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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天气说变就变,上午还是艳阳高照,到中午时分已经下起了薄薄的细雨。雨不大,但已缠缠绵绵近两个小时了,看来短时间内没有停的意思。云忆原本打算骑脚踏车赴约的念头也只好因此打住。换上轻便的牛仔裤与t恤衫,将长发束成马尾,她一身简便地出了门。
一向没有迟到的习惯,所以她准时到达了必胜客。在侍者的引领下,她看到了坐在靠窗位置上的任歌行。
不知他正在想什么,深邃的眸光凝在远处不知名的一点上,十指交叠优雅地搁置在桌上,嘴角浮着浅淡的笑意。浅蓝色的衬衣配上深蓝色的西裤,尽管简单,但因穿的人不同,还是透露出十足的优雅和贵气。云忆一直知道他是好看的,尤其那种举手投足间很自然地散发的优雅气息,令人深受吸引。他就如月光一般,虽不若任歌建给人的感觉温暖,但容易让人迷醉。
“歌行。”云忆嘴角浮着淡淡的笑意,走到了任歌行对面,侍者体贴地为她拉开靠背椅,她轻声道谢后坐下。
任歌行只是收回了目光,却没有回答,反倒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
被他幽深的目光看得不自然,云忆轻拢眉峰“怎么,我脸上又写了字?”
之所以用“又”是因为“脸上写字”里还有一个小典故。那时她刚认识任歌行不久,他正要参加一个全省性的辩论赛。
“你说我们会不会赢?”比赛前两天,他们——包括任歌建与袁织烟以及将要一起参赛的几个研究生部的辩手,一群人一起出去吃饭的时候他问她。
“我不知道。”云忆是老实人,所以回答也非常老实。换做别人,怎么也会说几句好听的。
任歌行听到她的回答,不见生气,反倒极有兴致地凑近“你当然知道,你脸上写得很清楚。”
“是吗?”云忆不觉用手抚上了脸“写了什么?”
“写着‘赢定了’!”他笑着举杯,向所有的人大声说道“云忆在脸上都写着我们赢定了,大家加油。”
全体人都哄笑了起来,闹哄哄地举杯,嘻嘻哈哈地饮酒,而其中则有几道别有深意的目光绕着他们俩打转。
结果任歌行他们果然连连过关斩将,一举夺魁。当任歌行荣获最佳辩手的时候,他竟然在镜头前向那位在脸上写着他们赢定了的朋友致以最诚挚的谢意,当时坐在电视机前的她差点儿从沙发上掉下去,好在没几个人知道这件事,否则这一下脸可丢大了。
后来,每次当他含着深意的目光定在她脸上时,她便用这句话将自己从那种不自然的尴尬情绪中解脱出来。
一如现在。
任歌行听到这句话不禁莞尔:“流浪了三年回来,开场白还是蛮别致的。想吃点儿什么?”
云忆点了一杯咖啡,然后看着他“是不是在看我有什么变化?”
两个月没见而已,能有什么变化?任歌行在心中轻笑,却将情绪很好地掩藏在心底“好像没什么变化,还是傻丫头一个,你什么时候才会开窍?”
看似问得漫不经心,实则别有意味,只是听的人不懂,至少现在还不懂。
“开窍?你指哪一方面?”
“例如,感情。”他两指轻扣桌面,唇畔勾起优雅的微笑。
“是不是我学到美国人开放的作风就算开窍了?”
“可能吗?”要是连这点儿了解都没有,他才不可能放任她一个人在美国待三年,除了探视和拜托朋友关照以外,其余什么动作都没有。
“我还以为你会先问问我在美国过得如何呢。”口气有些不满,心里也有些失落,怎么这家伙对她的基本状况问都不问一声。她皱眉想了想,怎么与任歌行说话她感觉不到三年没有联络的距离?真离谱!
任歌行笑意加深,还会有人比他更了解吗?但她的这种口气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乎?“那你过得如何?”
“还好。”听他问的口气活似施舍一般,她答得也干脆。
那就是了,反正你也只会告诉我这两个字,我何必多问?何况你一向独立惯了,也知道怎么样把自己照顾好,我还需多此一问吗?”
