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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理解的,也是改变不了对方的。此刻的黎明已经感到一种被动,他若等市长栗致炟讲了话,定了盘,自己再出场说什么,效果肯定不好,不过,即使到那种时刻,他也不会放弃说话,只是到那时刻就更被动了。市长的目光随着副市长的话音落下移到了他的方位。他知道,这是市长让他发言,一般情况,在座的最高官员不会在下级未讲完话时就出场表态的。特别是今天这种场合,还有黎明这种身份,尽管他级别低于市长,但是对案件的最后裁决,他是权威。他扮演的角色是着执法袍的裁判,就像绿茵场上激烈的赛事,定夺队员是否犯规,是否该给予黄牌和红牌惩罚,踢进的球算不算数之类的是是非非,都是裁判一哨定音,就是场外再大的天王老子,想实施自己的意图,他说不通裁判,也不管用。
黎明说话了,他的话语节奏平稳温和,词句清楚简练,他呷口茶水道:“对于214情人节大火案的定性问题,我个人意见是,不同意刚才几位领导的意见。根据现有的证据,还不能证明霍志勇是故意放火报复社会。定性的事实根据是事实必须确凿,而不是根据主观的推论。有人说,霍志勇本人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是的,从审讯笔录看,白纸黑字,还有手印,不可不信。可是我了解的情况是,审讯霍志勇时,干警有明显的诱供嫌疑,除此,还有逼供的事实。当把一个犯罪嫌疑人折腾得死去活来、生不如死时,审讯他的干警叫他说啥他就说啥了,根据这样的供词定案,公正吗?公平吗?正确吗?”黎明的话说到此,公安局长已听得不耐烦了,就截断他的发言,问道:
“黎院长,你有什么依据说新城区公安干警有诱供嫌疑,有逼供事实?”
“这个问题嘛,你应当去问执行审讯霍志勇的执法干警,他们比我更清楚。不过,我可以郑重地说,我刚才的话全是事实,如果我的话与事实不符,我愿意负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的惩处。”
黎明没有正面回答公安局长的问话,他把应该回答这个问题的对象推到执法的公安干警那里,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因为他不想与在座的人去争论一些细节问题和认识问题,如果他来回答局长的问题的话,一场徒劳的争论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争论的结果是没有结果。相反,他把局长提出的问题的答案出处亮出来,这样的回答容不得对方不信,因为答案的出处太权威了。而且,他的言外之意是,他已经将干警在审讯中执法犯法的行为掌握得一清二楚,否则,他是不会轻易地道出,他对他的话要负法律责任的。多年的工作经验使黎明理解到,做领导必须抓第一手资料,六十年代的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有句名言:“吃别人嚼过的馍不香。”那意思是当领导不能光听下边的人向你汇报情况,有时候,汇报的东西不一定准确,所以领导也要有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手段。这方法在现在更得使用,不然,做光听汇报的领导,很可能会被蒙在鼓里。所以,黎明特别重视调查研究,特别是对重大案件,他总是要抓第一手资料的,倘若只是人云亦云,不求甚解,草率行事,那是很容易把案子办错的。他不允许把案子办错,更不准出现冤案。
黎明的话说到这份儿上,在场的任何人都不好再说什么了。这就应了那句话:真理往往在少数人手里。尽管大多数人都倾向这是一起故意纵火案,可是,黎明的态度已表明,这不是那类纵火刑事案,而是重大责任事故。而且,黎明对故意纵火案定性的否定,使其他人无法去否定黎明的否定。其实,他们心里清楚,为啥要将这起火灾定性为故意纵火案。黎明也清楚其中的猫儿腻,只是他还为他们留点面子,不去将事实真相完全揭穿,而是把对方作为高高在上的官僚,由于不了解实情方造成对案件定性错误的后果。
