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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终于回来啦!”
刚被影云“押回”玉竹居,小莫便飞奔而来。接着,一团毛茸茸的东西沿着她的腿爬上了肩膀。
林忆蓝反手摸了摸蹭得自己有点痒的混球,再看了看见到自己似乎很开心的小莫,顿时感慨万千,还是这里好啊!
先前在清水轩受的鸟气顿时烟消云散。不屑地瞪了眼十分自动地站到一边当门神的影云,林忆蓝一甩头,带着小莫进屋去了。
“小姐,云侍卫怎么站外面?”小莫满脸疑惑地不停转头看向门外,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双眼发光“小姐!莫非是小姐你咸鱼大翻身,王爷特地派人来保护你了?还是云侍卫啊!王爷居然对你这么重视!”虽然这里是王府,但毕竟这么晚了,小姐一个女孩子家,王爷终于还是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回来啊!所以才特地叫云侍卫护送小姐回来的!对!一定是这样的!
“什么咸鱼大翻身啊?你可说守得云开见月明,也可以说是金子哪里都会发光,干嘛非要挑个这么难听的说法”在林忆蓝习惯性地教育小莫时,突然意识到这孩子似乎犯了一个基础性的错误。
“小莫啊,云侍卫呢,不是来保护我的,通俗一点说呢,就是当有人要对我不利的时候,他的眼睛是眨都不会眨一下的,但如果我要出玉竹居,他手中的那把剑就要砍过来了!”
“剑是用来刺的,砍的是刀。”
在林忆蓝耐心地跟小莫解释影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时,外面的影云幽幽地飘来一句。这女人,讲话直白一点会死啊?老是绕来绕去的,一看就知道心机颇重!
“小姐,小莫不懂”果然,对于小莫来说,理解林忆蓝的解释是难上加难。
混球鄙夷地看了眼一脸茫然的小莫,连它都听懂了,事情概括一下就是这样的:主人在外面闯了祸,被逮着拎回来之后就被囚禁到玉竹居了,而外面那个人就是看管犯人的狱卒。
自己到底跟了个什么人啊!前途堪忧啊!
“哦!对了!小姐,今天小莫捡到了一个人!”颇得林忆蓝真传的小莫自觉忽略掉杀伤她脑细胞的话,向林忆蓝汇报今天的情况。
“捡到一个人?”林忆蓝眼皮跳了跳,她有种不好的预感。
感受到林忆蓝疑惑的目光,混球只是舔了舔它的爪子,转个身睡觉去。这可不关它的事,它已经阻止过莫蠢蛋了,只可惜在身材上输给了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把那人拖回房间霸占它的“窝”
“是啊!现在就在小姐床上。小姐,你快给她看看!”小莫拉着林忆蓝就往床边走去。
“不用了,我已经看到了。”林忆蓝一转头就看见自己的爱床上躺了个黑乎乎的人是穿的黑乎乎的女人。
“小莫,我没有教过你路不拾遗吗?这么高贵的品质你怎么能不发扬光大呢?快,哪里捡回来的丢回哪里去。”林忆蓝微皱着眉看着床上的人。
一身夜行衣,又似乎身受重伤。这样的人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扫把星:
穿夜行衣,一定准备要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被人打成重伤,她的仇家一定实力不弱并且心狠手辣。把人藏在这里,一定会给自己惹来麻烦。如果是林忆蓝单身一人还好,来古代,救武林中人这么惊险刺激的事情她也不想错过,大不了惹祸上身她就逃呗。可是这里是王府,人是藏在王府里的,要是被那仇家找上门,虽然可能忌惮朝廷三分,可这些住在宛芷院的秀女可就难说了,如果某天皇甫逸风选定了王妃,遣散秀女,她们岂不是危险了吗?
“可是,上次小莫捡到一支金簪小姐不是很高兴吗?还让小莫多捡一点!”小莫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家小姐,她还清楚地记得,那时候小姐笑得眼睛都没了,马上提起裙子就往当铺跑。于是在小莫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这么一个概念:捡东西是一件令人身心愉悦的事情。
“嗯?有吗”林忆蓝顿时语塞,对上混球那鄙夷的眼神,她忙装作很认真地思考,然后斩钉截铁地摇了摇头“小莫,你记错了。绝无此事。”她现在终于能理解当初影云否认偷吃糖葫芦的心情了。丢什么都好,就是不能丢面子!
