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qqxsw.mx,菠萝蜜多文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几年前读余华的活着,有一股莫名的恐惧,小说总围绕着一个字叙述——死,一个又一个,死得自然自足,死得不情不愿,死得无辜无奈,死得悲壮悲凉,死得无牵无挂。以笑的方式哭,以哭的方式笑,在苦难的压制下、死亡的伴随中活着。
一口气读下来,已是黄昏。而后,拍拍屁股,慢慢走回宿舍。夕阳收了最后一抹余辉,看着跑去上晚自修的同学,才想起自己为了活着,已逃了一天的课。
从那时开始,我就想着该为读过的书写些什么,却始终没有动笔。人活着,有时就这么贱,该做的事不做,默然回首,方觉光阴虚度,黯然生悔。
重新拿起书本,思索着几年前尚未完成的一切。明末画家八大山人于循入空门之时曰:“凡夫只知死之易,而未知生之难也。”一部在讲述生命——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如何死去的小说,却起名为“活着”是作者的良苦用心,还是生与死的原本关系?活着还是死去,在王子哈姆雷特的眼中是一个哲学命题,一种人生态度,而在平凡者眼中,又会有什么样的阐释?
生与死,犹如地平线。有时我们会以为生与死是很遥远的两码事,就像天与地的距离。可往天边一看,天空俯下身来亲吻大地,形成了优美的地平线。天与地,便如此紧紧相依,生与死,是那么眷眷厮守。百年身世浮沤里,天地山河旷劫中,在这段生与死的可短可长的距离中,我们在活着,小说的人物在活着,感受尘世授予的物欲与情感,承受命运赋予的责任与无常,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与苦难,接受生活赐予的无聊与平庸。
小说的开头,有一股原始的诙谐与野性。“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份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头戴宽边草帽,身后挂一条狗尾巴似的毛巾,穿一对拖鞋,如同一直乱飞的麻雀,吧嗒吧嗒地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农村。听农民讲荤故事唱酸歌曲,看到一些男女搞偷鸡摸狗的勾当。一个夏天刚刚到来的季节“我”遇到了主人公福贵,好奇于他古怪的言行(跟老牛说话)而与之攀谈,听他讲述自己充满苦难与动荡的一生。
我曾以为,这个开头除了在情节上顺利引出主人公福贵并让其叙述故事之外,更多的是为了达到一种“搞笑”的效果,吸引更多的读者更好地看下去。
后来,我看到了作者在回答意大利读者“幸存与生活的区别”时提到,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中的福贵虽经历苦难,但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自己的感受。如果有了别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的眼中就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
依着这种角度解读全文,我看到了作者的精心策划,为了达到“幸存与生活”这种效果,小说采用了聆听的方式进行叙述,用一个“十年前的我”去聆听一位老人苦难而动荡的一生。这样的好处是,在叙述故事时可以插进一些现实的描写,让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空形成对比,展示主人公对生活的感受,同时,也让读者深深的感到苦难幸存者的悲惨与坚强。
以作者的功力,用第三人称或者直述方式来展开,当然也可以完成一部不错的小说,但绝不可能达到上述效果。
福贵生于地主家庭,从小就是个当二流子的料,长大了爱往城里跑,吃喝嫖赌无所不及。娶了家珍——“陈记米行”的千金“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更加放肆。
红楼梦写到一个智通寺,门口有一副破旧对联曰:“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这是每个人活着都无法摆脱的性格矛盾。活着便在这方面下笔,情节也设置得很好。
家珍都是个好女人,无论是外貌还是人格。用原文来说,就是前世做狗吠叫一辈子换来的。而矛盾就在于,福贵是自小惯了的,沉沦放纵,花天酒地“凭什么让我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去想光耀祖宗这些累人事”看到长得不一样的女人,心里想的就是不一样,实在是没办法的事。家珍的善良贤惠不但不能唤回他的良知,相反,只能纵容他的罪恶。
每次回家,福贵都让那个肥胖的妓女背着走。经过丈人门口,便抓住妓女的头发,脱帽向老丈人请安。日本投降,国军进城收复失地,丈人是商会长,组织欢迎仪式。妓女背着福贵回家,正好撞到这隆重场面,还没忘记给老丈人请安,真把丈人的脸丢尽了。
福贵沉醉于赌博,长年累月地赌,赌得地暗天昏。后来,遇上了高手龙二,赌场无真正的高手,也无真正的赢家,有便是骗子,福贵终于把家产给败了。败家前一晚,怀着孩子的家珍跪在丈夫旁边,求他回去,被福贵拳打脚踢,还叫人拖出去。彻底的输光了,福贵才想到回头,对不起老爹老娘,更对不起昨晚跪在他身旁的家珍。
家珍的出现以及后来的言行,福贵的举止与省察,形成极大的反差。这是小说人物的命运转折点,是福是祸,是命运对这个家庭的特意捉弄,还是老天对福贵的独怜独爱,越读下去越是扑朔迷离。
还了赌债,搬了家,老爹死了,死在他每次都要在上面看着自己的土地嗷嗷直叫的粪缸边。老爹一死,怀着孩子的家珍也被老丈人领走了。瞬间人亡家散,福贵不得不懂事,放下少爷架子,向把自己弄成败家子的龙二租了五亩田,养活母亲和女儿。
家珍要不要回来呢?要,一定要自愿回来。这样才能显示出女主人公的不凡,才有一家子为了“活着”而更加荡气回肠的故事。不然,小说不是模糊了主题那么简单,而是根本就没有写下去的必要。
家珍回来了,这个家庭也算... -->>
几年前读余华的活着,有一股莫名的恐惧,小说总围绕着一个字叙述——死,一个又一个,死得自然自足,死得不情不愿,死得无辜无奈,死得悲壮悲凉,死得无牵无挂。以笑的方式哭,以哭的方式笑,在苦难的压制下、死亡的伴随中活着。
一口气读下来,已是黄昏。而后,拍拍屁股,慢慢走回宿舍。夕阳收了最后一抹余辉,看着跑去上晚自修的同学,才想起自己为了活着,已逃了一天的课。
从那时开始,我就想着该为读过的书写些什么,却始终没有动笔。人活着,有时就这么贱,该做的事不做,默然回首,方觉光阴虚度,黯然生悔。
重新拿起书本,思索着几年前尚未完成的一切。明末画家八大山人于循入空门之时曰:“凡夫只知死之易,而未知生之难也。”一部在讲述生命——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如何死去的小说,却起名为“活着”是作者的良苦用心,还是生与死的原本关系?活着还是死去,在王子哈姆雷特的眼中是一个哲学命题,一种人生态度,而在平凡者眼中,又会有什么样的阐释?
