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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很美。

    美得惊人。一头黑色的卷发,夹着几缕天生的红色发丝。一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闪烁着,鼻子生动而调皮,嘴唇丰满,下巴的线条柔和。更重要的是,她那近乎于浅棕色的皮肤,健康的肤色,介于中国人与非洲人之间。她看上去似乎不属于任何种族,或者说,任何种族的特点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到。当然,那些仰慕着她的同事们都知道,她的父亲是一个中国人,而她的母亲据说是一个非洲人,完美的基因组合。

    此刻,她正在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里,打开她的计算机。通过网络,她收到了一封邀请函——

    三天前,在坦桑尼亚的乞力马扎罗山终年积雪的山顶上,发现了两具古人类遗骸,遗骸保存之完整令人吃惊。古人类学家张教授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发现这两具骨骸距今大约有十四万年的历史,而且表现出了与现代人几乎完全相同的体质特征。这很可能又是一个与人类起源有关的重大发现,于是,张教授邀请该领域的权威研究机构——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来协助他们做进一步研究。

    看完以后,她想也许应该去一次非洲,问候一下十四万年前的那两个人。不过,首先应该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的父亲,一位著名的分子生物学家。

    男同事们看到她走出来,就纷纷殷勤地向她打招呼。她实在太迷人了,既包括身体,也包括头脑。以至于所有的男人都在暗中憋着劲儿想要获得她的芳心,可是,没有一个人成功。她甚至有些讨厌男人,不管他们有多么优秀。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她的父亲。

    半个小时以后,她回到了家里,这是一栋背山面海的房子,都市边缘的世外桃源。她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没日没夜地呆在研究室里工作。而父亲则恰恰相反,最近的一个月,他整天把自己都关在家里,不知在忙些什么。她总有些预感,觉得父亲越来越反常。她问父亲为什么,但父亲却总是以仰天长叹来回答,在那声叹息里,她听得出父亲的心里隐藏着某种难以说出口的痛苦和忧伤。

    难道是因为妈妈?父亲说,她从诞生的那天起,妈妈就永远离开了人间,甚至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来。父亲只能告诉她,妈妈来自非洲,和她一样迷人。掐指算来,父亲已经过了二十年的单身生活。也许他应该再找一个女人。可他却从来没有想过,他只关心他的女儿,有时她甚至觉得父亲对她的爱已经超过了父爱的程度。

    她走进了客厅,高声呼唤着爸爸,可是却没有人回答。那股莫名其妙的不安又涌上了心头,她把整栋房子都找遍了,都没有发现父亲的踪迹。除了地下室。

    从小时候起,父亲就牢牢地叮嘱过她,绝对不可以闯入地下室。现在她就站在地下室的门前,眼前又浮现起了父亲那隐藏着某种秘密的眼神。终于,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冲动,打开了地下室的门。

    当柔和的灯光照亮了这个神秘的地下室以后,却发现父亲并不在这儿,只有一台奇怪的机器,粗看起来像是某种医用治疗仪器,有个能容一个人躺进去的凹槽,里端是玻璃罩子。机器的上方有屏幕和键盘。当她走到这台机器旁边的时候,屏幕忽然亮了起来,里面出现了一行字——“我的女儿,你终于来了。”

    “爸爸!”她叫了起来,“你在哪儿?”

    屏幕里回答:“其实,我不是你的爸爸。对不起,我不应该叫你‘女儿’,我只能称你为:夏娃。现在,我亲爱的小夏娃,我将永远地离开你。”

    她茫然地摇了摇头,显然,屏幕里是父亲的话,可是,他为什么不认她这个女儿了呢?

