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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她也很番
钱诗诗孕后很少再出门,反倒是原本内向的欣乐常出去。
由于三嫂的缘故,欣乐与阳城不少闺秀有了交集,进而熟识,以前在七番镇时,母亲不同意她出门,因为没多少值得教的闺中之友,如今不同了,认识的人不一样,吴氏也降低了对她的限制,家里赋闲的小马车几乎都是她一个人在用。
年关将近,姑嫂三人到六和街的大通绸庄里买衣料——这是莫语嫁进来四年第一次置办这么昂贵的衣装,果然是背靠大树好乘凉,有了李政然后,她在李家的地位也提升不少啊。
自从与阳城的闺秀有所交集后,李欣乐无论在眼光还是气度上都有了改变——当然是往好的那边,选衣料的眼光绝对独到。
她虽内向、胆小,但却有个聪明之处——站在母亲背后从不出来,从不与嫂嫂们有所冲突,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在现在和将来都受到娘家的保护,所以即使母亲与嫂嫂们有不开心的地方,她待她们依旧如常。就像上次与大嫂莫语的那点小事,在气闷后,她还是主动往大嫂房里送了两身亲手缝制的婴孩衣服,算作道歉、或者握手言和的诚意。
莫语自然也不会小家子气到不原谅她,何况她还是婆婆最疼爱的小女儿,与她不对路就意味着与婆婆不对路,未免自己的日子在水深火热里挣扎,她自然也不会轻易与这个小姑子交恶,前提只要她别做得太过分。
“大嫂,我老早就看好这紫缎子配你的肤色。”欣乐翻出一匹淡紫的锦缎,难得能对莫语这么热络——父亲去世,大哥回归,她心中明白不能太不顾大哥这房。
莫语在惊讶之余,点头笑笑,并翻来欣乐手里的紫缎来,确实很好看,正好可以用来做一件中袄,余下的还可以给腹中的娃娃做个小被面,“是相当好看。”
在比过颜色后,莫语决定听从小姑的建议,买下这缎子,抬手招来伙计,让他先在账上记下。
“大嫂,我选好了。”赵絮嫣凑到莫语身旁,“前日里在成衣铺看上一身衣裳,我先过去——”大过年的,当然要买到自己高兴为止,平时即使像县丞家里的女眷都不能随意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莫说他们这种中等家庭了,过年是唯一可以肆意买的时候,所以要抓紧时间去买,被人抢走可就后悔莫及了。
今日就她们妯娌俩和欣乐出来,钱诗诗身子不大舒服,外面风大,怕染上风寒,没敢出来。
赵絮嫣一走,就只剩下莫语与小姑子两人。
有丈夫的女人自然可以敲丈夫的钱来肆意花用,未嫁的自然只能从父母那儿捞一点过来,虽然吴氏疼女儿,给女儿的月钱在暗地里增长了两番,但县城的物价实在太高,而且好东西也多,出来那么三四趟,月钱早已基本花光,所以今日李欣乐纯粹只是为了来饱眼福,大通绸缎呢,谁买得起奥。
莫语给自己和丈夫,以及婆婆各选了一匹锦缎后,坐在茶桌旁暂歇,因为欣乐看得很流连,她也不好硬拉她走,瞅着她拿起、放下那匹白底印粉蝶的缎子三四番,遂起身过去。
“若是真喜欢,就买下吧。”莫语建议。
欣乐赶紧放下,咬唇看向大嫂,“我只是看看而已。”
莫语看着她眼睛里那奇异的神色,有对缎子的渴望,也有对被人逮到的羞赧,更有一种莫名的渴望。
“你大哥今年不回来过年,恐怕又不能给你挑礼物了,这缎子就当是大哥大嫂送你的。”给她买确实是因为这个原因,政然这么多年不在家,她手上又没什么钱,往年都只是送些小东西,今年丈夫回来了,自然不好太寒碜,而且——婆婆自上次酒宴的事后一直心里不痛快,却又苦于无处可发,趁机让她高兴高兴吧,只有母女俩都高兴了,家里才安生。
“不用的,我衣服很多了,你跟大哥就快有孩子了,还是留着钱多添置东西,我这不是必要用的东西,买不买没什么影响。”
莫语没跟她多推让,只招来伙计一并记到账上,既然话已经说出口,就不能收回去,尤其送礼这种事。
从大通绸庄一出来,就见看车的门房小郑躺在马车旁哀叫,眼眶青紫,而他身旁的四个人正在上演全武行。
“嫂子,妹子,你们退后一点,别让这几个浑人碍了你们的眼。”一个青袍年轻人出拳之间对莫语和李欣乐吆喝了这么一声。
嫂子?妹子?这人是谁?怎么这么叫她们?
