他进屋后,两人隔着茶几相对而坐。
看着华夜一副皱起眉头很难启齿的样子,叶蔻兰觉得自己应该义不容辞帮他一把。
“你有什么事要问我吗?”
此言一出,华夜立刻点头,眉头也舒展开来,仿佛问题已经迎刃而解,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小心翼翼将里面的东西倒在茶几上。胸针上的钻石在水晶灯下熠熠闪光。
叶蔻兰则是脸色剧变,仿佛桌子上的不是一件首饰而是一只毒蝎。她的脸色已经说明了很多东西。华夜在心里叹口气,虽然他一向很相信自己的判断,但这一次还是希望看错了。
“圣诞节之前你戴过它,后来怎么丢失的?”他追问,口气温和而坚定。
叶蔻兰垂下眼睛,有些手足无措,‘你你看到他了?”
如同闪电劈开迷雾,华夜立刻就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无论从何种角度去看,叶蔻兰绝不会有任何机会在圣诞节前后出现在谋杀发生的公寓阳台上。姑且不论其它,本身便是称职的护花使者的华夜自己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但胸针又不会自动长翅膀飞掉,这种贵重首饰肯定保过险,如果是不小心遗失,叶蔻兰绝不会发现不了,那么排除所有推想之后只有一种可能:叶蔻兰将它借给或是送给了某人,而这人在最近一段时间到过凶案现场。会是谁呢?
他立刻知道了这人一定就是斐卓斯!在英国的社交场,蔻兰有“玫瑰美人”之雅称,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追求者数以打计。相貌、家世、财产上帝在赐予她生命时实在是过于慷慨了。到目前为止,叶蔻兰还没有明确自己的选择——所以才会被华夫人寄予厚望,但是华夜知道,至少有一位追求者,即使不算胜利,也可以说已经成功地扰乱了叶蔻兰的芳心——
斐卓斯。职业:走私船长。这位二十八九岁,不知混了多少国血统的混血儿,堪称他那一行里的佼佼者。缘于英雄救美的老戏码与叶蔻兰相识——华夜一直有点怀疑那次是否只是一场自导自演的精心策划,之后便上演野兽与美女的现代版。当然现实不能完全照搬童话,两人之间如同科罗拉多大峡谷般深远的差距,使斐卓斯注定只能暗中追求他心中的玫瑰,而蔻兰更不敢允许自己同一个叱咤风云的走私船长有什么结果。
“在圣诞节见到他?”华夜追问。如果是这样,斐卓斯毫无疑问会成为一个重要线索。
“圣诞前夜的舞会。”叶蔻兰低声说。这次会面显然困扰了她很长时间。
他的脑子飞快地转着“最后一个问题,”他说“时间,他去那儿的确切时间。”
自从她“住”进这套公寓,华夜头一次晚上不回这里过夜。
圣小婴觉得有些寂寞。空荡荡的房子里只有自己一个人让她不太习惯。虽然华夜在的时候两人也交谈不多,而且往往不欢而散,但毕竟是两个人,这么一来似乎缺少点儿生气。
“哼!”她突然有些愤愤,一把掐住身边的抱枕“一定是和美女通宵达旦去狂欢了!”
钟敲过十二点,百无聊赖的圣小婴拖着枕头去睡觉。关上所有的灯,她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数绵羊,数到一千只还没睡着。烦躁感慢慢扩展,索性坐起来在黑暗中发呆。
怎么就不习惯了呢?她一直是一个人的,和老头在一起的十几年也是聚少离多,她也一直很享受独处的清静与安全感,难道是风水的缘故?换到这间房子就不习惯一个人了吗?显得那个男人的存在很珍贵似的
但圣小婴毕竟是有自控力的,在下一秒立刻清醒过来。“怎么回事?”她笑着拍拍自己的额头“人在受伤的时候果然容易多愁善感!”倒了下去,准备重新开始数羊。
当!罢数到十只,钟就敲响一点,她的思维顿了一下,继续吧十一、十二、十三
电话铃响了起来。过了片刻圣小婴才反应过来,不是公寓电话,是华夜前两天扔给她的一支手机,应该只有他知道号码。响过两分钟她才去接电话。
“你还好吧?”那头传来华夜的声音,带点急促“怎么这么长时间才接?”