接过侍者端上来的咖啡,云忆听了他的回答后扮了个鬼脸“你倒蛮了解我的。”
看她可爱的表情,任歌行只是一笑。看似沉静温婉、闲适淡然的云忆很难得在人前露出调皮的一面,忽然想起特地为她带来的东西,他将手伸向了西装口袋“有东西送你。”
“是吗?该不会是玫瑰吧?”明明应该是期待的口吻,但如果看看云忆的表情,就觉得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他将东西合在手中,似笑非笑地说道:“你很害怕是玫瑰?放心,我不会现在向你表白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没忘你上次怎么害我的。”
那是四年多前的事情了,发生在大四的情人节。那时她、袁织烟以及任家两兄弟同时面临毕业,只不过她们拿学士学位,而他们则拿硕士学位。
二月十四日下午六点时分,因还未开春,天也早早地黑了,校园里华灯初上,但在女生楼里,多数人正在精心打扮,准备漂漂亮亮地去赴情人的约会,过一个浪漫的情人节。
突然一辆小型的敞蓬货车开进了女生的宿舍区,整个女生的宿舍区沸腾了起来,那是一种很奇怪也很迅速的化学效应,几乎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女生楼的所有窗口都挤满了人头,宿舍区的四周也迅速被围了个水泄不通。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那辆货车上,情人节嘛,九朵玫瑰没什么好惊奇的,九十九朵也很常见,但如果是拉满一车的九千九百九十九朵呢?尤其是在那一车玫瑰中央的心形空地上,全校女生梦中的白马王子一身飘逸的白色长风衣,手捧吉他,优雅而深情地唱着情歌。
已经有人惊声尖叫了出来,但更多的人在没有人指挥的情况下开始附和他的旋律唱起来,一时间,歌声响彻了云霄,那是周华健的风雨无阻:“爱你够不够多,对你够不够好,可以要求不要不在乎”
如果周华健看到了那个盛况,恐怕也会兴奋得晕过去的。
云忆正是听到有人叫出了任歌行的名字时才好奇地到窗口一探究竟,正好看到了结尾——任歌行将手中的吉他随意向后抛给了一位男生,然后从万花丛中采撷一朵娇艳的玫瑰握在手中,目光掠过在场的所有的人,整个闹哄哄的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在屏息等待,究竟谁会是那位幸运儿,那朵娇艳玫瑰会落谁家?
只见任歌行微微一笑,抬眸看向了云忆所在宿舍的窗口,对上云忆的目光后,唇角勾起了迷死人的微笑;云忆手脚发虚,脸上迅速泛起了潮红,心中则浮起不祥的预感——老天,她和任歌行远日无冤、近日无仇,他该不是想害她吧?
容不得她多想,温润的男声已然响起:“云忆!”
魔音穿脑!天哪,为什么会如此安静?那个平常看起来不是个大嗓门的任歌行为什么今天声音特别得大?吐字也特别清晰有力?
一秒钟的寂静后,整个宿舍区又重新沸腾了——云忆?谁是云忆?哪个云忆?哪个系的?住哪个宿舍?她漂亮吗?再多点儿时间,恐怕祖宗八代都被问出来了。
而宿舍里的姐妹们则在三秒钟后才反应过来,老大莲姐率先又羡又妒地尖叫了起来:“天哪!云忆,任歌行在叫你耶。”
“啊?她还穿着睡衣?”不知谁又叫了起来。
“我去拿赴约的衣服,先给她好了,正好和任歌行的白色风衣相配。”一件白色连身裙兜头罩了过来。
“快快快,还没有化妆。”
一阵手忙脚乱后,她在众人的推推搡搡下出现在了楼下,人群自动闪出了一条道,她被推送到了任歌行的车下。一身白色的连身裙,一向素面朝天的脸上薄施脂粉,长发经过精心打理后柔顺地披散在身后,她美丽得如出尘的仙子。
云忆咬紧牙关瞪视着正凝望着她的任歌行,二月的天气,她仅穿了一条裙子,当然是冷得上下牙齿直打架了。这人,到底还在看什么?
