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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击威力也是巨大,相比而言,便像是蛮族两手拿着一把大莆扇,而姜奎却两根手指捻着一根绣花针。
两股骑流一左一右,瞬间便撞在一起,姜奎的骑翼便如同一把锥子般,一头便扎进了对方的阵形之中。
一看到常胜营骑翼能在如此高速的奔跑中保持着如此紧密严整的队形,诺其阿赫然失色,失声叫了一声,“不好!”在他的映象中,能完成这种队形攻击的,只有白族的第一名将虎赫大人和他的奔狼军,在与葱岭关外的室韦人较锋中,奔狼军便是利用这种严密的大阵冲击,让强悍更胜白族的室韦人溃不成军,连战连败。眼前的常胜营骑翼竟然也能举重若轻地使用这种战术,下意识地诺其阿便觉得不妙。
直到深深地扎入对方的队伍之中,姜奎才深深地感受到李清对于骑兵要在冲锋中保持密集队形的要求有了深深的理解,你技术再好又能怎样?这不是单挑,而是群殴,便像打架一样,你上来一个,我上来一群,一人一拳也捧扁了你。蛮族马上功夫的确是好,蹬里藏身,左右互换,甚到于在战斗中能跳到对方的战马上,但这都是白搭你一个蹬里藏身,藏是藏了,可想再爬起来,就不可能了,你藏身躲过了前面的,可后面的紧跟着便冲了上来,都不用刀枪,直接将你撞死。
常胜营骑兵统一使用制式武器,人手一把刺枪,一把马刀,刺枪长,但枪杆都是一些极易断裂的材料,当初姜奎还不太理解,这么容易脆的枪杆有什么用,与敌人一个照面,便断了。但在几次试验后,他才明白,原来这种刺枪纯粹是一次性产品,能值点钱的便是枪头,他的骑翼里装备的最多的便是枪头,然后便是一捆捆的枪杆。
骑士在马上快速奔跑,手执长枪对刺,两边的马速加起来,合在枪上的力道是一个恐怖的数字,骑兵一旦刺中对手,必须立即松手,否则你的手臂便等着断裂吧,甚至连人也带着飞出去,但这种一刺便松手的技术可不那么好掌握,早或迟都不行,早了,你还没刺着对方就自动放弃武器,迟了即便干掉了对方,自己也完了。所以这种易碎的枪杆便派上了大用场,一刺中对手,受力的枪杆哗啦一声,自己便散了架,骑兵的手臂受力程度便直线下降,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伤害。
常胜营的马刀也与这个时代的人有些不同,刀身细长,略微带着一点点弧度,李清对于骑兵的配备是不遗余力的,好不容易搜集的一些质量上好的铁,都被他用来打制了马刀,如果有钢的话,那这种刀将会更加好用。
看到自己的骑兵被轻易地穿透阵形,完颜不鲁深深地皱起了眉头,“这常胜营真是一个新组建的营?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骑兵,而且基本训练有素,这种战斗力,比我族精锐也不差啊?”
