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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扎着站起来,小男孩双手抱住杀猪刀柄,用全身力气直直插入猪的喉咙,刀身一横,用最快的速度结束了猪的痛苦。
然后他站起身来,走到依然愣在那里的磨盘和刘大拿身边,拉起刘大拿的棉袄衣角,轻轻擦拭了一下杀猪刀上面的血迹,然后低声说了一句,“杀猪的人,必须好好对待自己的刀。”然后把刀塞回对方手里,就转身要离去。
王大王不由得开始鼓掌。小小年纪,杀个猪都装逼如风,长大还得了?
那个小男孩听到掌声,回头看时才注意到王大王就在院门口。刚才他听到猪的惨叫么,忍不住就直接冲进来料理残局了,此时他的眼中只有狂奔的猪,周围的人居然都没引起他的注意,以至于连王大王都被忽略掉了。
小男孩走到王大王面前,毕恭毕敬地向他抱拳行礼。
王大王赞许地说,“好身手啊……我记得你的名字叫,恩……是叫小七是吧?前段时间刚刚加入我们这个团队的,我都还不熟悉你。”
“回答王董,我没有大名,姓凌,家中排行老七,您叫我小七就行。”
“没毛病!太好了!”王大王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被旁人察觉的惊喜,“你刚才杀猪身手十分利落,敢问家中是……”
“……惭愧,不敢欺瞒王董,家中世代为屠夫,干得都是腥臭卑贱的买卖……”
对于家中是屠户这件事情,其实小七是非常不好意思提起的。他家祖上都是杀猪的,父亲也是靠着杀生赚一点辛苦钱养活全家。他自小身体瘦弱,对付不了强壮的猪牛羊,连只鸡也斗不过。
虽然他常年看父亲屠宰,对于牲口血管和骨骼的位置可以说是烂熟于胸,但是没有足够的体力,父亲根本没想着把手艺传给这个秋风就能吹倒的小儿子。
事实上,一个村里也不能有两个屠户,那样两家都会过不下去。而且小七从小一身腥气,常常被村里儿童耻笑,因此也对屠宰一事非常抵触。所以,父亲老凌就带着这个费粮食的儿子到处找工匠,想寄送过去当学徒,说白了就是不要这个儿子了。
这个时代,手艺人的学徒制度其实就是能学本事的、有限期的奴隶制度。学徒限期结束之前,你对师父必须任打任骂,干活必须任劳任怨。什么九九六那都是福报,师父会让你全年寅时起亥时睡,不分三九三伏。如果你熬不住逃走了,运气好是被家人和师父一顿毒打,运气坏一点被拒收,名声臭了,以后都没有机会学手艺了。
老凌听说有个叫半山居的类似牙行的地方收小孩子,就以为是那里收学徒,一问还不要拜师的礼钱,就果断把儿子一脚踹进去,转身就走了。走的时候还一边回头招手向小七告别,一边深情地说:“赚不到钱就不要活着回来了~”
真是父爱如山。
小七也本以为自己要在这里被活活累死了。
结果……这几天什么活都没干,还学会了内功?
这可是江湖上那些神出鬼没的大侠才会的东西,就这么白教了?
还管饭?还经常有肉?还发衣服说是什么员工制服?
这个师傅好年轻啊,他也就跟五哥一个年纪吧?
他叫王大王?这是什么鬼名字,哪个白痴给他起的?
他为什么叫大家喊他王董?
他那个输送内力的功夫是怎么回事,从哪里学的?
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感觉这个地方就像是不应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一样。虽然古怪,但是真的很棒。听说过几天年关临近,还能带上岁钱回家休五天过年假,难以置信。
但是小七可以确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他学过内功之后,身体很快就变得壮实了许多,力气反应都极大增加。
现在,不说杀鸡,恐怕自己杀头猪……不对,是杀头牛都不在话下!
那些每天看到的父亲剖解骨肉的场面浮现在眼前,小七努力甩一甩头,要把这些荒唐的想法从脑子里面扔出去。
这么厉害的内功心法,学会了还想着杀猪,果然屠夫家的孩子就是没出息么?丢人!
但是现在,小七他又傻了。
因为王大王走上来,一把抱住了他的双手,用真挚热情的眼神盯着他,说:
“亲爱的小七同学,你太优秀了!你是否愿意成为我们半山居首席动物性食品先导加工执行官?”
“……那个什么首……什么官的到底是个啥?”
“就是我们半山居的屠户!”
“啊?转了一圈还是屠夫啊?这个……”
“对啊,武功杀猪,太有创意了,我谨代表半山居全体员工,诚挚邀请你出任这一贡献卓越、前途光明、远景无限的职位!”
“额,就算您这样说,我也……”
“别推辞了,就这么定了吧!你将成为半山居最出色的猪肉王子,就算躲起来都能找到你,没有用的。未来的你,将是那样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你那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渣子,神乎其技的刀法,还有那杯正德八年份的二锅头,就将让万千少女深深地被你迷住!”
“我有那么帅么,哦,既然您那么盛情难却……”
王大王眼睛放光,双手握得更紧了,“对了,你以后也别叫小七了,多掉架子。你姓凌,以后就叫凌凌漆吧!”
