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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大腿上。
大家伙有四米高,他的腿相当于两个沈沐,粗壮如百年大树,靠上去软乎乎,比沙发舒适,还有安全感。
她看着外面的蓝天,感概说:“终于看见了蓝天啊,可却不能出去晒太阳。也不知道英俊爹怎么样了,陈笙怎么样了。”她眼脸一垂,又叹,“周时煜还活着吗?”
大家伙身子明显一震,喉咙里又发出“呜呜”的低吟。
沈沐一巴掌拍在他软绵绵地膝盖上,“脑残粉别闹,抖什么呢。”
“呜……”
被沈沐这么一吼,大家伙音调慢慢降下来,喉咙里发出“咕隆咕隆”的声响,听起来还挺委屈。
沈沐哼了一声:“你还委屈上了。”
她一抬头,发现大家伙一双眼睛泪汪汪,正可怜兮兮望着她。她终于发现了这只巨型丧尸与其它丧尸的又一不同之处。
丧尸的瞳孔都是死人瞳孔,而这只巨型丧尸的眼睛,像个婴儿,清澈明亮,仿佛注了一汪澄清的潭水般。
周时煜以为沈沐认出了自己。只是没想到,沈沐忽然抱住他的大腿,在他膝盖上蹭了蹭,“脑残粉,你没变丧尸前一定是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吧?八岁以下,对不对?”
“……”周时煜彻底无言。
他醒来后,自己变成了四米的丧尸。他饥/饿难耐,却又保持着人类的意识,对人类下不去口,便四处寻找新鲜的鸡鸭补充体力。
医院后面有个独立的食堂,后面圈养了猪牛鸡鸭。他吃过一头牛,才有点饱腹感。从医院后的独立食堂出来,隔着半条巷子他居然闻到了沈沐的味道。
那是于他来说非常特别的味道,新鲜干净,吸引着他过去。
他赶到时,沈沐已经受了重伤,浑身是血。他愤怒的情绪被激发,身上散出的王者劣气将一群小型丧尸给吓走。
为了让沈沐对自己放下戒备,他唯有卖萌卖蠢。
沈沐受了伤,他在带沈沐回来的路上,发现沈沐的身体正在尸化,他的手指不知在何处弄伤,有黏稠的血液流出来,正好落在沈沐额头的伤口处。
奇特的是,沈沐额头的伤口居然迅速愈合。
沈沐昏迷不醒,高烧不退,为了止住她的血,他找了一块窗帘布将她裹起来。然后割开自己的皮肉,取自己的血给沈沐喝。
果然,沈沐在饮了他的血后,恢复如初。
一直到正午十分,周时煜才站起来。
建筑内天花板离地有六米,周时煜一起身,举起手能摸到天花板。沈沐知道他打算带自己出去觅食了,跟着站起来,捡起自己的日本刀,找了根绳子绑在肩后。
她跟丧尸版周时煜站在一起,俨然是现实版美女野兽。她一米七的个子,站起来还没过周时煜的腿。
这样的身高差距让她感到心累,她用胳膊肘子在丧尸周膝盖捣了捣,仰头望着他,“脑残粉,你腿长,能抱我走吗?”
丧尸周时煜弯腰,用手把她拖起来,放在了自己肩膀上。
沈沐坐在丧尸周时煜的大肩上,一览众山小,为了以防自己摔下去,她用手抓着丧尸周的大耳朵。
等她坐好,丧尸周时煜带着她走出了建筑物。
大街上四处皆是游走的丧尸,沈沐坐在巨型丧尸肩上,无畏无惧,风光无限,身在高处好像连空气也新鲜了许多。
她想,自己现在有巨型丧尸庇佑,必须尽快找到父亲和陈笙。一个是男朋友,一个是爹,无论是哪一个,她都不能丢。
她摸了摸裤兜,手机居然还在兜里。
她打开手机发现已经没了信号。北宁市这么大,想找一个人不容易。她看了眼一片死寂的街道,发现虽然信号被屏蔽,但还有电。
沈沐拽了拽丧尸周时煜的耳朵,“脑残粉,我们去电视台!”她打算去电视台找广播,利用广播找陈笙和沈英俊。
在他的大腿上。
大家伙有四米高,他的腿相当于两个沈沐,粗壮如百年大树,靠上去软乎乎,比沙发舒适,还有安全感。
她看着外面的蓝天,感概说:“终于看见了蓝天啊,可却不能出去晒太阳。也不知道英俊爹怎么样了,陈笙怎么样了。”她眼脸一垂,又叹,“周时煜还活着吗?”