“记错了?可是”
“我说小莫啊,你捡什么不好,银子银票之类的多捡点我是不会怪你的,可你怎么就挑了个大活人捡呢?”连忙打断小莫,以免她想出更多的细节以增加说服力,林忆蓝认真地纠正她,捡东西也是要挑着捡的!
“可是,小姐早上不是刚刚让小莫发过誓,小姐要成为医术精湛医德高尚,拯救天下苍生,起死回生悬壶济世的一代神医,所以小莫见她昏倒在门口,就把她拖进来了,好完成小姐的心愿啊!”小莫仰着头等着林忆蓝的夸奖。看吧,她可是把誓言铭记于心啊!她从来没有这么仔细地记过东西,毕竟这是关乎她生死的大事!
好吧,看来是自己的教育出了点问题等等!小莫刚刚说,门口?
林忆蓝将视线移回床上依旧昏迷的人身上,难道说,这个人就是自己在清水轩里看见的“采花贼”?她千里迢迢飞得那么匆忙就为了昏倒在自己的院门口?自己这是造了什么孽啊,老天要这么对她!
这下好了,看小莫的样子,这人是非留不可了。自己的饭菜就这么一点,还要跟个陌生人分想想就心酸啊!
“小姐!你快去给她把把脉!”虽然不懂医,但自家主子整天捧着医书,她还是知道有望闻问切这几个步骤的。
“不必了。”林忆蓝摆了摆手,这么明显,摸什么脉啊,一看就知道是受了极重的内伤,再加上营养不良。
林忆蓝对这黑衣人有片刻的崇敬之情,出来混时也不先好好补补自己的身子,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自信啊!
不过,如果她知道这黑衣人只是因为爱钱如命整天只吃白米饭加咸菜的话,估计林忆蓝要抽了。
而误解了林忆蓝意思的小莫认真想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地跑去找了跟丝... -->>
“小姐!你终于回来啦!”
刚被影云“押回”玉竹居,小莫便飞奔而来。接着,一团毛茸茸的东西沿着她的腿爬上了肩膀。
林忆蓝反手摸了摸蹭得自己有点痒的混球,再看了看见到自己似乎很开心的小莫,顿时感慨万千,还是这里好啊!
先前在清水轩受的鸟气顿时烟消云散。不屑地瞪了眼十分自动地站到一边当门神的影云,林忆蓝一甩头,带着小莫进屋去了。
“小姐,云侍卫怎么站外面?”小莫满脸疑惑地不停转头看向门外,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双眼发光“小姐!莫非是小姐你咸鱼大翻身,王爷特地派人来保护你了?还是云侍卫啊!王爷居然对你这么重视!”虽然这里是王府,但毕竟这么晚了,小姐一个女孩子家,王爷终于还是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回来啊!所以才特地叫云侍卫护送小姐回来的!对!一定是这样的!
“什么咸鱼大翻身啊?你可说守得云开见月明,也可以说是金子哪里都会发光,干嘛非要挑个这么难听的说法”在林忆蓝习惯性地教育小莫时,突然意识到这孩子似乎犯了一个基础性的错误。
“小莫啊,云侍卫呢,不是来保护我的,通俗一点说呢,就是当有人要对我不利的时候,他的眼睛是眨都不会眨一下的,但如果我要出玉竹居,他手中的那把剑就要砍过来了!”
“剑是用来刺的,砍的是刀。”
在林忆蓝耐心地跟小莫解释影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时,外面的影云幽幽地飘来一句。这女人,讲话直白一点会死啊?老是绕来绕去的,一看就知道心机颇重!
“小姐,小莫不懂”果然,对于小莫来说,理解林忆蓝的解释是难上加难。
混球鄙夷地看了眼一脸茫然的小莫,连它都听懂了,事情概括一下就是这样的:主人在外面闯了祸,被逮着拎回来之后就被囚禁到玉竹居了,而外面那个人就是看管犯人的狱卒。
自己到底跟了个什么人啊!前途堪忧啊!