    现在,这个秘密终于通过父亲(如果还能称他为父亲的话)的文字显示在了屏幕上——

    我的小夏娃,此刻你眼前的这台仪器,是一台时间机器。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除了主攻分子生物学以外,也对物理学非常感兴趣。我跟过一位元物理学教授,这台时间机器就是他发明的。但是,在一次实验中发生了意外,教授被时间机器送到了1937年12月的南京,就再也没回来过。我决心完成教授的实验,于是,我自己操纵这台机器,进行了一次时空旅行。

    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历,我把时空旅行的终点定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上。不过,我的背包里还放着一个微型的时空旅行器,以便回去时使用。你无法体会,当我第一次降临在远古的大陆上时,是怎样激动的心情。

    一切都宛如是梦中所见,我发现了一些今天已经灭绝了的物种,也有一些物种和今天的后代不太一样。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把时间定格到白垩纪,那样我就能够亲眼目睹恐龙了。但很快我就不再后悔了,因为,我见到了更有价值的物种——人类。

    是的,人类,毫无疑问就是人类。既不是直立猿人,也不是象尼安德特人那样的早期智人,而是新人,与现代人类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新人,更确切地说,就是生物学角度上最早的现代人。

    她是一个女人。

    更重要的是,她很美。

    难以置信,在十四万三千年前,一个绝美的年轻女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她裸露着的皮肤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黑,而是种健康的浅棕色,介于黄种人与黑种人之间,她的脸也是如此。她大而明亮的黑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她的嘴唇如今天的非洲人一样丰满性感,但下巴的线条却象东亚人那样柔和。她还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

    这就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她的美是属于野性的。她的上半身裸露着,胸前的肌肤发出诱人的反光,肩膀和小腿上全都是健美的肌肉,几乎找不到任何多余的赘肉,我知道那是她在艰苦的野外生存中锻炼出来的。她身上唯一的遮掩物是腰间裹着的一张猎豹皮,豹皮的斑点使她增色不少,也许她有着与我们相同的审美观。

    她正在看着我。

    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我也呆呆地看着她,看着我们祖先的脸,直到她突然转身飞奔而去。

    她跑得就象一只真正的猎豹,我只看到她腰间那块充满美丽斑点的豹皮不断晃动着渐渐远去。我无助地在她身后追逐,但我的速度太慢了,只能大声地向她喊着,这真可笑,十四万年前的人怎能听懂现代人的语言呢?不一会儿,她就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作为现代人的我,在身体上与祖先相比实在太脆弱了,我只能倒在灌木下休息。刚才我见到了一个人类,千真万确,是一个已经完全进化好了的新人,与现代人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人种。她的身上似乎同时具备了现代各个人种的特点,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她才显得如此完美。现代人类的各色人种,直到数万年后才因为定居到不同的环境而开始分化,最早的人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其外表和肤色未必与现代非洲黑人一样,黑种人的肤色也是在此后长期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变黑的。

    远古的夜幕在东非大草原上降临了,许多夜行动物出没了。也许,我应该回家了。但我又舍不得这里,是因为她吗?那个十四万年前的女人。

    在远古神秘的星空之下,东非草原的风吹过我的额头。在具有催眠力的风中,我渐渐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缓缓地睁开眼睛,第一眼所见到的是我的同类——她。

    是的,就是她。昨天我所见到的那个女子,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她在看着我。

    我忽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洞穴中。晨曦从洞口照射进来,洒在我的瞳孔里,瞬间,我冰凉的身体立刻感受到了满世界的温暖。也许,这种感觉更多的是出自于我眼前的这个美丽的女子。

    我想起了昨天晚上,自己居然在草原上睡着了。天哪,那实在太危险了,天知道我周围的夜色里隐藏着多少专门在夜间掠食的猛兽。在这野性的草原上,只有洞穴才是最安全的,毫无疑问,是她救了我。

    我坐了起来,发现身体底下还垫了一张羚羊兽皮。我抬起头看着她那双黑眼睛,晨曦从她身后射进来,腰间那块猎豹皮发出了金色的反光。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来感谢她,她无法听懂我的任何语言。那就握个手吧,也许手与手的接触是表达情感最简单的方式。于是,我向她伸出了手,她似乎还不明白,眼里一片茫然。面对我这个来自十四万年后的不速之客,她还有些紧张。不过,有一点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出来:她知道我和她一样,我们都是人类。也许正是出于同类之间的怜悯,这人类与生俱来的感情,她救了我。