大家伙身子明显一震,喉咙里又发出“呜呜”的低吟。
沈沐一巴掌拍在他软绵绵地膝盖上,“脑残粉别闹,抖什么呢。”
“呜……”
被沈沐这么一吼,大家伙音调慢慢降下来,喉咙里发出“咕隆咕隆”的声响,听起来还挺委屈。
沈沐哼了一声:“你还委屈上了。”
她一抬头,发现大家伙一双眼睛泪汪汪,正可怜兮兮望着她。她终于发现了这只巨型丧尸与其它丧尸的又一不同之处。
丧尸的瞳孔都是死人瞳孔,而这只巨型丧尸的眼睛,像个婴儿,清澈明亮,仿佛注了一汪澄清的潭水般。
周时煜以为沈沐认出了自己。只是没想到,沈沐忽然抱住他的大腿,在他膝盖上蹭了蹭,“脑残粉,你没变丧尸前一定是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吧?八岁以下,对不对?”
“……”周时煜彻底无言。
他醒来后,自己变成了四米的丧尸。他饥/饿难耐,却又保持着人类的意识,对人类下不去口,便四处寻找新鲜的鸡鸭补充体力。
医院后面有个独立的食堂,后面圈养了猪牛鸡鸭。他吃过一头牛,才有点饱腹感。从医院后的独立食堂出来,隔着半条巷子他居然闻到了沈沐的味道。
那是于他来说非常特别的味道,新鲜干净,吸引着他过去。
他赶到时,沈沐已经受了重伤,浑身是血。他愤怒的情绪被激发,身上散出的王者劣气将一群小型丧尸给吓走。
为了让沈沐对自己放下戒备,他唯有卖萌卖蠢。
沈沐受了伤,他在带沈沐回来的路上,发现沈沐的身体正在尸化,他的手指不知在何处弄伤,有黏稠的血液流出来,正好落在沈沐额头的伤口处。
奇特的是,沈沐额头的伤口居然迅速愈合。
沈沐昏迷不醒,高烧不退,为了止住她的血,他找了一块窗帘布将她裹起来。然后割开自己的皮肉,取自己的血给沈沐喝。
果然,沈沐在饮了他的血后,恢复如初。
一直到正午十分,周时煜才站起来。
建筑内天花板离地有六米,周时煜一起身,举起手能摸到天花板。沈沐知道他打算带自己出去觅食了,跟着站起来,捡起自己的日本刀,找了根绳子绑在肩后。
她跟丧尸版周时煜站在一起,俨然是现实版美女野兽。她一米七的个子,站起来还没过周时煜的腿。
这样的身高差距让她感到心累,她用胳膊肘子在丧尸周膝盖捣了捣,仰头望着他,“脑残粉,你腿长,能抱我走吗?”
丧尸周时煜弯腰,用手把她拖起来,放在了自己肩膀上。
沈沐坐在丧尸周时煜的大肩上,一览众山小,为了以防自己摔下去,她用手抓着丧尸周的大耳朵。
等她坐好,丧尸周时煜带着她走出了建筑物。
大街上四处皆是游走的丧尸,沈沐坐在巨型丧尸肩上,无畏无惧,风光无限,身在高处好像连空气也新鲜了许多。
她想,自己现在有巨型丧尸庇佑,必须尽快找到父亲和陈笙。一个是男朋友,一个是爹,无论是哪一个,她都不能丢。
她摸了摸裤兜,手机居然还在兜里。
她打开手机发现已经没了信号。北宁市这么大,想找一个人不容易。她看了眼一片死寂的街道,发现虽然信号被屏蔽,但还有电。
沈沐拽了拽丧尸周时煜的耳朵,“脑残粉,我们去电视台!”她打算去电视台找广播,利用广播找陈笙和沈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