“哦!对了!小姐,今天小莫捡到了一个人!”颇得林忆蓝真传的小莫自觉忽略掉杀伤她脑细胞的话,向林忆蓝汇报今天的情况。
“捡到一个人?”林忆蓝眼皮跳了跳,她有种不好的预感。
感受到林忆蓝疑惑的目光,混球只是舔了舔它的爪子,转个身睡觉去。这可不关它的事,它已经阻止过莫蠢蛋了,只可惜在身材上输给了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把那人拖回房间霸占它的“窝”
“是啊!现在就在小姐床上。小姐,你快给她看看!”小莫拉着林忆蓝就往床边走去。
“不用了,我已经看到了。”林忆蓝一转头就看见自己的爱床上躺了个黑乎乎的人是穿的黑乎乎的女人。
“小莫,我没有教过你路不拾遗吗?这么高贵的品质你怎么能不发扬光大呢?快,哪里捡回来的丢回哪里去。”林忆蓝微皱着眉看着床上的人。
一身夜行衣,又似乎身受重伤。这样的人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扫把星:
穿夜行衣,一定准备要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被人打成重伤,她的仇家一定实力不弱并且心狠手辣。把人藏在这里,一定会给自己惹来麻烦。如果是林忆蓝单身一人还好,来古代,救武林中人这么惊险刺激的事情她也不想错过,大不了惹祸上身她就逃呗。可是这里是王府,人是藏在王府里的,要是被那仇家找上门,虽然可能忌惮朝廷三分,可这些住在宛芷院的秀女可就难说了,如果某天皇甫逸风选定了王妃,遣散秀女,她们岂不是危险了吗?
“可是,上次小莫捡到一支金簪小姐不是很高兴吗?还让小莫多捡一点!”小莫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家小姐,她还清楚地记得,那时候小姐笑得眼睛都没了,马上提起裙子就往当铺跑。于是在小莫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这么一个概念:捡东西是一件令人身心愉悦的事情。
“嗯?有吗”林忆蓝顿时语塞,对上混球那鄙夷的眼神,她忙装作很认真地思考,然后斩钉截铁地摇了摇头“小莫,你记错了。绝无此事。”她现在终于能理解当初影云否认偷吃糖葫芦的心情了。丢什么都好,就是不能丢面子!
“记错了?可是”
“我说小莫啊,你捡什么不好,银子银票之类的多捡点我是不会怪你的,可你怎么就挑了个大活人捡呢?”连忙打断小莫,以免她想出更多的细节以增加说服力,林忆蓝认真地纠正她,捡东西也是要挑着捡的!
“可是,小姐早上不是刚刚让小莫发过誓,小姐要成为医术精湛医德高尚,拯救天下苍生,起死回生悬壶济世的一代神医,所以小莫见她昏倒在门口,就把她拖进来了,好完成小姐的心愿啊!”小莫仰着头等着林忆蓝的夸奖。看吧,她可是把誓言铭记于心啊!她从来没有这么仔细地记过东西,毕竟这是关乎她生死的大事!
好吧,看来是自己的教育出了点问题等等!小莫刚刚说,门口?
林忆蓝将视线移回床上依旧昏迷的人身上,难道说,这个人就是自己在清水轩里看见的“采花贼”?她千里迢迢飞得那么匆忙就为了昏倒在自己的院门口?自己这是造了什么孽啊,老天要这么对她!
这下好了,看小莫的样子,这人是非留不可了。自己的饭菜就这么一点,还要跟个陌生人分想想就心酸啊!
“小姐!你快去给她把把脉!”虽然不懂医,但自家主子整天捧着医书,她还是知道有望闻问切这几个步骤的。
“不必了。”林忆蓝摆了摆手,这么明显,摸什么脉啊,一看就知道是受了极重的内伤,再加上营养不良。
林忆蓝对这黑衣人有片刻的崇敬之情,出来混时也不先好好补补自己的身子,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自信啊!
不过,如果她知道这黑衣人只是因为爱钱如命整天只吃白米饭加咸菜的话,估计林忆蓝要抽了。
而误解了林忆蓝意思的小莫认真想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地跑去找了跟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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