生与死,犹如地平线。有时我们会以为生与死是很遥远的两码事,就像天与地的距离。可往天边一看,天空俯下身来亲吻大地,形成了优美的地平线。天与地,便如此紧紧相依,生与死,是那么眷眷厮守。百年身世浮沤里,天地山河旷劫中,在这段生与死的可短可长的距离中,我们在活着,小说的人物在活着,感受尘世授予的物欲与情感,承受命运赋予的责任与无常,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与苦难,接受生活赐予的无聊与平庸。
小说的开头,有一股原始的诙谐与野性。“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份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头戴宽边草帽,身后挂一条狗尾巴似的毛巾,穿一对拖鞋,如同一直乱飞的麻雀,吧嗒吧嗒地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农村。听农民讲荤故事唱酸歌曲,看到一些男女搞偷鸡摸狗的勾当。一个夏天刚刚到来的季节“我”遇到了主人公福贵,好奇于他古怪的言行(跟老牛说话)而与之攀谈,听他讲述自己充满苦难与动荡的一生。
我曾以为,这个开头除了在情节上顺利引出主人公福贵并让其叙述故事之外,更多的是为了达到一种“搞笑”的效果,吸引更多的读者更好地看下去。
后来,我看到了作者在回答意大利读者“幸存与生活的区别”时提到,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中的福贵虽经历苦难,但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自己的感受。如果有了别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的眼中就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
依着这种角度解读全文,我看到了作者的精心策划,为了达到“幸存与生活”这种效果,小说采用了聆听的方式进行叙述,用一个“十年前的我”去聆听一位老人苦难而动荡的一生。这样的好处是,在叙述故事时可以插进一些现实的描写,让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空形成对比,展示主人公对生活的感受,同时,也让读者深深的感到苦难幸存者的悲惨与坚强。
以作者的功力,用第三人称或者直述方式来展开,当然也可以完成一部不错的小说,但绝不可能达到上述效果。
福贵生于地主家庭,从小就是个当二流子的料,长大了爱往城里跑,吃喝嫖赌无所不及。娶了家珍——“陈记米行”的千金“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更加放肆。
红楼梦写到一个智通寺,门口有一副破旧对联曰:“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这是每个人活着都无法摆脱的性格矛盾。活着便在这方面下笔,情节也设置得很好。
家珍都是个好女人,无论是外貌还是人格。用原文来说,就是前世做狗吠叫一辈子换来的。而矛盾就在于,福贵是自小惯了的,沉沦放纵,花天酒地“凭什么让我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去想光耀祖宗这些累人事”看到长得不一样的女人,心里想的就是不一样,实在是没办法的事。家珍的善良贤惠不但不能唤回他的良知,相反,只能纵容他的罪恶。
每次回家,福贵都让那个肥胖的妓女背着走。经过丈人门口,便抓住妓女的头发,脱帽向老丈人请安。日本投降,国军进城收复失地,丈人是商会长,组织欢迎仪式。妓女背着福贵回家,正好撞到这隆重场面,还没忘记给老丈人请安,真把丈人的脸丢尽了。
福贵沉醉于赌博,长年累月地赌,赌得地暗天昏。后来,遇上了高手龙二,赌场无真正的高手,也无真正的赢家,有便是骗子,福贵终于把家产给败了。败家前一晚,怀着孩子的家珍跪在丈夫旁边,求他回去,被福贵拳打脚踢,还叫人拖出去。彻底的输光了,福贵才想到回头,对不起老爹老娘,更对不起昨晚跪在他身旁的家珍。
家珍的出现以及后来的言行,福贵的举止与省察,形成极大的反差。这是小说人物的命运转折点,是福是祸,是命运对这个家庭的特意捉弄,还是老天对福贵的独怜独爱,越读下去越是扑朔迷离。
还了赌债,搬了家,老爹死了,死在他每次都要在上面看着自己的土地嗷嗷直叫的粪缸边。老爹一死,怀着孩子的家珍也被老丈人领走了。瞬间人亡家散,福贵不得不懂事,放下少爷架子,向把自己弄成败家子的龙二租了五亩田,养活母亲和女儿。
家珍要不要回来呢?要,一定要自愿回来。这样才能显示出女主人公的不凡,才有一家子为了“活着”而更加荡气回肠的故事。不然,小说不是模糊了主题那么简单,而是根本就没有写下去的必要。
家珍回来了,这个家庭也算...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