挣扎着站起来,小男孩双手抱住杀猪刀柄,用全身力气直直插入猪的喉咙,刀身一横,用最快的速度结束了猪的痛苦。
然后他站起身来,走到依然愣在那里的磨盘和刘大拿身边,拉起刘大拿的棉袄衣角,轻轻擦拭了一下杀猪刀上面的血迹,然后低声说了一句,“杀猪的人,必须好好对待自己的刀。”然后把刀塞回对方手里,就转身要离去。
王大王不由得开始鼓掌。小小年纪,杀个猪都装逼如风,长大还得了?
那个小男孩听到掌声,回头看时才注意到王大王就在院门口。刚才他听到猪的惨叫么,忍不住就直接冲进来料理残局了,此时他的眼中只有狂奔的猪,周围的人居然都没引起他的注意,以至于连王大王都被忽略掉了。
小男孩走到王大王面前,毕恭毕敬地向他抱拳行礼。
王大王赞许地说,“好身手啊……我记得你的名字叫,恩……是叫小七是吧?前段时间刚刚加入我们这个团队的,我都还不熟悉你。”
“回答王董,我没有大名,姓凌,家中排行老七,您叫我小七就行。”
“没毛病!太好了!”王大王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被旁人察觉的惊喜,“你刚才杀猪身手十分利落,敢问家中是……”
“……惭愧,不敢欺瞒王董,家中世代为屠夫,干得都是腥臭卑贱的买卖……”
对于家中是屠户这件事情,其实小七是非常不好意思提起的。他家祖上都是杀猪的,父亲也是靠着杀生赚一点辛苦钱养活全家。他自小身体瘦弱,对付不了强壮的猪牛羊,连只鸡也斗不过。
虽然他常年看父亲屠宰,对于牲口血管和骨骼的位置可以说是烂熟于胸,但是没有足够的体力,父亲根本没想着把手艺传给这个秋风就能吹倒的小儿子。
事实上,一个村里也不能有两个屠户,那样两家都会过不下去。而且小七从小一身腥气,常常被村里儿童耻笑,因此也对屠宰一事非常抵触。所以,父亲老凌就带着这个费粮食的儿子到处找工匠,想寄送过去当学徒,说白了就是不要这个儿子了。
这个时代,手艺人的学徒制度其实就是能学本事的、有限期的奴隶制度。学徒限期结束之前,你对师父必须任打任骂,干活必须任劳任怨。什么九九六那都是福报,师父会让你全年寅时起亥时睡,不分三九三伏。如果你熬不住逃走了,运气好是被家人和师父一顿毒打,运气坏一点被拒收,名声臭了,以后都没有机会学手艺了。
老凌听说有个叫半山居的类似牙行的地方收小孩子,就以为是那里收学徒,一问还不要拜师的礼钱,就果断把儿子一脚踹进去,转身就走了。走的时候还一边回头招手向小七告别,一边深情地说:“赚不到钱就不要活着回来了~”
真是父爱如山。
小七也本以为自己要在这里被活活累死了。
结果……这几天什么活都没干,还学会了内功?
这可是江湖上那些神出鬼没的大侠才会的东西,就这么白教了?
还管饭?还经常有肉?还发衣服说是什么员工制服?
这个师傅好年轻啊,他也就跟五哥一个年纪吧?
他叫王大王?这是什么鬼名字,哪个白痴给他起的?
他为什么叫大家喊他王董?
他那个输送内力的功夫是怎么回事,从哪里学的?
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感觉这个地方就像是不应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一样。虽然古怪,但是真的很棒。听说过几天年关临近,还能带上岁钱回家休五天过年假,难以置信。
但是小七可以确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他学过内功之后,身体很快就变得壮实了许多,力气反应都极大增加。
现在,不说杀鸡,恐怕自己杀头猪……不对,是杀头牛都不在话下!
那些每天看到的父亲剖解骨肉的场面浮现在眼前,小七努力甩一甩头,要把这些荒唐的想法从脑子里面扔出去。
这么厉害的内功心法,学会了还想着杀猪,果然屠夫家的孩子就是没出息么?丢人!
但是现在,小七他又傻了。
因为王大王走上来,一把抱住了他的双手,用真挚热情的眼神盯着他,说:
“亲爱的小七同学,你太优秀了!你是否愿意成为我们半山居首席动物性食品先导加工执行官?”
“……那个什么首……什么官的到底是个啥?”
“就是我们半山居的屠户!”
“啊?转了一圈还是屠夫啊?这个……”
“对啊,武功杀猪,太有创意了,我谨代表半山居全体员工,诚挚邀请你出任这一贡献卓越、前途光明、远景无限的职位!”
“额,就算您这样说,我也……”
“别推辞了,就这么定了吧!你将成为半山居最出色的猪肉王子,就算躲起来都能找到你,没有用的。未来的你,将是那样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你那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渣子,神乎其技的刀法,还有那杯正德八年份的二锅头,就将让万千少女深深地被你迷住!”
“我有那么帅么,哦,既然您那么盛情难却……”
王大王眼睛放光,双手握得更紧了,“对了,你以后也别叫小七了,多掉架子。你姓凌,以后就叫凌凌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