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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鲁迅先生的一篇示众将我们民族的劣根性展现无遗之时,关于冷漠的看客新闻,麻木的看客心态,我想我们肯定是听多了,甚至也看多了,习以为常乃至不以为意。正如余杰所言,我们中华民族有忍耐的德行,却无轻蔑的志气,不缺乏对善良的认同,却罕对丑恶的蔑视,于是,使得丑恶一直凌驾与善良之上。
无知的善良,是对罪恶的宽容,利欲的暴力,是对良知的扼杀。真实的卑鄙与虚伪的崇高交织,历史与现实的交叉演绎,绝不像琼瑶阿姨的小说或清宫戏那样令千百万少女多愁善感,而是让人不得不感慨:中华上下五千年,无论宫廷的权术之争,还是民间的尔虞我诈——从来,圣洁就死于卑劣。
我总认为,既然如此,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说了也只是独自牢骚而已。可在网上看到一则来自现代金报的消息时,还是忍不住牢骚一回。
罗女士是这件事的目击者。前晚来电讲述时,她情绪复杂,后悔当时没来得及帮她。昨天下午,她详细地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16日中午11:40左右,我在19路公交车新外滩站台等车,急着要回家给孩子喂奶。我正焦急等待车子来时,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孩子,看上去初中生模样,跟着一个中年男子从马路对面走过来,嘴里还小声地说着什么。仔细一听,那女孩在说:“叔叔,求求你,把手机还给我吧!”
一开始,那个中年男子矢口否认,说:“我又没拿你的东西。”还说自己是在等车,并和旁边一个摩托车驾驶员讨价还价。后来,他又指着另外一个走远的男人说:“是他偷走了。”
凭我的直觉,这女生已经确定这人是偷她手机的贼,不是亲眼所见,就是有人明确告诉她了,不然,就不会一直跟着他走,一遍又一遍地说:“叔叔,求求你,把手机还给我吧!”
女生留着长发,1米57左右的身高,十三四岁的样子,不胖不瘦。她一直哀求着,前后大概持续了4分钟,但小偷始终不肯承认。
接着,我一个下午都难忘记——小女孩边哭边跪了下来:“叔叔,我给你跪下了,把手机还给我吧!”就大声地哭了。
看着下跪的女孩,那中年男子很快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给她。前后持续不到15秒时间。女生拿到手机,哭着跑开了
我当时很急,要赶着回家给宝宝喂奶,正好公交车也来了,就没顾上说什么。如果时间允许,我会报警!女孩子当时真的很可怜,哀求的模样让人心酸。
当时站台人也不多,除了女生和小偷,还有两个中年妇女、一个摩的司机和我。但对面站台上人很多,就是没人帮一下。在场的几个人都没有什么反应,眼巴巴地看着女生被欺负。
看了之后,我总在想,一个少女,跪下去的那一刻,对这个世界会有什么想法,是多么的无奈与怎样的心痛?那些曾经善良美好的浪漫与憧憬,将会如何地变质?
她只是想拿回自己的手机,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要拿回。一个少女,势单力薄,她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有选择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小偷下跪。
这显然不是一少女的下跪——如果当时有人帮她,即使不报警,只是对小偷大声呵一句,对她也是一种安慰。当少女下跪时,一切的良知与正义都在经受着拷问。惭愧的,应该是我们。少女的哭声,流淌的是整个社会受伤的泪水。
人心都是肉长的,绝没有人愿意看着一个少女的膝盖向邪恶下跪。连小偷对着跪下的少女,也把手机掏了出来。然而“在场的几个人都没有什么反应,眼巴巴地看着女生被欺负”了。
我所听到的情况经常是这样的,歹徒往往都是手持利器或者拉帮结派,看到这些家伙,很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是没有刀可以拔啊,赤手空拳上,恐怕没有几个人可以做到,人人都想做英雄,但并不是人人都付得起英雄的代价。
但我们总可以报警吧,或者在“人民群众”明显占优势的时候轻蔑乃至惩罚罪恶吧?不敢!这样固然痛快,可是事情过后这些人出来了(也不知道怎么那么快就出来了),要来个报复,防不胜防,那该怎么办?大家都知道,这样的情况不是少数,街头巷尾随处可以摘来几十件。
我们中国人,讲究乱世宜圆,盛世宜方。诚然,不能说现在是乱世,但至少是乱套了。明显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这些年来,此类事件有增无减并且越来越猖狂。
龙应台在一个警察的背后写到:“我一边奔波于银行和移民局之间,一面读到广州官员的反应。省政协委员以“龙应台遭窃”案询问广东省公安厅长对于治安有何对策,省公安厅长说,广东一亿多人口,只有十三万警察,警力不足是很大的问题。”
我看了之后不禁失笑。照这样说来,是要增加警力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公安厅长的决策是无可厚非的,表面上看来确实如此。但仔细想一下,就发觉不对劲了。用增加暴力来压制暴力,或许可以成功,但结果只有一个——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少女的膝盖已经跪下去了,留给我们的,是对自身生存时代的省察与营建。不然,不要说是我们,就算是子子孙孙,也摆脱不了这种轮回的悲剧。
最后一句重要的话——在这些事件中,固然存在某些冷漠心态的使然,但我们不能过度归咎于此。其折射的社会形态,就是一个社会的公民对其生活环境不和谐现状的极度不满以及对治安乃至政府管理的极度不信赖。
当鲁迅先生的一篇示众将我们民族的劣根性展现无遗之时,关于冷漠的看客新闻,麻木的看客心态,我想我们肯定是听多了,甚至也看多了,习以为常乃至不以为意。正如余杰所言,我们中华民族有忍耐的德行,却无轻蔑的志气,不缺乏对善良的认同,却罕对丑恶的蔑视,于是,使得丑恶一直凌驾与善良之上。
无知的善良,是对罪恶的宽容,利欲的暴力,是对良知的扼杀。真实的卑鄙与虚伪的崇高交织,历史与现实的交叉演绎,绝不像琼瑶阿姨的小说或清宫戏那样令千百万少女多愁善感,而是让人不得不感慨:中华上下五千年,无论宫廷的权术之争,还是民间的尔虞我诈——从来,圣洁就死于卑劣。
我总认为,既然如此,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说了也只是独自牢骚而已。可在网上看到一则来自现代金报的消息时,还是忍不住牢骚一回。
罗女士是这件事的目击者。前晚来电讲述时,她情绪复杂,后悔当时没来得及帮她。昨天下午,她详细地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16日中午11:40左右,我在19路公交车新外滩站台等车,急着要回家给孩子喂奶。我正焦急等待车子来时,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孩子,看上去初中生模样,跟着一个中年男子从马路对面走过来,嘴里还小声地说着什么。仔细一听,那女孩在说:“叔叔,求求你,把手机还给我吧!”
