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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现实要给你上最残酷的一课,那起码在最后一秒,让你面带微笑离去。
“跟我来。”黎锦紧紧抓住骆飞的手,不顾一切地向门外跑去。
月过中天,宽阔的街道寂静无声,空气仿佛都被抽空,对立的低矮楼房之间,只传来黎锦与骆飞奔跑时脚步的回响。那连绵不断的,极具力量的脚步声,像是某种独家的鼓点。黎锦紧紧牵着骆飞的手,在路灯闪烁的马路上跑过。
“大半夜的,你要去哪儿?”骆飞觉得黎锦疯了。
“帮你找个舞台。”黎锦说。
“你说什么?”骆飞张大嘴,灌了一肚子风,“你……”
“闭嘴!大半夜我不睡觉在大马路上飞奔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你该感谢我,而不是喋喋不休问些待会儿你就知道答案的问题。”黎锦伸出手,上下挥舞,“该死,这些出租车怎么都不停!”
说话间,又一辆载客的出租车从眼前呼啸而过。
骆飞足足愣了三分钟——其间又掠过出租车若干——然后大声喊了句:“你等我一下!”,接着转身跑了回去。
☆、第十四章
五分钟后,他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回到黎锦面前。
“骑得到吗?”他问。
“哪里来的?”黎锦看着自行车上锈得看不出原来颜色的铁锈,嘴角抽搐。
“之前买来骑着去公司的,后来你嫌丢人,我就随便搁那里了。”骆飞使劲压了两下车座,“没想到还有气。”
黎锦伸腿跨坐上去:“你骑着,我坐着,走!”
还好警察没有半夜巡逻这里,还好这城市的监控镜头没有人定期检查,还好每个看到这一切的人都没有声张,否则也许第二天,很多人都会知道有两个大男人是怎样哼着不成调的歌,在明亮的月光下穿越城市的梧桐树,从一头向另一头跋涉。
骑行半小时,骆飞气喘吁吁地将自行车停在一座废弃海边仓库旁。黎锦跳下后座,几步走到仓库门前,不知用了什么办法,一分钟后,推开仓库大门。接着,他径直走到门边,随着“咔嗒”,开关启动的声响,整间仓库都亮了起来。
这里竟然是一个小型的演出场地。
巨大的音箱,头顶的七彩顶灯,以及墙上五颜六色的嚣张涂鸦,每一样,仿佛都迫不及待地向人们宣告,IAMROCK!
“来帮忙!”黎锦狠狠拍了一把骆飞的头。
骆飞这才知道自己不是做梦,他的面前,真的,是一个,舞台!
他抱紧吉他,几乎连滚带爬跟着黎锦奔赴后台。
场地长久不用,即便各项设备都完好如新,也落了厚厚一层灰,更别提考虑到安全,所有设备的线路全部散开,需要重新组装。骆飞对这些一窍不通,笨手笨脚地在黎锦的指挥下将凌乱的线头归位组装插接,然后打开开关调试。
“你怎么会组装音箱?”骆飞像十万个为什么一样在黎锦背后发问,“你为什么会知道这里?你怎么进来的?你不怕有人来抓咱们?这根线应该插哪里?”
我为什么会知道这里?我怎么进来的?