本来,栗致炟市长准备在今天这个场合,把这个案子的性质敲定下来,然后,司法部门就可照定夺的框框依法办事了。而且他知道,近几天已连续有五六百人到区、市两级政府门口上访,甚至有上街游行的趋势。这些人都是在大火中死伤人员的亲属,他们要求政府出面给死伤人员亲属一个说法。照新城区的意见办案,将故意纵火案主犯霍志勇尽快枪决,这样至少可以平息一下死伤人员家属的愤慨,使正在日益扩大的死伤者亲属的上访队伍到此却步。同时在经济上予以死者适当的赔偿,以使亲属们的愤怒情绪渐渐淡化,从而将大事化小,使汴阳市恢复正常的秩序。这种对火灾的定性,更大的意义在于可以保护一批干部,使他们免于责任的追究和法律的惩处。这才是市长及同僚的真实目的。倘若是重大责任事故,霍志勇犯的只是过失罪,而政府各级执法部门的有关干部,都要接受严厉惩处。且不说区里有关局委的干部要受处罚,如此重大的事故,肯定要追究区长和市级领导的责任。甚至主管安全的副省长也是难以推卸领导责任的。如果因为214情人节大火事故将一些负责干部免职,或用如今时髦的弄法叫引咎辞职,令其离开领导宝座,实在叫人遗憾和难以接受。同时还会有人议论,他新任市长栗致炟连手下的干部都保不住,以后谁还为他实心实意干工作。唉,如今的官们,官官相护,保护下级,似乎也是一种潜规则了。从大道理上讲,一个城市有这么多市民不正常死亡,作为领导,能说没有责任吗?可是,做一个领导,能事必躬亲地管到一个娱乐城吗?可是,那些为红玫瑰娱乐城办理营业执照、特殊行业许可证、消防设施合格证的执法干部,倘若其中把住一个关口,也不会有这二百余名冤魂啊。还有新城区的两个一把手,他们怎么能允许红玫瑰娱乐城边施工装修边营业呢?规范的做法,是不允许这么大规模的娱乐城仓促开业的。唉,也怨这个情人节。黎明发表见解之后,人们不再触及实质性问题了,有人就把话语转向节日,指责都是洋节日惹的祸,也不知道从啥时间开始,人们莫名其妙地过起外国人的节日,什么愚人节、万圣节、母亲节、狂欢节、圣诞节、感恩节,还有这个情人节。可是,中国的那么多节日,却在被人淡化和淡忘。若不是盲目地赶工过情人节,也不会弄得边开业边施工,事故自然也不会发生了
这种场合,去说过洋节的是是非非,用句准确的话说,这就叫扯淡。可是,这阵儿不扯淡怎么办,即使与黎明意见完全相左的人物,这阵儿也不得不收敛一下情绪,闭住尊口。说实话,这阵儿也没有人敢与黎明争论。在座的人没一个糊涂,大家都知道真理是在少数人黎明的手里,你与他争论吗?真的争论起来,真理是愈争愈明的。歪理,似是而非的理,以权力强扭成的理,都害怕争论,这些玩意儿是愈争论愈容易现出原形,露出破绽,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一位懂法、执法的法官。法律是他忠贞不渝、无限崇奉的“圣经”在捍卫和奉行“圣经”的旨意行为中,如果有人试图利用权力去扭曲和玷污这部“圣经”的话,他是不会对任何人和权力让步的。
栗致炟没能驾驭住会议的走势,他也没有能力驾驭住会议的走势,因为他有一个黎明这样的对手。尽管事先他做过充分的准备工作,做过充分的沟通、交流、统一认识的思想工作,几乎所有的同仁都与他统一了思想认识,他只是没有专门与黎明沟通,他知道他与黎明一对一的促膝谈心也好,推心置腹交流也好,都是弄不出结果的。所谓的结果,就是他从政治角度,或叫从政治高度(他一向这样认为)上认为的应该那样必须那样实施的结果。所以,他没有与黎明达成默契,他是把希望寄于今天的这个碰头会上。这不是一般的碰头,是重量级的权力的碰撞与磨合,他原先想,有这么多权力的代言人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发出朝一个方向行进的“号令”你黎明总不会置广大“民意”而不顾、自个儿一意孤行吧。你黎明也应该是个识时务的人吧,大家都要朝既定的方位走,不怕你不“入乡随俗”可是,他失算了,今天的沟通、交流,结果只能是不了了之,结果只能是没有结果,结果只能是再等结果。碰头的人只能是在他的没有态度的结束语中散了。他说的最后几句话是“案子大、问题大、分歧大,为慎重从事,待日后再议”
走回办公室时,时间很晚了,他没有及时回家,他有些生气,也有点委屈。他想不通,难道我栗致炟这样做是为自己吗?难道我堂堂一市之长,你黎明就不该配合配合我的工作吗?什么是真理,什么是法律,它们不都是为政治服务的吗?不都是为大局服务的吗?不都是为稳定服务的吗?你黎明难道不知道这个道理?他走进办公室的里间休息室,打开了电视机,新闻联播节目已经开始,他却一句话也没听清楚,心里还在愤愤不平地想:他霍志勇不就是一个下岗工,一个无业工人嘛,这人的素质也太差,如果换一个电焊工,肯定不会弄出这等事故。就算是责任事故,烧死那么多无辜的公民,枪毙他一百回也不亏啊!把他治成故意纵火,有什么不对,死他一个这样素质不高的人,汴阳市有啥损失!