莫语仔细看一眼年轻人,似乎不认识啊,也不像李家的本家宗亲,却又有点眼熟,就是记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不过姑嫂俩还是很明智地一起退进门槛里,小郑忙爬起身过来解释——原来是三个无赖想赖他银子,说这地盘停马车得向他们缴份子钱,小郑不肯,便被他们揍了两拳,恰好遇上这位青袍小伙子帮了他。
小郑这边刚解释完,那边也打完了,一对三,双方都有挂彩,不过那“一”显然略胜一筹,因为那“三”逃了。
只见青袍年轻人三两步跨到门口,对莫语和李欣乐拱手一个大礼,“给嫂子、妹子拜个早年。”
这人是谁?
莫语似乎记得他,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青袍年轻人见她们神情疑惑,一拍后脑勺,“瞧我,到忘记介绍了,我叫王虎,上次在六番镇被李老大揍得那个——”他记得她们,因为长得好看嘛,她们显然不记得他,也很正常,自己实在不是什么出奇的相貌。
呃……记起来了,是他!
“谢壮士帮忙——”莫语感谢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王虎打断。
“嫂子叫我‘老虎’就行了,我现今在李老大手下吃军粮,早不做那原来档子营生了。”王虎笑中带了些惭愧,他要是早知道与李政然有这番后缘,八辈子也不敢去找他的事,他刚到军中见到李政然时,还颇担心他会故意为难他,后来发现他为难的不只他一个人,但凡他手下的兵他都为难,实在是个凶神恶煞的教官,在最初的痛恨过后,却也慢慢开始尊敬他,有本事的人嘛,论武力你打不过人家、论脑子你又玩不过人家,自然要甘拜下风。
莫语不知该说什么,这么一个地痞突然变成官兵,还真让人不知所措。
“嫂子,这样吧,我先到饭铺里填填肚子,你们逛完后,我送你们回府。”瞅一眼三个地痞逃脱的方向,“这些个二流子,吃了亏肯定要反咬回来,还是我送你们回去,省得再出点什么事,否则也不好跟李老大交代啊。”他刚才路过绸庄时,见她们进去,因为急着去驿站送信,没来得及打招呼,想不到一回来就见几个地痞在找驾车的小奴麻烦,所以他二话没说就先踢了过去——对付“这种地痞”他相当有经验,不用跟他们讲道理,有能耐的就先打丫的,没能耐打不过的就要跑,站在那儿跟他们论王法的都他娘是傻蛋。
莫语看一眼驾车的小郑,想想还是吃他这个人情吧,别逞能,万一真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那就麻烦你了,我们再叫上一个人就回去。”招来小郑对他交代几句——至少要替这王虎付个饭钱,也不往人家帮她们一场。
欣乐向来胆小,刚才看到打架的场面时就已经脸色发白,她自小受母亲的熏陶,对市井无赖深恶痛绝,所以潜意识就讨厌这个王虎,在路过他身边时,下意识挪开半步——这让王虎很是气闷。
嗟!小丫头片子,有什么了不起,还嗔他!要不是李老大的面子,早让她破相了!臭j个什么劲!