我脸上又写了字吗?”开口的声音都冷得变调了。
任歌行微笑着将手递给了她,柔声说道:“上来。”
周围又是一片尖叫声!她真是骑虎难下了,只好将手递给他,顺着他的力道上了车。
“鲜花赠佳人。”他笑意盈盈地将手中的花递到她手中。
指尖传来的温暖触感令她瑟缩了一下,两人相对而立的亲昵让她感到有些不自然“放心,我刚才拔了刺了,不会刺到你。”
“这”她环视满满一车的玫瑰,很煞风景地冒出一句“这么多花,要花很多钱吧?”尤其今天是情人节,虽然她没有过这个节日的经历,但也知道这一天玫瑰的价格会疯狂上涨的。
全场突然一片静默,云忆仿佛听到了宿舍里的莲姐发出了一声很挫败的低呼:“oh,mygod!”
然后是潮水般的哄笑这么浪漫的场景,女主角却说出这么怪异的台词。
任歌行凑近她耳边,煞有其事地解释道:“不会花很多钱,我有同学在隔壁的农业大学,只要几分钱一朵。”
话音刚落,四周就立即有了呼声——“吻她!”
云忆只想把耳朵捂住,这些人也热情得有些过分了。一想到她听到的话,她就垮下了脸不是真的吧?
“你”她一抬头却正迎上了任歌行俯下的脸,他的唇好巧不巧地轻轻刷过了她的唇瓣,望着眼前俊脸上闪动的促狭笑意,她愣住了。
初吻哪就这么轻易被人采摘了去,虽然是一模一样的脸,但
奇怪的是,心里那份感觉倒称不上失落,困惑的情愫占了大半,尤其在众人的尖叫声中,她根本无力再多想。
而随后他在她耳边说出来的话却差点儿令她吐血“帮我找织烟下来好吗?我刚才没有看到她在窗口出现。”
换言之,只是因为她好死不死地正巧出现在了窗口,所以才充当了这样一个传声筒的角色?而所有人竟都误会她是女主角,他也任由众人误会,也不知是冷得牙... -->>
夏天的天气说变就变,上午还是艳阳高照,到中午时分已经下起了薄薄的细雨。雨不大,但已缠缠绵绵近两个小时了,看来短时间内没有停的意思。云忆原本打算骑脚踏车赴约的念头也只好因此打住。换上轻便的牛仔裤与t恤衫,将长发束成马尾,她一身简便地出了门。
一向没有迟到的习惯,所以她准时到达了必胜客。在侍者的引领下,她看到了坐在靠窗位置上的任歌行。
不知他正在想什么,深邃的眸光凝在远处不知名的一点上,十指交叠优雅地搁置在桌上,嘴角浮着浅淡的笑意。浅蓝色的衬衣配上深蓝色的西裤,尽管简单,但因穿的人不同,还是透露出十足的优雅和贵气。云忆一直知道他是好看的,尤其那种举手投足间很自然地散发的优雅气息,令人深受吸引。他就如月光一般,虽不若任歌建给人的感觉温暖,但容易让人迷醉。
“歌行。”云忆嘴角浮着淡淡的笑意,走到了任歌行对面,侍者体贴地为她拉开靠背椅,她轻声道谢后坐下。
任歌行只是收回了目光,却没有回答,反倒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
被他幽深的目光看得不自然,云忆轻拢眉峰“怎么,我脸上又写了字?”
之所以用“又”是因为“脸上写字”里还有一个小典故。那时她刚认识任歌行不久,他正要参加一个全省性的辩论赛。
“你说我们会不会赢?”比赛前两天,他们——包括任歌建与袁织烟以及将要一起参赛的几个研究生部的辩手,一群人一起出去吃饭的时候他问她。
“我不知道。”云忆是老实人,所以回答也非常老实。换做别人,怎么也会说几句好听的。
任歌行听到她的回答,不见生气,反倒极有兴致地凑近“你当然知道,你脸上写得很清楚。”
“是吗?”云忆不觉用手抚上了脸“写了什么?”