    终于,她也伸出了手,也许只是出于对我动作的模仿。她的手心很粗糙,与现代人娇嫩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握住了她的手。这是一双十四万年前的人类的手,十四万年的漫漫岁月,人类近化史的长河被我和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她的手很有力量,一把就将我拉了起来。她笑了,笑起来的样子很美,她裸露着的胸膛正在生动地跳跃着,浑身每一寸皮肤都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此刻,我所见到的只是美,而丝毫没有其它的成分,这是我们祖先的人体之美,这种美是原始的,又是纯然天成的。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种美所征服了。

    她把我拉到了洞外,一片低矮的灌木树林,能够抵御大型动物的入侵。我和她手拉着手,贪婪地呼吸着清晨的空气。

    她拉着我在树林里奔跑,她的体内有着无穷的活力。我想,我已经和她建立起了某种良好的关系,那我应该叫她什么?夏娃——对,我应该叫她夏娃,伊甸园里的夏娃,她和她的同伴们是我们的祖先。

    “夏娃。”我叫了她一声。

    她愣了一愣,回过头看着我,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于是,我用手指着她,又叫了一声:“夏娃。”

    她点了点头,也用手指了指自己,她很聪明,已经意识到了这是我对她的称呼,新人的大脑其实和现代人几乎没有区别。然后,她笑了笑,用手指着自己,大声地说:“夏娃。”

    天哪,她居然会说话,尽管她并不明白夏娃代表什么意思。看来人类掌握的语言的历史相当久远。

    “夏娃——夏娃——夏娃——”她嘴巴里不停地在重复着这两个汉语字。她走到一棵小树边,采下了几粒红色的小果子,放到了我的手里。我明白了,这是我们的早餐,原始社会里通常都是男性打猎,女性采集果实。果子的味道很甜,富有水份。这片树林里有许多这样的果子,很快,我们就吃饱了。

    然后,她——不,我应该称她为夏娃,我的夏娃,她带着我离开了小树林。

    走了不久,我见到了一处被稀疏的小树林环绕着的山丘,这里形势险要,怪石嶙峋,在陡峭的山坡下有几个巨大的天然岩洞。在洞口前有一眼碧绿碧绿的泉水,几十个腰间裹着兽皮的人正坐在泉水前,还有几个怀里抱着婴儿的妇女在哺乳。这是一个原始人群的部落,他们除了种族特征以外,其它的一切的身体特征都和我们现代人一模一样。

    当他们发现我以后,都非常惊讶,我能理解,就象哥伦布第一次抵达美洲的时候,印第安人对他们的感觉一样。夏娃走到他们跟前,对他们说了几句话,我只能听出这是一种音节含混的语言,在说话的时候,夏娃还不停以打手势等肢体语言来辅助。这是人类最早的语言,只处于萌芽的阶段,但正是这简单的几个音节,最终使人类进入了文明的殿堂。

    我还特别注意到,男人们对夏娃都十分尊重。也许这正是母系社会的雏形,女性拥有更高的地位。很快,夏娃把我拉到了部落成员们中间,他们都对我非常友善。有的人还大胆地伸出手,好奇地抚摸着我。我无法用语言和他们交流。但人类共通的眼神却是可以交流的,特别是在我与夏娃之间。

    从此以后,我就成为了部落中的一员。我在他们中间度过了十几个日日夜夜。每天,夏娃和女人们都要去附近的树林采集果实,而我则跟着男人一起去狩猎。一个妇女要分娩了,原始人生孩子是自生自灭。更要命的是难产了,大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学过一些医学知识,虽然没有任何工具,但还是尽力帮助她生产。在忙了满头大汗以后,终于母子平安。这件事以后,大家就对我更好了。每次分配食物的时候,他们还特意给我多加一份。夏娃对我的好感也更强烈了,总是以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我。我和她都互相离不开对方,她非常聪明,总是能够明白我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能通过眼神进行特殊的交流。

    但是,每到夜幕降临,我就睡在洞穴口,绝对不进去。想起那些男男女女衣不蔽体地混居在山洞里,我就不好意思。而夏娃就睡在离我只几米之遥的地方。有几个夜晚,我从睡梦中醒来,见到夏娃的身体,这时候我就明白了,我和她之间迟早要发生什么的。