黎锦的后背不可察觉地绷紧了。
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属于我的啊。
十年前,这里是本市红极一时的地下摇滚圣地,舒慕的第一场LIVE就在这里。那天夜里,舒慕一曲唱罢,所有人都沸腾了,他们疯狂喊着舒慕的名字,他们踩在凳子上挥舞着自己的手臂,他们甚至试图爬上舞台,用自己的拥抱和热吻向歌手致敬。
那是舒慕最完美的一次演出,也是在那一刻,柯远爱上了舒慕。
后来摇滚没落,这里渐渐冷寂,难以维持,柯远就将它从原主人的手里买了下来,按照当初的样子装修一新,甚至找出当年舒慕用过的电吉他,珍而重之地作为这里的一部分,放在后台柜子里的第三排架子上。
当然,大门钥匙也照老规矩,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被他埋在大... -->>
就算现实要给你上最残酷的一课,那起码在最后一秒,让你面带微笑离去。
“跟我来。”黎锦紧紧抓住骆飞的手,不顾一切地向门外跑去。
月过中天,宽阔的街道寂静无声,空气仿佛都被抽空,对立的低矮楼房之间,只传来黎锦与骆飞奔跑时脚步的回响。那连绵不断的,极具力量的脚步声,像是某种独家的鼓点。黎锦紧紧牵着骆飞的手,在路灯闪烁的马路上跑过。
“大半夜的,你要去哪儿?”骆飞觉得黎锦疯了。
“帮你找个舞台。”黎锦说。
“你说什么?”骆飞张大嘴,灌了一肚子风,“你……”
“闭嘴!大半夜我不睡觉在大马路上飞奔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你该感谢我,而不是喋喋不休问些待会儿你就知道答案的问题。”黎锦伸出手,上下挥舞,“该死,这些出租车怎么都不停!”
说话间,又一辆载客的出租车从眼前呼啸而过。
骆飞足足愣了三分钟——其间又掠过出租车若干——然后大声喊了句:“你等我一下!”,接着转身跑了回去。
☆、第十四章
五分钟后,他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回到黎锦面前。
“骑得到吗?”他问。
“哪里来的?”黎锦看着自行车上锈得看不出原来颜色的铁锈,嘴角抽搐。
“之前买来骑着去公司的,后来你嫌丢人,我就随便搁那里了。”骆飞使劲压了两下车座,“没想到还有气。”
黎锦伸腿跨坐上去:“你骑着,我坐着,走!”
还好警察没有半夜巡逻这里,还好这城市的监控镜头没有人定期检查,还好每个看到这一切的人都没有声张,否则也许第二天,很多人都会知道有两个大男人是怎样哼着不成调的歌,在明亮的月光下穿越城市的梧桐树,从一头向另一头跋涉。
骑行半小时,骆飞气喘吁吁地将自行车停在一座废弃海边仓库旁。黎锦跳下后座,几步走到仓库门前,不知用了什么办法,一分钟后,推开仓库大门。接着,他径直走到门边,随着“咔嗒”,开关启动的声响,整间仓库都亮了起来。
这里竟然是一个小型的演出场地。
巨大的音箱,头顶的七彩顶灯,以及墙上五颜六色的嚣张涂鸦,每一样,仿佛都迫不及待地向人们宣告,IAMROCK!
“来帮忙!”黎锦狠狠拍了一把骆飞的头。
骆飞这才知道自己不是做梦,他的面前,真的,是一个,舞台!
他抱紧吉他,几乎连滚带爬跟着黎锦奔赴后台。
场地长久不用,即便各项设备都完好如新,也落了厚厚一层灰,更别提考虑到安全,所有设备的线路全部散开,需要重新组装。骆飞对这些一窍不通,笨手笨脚地在黎锦的指挥下将凌乱的线头归位组装插接,然后打开开关调试。
“你怎么会组装音箱?”骆飞像十万个为什么一样在黎锦背后发问,“你为什么会知道这里?你怎么进来的?你不怕有人来抓咱们?这根线应该插哪里?”
我为什么会知道这里?我怎么进来的?
黎锦的后背不可察觉地绷紧了。
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属于我的啊。
十年前,这里是本市红极一时的地下摇滚圣地,舒慕的第一场LIVE就在这里。那天夜里,舒慕一曲唱罢,所有人都沸腾了,他们疯狂喊着舒慕的名字,他们踩在凳子上挥舞着自己的手臂,他们甚至试图爬上舞台,用自己的拥抱和热吻向歌手致敬。
那是舒慕最完美的一次演出,也是在那一刻,柯远爱上了舒慕。
后来摇滚没落,这里渐渐冷寂,难以维持,柯远就将它从原主人的手里买了下来,按照当初的样子装修一新,甚至找出当年舒慕用过的电吉他,珍而重之地作为这里的一部分,放在后台柜子里的第三排架子上。
当然,大门钥匙也照老规矩,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被他埋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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