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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瑶在二王子离开后,迅速起身,走回自己的马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蛮横的揭阳公主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忽然就给自己一巴掌。还是离得远远一些,看来宫斗这种戏码,在还没有进入宫殿前就已经缓缓的拉开序幕了!只是,郁瑶没想到,这将会是一场血雨腥风。
前面被派出去打探消息的小厮骑着马来到了厮杀的战场,刚才激烈的打斗场面已安静无声,他下了马慢慢的向前走,月色冰凉如水,但周围没有一个人。忽然,他脚下像是踩到了一团软绵绵的东西,刚一落脚就随着脚的重量,陷入沙中。他抬起脚,俯身去看,一节断了的手指在黄沙中带着血迹,映入眼帘。他差点叫出声来,急忙跳开。这时他才注意到前面的景象,不是大家都离开了,而是众人都横七竖八的躺在面前,死光了。他从怀中拿出打火石,点燃一个火折子握在手中。他从死人堆里看见了自己的弟兄知己、一个军营的同僚、未曾谋面却早已熟知的二王子亲兵红眼盗、还有更多身着夜行衣的人,此时,他们没有任何差别,孤寂的躺在冰凉月色中,他们的家人也许还在等待明日一同吃粥。
小厮骑马通往都城的方向追去,直到抵达都城城门,还没有见到马队的踪影。此时,城门还没有开启,马队呢?二王子呢?他们都去了哪里?他骑着马又围着都城转了转,还是没有见到马队。晨曦微亮,他在都城的城门前看到了一个着一袭白衫的人,对他招招手。他看着那人的面容,并不认得。白衫男人再次对他招招手。小厮便大着胆子向那人走去。
天边微亮,尚未见太阳,已足够看清马队栖息的地方,距离都城只有一时程而已。早起的探路人早已跨马扬鞭,迎着清晨冷硬的风回来了。
探路人可不敢再像昨夜那名兵丁一样鲁莽的将自己的性命交付给杀人不眨眼的二王子,而是将信息传递给二王子身边的亲信阿索。阿索即二王子奶妈的亲儿子,自小与二王子一同成长起来,对二王子熟悉至极,小时候是二王子的跟班,长大后便成了二王子的爪牙,协同二王子行不轨之事,助纣为虐。若当真犯了错,便由二王子百般袒护,旁人无人敢惹。
阿索听闻找到了都城的方向,且昨夜奔逃时并未远离都城,迫切的走到二王子的马车旁,对睡在里面的二王子轻声说:“二王子,路找到了。您看我们什么时候启程?我吩咐下去。”
二王子从小锦衣玉食,哪里受过这种在大漠中央睡在马车里的罪,马车空间狭小不说,身下即使铺上七八条毯子,也觉得坚硬如铁,根本无法入睡。一夜翻来覆去也没找到舒适的姿势,一听回城的路找到了,便要求即刻开拔,返回都城。其实,他心里还记挂着一件大事,这件大事需要即刻得到答复才行。
马队继续行进。二王子誓死也不要再回到马车上,而上骑在自己的枣红大马上,雄赳赳气昂昂的进了都城。
都城的雄伟远超于慈仙城及周边路过的所有小城,城门高百尺,上书三个斗大的字:乌都城。城头上重兵把守,市集喧嚣繁忙,人群衣着服饰具鲜艳夺目,更多的异国面孔夹在其中,毫无违和感,往来穿梭,一派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天朝盛世。郁瑶掀开帘幔认真的扫视着各个身影,也关注各商铺的牌匾,没有任何林向笛的影子。但是她并不灰心,她努力的为了再见林向笛而活下去,林向笛也就会做同样的事,这是他们的约定,在那个夜凉如水的晚上,两人月下盟誓,互诉衷情。
郁瑶一下子跌进迷蒙的旧事之中。
那是他们穿越后的第二个月,两人坐在城外高高的土台上眺望远方。林向笛咬着嘴唇绞尽脑汁的想着自己在现代社会学到的东西,如何才能无缝拼接到这个时代,他能做什么呢?教书?自己想完这个都捧腹大笑,自己学的那点古文早都忘到爪哇国去了,连个千字文都背不利索,不能再误人子弟。那就只剩下做生意这一条路了。郁瑶说:“反正我没有别的生存技巧,也就是这些在4S店实习时学来的销售经验还能派上用场了。”
林向笛抓耳挠腮的想:“那我们卖什么呢?”
郁瑶绕着手指,没了主意。不过,她注意到这里的人用的镜子是黄铜镜,镜面朦胧模糊,每次照镜子都因看不清而焦躁不安。郁瑶想如果他们能做出一面能清晰照出人面的铜镜,估计会生意兴隆的。她将这个提议说给林向笛听,他一听,这个还挺靠谱。林向笛灵光一现,也贡献了一个好主意,是出发前在网上看来的搞笑段子——魔术镜的买家秀。林向笛打了个响指说:“这个可以,只需要调整铜镜的凹凸面就可以搞定!”