一开始,那个中年男子矢口否认,说:“我又没拿你的东西。”还说自己是在等车,并和旁边一个摩托车驾驶员讨价还价。后来,他又指着另外一个走远的男人说:“是他偷走了。”
凭我的直觉,这女生已经确定这人是偷她手机的贼,不是亲眼所见,就是有人明确告诉她了,不然,就不会一直跟着他走,一遍又一遍地说:“叔叔,求求你,把手机还给我吧!”
女生留着长发,1米57左右的身高,十三四岁的样子,不胖不瘦。她一直哀求着,前后大概持续了4分钟,但小偷始终不肯承认。
接着,我一个下午都难忘记——小女孩边哭边跪了下来:“叔叔,我给你跪下了,把手机还给我吧!”就大声地哭了。
看着下跪的女孩,那中年男子很快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给她。前后持续不到15秒时间。女生拿到手机,哭着跑开了
我当时很急,要赶着回家给宝宝喂奶,正好公交车也来了,就没顾上说什么。如果时间允许,我会报警!女孩子当时真的很可怜,哀求的模样让人心酸。
当时站台人也不多,除了女生和小偷,还有两个中年妇女、一个摩的司机和我。但对面站台上人很多,就是没人帮一下。在场的几个人都没有什么反应,眼巴巴地看着女生被欺负。
看了之后,我总在想,一个少女,跪下去的那一刻,对这个世界会有什么想法,是多么的无奈与怎样的心痛?那些曾经善良美好的浪漫与憧憬,将会如何地变质?
她只是想拿回自己的手机,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要拿回。一个少女,势单力薄,她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有选择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小偷下跪。
这显然不是一少女的下跪——如果当时有人帮她,即使不报警,只是对小偷大声呵一句,对她也是一种安慰。当少女下跪时,一切的良知与正义都在经受着拷问。惭愧的,应该是我们。少女的哭声,流淌的是整个社会受伤的泪水。
人心都是肉长的,绝没有人愿意看着一个少女的膝盖向邪恶下跪。连小偷对着跪下的少女,也把手机掏了出来。然而“在场的几个人都没有什么反应,眼巴巴地看着女生被欺负”了。
我所听到的情况经常是这样的,歹徒往往都是手持利器或者拉帮结派,看到这些家伙,很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是没有刀可以拔啊,赤手空拳上,恐怕没有几个人可以做到,人人都想做英雄,但并不是人人都付得起英雄的代价。
但我们总可以报警吧,或者在“人民群众”明显占优势的时候轻蔑乃至惩罚罪恶吧?不敢!这样固然痛快,可是事情过后这些人出来了(也不知道怎么那么快就出来了),要来个报复,防不胜防,那该怎么办?大家都知道,这样的情况不是少数,街头巷尾随处可以摘来几十件。
我们中国人,讲究乱世宜圆,盛世宜方。诚然,不能说现在是乱世,但至少是乱套了。明显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这些年来,此类事件有增无减并且越来越猖狂。
龙应台在一个警察的背后写到:“我一边奔波于银行和移民局之间,一面读到广州官员的反应。省政协委员以“龙应台遭窃”案询问广东省公安厅长对于治安有何对策,省公安厅长说,广东一亿多人口,只有十三万警察,警力不足是很大的问题。”
我看了之后不禁失笑。照这样说来,是要增加警力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公安厅长的决策是无可厚非的,表面上看来确实如此。但仔细想一下,就发觉不对劲了。用增加暴力来压制暴力,或许可以成功,但结果只有一个——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少女的膝盖已经跪下去了,留给我们的,是对自身生存时代的省察与营建。不然,不要说是我们,就算是子子孙孙,也摆脱不了这种轮回的悲剧。
最后一句重要的话——在这些事件中,固然存在某些冷漠心态的使然,但我们不能过度归咎于此。其折射的社会形态,就是一个社会的公民对其生活环境不和谐现状的极度不满以及对治安乃至政府管理的极度不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