相反,死了他一个,救了一大批干部。要说,叫他这样死,也是对“废物”最大的利用啦栗致炟的胡思乱想,已到了有点离谱的地步。直到他坐上汽车回家时,脑子里还在翻腾着,想的全是他所谓的政治,所谓的稳定,所谓的社会效果——牺牲最小,获得更多他以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钟南省,为了汴阳市。司机把他送到家门口,他都不知是怎么迈上二楼的,谁知黎明正在开屋门,他也是刚上楼,只是早他一步。他没有像往日那样,客套地打个招呼,或是寒暄一句,黎明听见脚步声,连头都没回,开了屋门径直进去了。栗致炟下意识地环视一下楼道,这时,刘嫂已为他开了门。
互相理解的,也是改变不了对方的。此刻的黎明已经感到一种被动,他若等市长栗致炟讲了话,定了盘,自己再出场说什么,效果肯定不好,不过,即使到那种时刻,他也不会放弃说话,只是到那时刻就更被动了。市长的目光随着副市长的话音落下移到了他的方位。他知道,这是市长让他发言,一般情况,在座的最高官员不会在下级未讲完话时就出场表态的。特别是今天这种场合,还有黎明这种身份,尽管他级别低于市长,但是对案件的最后裁决,他是权威。他扮演的角色是着执法袍的裁判,就像绿茵场上激烈的赛事,定夺队员是否犯规,是否该给予黄牌和红牌惩罚,踢进的球算不算数之类的是是非非,都是裁判一哨定音,就是场外再大的天王老子,想实施自己的意图,他说不通裁判,也不管用。
黎明说话了,他的话语节奏平稳温和,词句清楚简练,他呷口茶水道:“对于214情人节大火案的定性问题,我个人意见是,不同意刚才几位领导的意见。根据现有的证据,还不能证明霍志勇是故意放火报复社会。定性的事实根据是事实必须确凿,而不是根据主观的推论。有人说,霍志勇本人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是的,从审讯笔录看,白纸黑字,还有手印,不可不信。可是我了解的情况是,审讯霍志勇时,干警有明显的诱供嫌疑,除此,还有逼供的事实。当把一个犯罪嫌疑人折腾得死去活来、生不如死时,审讯他的干警叫他说啥他就说啥了,根据这样的供词定案,公正吗?公平吗?正确吗?”黎明的话说到此,公安局长已听得不耐烦了,就截断他的发言,问道:
“黎院长,你有什么依据说新城区公安干警有诱供嫌疑,有逼供事实?”
“这个问题嘛,你应当去问执行审讯霍志勇的执法干警,他们比我更清楚。不过,我可以郑重地说,我刚才的话全是事实,如果我的话与事实不符,我愿意负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的惩处。”
黎明没有正面回答公安局长的问话,他把应该回答这个问题的对象推到执法的公安干警那里,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因为他不想与在座的人去争论一些细节问题和认识问题,如果他来回答局长的问题的话,一场徒劳的争论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争论的结果是没有结果。相反,他把局长提出的问题的答案出处亮出来,这样的回答容不得对方不信,因为答案的出处太权威了。而且,他的言外之意是,他已经将干警在审讯中执法犯法的行为掌握得一清二楚,否则,他是不会轻易地道出,他对他的话要负法律责任的。多年的工作经验使黎明理解到,做领导必须抓第一手资料,六十年代的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有句名言:“吃别人嚼过的馍不香。”那意思是当领导不能光听下边的人向你汇报情况,有时候,汇报的东西不一定准确,所以领导也要有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手段。这方法在现在更得使用,不然,做光听汇报的领导,很可能会被蒙在鼓里。所以,黎明特别重视调查研究,特别是对重大案件,他总是要抓第一手资料的,倘若只是人云亦云,不求甚解,草率行事,那是很容易把案子办错的。他不允许把案子办错,更不准出现冤案。
黎明的话说到这份儿上,在场的任何人都不好再说什么了。这就应了那句话:真理往往在少数人手里。尽管大多数人都倾向这是一起故意纵火案,可是,黎明的态度已表明,这不是那类纵火刑事案,而是重大责任事故。而且,黎明对故意纵火案定性的否定,使其他人无法去否定黎明的否定。其实,他们心里清楚,为啥要将这起火灾定性为故意纵火案。黎明也清楚其中的猫儿腻,只是他还为他们留点面子,不去将事实真相完全揭穿,而是把对方作为高高在上的官僚,由于不了解实情方造成对案件定性错误的后果。
