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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掌,只要他在实验室呆得稍久一点,便会收到对方的信息,问他有没有好好吃饭。这当然是因为有班上的同学做郑锐霖的‘内应’,——天赋似的,郑锐霖能用最快最有效的方法捕捉到大多数人的诉求,能和任何人达成交易,能把一切都应对得妥妥帖帖。
唐浩初若是对短信置之不理,约莫十五分钟后,餐厅送餐员的电话就打来了,说是饭菜已经送到,麻烦他出来接收。于是唐浩初下一次只能回复说吃过了,可郑锐霖仿佛能隔空看穿他的谎言一样,十五分钟后,唐浩初照例会接到送餐员的电话,而且送来的全是他喜欢吃的东西。
所以唐浩初这一回干脆如实回复没吃,终于没有送餐员打电话过来了,但送餐过来的是郑锐霖本人。对方额头还带着汗,显然跑得很急,进屋便动作麻利地张罗起来。先找了空桌子把食物摆好,又放好碗筷,再将因为跑得太急而洒了的鸡汤也擦干净放好,最后抬起手舀了一勺汤直接送到唐浩初的嘴边,“快尝一点,这个要趁热喝,不然就冷了。”
唐浩初犹豫了片刻,最终张开嘴,喝了一口汤。
郑锐霖被他乖顺的动作弄得心里一片柔软,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发。
一顿饭吃得很安宁,郑锐霖只觉得少年低头安静吃饭的模样就像一只拥有柔软毛发的小兔子,让人想小心翼翼地搂在怀里。
唐浩初本来以为郑锐霖这种饿了送餐下雨送伞冷了送衣的行为最多持续两个月就会停止了,却不料转眼一年多过去,对方依然如故。而唐浩初已经年满十八,离‘初露头角’的任务就只剩下短短一年的时间了。虽然他在心血管疾病的治疗上连续提出了数个非常有价值的创想,但目前为止,他的所有创想都是用在动物身上试验成功的,还没有真正在人身上实施过,而这个任务要求的成功医疗案例是指人,不由产生了一点紧迫感。
其实唐浩初目前获得的成就已经超乎想象了,整个学校都认为他前途无量,同样超乎想象的还有郑锐霖的态度,——这一年多以来不仅没有丝毫不耐,而且对他一天比一天更好,就算是哪天被他气着了也只会自己回去默默地生闷气,绝对不会对着他发火,甚至没有说过一句重话。
以前医学院是人人都知道唐浩初有个帅气又大方的室友,现在是人人都知道他有个帅气又温柔的竹马,有同学在一次聚餐时偶然和他们一起同桌吃过饭,对郑锐霖的举止表示我伙呆。吃鱼给挑刺,吃粥也给挑葱花,连喝个开水都下意识摸摸水温,觉得温度合适才给唐浩初递过去。
这种自然而然的体贴怕是热恋中的男朋友都做不到,何况郑锐霖并不是什么不起眼的普通人物。身材外貌暂且不谈,才刚到大二就被评选为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说明个人能力极强,家世似乎也很厉害,只是平日里比较低调,不显山露水。
当日同桌吃饭的还有程昱。就算看过许多次郑锐霖和唐浩初在一起的场景,但程昱每次见了,依然会觉得无比碍眼,却又无力阻拦。隔着一个唐浩初,程昱无意中瞥见了郑锐霖某个瞬间凝视唐浩初的眼神,竟微微一愣。
不仅仅是对方眼底显而易见无遮无拦的情意,还因为这个眼神是如此熟悉。
吃饭的中途去洗手间抽了根烟,抬头看到镜子,皱起眉。
他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熟悉了。
每每想起唐浩初或看着唐浩初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眼神。
感觉眼前的镜子似乎砰的一下碎开,周围的一切也都跟着碎掉,程昱的头脑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清醒。——他喜欢唐浩初,不是朋友间的喜欢也不是对美好优秀事物的欣赏,是想和他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夜深以后,唐浩初洗漱完后爬往上铺,程昱拿着书坐在下铺,目光却完全不在书上,而是尽数落在了唐浩初那里。少年的肢体修长又柔韧,骨骼分明的脚踝和膝盖还带着被热水蒸腾出的粉,纤细的腰肢挂不住均码的睡裤,于是裤腰堪堪卡着胯骨,从程昱的角度甚至能透过宽松的裤腿看到细嫩的肌肤。领口有些低,精致的锁骨和脖颈全露在外面,皮肤白得仿佛带着奶味。
程昱觉得上铺传来的哪怕连一点细微的动静都像重重挠在他心尖上一般。
他们如今升到了大五,即将面临毕业,已经拿到保研资格的唐浩初显然还要继续读书,可程昱不打算再读下去,而是准备回家接手生意,心里难免有些焦虑。他没有时间等下去,所以开始直接地在越轨的边缘试探。
