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每天吐血三升[穿书]_分卷阅读_106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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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轩辕子都慢慢长大,他才开始明白,或许,讨厌人的确是自然生物的本能,可喜欢上人类,也只需要遇上一个对的人。
正如建木所说,人类,果然是一种温暖到令他们迷恋却又能轻而易举地让他们伤心的危险生物。
他们妖族生活习性都是千古传承下来从不改变的,可人却能做到每一个都活得不同。他不明白,这样软软的小团子怎么会变成那些令自己恨不得一口吞了的可恶仙人,所以,他想亲自看着这小家伙长大的过程。
那时候,兴龙以为自己是不会对人类有感情的,他以为等到这小孩长大自己就会讨厌他,他还不知道,就算是五爪金龙,对一个自己亲手养育大的生命,也会怜爱到不想让其受一点伤害的地步。可等到他明白了,却又好像不会去后悔了。
默默叹息了一声,兴龙看着这熟悉的院落,轩辕子都刚出生的时候三太子和秋月荻地位还不比如今稳固,每天都有很多公务要去处理,这孩子大部分时候都是和他在一起。在鬼游城轩辕子都要龙王教自己飞行,却不知,对他而言,莫说飞行,就连走路也是这只龙拉着他一步一步学会的。
摇了摇头,沉默的龙王摊开这傻小子写的遗书,似乎真的以为自己会死,轩辕子都写了整整十页遗言,给爹娘的给有三页,而剩下的四页一眼望去,满目都是秋兴。他将自己藏在各处院子里的宝物全都列了出来,有小时候最喜欢的风车,有过生日爹娘送的礼物,还有大哥偷偷给他补好的药囊……价值连城的有,不值一文的也有,零零碎碎写了一大堆,最后却只以一句结尾——把它们都交给秋兴吧,以后我不能再陪他玩了,秋兴会寂寞的。
这样傻的小孩子,以后没了他可真要被人拐了去吧……
心中如此哀叹着,兴龙却是按照纸上写的把那些零碎事物都给寻了出来,开了个空间存放好了,这才腾云离去,他想,不论生死,今后都是见不到了,自己拿着这些东西留个念想也好。
他活了数千年,和轩辕子都在一起的十六年在其间不过是短短一瞬,只要重新回到族群之中,他很快就会忘记这个人,再次回到以前的生活。
趁着这些人类还在打,他潜入秋家和轩辕天宫处理好了一切,虽奇怪为何秋千炽没了踪影,到底也不关他什么事,这便悠悠落在鬼游城外,同观战的天龙们再次汇合。
在金龙腾云围观了数日,这些天龙突然发现看人类打架好像很有趣,这便呼朋引伴,乌泱泱一群追着战场一路看了下来。它们修为不一般,又自己带了食物只远远在云端观看,仙人们便也没有理会,反正整个天界都知道天龙脑子是不怎么好的。
知道天龙虽然爱看热闹,真遇到危险却是立马就能跑掉,兴龙倒也不担心,只问:“打得怎么样了?”
见他来了一众天龙连忙给王挪出了块地,虽不知他为什么要以人类样子出现,一只块头较大的天龙也是如实答道:“鬼王已经出来了,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场面异常火爆,我们正在讨论谁会赢。”
好在也不是所有天龙都是这么耿直的,听了这话另一只立刻就道:“你傻啊,那个老头抓过王,肯定是他输。”
“可是那个鬼王看起来很难吃啊。”
“有什么关系,反正那老头长得也不像味道很好的样子。”
“不,我坚信鬼王更难吃!”
眼看这俩只就要为浣苏和天帝哪个更难吃这个话题打一架,兴龙摇了摇头正要去战场,就见一只天龙突然道:“对了,王,我们认识了个人参精,你要不要尝尝味道?”
自元气枯竭后,仙人们整天掘地三尺地寻找天材地宝,兴龙还没见过有草木能活到成精的,听它一说也有些惊奇,挑了眉就道:“带上来我看看。”
然后,这天龙就高兴地驼了新朋友过来。
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一身玄衣的天宫知名断袖,兴龙想,果然他是绝对不能离开天龙群的,没了他,这些神奇的生物完全可能自己跑进人类的笼子里去……
容翌原只是试着和天龙们谈话,谁知大家聊了几天居然一见如故很快就混熟了。于是他提了提想见龙王,本没抱多少期望,没想到天龙还真把他带了过来,看着兴龙瞬间无语的神情,容小BOSS友好地挥了挥手,“龙王,我有一个想法,你要不要听听看。”
这个人的身份兴龙岂会不知,此时根本无心听他说道,只冷冷开口:“扔出去。”
然而容翌人都来了就没打算空手而归,根本没理会他的拒绝,一脸自然地在天龙群中,这便认真道:“我可是冒着被穆戎踢下床的风险偷偷跑来的,就算你不听,我也要说。”
哦,那你牺牲还真大,我是不是该送你一面天龙之友的锦旗?
黑着脸对他磨了磨牙,这一瞬间兴龙忽然想起,好像很久以前也有这么个自说自话的家伙擅自来到他面前要求妖族同人类和平相处,那副讨打的神情,就和眼前这人一模一样。
结果,那个说着喜欢人却被人杀死的木头,就算变成种子重新成长,也还是再次爱上了人类吗?