本不打算让小郑付饭钱的,全因为那李大小姐的不屑表情让他满心不悦,足足吃了十笼小包子,外加半斤牛肉——算作心灵补偿。
这世上谁都有自尊心,不要轻易伤别人的自尊,镜子碎了都有裂纹,更别说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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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她也很番
钱诗诗孕后很少再出门,反倒是原本内向的欣乐常出去。
由于三嫂的缘故,欣乐与阳城不少闺秀有了交集,进而熟识,以前在七番镇时,母亲不同意她出门,因为没多少值得教的闺中之友,如今不同了,认识的人不一样,吴氏也降低了对她的限制,家里赋闲的小马车几乎都是她一个人在用。
年关将近,姑嫂三人到六和街的大通绸庄里买衣料——这是莫语嫁进来四年第一次置办这么昂贵的衣装,果然是背靠大树好乘凉,有了李政然后,她在李家的地位也提升不少啊。
自从与阳城的闺秀有所交集后,李欣乐无论在眼光还是气度上都有了改变——当然是往好的那边,选衣料的眼光绝对独到。
她虽内向、胆小,但却有个聪明之处——站在母亲背后从不出来,从不与嫂嫂们有所冲突,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在现在和将来都受到娘家的保护,所以即使母亲与嫂嫂们有不开心的地方,她待她们依旧如常。就像上次与大嫂莫语的那点小事,在气闷后,她还是主动往大嫂房里送了两身亲手缝制的婴孩衣服,算作道歉、或者握手言和的诚意。
莫语自然也不会小家子气到不原谅她,何况她还是婆婆最疼爱的小女儿,与她不对路就意味着与婆婆不对路,未免自己的日子在水深火热里挣扎,她自然也不会轻易与这个小姑子交恶,前提只要她别做得太过分。
“大嫂,我老早就看好这紫缎子配你的肤色。”欣乐翻出一匹淡紫的锦缎,难得能对莫语这么热络——父亲去世,大哥回归,她心中明白不能太不顾大哥这房。
莫语在惊讶之余,点头笑笑,并翻来欣乐手里的紫缎来,确实很好看,正好可以用来做一件中袄,余下的还可以给腹中的娃娃做个小被面,“是相当好看。”
在比过颜色后,莫语决定听从小姑的建议,买下这缎子,抬手招来伙计,让他先在账上记下。
“大嫂,我选好了。”赵絮嫣凑到莫语身旁,“前日里在成衣铺看上一身衣裳,我先过去——”大过年的,当然要买到自己高兴为止,平时即使像县丞家里的女眷都不能随意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莫说他们这种中等家庭了,过年是唯一可以肆意买的时候,所以要抓紧时间去买,被人抢走可就后悔莫及了。
今日就她们妯娌俩和欣乐出来,钱诗诗身子不大舒服,外面风大,怕染上风寒,没敢出来。
赵絮嫣一走,就只剩下莫语与小姑子两人。
有丈夫的女人自然可以敲丈夫的钱来肆意花用,未嫁的自然只能从父母那儿捞一点过来,虽然吴氏疼女儿,给女儿的月钱在暗地里增长了两番,但县城的物价实在太高,而且好东西也多,出来那么三四趟,月钱早已基本花光,所以今日李欣乐纯粹只是为了来饱眼福,大通绸缎呢,谁买得起奥。
莫语给自己和丈夫,以及婆婆各选了一匹锦缎后,坐在茶桌旁暂歇,因为欣乐看得很流连,她也不好硬拉她走,瞅着她拿起、放下那匹白底印粉蝶的缎子三四番,遂起身过去。
“若是真喜欢,就买下吧。”莫语建议。
欣乐赶紧放下,咬唇看向大嫂,“我只是看看而已。”
莫语看着她眼睛里那奇异的神色,有对缎子的渴望,也有对被人逮到的羞赧,更有一种莫名的渴望。
“你大哥今年不回来过年,恐怕又不能给你挑礼物了,这缎子就当是大哥大嫂送你的。”给她买确实是因为这个原因,政然这么多年不在家,她手上又没什么钱,往年都只是送些小东西,今年丈夫回来了,自然不好太寒碜,而且——婆婆自上次酒宴的事后一直心里不痛快,却又苦于无处可发,趁机让她高兴高兴吧,只有母女俩都高兴了,家里才安生。
“不用的,我衣服很多了,你跟大哥就快有孩子了,还是留着钱多添置东西,我这不是必要用的东西,买不买没什么影响。”
莫语没跟她多推让,只招来伙计一并记到账上,既然话已经说出口,就不能收回去,尤其送礼这种事。
从大通绸庄一出来,就见看车的门房小郑躺在马车旁哀叫,眼眶青紫,而他身旁的四个人正在上演全武行。
“嫂子,妹子,你们退后一点,别让这几个浑人碍了你们的眼。”一个青袍年轻人出拳之间对莫语和李欣乐吆喝了这么一声。
嫂子?妹子?这人是谁?怎么这么叫她们?