诺其阿看到己方骑兵不断落马,脸色很不好看,“这李清乃是翼州李氏中人,李氏是中原豪族,对他定是大力支援,这才可能有这样一批骑兵,或者这批骑兵根本就是从翼州李氏的军队中来的。”
两人说着话,姜奎的骑翼已是在冲破敌阵后,远远地绕了一个大圈,再一次一头扎了进来。从另一个方向开始突击,片刻功夫,居然让他杀了一个一进一出,蛮族骑兵倒下数百骑人马,而姜奎的骑翼居然损失不到百人。
这种交换比让李清和尚海波都感到有些惊讶,“看来自己还是高看了这个时代的骑兵战术。”李清暗自想到,蛮族个人是强,但战场纪律比起常胜营来,差得太远。
李清陡地生起一个念头,如果自己有一支数量够多的骑兵的话,击败巴雅尔也不是什么难事。这个念头让李清在以后碰到虎赫的奔狼军后吃了一个大亏。
姜奎杀得极其痛快,但这一次冲杀出来后,他却必须返回了,因为李清给他下了严令,一个来回,必须回城。
恋恋不舍地姜奎很是不甘地看着已被他冲得七零八落的对方骑军,拨转马头,向抚远要塞冲去。
攻击威力也是巨大,相比而言,便像是蛮族两手拿着一把大莆扇,而姜奎却两根手指捻着一根绣花针。
两股骑流一左一右,瞬间便撞在一起,姜奎的骑翼便如同一把锥子般,一头便扎进了对方的阵形之中。
一看到常胜营骑翼能在如此高速的奔跑中保持着如此紧密严整的队形,诺其阿赫然失色,失声叫了一声,“不好!”在他的映象中,能完成这种队形攻击的,只有白族的第一名将虎赫大人和他的奔狼军,在与葱岭关外的室韦人较锋中,奔狼军便是利用这种严密的大阵冲击,让强悍更胜白族的室韦人溃不成军,连战连败。眼前的常胜营骑翼竟然也能举重若轻地使用这种战术,下意识地诺其阿便觉得不妙。
直到深深地扎入对方的队伍之中,姜奎才深深地感受到李清对于骑兵要在冲锋中保持密集队形的要求有了深深的理解,你技术再好又能怎样?这不是单挑,而是群殴,便像打架一样,你上来一个,我上来一群,一人一拳也捧扁了你。蛮族马上功夫的确是好,蹬里藏身,左右互换,甚到于在战斗中能跳到对方的战马上,但这都是白搭你一个蹬里藏身,藏是藏了,可想再爬起来,就不可能了,你藏身躲过了前面的,可后面的紧跟着便冲了上来,都不用刀枪,直接将你撞死。
常胜营骑兵统一使用制式武器,人手一把刺枪,一把马刀,刺枪长,但枪杆都是一些极易断裂的材料,当初姜奎还不太理解,这么容易脆的枪杆有什么用,与敌人一个照面,便断了。但在几次试验后,他才明白,原来这种刺枪纯粹是一次性产品,能值点钱的便是枪头,他的骑翼里装备的最多的便是枪头,然后便是一捆捆的枪杆。
骑士在马上快速奔跑,手执长枪对刺,两边的马速加起来,合在枪上的力道是一个恐怖的数字,骑兵一旦刺中对手,必须立即松手,否则你的手臂便等着断裂吧,甚至连人也带着飞出去,但这种一刺便松手的技术可不那么好掌握,早或迟都不行,早了,你还没刺着对方就自动放弃武器,迟了即便干掉了对方,自己也完了。所以这种易碎的枪杆便派上了大用场,一刺中对手,受力的枪杆哗啦一声,自己便散了架,骑兵的手臂受力程度便直线下降,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伤害。
常胜营的马刀也与这个时代的人有些不同,刀身细长,略微带着一点点弧度,李清对于骑兵的配备是不遗余力的,好不容易搜集的一些质量上好的铁,都被他用来打制了马刀,如果有钢的话,那这种刀将会更加好用。
看到自己的骑兵被轻易地穿透阵形,完颜不鲁深深地皱起了眉头,“这常胜营真是一个新组建的营?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骑兵,而且基本训练有素,这种战斗力,比我族精锐也不差啊?”
诺其阿看到己方骑兵不断落马,脸色很不好看,“这李清乃是翼州李氏中人,李氏是中原豪族,对他定是大力支援,这才可能有这样一批骑兵,或者这批骑兵根本就是从翼州李氏的军队中来的。”
两人说着话,姜奎的骑翼已是在冲破敌阵后,远远地绕了一个大圈,再一次一头扎了进来。从另一个方向开始突击,片刻功夫,居然让他杀了一个一进一出,蛮族骑兵倒下数百骑人马,而姜奎的骑翼居然损失不到百人。
这种交换比让李清和尚海波都感到有些惊讶,“看来自己还是高看了这个时代的骑兵战术。”李清暗自想到,蛮族个人是强,但战场纪律比起常胜营来,差得太远。
李清陡地生起一个念头,如果自己有一支数量够多的骑兵的话,击败巴雅尔也不是什么难事。这个念头让李清在以后碰到虎赫的奔狼军后吃了一个大亏。
姜奎杀得极其痛快,但这一次冲杀出来后,他却必须返回了,因为李清给他下了严令,一个来回,必须回城。
恋恋不舍地姜奎很是不甘地看着已被他冲得七零八落的对方骑军,拨转马头,向抚远要塞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