    终于,这一天来临了。那是一个下午,她带着我离开了部落的营地。在黄昏前,我们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山峰脚下,那座山实在是太雄伟了,在山顶上,还有几块白雪覆盖着——乞力马扎罗的雪,这是非洲最高峰乞力马扎罗山,山顶终年积雪。

    面对着乞力马扎罗的雪,我欢呼雀跃,这是非洲大陆的圣地,是大自然的奇迹。人类的祖先,就是在这座山脚下,繁衍生息的。夏娃似乎也对这座山异常尊敬,她的眼神里甚至有些崇拜这座山的味道。她拉着我的手,跑进了山脚下的一片陡坡里,她发现了一个山洞,然后,带着我走进了洞口。

    我立刻想到了什么,心跳加快了,不知道该怎样脱身。夏娃也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但是,她依旧拉着我的手,进入了山洞的深处,四周一片黑暗,我什么都看不见了,除了她的瞳孔。

    这是一个错误?

    在茫茫无边的黑暗中,我似乎回到了出生以前的状态,回到了母亲的腹中,就象这个洞穴。人类的生命就是这样起源的,从远古直到今天,一直都没有改变过。此时此刻,万籁俱寂,只有神圣的生命,正随着夏娃轻微的喘息声而蠢蠢欲动。

    她是夏娃,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而我,来自21世纪,一切都是这样不可思议,而一切又都是这样妙不可言。

    在那个瞬间,我忽然想到了《圣经.创世记》,想到了伊甸园里的某个错误。现在,这个错误已无法挽回了。

    当我从悔恨中醒来的时候,夏娃依然沈浸在甜蜜的睡梦中。在黑暗中,我回想着几个小时以前发生的一切,我干了些什么?她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是我们的祖先,天哪!也许,我会在这个有着旺盛生命力的女人身体里留下一些什么?我无法饶恕自己。

    刹那间,我决定离开这里。就象圣经里说的那样,上帝把犯了罪的亚当和夏娃逐出了伊甸园。我就是我的上帝,我要自我放逐。

    我最后吻了夏娃一下,亲爱的夏娃,永别了。

    我走出了山洞,来到了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旷野中,我回头望了一眼黑夜里白雪覆盖的山顶,世界是多么美好啊,原谅我吧,夏娃。我打开了我的背包,取出了微型的时空旅行器。

    我启动了时空旅行器的返回程序,瞬间,我被带进了时空隧道,重新穿越了十四万三千年的岁月,回到了我在中华大学的秘密实验室。

    我回来以后,在自己的手心里,发现几根卷曲的头发。我立刻意识到,这是夏娃的头发,被我从十四万年前的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带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秘密实验室里。我把这几根夏娃的头发珍藏了起来。然后,这次时空旅行的奇特经历被我深埋在了心底,从不向人泄露任何秘密,重新过起了我原来的生活。

    但是,我无法忘记夏娃。白天,她的音容笑貌时常浮现在我的眼前。而到了夜晚,我会在梦中见到她。我整天失魂落魄,茶不思、饭不想,简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一具行尸走肉。虽然我的肉体还在这里,但是,我的灵魂却依然留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留在了夏娃的身边。我必须,要和她在一起。

    于是,我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在当时的科学界,许多人都在秘密地进行克隆人的实验,许多项技术上的问题已经被解决了。于是,我也私自进行了克隆人的实验,我要克隆的是——夏娃。

    我利用了那几根夏娃的头发,从头发的体细胞里面提取出了夏娃的DNA。然后,根据DNA培养出了夏娃的胚胎,再放入了一个健康妇女的体内,使夏娃的胚胎在那个妇女的子宫内发育。最后,经过十月怀胎,我的小夏娃——你,终于诞生了。

    我的小夏娃,现在你明白了吗?我不是你的父亲,是我克隆了你。你就是夏娃,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

    你出生不久,我就抱走了你,抚养你长大,我谎称你是我的女儿,和一个非洲女子所生的混血儿。我就象你的亲生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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