说做就做,两人先是从留着金色须发的吐火罗部人手中买来些便宜廉价的铜镜和更廉价的假宝石,由林向笛打磨抛光,郁瑶负责把假宝石镶进铜镜边缘。两人先是制作了十来个,便拿到集市上去卖。李大爷见到此物,只是尴尬的笑笑,不置可否,这东西更像是小孩子的玩具。
林向笛笑着拿起一面对郁瑶说:“像不像旅游景点处的十元礼品店里出售的... -->>
郁瑶在二王子离开后,迅速起身,走回自己的马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蛮横的揭阳公主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忽然就给自己一巴掌。还是离得远远一些,看来宫斗这种戏码,在还没有进入宫殿前就已经缓缓的拉开序幕了!只是,郁瑶没想到,这将会是一场血雨腥风。
前面被派出去打探消息的小厮骑着马来到了厮杀的战场,刚才激烈的打斗场面已安静无声,他下了马慢慢的向前走,月色冰凉如水,但周围没有一个人。忽然,他脚下像是踩到了一团软绵绵的东西,刚一落脚就随着脚的重量,陷入沙中。他抬起脚,俯身去看,一节断了的手指在黄沙中带着血迹,映入眼帘。他差点叫出声来,急忙跳开。这时他才注意到前面的景象,不是大家都离开了,而是众人都横七竖八的躺在面前,死光了。他从怀中拿出打火石,点燃一个火折子握在手中。他从死人堆里看见了自己的弟兄知己、一个军营的同僚、未曾谋面却早已熟知的二王子亲兵红眼盗、还有更多身着夜行衣的人,此时,他们没有任何差别,孤寂的躺在冰凉月色中,他们的家人也许还在等待明日一同吃粥。
小厮骑马通往都城的方向追去,直到抵达都城城门,还没有见到马队的踪影。此时,城门还没有开启,马队呢?二王子呢?他们都去了哪里?他骑着马又围着都城转了转,还是没有见到马队。晨曦微亮,他在都城的城门前看到了一个着一袭白衫的人,对他招招手。他看着那人的面容,并不认得。白衫男人再次对他招招手。小厮便大着胆子向那人走去。
天边微亮,尚未见太阳,已足够看清马队栖息的地方,距离都城只有一时程而已。早起的探路人早已跨马扬鞭,迎着清晨冷硬的风回来了。
探路人可不敢再像昨夜那名兵丁一样鲁莽的将自己的性命交付给杀人不眨眼的二王子,而是将信息传递给二王子身边的亲信阿索。阿索即二王子奶妈的亲儿子,自小与二王子一同成长起来,对二王子熟悉至极,小时候是二王子的跟班,长大后便成了二王子的爪牙,协同二王子行不轨之事,助纣为虐。若当真犯了错,便由二王子百般袒护,旁人无人敢惹。
阿索听闻找到了都城的方向,且昨夜奔逃时并未远离都城,迫切的走到二王子的马车旁,对睡在里面的二王子轻声说:“二王子,路找到了。您看我们什么时候启程?我吩咐下去。”
二王子从小锦衣玉食,哪里受过这种在大漠中央睡在马车里的罪,马车空间狭小不说,身下即使铺上七八条毯子,也觉得坚硬如铁,根本无法入睡。一夜翻来覆去也没找到舒适的姿势,一听回城的路找到了,便要求即刻开拔,返回都城。其实,他心里还记挂着一件大事,这件大事需要即刻得到答复才行。
马队继续行进。二王子誓死也不要再回到马车上,而上骑在自己的枣红大马上,雄赳赳气昂昂的进了都城。
都城的雄伟远超于慈仙城及周边路过的所有小城,城门高百尺,上书三个斗大的字:乌都城。城头上重兵把守,市集喧嚣繁忙,人群衣着服饰具鲜艳夺目,更多的异国面孔夹在其中,毫无违和感,往来穿梭,一派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天朝盛世。郁瑶掀开帘幔认真的扫视着各个身影,也关注各商铺的牌匾,没有任何林向笛的影子。但是她并不灰心,她努力的为了再见林向笛而活下去,林向笛也就会做同样的事,这是他们的约定,在那个夜凉如水的晚上,两人月下盟誓,互诉衷情。
郁瑶一下子跌进迷蒙的旧事之中。
那是他们穿越后的第二个月,两人坐在城外高高的土台上眺望远方。林向笛咬着嘴唇绞尽脑汁的想着自己在现代社会学到的东西,如何才能无缝拼接到这个时代,他能做什么呢?教书?自己想完这个都捧腹大笑,自己学的那点古文早都忘到爪哇国去了,连个千字文都背不利索,不能再误人子弟。那就只剩下做生意这一条路了。郁瑶说:“反正我没有别的生存技巧,也就是这些在4S店实习时学来的销售经验还能派上用场了。”
林向笛抓耳挠腮的想:“那我们卖什么呢?”
郁瑶绕着手指,没了主意。不过,她注意到这里的人用的镜子是黄铜镜,镜面朦胧模糊,每次照镜子都因看不清而焦躁不安。郁瑶想如果他们能做出一面能清晰照出人面的铜镜,估计会生意兴隆的。她将这个提议说给林向笛听,他一听,这个还挺靠谱。林向笛灵光一现,也贡献了一个好主意,是出发前在网上看来的搞笑段子——魔术镜的买家秀。林向笛打了个响指说:“这个可以,只需要调整铜镜的凹凸面就可以搞定!”
说做就做,两人先是从留着金色须发的吐火罗部人手中买来些便宜廉价的铜镜和更廉价的假宝石,由林向笛打磨抛光,郁瑶负责把假宝石镶进铜镜边缘。两人先是制作了十来个,便拿到集市上去卖。李大爷见到此物,只是尴尬的笑笑,不置可否,这东西更像是小孩子的玩具。
林向笛笑着拿起一面对郁瑶说:“像不像旅游景点处的十元礼品店里出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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