“写着‘赢定了’!”他笑着举杯,向所有的人大声说道“云忆在脸上都写着我们赢定了,大家加油。”
全体人都哄笑了起来,闹哄哄地举杯,嘻嘻哈哈地饮酒,而其中则有几道别有深意的目光绕着他们俩打转。
结果任歌行他们果然连连过关斩将,一举夺魁。当任歌行荣获最佳辩手的时候,他竟然在镜头前向那位在脸上写着他们赢定了的朋友致以最诚挚的谢意,当时坐在电视机前的她差点儿从沙发上掉下去,好在没几个人知道这件事,否则这一下脸可丢大了。
后来,每次当他含着深意的目光定在她脸上时,她便用这句话将自己从那种不自然的尴尬情绪中解脱出来。
一如现在。
任歌行听到这句话不禁莞尔:“流浪了三年回来,开场白还是蛮别致的。想吃点儿什么?”
云忆点了一杯咖啡,然后看着他“是不是在看我有什么变化?”
两个月没见而已,能有什么变化?任歌行在心中轻笑,却将情绪很好地掩藏在心底“好像没什么变化,还是傻丫头一个,你什么时候才会开窍?”
看似问得漫不经心,实则别有意味,只是听的人不懂,至少现在还不懂。
“开窍?你指哪一方面?”
“例如,感情。”他两指轻扣桌面,唇畔勾起优雅的微笑。
“是不是我学到美国人开放的作风就算开窍了?”
“可能吗?”要是连这点儿了解都没有,他才不可能放任她一个人在美国待三年,除了探视和拜托朋友关照以外,其余什么动作都没有。
“我还以为你会先问问我在美国过得如何呢。”口气有些不满,心里也有些失落,怎么这家伙对她的基本状况问都不问一声。她皱眉想了想,怎么与任歌行说话她感觉不到三年没有联络的距离?真离谱!
任歌行笑意加深,还会有人比他更了解吗?但她的这种口气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乎?“那你过得如何?”
“还好。”听他问的口气活似施舍一般,她答得也干脆。
那就是了,反正你也只会告诉我这两个字,我何必多问?何况你一向独立惯了,也知道怎么样把自己照顾好,我还需多此一问吗?”
接过侍者端上来的咖啡,云忆听了他的回答后扮了个鬼脸“你倒蛮了解我的。”
看她可爱的表情,任歌行只是一笑。看似沉静温婉、闲适淡然的云忆很难得在人前露出调皮的一面,忽然想起特地为她带来的东西,他将手伸向了西装口袋“有东西送你。”
“是吗?该不会是玫瑰吧?”明明应该是期待的口吻,但如果看看云忆的表情,就觉得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他将东西合在手中,似笑非笑地说道:“你很害怕是玫瑰?放心,我不会现在向你表白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没忘你上次怎么害我的。”
那是四年多前的事情了,发生在大四的情人节。那时她、袁织烟以及任家两兄弟同时面临毕业,只不过她们拿学士学位,而他们则拿硕士学位。
二月十四日下午六点时分,因还未开春,天也早早地黑了,校园里华灯初上,但在女生楼里,多数人正在精心打扮,准备漂漂亮亮地去赴情人的约会,过一个浪漫的情人节。
突然一辆小型的敞蓬货车开进了女生的宿舍区,整个女生的宿舍区沸腾了起来,那是一种很奇怪也很迅速的化学效应,几乎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女生楼的所有窗口都挤满了人头,宿舍区的四周也迅速被围了个水泄不通。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那辆货车上,情人节嘛,九朵玫瑰没什么好惊奇的,九十九朵也很常见,但如果是拉满一车的九千九百九十九朵呢?尤其是在那一车玫瑰中央的心形空地上,全校女生梦中的白马王子一身飘逸的白色长风衣,手捧吉他,优雅而深情地唱着情歌。
已经有人惊声尖叫了出来,但更多的人在没有人指挥的情况下开始附和他的旋律唱起来,一时间,歌声响彻了云霄,那是周华健的风雨无阻:“爱你够不够多,对你够不够好,可以要求不要不在乎”
如果周华健看到了那个盛况,恐怕也会兴奋得晕过去的。
云忆正是听到有人叫出了任歌行的名字时才好奇地到窗口一探究竟,正好看到了结尾——任歌行将手中的吉他随意向后抛给了一位男生,然后从万花丛中采撷一朵娇艳的玫瑰握在手中,目光掠过在场的所有的人,整个闹哄哄的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在屏息等待,究竟谁会是那位幸运儿,那朵娇艳玫瑰会落谁家?
