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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
“隐隐爷。”一转身,果然见到那令他如惊弓之鸟的大人物。
炽阳日照下,仲孙隐一袭细缎金衫,样式虽简单,无太多繁复的绣饰,可那只饰于领口的罕见红绿色宝石仍是晶亮闪闪,尽显华贵,有别于他们这些下人。
“报告隐爷,小的刚刚在送客”面对主子大老板,信顺诚惶诚恐,他不想被认为是偷懒,毕竟这份差事对他很重要。“请问爷现在是想出去吗?还是想用膳?小的马上去张罗。”不想被继续追究的上上策便是懂得转移话题。
“爷想出去逛逛。”回话的依然是仲孙隐身旁最忠心的李衡。“说说这城里有什么地方是值得去的?”
“瞧爷今儿个如此精神,若有兴致赏花,百花园倒是首选,那是城里最适合春游的好地方。”许多未婚配的男女都会在那儿聚集游园,也是个认识人的好地方。
“我对花花草草没兴趣。”仲孙隐直言道。“还有呢?”
“不然百花园再过去有间大仙庙,听说很灵验的,爷若想求段好姻缘,也可以考虑到那儿去兜兜。”信顺再献一计。
“要我去求那只狐狸?不如等下辈子吧。”仲孙隐意兴阑珊。“还有呢?”
“那再下去的阎君庙如何?”信顺不屈不挠,试图博大老爷欢心。“这可是兴安城民大大小小最爱去的地方了,庙里供奉的小阎君和跟随祂的十六部司爷几乎可以说是有求必应呢——”
“喔?是吗?”
见仲孙隐微挑起眉,有了反应,信顺信心大增,投其所好道:“尤其是那库官司的司爷,更是带财来的,若是想为事业求财,求祂可神了!”
“真的?你求过?”
“是没有”口沫横飞的自信瞬间缩了回去,信顺咽了咽口水,继续说道:“毕竟穷成这样,哪有啥事业可求的?只是听大伙儿都是这么说的。”
“那么,你有没有听过求人不如求己?关于钱,我想我求自己还来得快些。”仲孙隐难得扯出一抹笑,浑身散发自信的魅力。
光!他身后有光!
信顺眨眨眼,怔愣住。眼前如同之前在柳必应身上目睹的画面,只是在他暗金色的光芒中,似乎带了点闇黑之气。
“也对啦,隐爷如此年轻有为、精明干练,挣钱能力自然不在话下,根本不需求助于神明之力。”他再眨眼,咦,那光不见了。
看来他真该找个大夫去看眼睛了,今儿个净看走眼!
“还有什么好地方吗?”李衡插话道,说了半天,还没半个让隐爷觉得中听的。
“这个嘛”这倒考倒他了!信顺左思右想,用力动着脑筋。
“有个地方我倒有点兴趣。”看向人来人往的大街,仲孙隐忽然开口,目光深远。
“哪里?”
“刚才说的老地方。”
“咦?”“拜托、拜托,求求您了!”
声声哀求从街边小铺断断续续传出,渐渐引起路人注意。
“要我卖鸡给你,没门儿!”大嗓吼回,伴随着不耐烦的抱怨。
“求求您,大叔,这不是我要吃的,是要买给信顺奶奶的,她老人家病了”细细的哀求仍不死心。
“跟你说了,不卖就是不卖!再多钱都不卖!”大胡子老板气毛了,冲出来用力推了瘦小的娇躯一把,啐道:“滚开!别挡在这儿妨碍我做生意!”
大胡子老板回身走回铺子,顺带吐了口水除秽气。世道不好、时局纷乱,就算随时有饿死的可能,但有些银子他不屑赚就是不屑赚。
柳必应稳不住身子,向后连退两步,几乎要跌坐在地的同时,一双有力的臂膀稳稳捞住她。
这气息——
难道是秦大哥?!
柳必应心一跳,逆着日光,转头一瞧——“金光闪闪”!
“该死!”
低沉的嗓音隐含怒气,锐利的目光更像是要杀人,炙热的烈阳下,似有一道刺骨寒风冷刮而过,令人不寒而栗。
“出来道歉!”命令明显是针对大胡子老板,并且不容违抗。
“我说这位公子,你还是别多管闲事,这位姑娘她——”
“废话少说,出来道歉。”他的耐心有限。
“怪了,你叫我道歉我就道歉,你算哪根葱?!”大胡子脾气也上来了,他是个宰鸡的粗人,直来直往、好恶分明,就算对方是个穿着不凡的富家公子,说不让就是不让!
“不管什么葱姜蒜,同样的话,别让爷说第三次。”一旁,李衡跳出来代为警告,因为仲孙隐铁青的脸色,已冷到足以令热闹的大街瞬间结霜。
柳必应被吓到,不明白何以双方突然变得剑拔弩张,眼见这“金光闪闪”的公子似有发怒的迹象,急忙打圆场道:“没关系的,我不要紧。”她直起身,抚平裙褶。“我只是想买只鸡。”
“这不关你的事,是我跟他之间的恩怨。”
“咦?”什么意思?