指掌,只要他在实验室呆得稍久一点,便会收到对方的信息,问他有没有好好吃饭。这当然是因为有班上的同学做郑锐霖的‘内应’,——天赋似的,郑锐霖能用最快最有效的方法捕捉到大多数人的诉求,能和任何人达成交易,能把一切都应对得妥妥帖帖。
唐浩初若是对短信置之不理,约莫十五分钟后,餐厅送餐员的电话就打来了,说是饭菜已经送到,麻烦他出来接收。于是唐浩初下一次只能回复说吃过了,可郑锐霖仿佛能隔空看穿他的谎言一样,十五分钟后,唐浩初照例会接到送餐员的电话,而且送来的全是他喜欢吃的东西。
所以唐浩初这一回干脆如实回复没吃,终于没有送餐员打电话过来了,但送餐过来的是郑锐霖本人。对方额头还带着汗,显然跑得很急,进屋便动作麻利地张罗起来。先找了空桌子把食物摆好,又放好碗筷,再将因为跑得太急而洒了的鸡汤也擦干净放好,最后抬起手舀了一勺汤直接送到唐浩初的嘴边,“快尝一点,这个要趁热喝,不然就冷了。”
唐浩初犹豫了片刻,最终张开嘴,喝了一口汤。
郑锐霖被他乖顺的动作弄得心里一片柔软,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发。
一顿饭吃得很安宁,郑锐霖只觉得少年低头安静吃饭的模样就像一只拥有柔软毛发的小兔子,让人想小心翼翼地搂在怀里。
唐浩初本来以为郑锐霖这种饿了送餐下雨送伞冷了送衣的行为最多持续两个月就会停止了,却不料转眼一年多过去,对方依然如故。而唐浩初已经年满十八,离‘初露头角’的任务就只剩下短短一年的时间了。虽然他在心血管疾病的治疗上连续提出了数个非常有价值的创想,但目前为止,他的所有创想都是用在动物身上试验成功的,还没有真正在人身上实施过,而这个任务要求的成功医疗案例是指人,不由产生了一点紧迫感。
其实唐浩初目前获得的成就已经超乎想象了,整个学校都认为他前途无量,同样超乎想象的还有郑锐霖的态度,——这一年多以来不仅没有丝毫不耐,而且对他一天比一天更好,就算是哪天被他气着了也只会自己回去默默地生闷气,绝对不会对着他发火,甚至没有说过一句重话。
以前医学院是人人都知道唐浩初有个帅气又大方的室友,现在是人人都知道他有个帅气又温柔的竹马,有同学在一次聚餐时偶然和他们一起同桌吃过饭,对郑锐霖的举止表示我伙呆。吃鱼给挑刺,吃粥也给挑葱花,连喝个开水都下意识摸摸水温,觉得温度合适才给唐浩初递过去。
这种自然而然的体贴怕是热恋中的男朋友都做不到,何况郑锐霖并不是什么不起眼的普通人物。身材外貌暂且不谈,才刚到大二就被评选为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说明个人能力极强,家世似乎也很厉害,只是平日里比较低调,不显山露水。
当日同桌吃饭的还有程昱。就算看过许多次郑锐霖和唐浩初在一起的场景,但程昱每次见了,依然会觉得无比碍眼,却又无力阻拦。隔着一个唐浩初,程昱无意中瞥见了郑锐霖某个瞬间凝视唐浩初的眼神,竟微微一愣。
不仅仅是对方眼底显而易见无遮无拦的情意,还因为这个眼神是如此熟悉。
吃饭的中途去洗手间抽了根烟,抬头看到镜子,皱起眉。
他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熟悉了。
每每想起唐浩初或看着唐浩初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眼神。
感觉眼前的镜子似乎砰的一下碎开,周围的一切也都跟着碎掉,程昱的头脑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清醒。——他喜欢唐浩初,不是朋友间的喜欢也不是对美好优秀事物的欣赏,是想和他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夜深以后,唐浩初洗漱完后爬往上铺,程昱拿着书坐在下铺,目光却完全不在书上,而是尽数落在了唐浩初那里。少年的肢体修长又柔韧,骨骼分明的脚踝和膝盖还带着被热水蒸腾出的粉,纤细的腰肢挂不住均码的睡裤,于是裤腰堪堪卡着胯骨,从程昱的角度甚至能透过宽松的裤腿看到细嫩的肌肤。领口有些低,精致的锁骨和脖颈全露在外面,皮肤白得仿佛带着奶味。
程昱觉得上铺传来的哪怕连一点细微的动静都像重重挠在他心尖上一般。
他们如今升到了大五,即将面临毕业,已经拿到保研资格的唐浩初显然还要继续读书,可程昱不打算再读下去,而是准备回家接手生意,心里难免有些焦虑。他没有时间等下去,所以开始直接地在越轨的边缘试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