莫语仔细看一眼年轻人,似乎不认识啊,也不像李家的本家宗亲,却又有点眼熟,就是记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不过姑嫂俩还是很明智地一起退进门槛里,小郑忙爬起身过来解释——原来是三个无赖想赖他银子,说这地盘停马车得向他们缴份子钱,小郑不肯,便被他们揍了两拳,恰好遇上这位青袍小伙子帮了他。
小郑这边刚解释完,那边也打完了,一对三,双方都有挂彩,不过那“一”显然略胜一筹,因为那“三”逃了。
只见青袍年轻人三两步跨到门口,对莫语和李欣乐拱手一个大礼,“给嫂子、妹子拜个早年。”
这人是谁?
莫语似乎记得他,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青袍年轻人见她们神情疑惑,一拍后脑勺,“瞧我,到忘记介绍了,我叫王虎,上次在六番镇被李老大揍得那个——”他记得她们,因为长得好看嘛,她们显然不记得他,也很正常,自己实在不是什么出奇的相貌。
呃……记起来了,是他!
“谢壮士帮忙——”莫语感谢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王虎打断。
“嫂子叫我‘老虎’就行了,我现今在李老大手下吃军粮,早不做那原来档子营生了。”王虎笑中带了些惭愧,他要是早知道与李政然有这番后缘,八辈子也不敢去找他的事,他刚到军中见到李政然时,还颇担心他会故意为难他,后来发现他为难的不只他一个人,但凡他手下的兵他都为难,实在是个凶神恶煞的教官,在最初的痛恨过后,却也慢慢开始尊敬他,有本事的人嘛,论武力你打不过人家、论脑子你又玩不过人家,自然要甘拜下风。
莫语不知该说什么,这么一个地痞突然变成官兵,还真让人不知所措。
“嫂子,这样吧,我先到饭铺里填填肚子,你们逛完后,我送你们回府。”瞅一眼三个地痞逃脱的方向,“这些个二流子,吃了亏肯定要反咬回来,还是我送你们回去,省得再出点什么事,否则也不好跟李老大交代啊。”他刚才路过绸庄时,见她们进去,因为急着去驿站送信,没来得及打招呼,想不到一回来就见几个地痞在找驾车的小奴麻烦,所以他二话没说就先踢了过去——对付“这种地痞”他相当有经验,不用跟他们讲道理,有能耐的就先打丫的,没能耐打不过的就要跑,站在那儿跟他们论王法的都他娘是傻蛋。
莫语看一眼驾车的小郑,想想还是吃他这个人情吧,别逞能,万一真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那就麻烦你了,我们再叫上一个人就回去。”招来小郑对他交代几句——至少要替这王虎付个饭钱,也不往人家帮她们一场。
欣乐向来胆小,刚才看到打架的场面时就已经脸色发白,她自小受母亲的熏陶,对市井无赖深恶痛绝,所以潜意识就讨厌这个王虎,在路过他身边时,下意识挪开半步——这让王虎很是气闷。
嗟!小丫头片子,有什么了不起,还嗔他!要不是李老大的面子,早让她破相了!臭j个什么劲!
本不打算让小郑付饭钱的,全因为那李大小姐的不屑表情让他满心不悦,足足吃了十笼小包子,外加半斤牛肉——算作心灵补偿。
这世上谁都有自尊心,不要轻易伤别人的自尊,镜子碎了都有裂纹,更别说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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