人类这种生物,果真是有毒的吧。
的轩辕子都慢慢长大,他才开始明白,或许,讨厌人的确是自然生物的本能,可喜欢上人类,也只需要遇上一个对的人。
正如建木所说,人类,果然是一种温暖到令他们迷恋却又能轻而易举地让他们伤心的危险生物。
他们妖族生活习性都是千古传承下来从不改变的,可人却能做到每一个都活得不同。他不明白,这样软软的小团子怎么会变成那些令自己恨不得一口吞了的可恶仙人,所以,他想亲自看着这小家伙长大的过程。
那时候,兴龙以为自己是不会对人类有感情的,他以为等到这小孩长大自己就会讨厌他,他还不知道,就算是五爪金龙,对一个自己亲手养育大的生命,也会怜爱到不想让其受一点伤害的地步。可等到他明白了,却又好像不会去后悔了。
默默叹息了一声,兴龙看着这熟悉的院落,轩辕子都刚出生的时候三太子和秋月荻地位还不比如今稳固,每天都有很多公务要去处理,这孩子大部分时候都是和他在一起。在鬼游城轩辕子都要龙王教自己飞行,却不知,对他而言,莫说飞行,就连走路也是这只龙拉着他一步一步学会的。
摇了摇头,沉默的龙王摊开这傻小子写的遗书,似乎真的以为自己会死,轩辕子都写了整整十页遗言,给爹娘的给有三页,而剩下的四页一眼望去,满目都是秋兴。他将自己藏在各处院子里的宝物全都列了出来,有小时候最喜欢的风车,有过生日爹娘送的礼物,还有大哥偷偷给他补好的药囊……价值连城的有,不值一文的也有,零零碎碎写了一大堆,最后却只以一句结尾——把它们都交给秋兴吧,以后我不能再陪他玩了,秋兴会寂寞的。
这样傻的小孩子,以后没了他可真要被人拐了去吧……
心中如此哀叹着,兴龙却是按照纸上写的把那些零碎事物都给寻了出来,开了个空间存放好了,这才腾云离去,他想,不论生死,今后都是见不到了,自己拿着这些东西留个念想也好。
他活了数千年,和轩辕子都在一起的十六年在其间不过是短短一瞬,只要重新回到族群之中,他很快就会忘记这个人,再次回到以前的生活。
趁着这些人类还在打,他潜入秋家和轩辕天宫处理好了一切,虽奇怪为何秋千炽没了踪影,到底也不关他什么事,这便悠悠落在鬼游城外,同观战的天龙们再次汇合。
在金龙腾云围观了数日,这些天龙突然发现看人类打架好像很有趣,这便呼朋引伴,乌泱泱一群追着战场一路看了下来。它们修为不一般,又自己带了食物只远远在云端观看,仙人们便也没有理会,反正整个天界都知道天龙脑子是不怎么好的。
知道天龙虽然爱看热闹,真遇到危险却是立马就能跑掉,兴龙倒也不担心,只问:“打得怎么样了?”
见他来了一众天龙连忙给王挪出了块地,虽不知他为什么要以人类样子出现,一只块头较大的天龙也是如实答道:“鬼王已经出来了,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场面异常火爆,我们正在讨论谁会赢。”
好在也不是所有天龙都是这么耿直的,听了这话另一只立刻就道:“你傻啊,那个老头抓过王,肯定是他输。”
“可是那个鬼王看起来很难吃啊。”
“有什么关系,反正那老头长得也不像味道很好的样子。”
“不,我坚信鬼王更难吃!”
眼看这俩只就要为浣苏和天帝哪个更难吃这个话题打一架,兴龙摇了摇头正要去战场,就见一只天龙突然道:“对了,王,我们认识了个人参精,你要不要尝尝味道?”
自元气枯竭后,仙人们整天掘地三尺地寻找天材地宝,兴龙还没见过有草木能活到成精的,听它一说也有些惊奇,挑了眉就道:“带上来我看看。”
然后,这天龙就高兴地驼了新朋友过来。
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一身玄衣的天宫知名断袖,兴龙想,果然他是绝对不能离开天龙群的,没了他,这些神奇的生物完全可能自己跑进人类的笼子里去……
容翌原只是试着和天龙们谈话,谁知大家聊了几天居然一见如故很快就混熟了。于是他提了提想见龙王,本没抱多少期望,没想到天龙还真把他带了过来,看着兴龙瞬间无语的神情,容小BOSS友好地挥了挥手,“龙王,我有一个想法,你要不要听听看。”
这个人的身份兴龙岂会不知,此时根本无心听他说道,只冷冷开口:“扔出去。”
然而容翌人都来了就没打算空手而归,根本没理会他的拒绝,一脸自然地在天龙群中,这便认真道:“我可是冒着被穆戎踢下床的风险偷偷跑来的,就算你不听,我也要说。”
哦,那你牺牲还真大,我是不是该送你一面天龙之友的锦旗?
黑着脸对他磨了磨牙,这一瞬间兴龙忽然想起,好像很久以前也有这么个自说自话的家伙擅自来到他面前要求妖族同人类和平相处,那副讨打的神情,就和眼前这人一模一样。
结果,那个说着喜欢人却被人杀死的木头,就算变成种子重新成长,也还是再次爱上了人类吗?
人类这种生物,果真是有毒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