只见任歌行微微一笑,抬眸看向了云忆所在宿舍的窗口,对上云忆的目光后,唇角勾起了迷死人的微笑;云忆手脚发虚,脸上迅速泛起了潮红,心中则浮起不祥的预感——老天,她和任歌行远日无冤、近日无仇,他该不是想害她吧?
容不得她多想,温润的男声已然响起:“云忆!”
魔音穿脑!天哪,为什么会如此安静?那个平常看起来不是个大嗓门的任歌行为什么今天声音特别得大?吐字也特别清晰有力?
一秒钟的寂静后,整个宿舍区又重新沸腾了——云忆?谁是云忆?哪个云忆?哪个系的?住哪个宿舍?她漂亮吗?再多点儿时间,恐怕祖宗八代都被问出来了。
而宿舍里的姐妹们则在三秒钟后才反应过来,老大莲姐率先又羡又妒地尖叫了起来:“天哪!云忆,任歌行在叫你耶。”
“啊?她还穿着睡衣?”不知谁又叫了起来。
“我去拿赴约的衣服,先给她好了,正好和任歌行的白色风衣相配。”一件白色连身裙兜头罩了过来。
“快快快,还没有化妆。”
一阵手忙脚乱后,她在众人的推推搡搡下出现在了楼下,人群自动闪出了一条道,她被推送到了任歌行的车下。一身白色的连身裙,一向素面朝天的脸上薄施脂粉,长发经过精心打理后柔顺地披散在身后,她美丽得如出尘的仙子。
云忆咬紧牙关瞪视着正凝望着她的任歌行,二月的天气,她仅穿了一条裙子,当然是冷得上下牙齿直打架了。这人,到底还在看什么?
我脸上又写了字吗?”开口的声音都冷得变调了。
任歌行微笑着将手递给了她,柔声说道:“上来。”
周围又是一片尖叫声!她真是骑虎难下了,只好将手递给他,顺着他的力道上了车。
“鲜花赠佳人。”他笑意盈盈地将手中的花递到她手中。
指尖传来的温暖触感令她瑟缩了一下,两人相对而立的亲昵让她感到有些不自然“放心,我刚才拔了刺了,不会刺到你。”
“这”她环视满满一车的玫瑰,很煞风景地冒出一句“这么多花,要花很多钱吧?”尤其今天是情人节,虽然她没有过这个节日的经历,但也知道这一天玫瑰的价格会疯狂上涨的。
全场突然一片静默,云忆仿佛听到了宿舍里的莲姐发出了一声很挫败的低呼:“oh,mygod!”
然后是潮水般的哄笑这么浪漫的场景,女主角却说出这么怪异的台词。
任歌行凑近她耳边,煞有其事地解释道:“不会花很多钱,我有同学在隔壁的农业大学,只要几分钱一朵。”
话音刚落,四周就立即有了呼声——“吻她!”
云忆只想把耳朵捂住,这些人也热情得有些过分了。一想到她听到的话,她就垮下了脸不是真的吧?
“你”她一抬头却正迎上了任歌行俯下的脸,他的唇好巧不巧地轻轻刷过了她的唇瓣,望着眼前俊脸上闪动的促狭笑意,她愣住了。
初吻哪就这么轻易被人采摘了去,虽然是一模一样的脸,但
奇怪的是,心里那份感觉倒称不上失落,困惑的情愫占了大半,尤其在众人的尖叫声中,她根本无力再多想。
而随后他在她耳边说出来的话却差点儿令她吐血“帮我找织烟下来好吗?我刚才没有看到她在窗口出现。”
换言之,只是因为她好死不死地正巧出现在了窗口,所以才充当了这样一个传声筒的角色?而所有人竟都误会她是女主角,他也任由众人误会,也不知是冷得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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