本来,栗致炟市长准备在今天这个场合,把这个案子的性质敲定下来,然后,司法部门就可照定夺的框框依法办事了。而且他知道,近几天已连续有五六百人到区、市两级政府门口上访,甚至有上街游行的趋势。这些人都是在大火中死伤人员的亲属,他们要求政府出面给死伤人员亲属一个说法。照新城区的意见办案,将故意纵火案主犯霍志勇尽快枪决,这样至少可以平息一下死伤人员家属的愤慨,使正在日益扩大的死伤者亲属的上访队伍到此却步。同时在经济上予以死者适当的赔偿,以使亲属们的愤怒情绪渐渐淡化,从而将大事化小,使汴阳市恢复正常的秩序。这种对火灾的定性,更大的意义在于可以保护一批干部,使他们免于责任的追究和法律的惩处。这才是市长及同僚的真实目的。倘若是重大责任事故,霍志勇犯的只是过失罪,而政府各级执法部门的有关干部,都要接受严厉惩处。且不说区里有关局委的干部要受处罚,如此重大的事故,肯定要追究区长和市级领导的责任。甚至主管安全的副省长也是难以推卸领导责任的。如果因为214情人节大火事故将一些负责干部免职,或用如今时髦的弄法叫引咎辞职,令其离开领导宝座,实在叫人遗憾和难以接受。同时还会有人议论,他新任市长栗致炟连手下的干部都保不住,以后谁还为他实心实意干工作。唉,如今的官们,官官相护,保护下级,似乎也是一种潜规则了。从大道理上讲,一个城市有这么多市民不正常死亡,作为领导,能说没有责任吗?可是,做一个领导,能事必躬亲地管到一个娱乐城吗?可是,那些为红玫瑰娱乐城办理营业执照、特殊行业许可证、消防设施合格证的执法干部,倘若其中把住一个关口,也不会有这二百余名冤魂啊。还有新城区的两个一把手,他们怎么能允许红玫瑰娱乐城边施工装修边营业呢?规范的做法,是不允许这么大规模的娱乐城仓促开业的。唉,也怨这个情人节。黎明发表见解之后,人们不再触及实质性问题了,有人就把话语转向节日,指责都是洋节日惹的祸,也不知道从啥时间开始,人们莫名其妙地过起外国人的节日,什么愚人节、万圣节、母亲节、狂欢节、圣诞节、感恩节,还有这个情人节。可是,中国的那么多节日,却在被人淡化和淡忘。若不是盲目地赶工过情人节,也不会弄得边开业边施工,事故自然也不会发生了
这种场合,去说过洋节的是是非非,用句准确的话说,这就叫扯淡。可是,这阵儿不扯淡怎么办,即使与黎明意见完全相左的人物,这阵儿也不得不收敛一下情绪,闭住尊口。说实话,这阵儿也没有人敢与黎明争论。在座的人没一个糊涂,大家都知道真理是在少数人黎明的手里,你与他争论吗?真的争论起来,真理是愈争愈明的。歪理,似是而非的理,以权力强扭成的理,都害怕争论,这些玩意儿是愈争论愈容易现出原形,露出破绽,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一位懂法、执法的法官。法律是他忠贞不渝、无限崇奉的“圣经”在捍卫和奉行“圣经”的旨意行为中,如果有人试图利用权力去扭曲和玷污这部“圣经”的话,他是不会对任何人和权力让步的。
栗致炟没能驾驭住会议的走势,他也没有能力驾驭住会议的走势,因为他有一个黎明这样的对手。尽管事先他做过充分的准备工作,做过充分的沟通、交流、统一认识的思想工作,几乎所有的同仁都与他统一了思想认识,他只是没有专门与黎明沟通,他知道他与黎明一对一的促膝谈心也好,推心置腹交流也好,都是弄不出结果的。所谓的结果,就是他从政治角度,或叫从政治高度(他一向这样认为)上认为的应该那样必须那样实施的结果。所以,他没有与黎明达成默契,他是把希望寄于今天的这个碰头会上。这不是一般的碰头,是重量级的权力的碰撞与磨合,他原先想,有这么多权力的代言人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发出朝一个方向行进的“号令”你黎明总不会置广大“民意”而不顾、自个儿一意孤行吧。你黎明也应该是个识时务的人吧,大家都要朝既定的方位走,不怕你不“入乡随俗”可是,他失算了,今天的沟通、交流,结果只能是不了了之,结果只能是没有结果,结果只能是再等结果。碰头的人只能是在他的没有态度的结束语中散了。他说的最后几句话是“案子大、问题大、分歧大,为慎重从事,待日后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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