圣小婴的嘴角微微上勾。“白痴!我在洗澡。”她说。
华夜在另一边挑挑眉,现在洗澡?“你自己一个人要多当心。”他接着说“我明天可能晚点回去,你先吃饭。鲔鱼罐头在厨房左边柜子第一格最里面。”同住一个星期,他知道鲔鱼三明治是她最爱的食物之一,昨天收拾厨房时把罐头挪了地方。
“知道。”她没好气地回答“你打电话就为了这些废话?”
华夜轻笑一声,不以为件,料到她不会说什么好话“好了,晚安。”挂了电话。
“罗嗦!”圣小婴咕哝一声,索性关了机,重新躺回床上,心情倒是慢慢好了起来,不久就睡着了。睡着以后做了个好梦,可惜第二天一醒就把梦的内容忘掉了,着实让她懊恼了好一阵。
道上有一拨人在追查圣小婴的下落,似乎不怀好意。
水星在得到这个消息后陷入沉思。根据了解到的事实,圣小婴至少有七成的机会是无辜的,恰逢其会做了替死鬼的可能性极大。他在接受任务的当天就通过警方档案彻查了圣小婴的历史。有这么一句话:一个人的历史里昭示了他的未来。
圣小婴四岁之前的身份不详,这是受伤失忆导致的后果。因为年龄太小,水星认为这一段没有可疑之处。在圣心孤儿院十四个月,记录不是很完美,出走后沦为街头诈骗团伙控制下的一名乞儿,五个月后因卷入帮派械斗而被警方解救,之后被人领养,领养人是当时警方的退休顾问汉格-李。
记录到此中断。水星又通过全国人口登记处查到汉格-李已于两年前死于突发性心肌保死,葬在本国西南部一个平静的小镇上。显然,他死后半年,圣小婴回到出身之地——本市。
而在特勤局的电脑资料库里,圣小婴的历史可以算得上多姿多彩。她于五年前开始自己的灰色生涯,掮客、中间人、职业搭档在这一行里名声极好,但是,未曾做过有损国家利益的事情,口碑也不错。特勤局对这样的人一般总是睁只眼闭只眼的。
总之,她是黑道中的良民,没有暴力前科,也没有伤过人,赚钱很巧妙,虽然不大合法,却也不算强取豪夺。所以水星的结论是:不排除她会做出突发性暴力事件,但不会因为钻石而预谋杀人。更重要的是,她也不会是为盗取机密文件而杀人的那一类。
在这种背景下,追查圣小婴的那拨人就很可疑了。假定圣小婴手中没有文件,为什么会有人要在这个时候找她?
答案是灭口。水星顺理成章地得出结论。圣小婴正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中。当然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圣小婴就算不是凶手,也拿走了文件,那些人追的是文件。
水星决定尽快找到斐卓斯。目前情况下,他是拯救圣小婴最大的希望。
午后一点-本市东北区-金丝利饭店306号房间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斐卓斯正在犹豫要不要再溜去蓝盾大厦一趟。思前想后,钻石胸针就只可能丢在那个地方。为这件事他已经懊恼超过一个星期了。
“进来。”他懒洋洋地说。八成是服务员来收盘子,今天的午饭味道实在不错。
门开了,他看见华夜,眼睛顿时眯了起来。“是你!”他以一种面前是蟑螂的语气说“你来干什么?”
“来看你。”华夜一步跨进来,顺手带上门。
斐卓斯嫌恶地看着他“不要对我讲这些,你这种人从来就不会有什么正派、真诚、单纯的冲动!这回是什么?”
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斐卓斯与华夜都是极为出色的男人。前者是那种撕碎无数女人心,又引来无数女人前仆后继的浪子,晒得发亮的肌肤,一头卷曲的黑发,浑身充满着爆发力的肌肉,高鼻薄唇,再配上一双看似冰冷又似乎蕴藏无尽深情的蓝眼睛,加上一点山野之王吉普塞人的味道,可以称之为“狂风一样的男人”而后者,人类中“精英”二字似乎就是专为他准备的,温文尔雅,品味高尚,为人与事业都接近完美,而且天生具有无人可比的幽默感与亲和力,在无论什么版本的童话中,他都可以拿来做完美王子的最佳示范。
当浪子与王子相遇时——这是很长一段故事总之,他们两人彼此清楚对方的存在。姑且不论华夜对斐卓斯的评价,至少在斐卓斯看来,华夜只有一种身份——情敌!在这个世界上,情敌是比蟑螂更令人厌恶的存在,所以这两个极度抢眼的男人站在一起时只能注定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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