“这家伙令我觉得恶心。”仲孙隐咬着牙,直瞪着横眉竖眼的大胡子,森冷的深褐色眼眸似乎散发一抹红光,令人不寒而颤。
围观看戏的路人越聚越多,柳必应更努力想当和事佬。“不会的,这位大叔心地很好,他只是不想”
“他的口水沾到了我的衣服。”
此言一出,众人皆愕然,不约而同地偷咽口水。听来似乎真有那么点恶心。
“对不起,你的衣服我赔给你,请你别生气。”她真的觉得好抱歉害到他。
“赔?”仲孙隐冷然的目光终于转向她,带着不可思议的疑惑。
起来——
“隐隐爷。”一转身,果然见到那令他如惊弓之鸟的大人物。
炽阳日照下,仲孙隐一袭细缎金衫,样式虽简单,无太多繁复的绣饰,可那只饰于领口的罕见红绿色宝石仍是晶亮闪闪,尽显华贵,有别于他们这些下人。
“报告隐爷,小的刚刚在送客”面对主子大老板,信顺诚惶诚恐,他不想被认为是偷懒,毕竟这份差事对他很重要。“请问爷现在是想出去吗?还是想用膳?小的马上去张罗。”不想被继续追究的上上策便是懂得转移话题。
“爷想出去逛逛。”回话的依然是仲孙隐身旁最忠心的李衡。“说说这城里有什么地方是值得去的?”
“瞧爷今儿个如此精神,若有兴致赏花,百花园倒是首选,那是城里最适合春游的好地方。”许多未婚配的男女都会在那儿聚集游园,也是个认识人的好地方。
“我对花花草草没兴趣。”仲孙隐直言道。“还有呢?”
“不然百花园再过去有间大仙庙,听说很灵验的,爷若想求段好姻缘,也可以考虑到那儿去兜兜。”信顺再献一计。
“要我去求那只狐狸?不如等下辈子吧。”仲孙隐意兴阑珊。“还有呢?”
“那再下去的阎君庙如何?”信顺不屈不挠,试图博大老爷欢心。“这可是兴安城民大大小小最爱去的地方了,庙里供奉的小阎君和跟随祂的十六部司爷几乎可以说是有求必应呢——”
“喔?是吗?”
见仲孙隐微挑起眉,有了反应,信顺信心大增,投其所好道:“尤其是那库官司的司爷,更是带财来的,若是想为事业求财,求祂可神了!”
“真的?你求过?”
“是没有”口沫横飞的自信瞬间缩了回去,信顺咽了咽口水,继续说道:“毕竟穷成这样,哪有啥事业可求的?只是听大伙儿都是这么说的。”
“那么,你有没有听过求人不如求己?关于钱,我想我求自己还来得快些。”仲孙隐难得扯出一抹笑,浑身散发自信的魅力。
光!他身后有光!
信顺眨眨眼,怔愣住。眼前如同之前在柳必应身上目睹的画面,只是在他暗金色的光芒中,似乎带了点闇黑之气。
“也对啦,隐爷如此年轻有为、精明干练,挣钱能力自然不在话下,根本不需求助于神明之力。”他再眨眼,咦,那光不见了。
看来他真该找个大夫去看眼睛了,今儿个净看走眼!
“还有什么好地方吗?”李衡插话道,说了半天,还没半个让隐爷觉得中听的。
“这个嘛”这倒考倒他了!信顺左思右想,用力动着脑筋。
“有个地方我倒有点兴趣。”看向人来人往的大街,仲孙隐忽然开口,目光深远。
“哪里?”
“刚才说的老地方。”
“咦?”“拜托、拜托,求求您了!”
声声哀求从街边小铺断断续续传出,渐渐引起路人注意。
“要我卖鸡给你,没门儿!”大嗓吼回,伴随着不耐烦的抱怨。
“求求您,大叔,这不是我要吃的,是要买给信顺奶奶的,她老人家病了”细细的哀求仍不死心。
“跟你说了,不卖就是不卖!再多钱都不卖!”大胡子老板气毛了,冲出来用力推了瘦小的娇躯一把,啐道:“滚开!别挡在这儿妨碍我做生意!”
大胡子老板回身走回铺子,顺带吐了口水除秽气。世道不好、时局纷乱,就算随时有饿死的可能,但有些银子他不屑赚就是不屑赚。
柳必应稳不住身子,向后连退两步,几乎要跌坐在地的同时,一双有力的臂膀稳稳捞住她。
这气息——
难道是秦大哥?!
柳必应心一跳,逆着日光,转头一瞧——“金光闪闪”!
“该死!”
低沉的嗓音隐含怒气,锐利的目光更像是要杀人,炙热的烈阳下,似有一道刺骨寒风冷刮而过,令人不寒而栗。
“出来道歉!”命令明显是针对大胡子老板,并且不容违抗。
“我说这位公子,你还是别多管闲事,这位姑娘她——”
“废话少说,出来道歉。”他的耐心有限。
“怪了,你叫我道歉我就道歉,你算哪根葱?!”大胡子脾气也上来了,他是个宰鸡的粗人,直来直往、好恶分明,就算对方是个穿着不凡的富家公子,说不让就是不让!
“不管什么葱姜蒜,同样的话,别让爷说第三次。”一旁,李衡跳出来代为警告,因为仲孙隐铁青的脸色,已冷到足以令热闹的大街瞬间结霜。
柳必应被吓到,不明白何以双方突然变得剑拔弩张,眼见这“金光闪闪”的公子似有发怒的迹象,急忙打圆场道:“没关系的,我不要紧。”她直起身,抚平裙褶。“我只是想买只鸡。”
“这不关你的事,是我跟他之间的恩怨。”
“咦?”什么意思?
“这家伙令我觉得恶心。”仲孙隐咬着牙,直瞪着横眉竖眼的大胡子,森冷的深褐色眼眸似乎散发一抹红光,令人不寒而颤。
围观看戏的路人越聚越多,柳必应更努力想当和事佬。“不会的,这位大叔心地很好,他只是不想”
“他的口水沾到了我的衣服。”
此言一出,众人皆愕然,不约而同地偷咽口水。听来似乎真有那么点恶心。
“对不起,你的衣服我赔给你,请你别生气。”她真的觉得好抱歉害到他。
“赔?”仲孙隐冷然的目光终于转向她,带着不可思议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