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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林雪的时候,是在校车上。那时候车上只剩下最后一个位置,他就坐在她旁边,而她正闭着眼。那个时候肖骁还挺开心,没人打扰,他就可以安静的做自己的事情。
拿出龙大的校史认真的研究起来,没一会儿竟感觉身边的人在朝自己靠近,转身一看,林雪已经歪着头在自己肩膀上睡着了。这是第一次有女生靠自己这么近,肖骁有些不自在,动了动肩膀,女生没有醒,只是不高兴的嘟囔了一句:“别动”。于是肖骁就真的不动了,就这样一路坚持到了学校。
第二次见到林雪,是在操场上。那时候军训她走错了方阵。当时她一个人迷茫站在那儿的时候,就像一只迷途的羔羊,好不可怜。后来被教官一声厉呵,竟走进了我班的队伍。也算是运气好,当时班上的一个女生请假了,一时间没有被人认出来。后来中途休息的时候,她的舍友拿着一个喇叭,全操场的喊,当时看她那五颜六色的脸,我竟觉得这女生是如此的可爱。也就这样,我记住了她的名字——林雪。
第三次见到林雪,是在学校的五彩道上,那时候各组团正在纳新,他被舍友拉去看了看,见林雪和她的舍友站在膳管会摊位前,听他们的聊天,觉得这个膳管会还有点意思,见她报了名,也鬼使神差般的报了名。
我们两个都进了膳管会,交流会上,我主动跟她打招呼,介绍自己的名字,看着她因为自己的牙齿而憋笑的样子,他一点也不恼,甚至想到以后会经常跟她共事,我竟有些兴奋。
第一次值班竟然就是跟她一起,我想,我们还挺有缘分的。知道了她有些脸盲,于是,我再次跟她介绍自己,只希望能在点滴的交往中,让她记住自己。
后来,在图书馆我又遇到了她,我故意口出惊人,让她跟我共撑一把伞。谁都不知道,当时她握着我手的时候,我的心是如何剧烈的跳动的。
我本来不喜欢热闹,但见她参加团建,我也去了。借机跟她说话,在她面前刷存在感,这些傻事,他以前从来没有做过。尤其肚子明明不饿,但是见她不舍得蛋糕的样子,他还是想逗逗她,果然,是一枚小吃货。本来一切都听愉快的,结果团建除了意外,见她滚下楼梯的一瞬间,他竟觉得心一阵抽疼。于是找了借口亲自送她去医院,其实也只是想第一时间知道她是否安好。背着她的时候,感受到她往我脖子里吹气,痒痒的感觉,似乎都要痒到心里。于是我故意逗她说她重,其实,她真的一点都不重。
好在脚上的伤没什么大碍。但是我没什么立场去关心她。那几天,我很想上楼去看看她,看看她的脚,但是,我没有资格。只能通过聊天,来获取她的一些讯息。直到她发信息来找我带饭,我承认我那一刻,是开心的。她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想起我,是不是代表,我至少在她心里留下一丝印记了。
似乎遇到她,他做了很多以前不会做,也不屑去做的事情,就像今晚,他根本就没有去图书馆,只因一个舍友同图书馆回来说:“肖骁,我刚刚看到你认识的那个妹纸在图书馆自习,整个人毛绒绒的,别说还挺可爱”
“哪个?”肖骁电脑上正下着游戏,头也没抬。
“就是中文系的那个,住楼上,脸圆圆的那个”舍友一边说着,一边凑过来:“这女生不错,什么时候介绍我认识认识”。
听到这话,肖骁忍不住抬头,定睛看着舍友,说道:“这个,我爱莫能助”
“啊,为什么?难道她有男朋友了?”
我看着对方,没有否认。听到舍友刚刚那么说,我莫名得有些生气。
看着电脑上的下载速度,我有些心不在焉。心烦意乱的自己,就提着电脑出门了。
其实走到宿舍大门,我脑子还是有点懵。冷风中,一个人提着电脑在门口徘徊怎么看怎么傻。算了,既然出门,就去图书馆把电脑给她吧。路上人迹寥寥,就几对情侣冒着寒风逛校园,还有刚自习结束,匆匆往宿舍赶的一些人。
走着走着,人已经离图书馆不远了。拿起手机想问问她在哪儿,但又犹豫了,说不定人已经离开图书馆了。想了想,最后还是发了一条信息给她。没想到很快就回复了,看来她还在。
没一会儿,林雪就出来了,果然如舍友所说的,穿着一身毛茸茸的白色外套,在黑暗中尤为明显。
第一次见到林雪的时候,是在校车上。那时候车上只剩下最后一个位置,他就坐在她旁边,而她正闭着眼。那个时候肖骁还挺开心,没人打扰,他就可以安静的做自己的事情。
拿出龙大的校史认真的研究起来,没一会儿竟感觉身边的人在朝自己靠近,转身一看,林雪已经歪着头在自己肩膀上睡着了。这是第一次有女生靠自己这么近,肖骁有些不自在,动了动肩膀,女生没有醒,只是不高兴的嘟囔了一句:“别动”。于是肖骁就真的不动了,就这样一路坚持到了学校。
第二次见到林雪,是在操场上。那时候军训她走错了方阵。当时她一个人迷茫站在那儿的时候,就像一只迷途的羔羊,好不可怜。后来被教官一声厉呵,竟走进了我班的队伍。也算是运气好,当时班上的一个女生请假了,一时间没有被人认出来。后来中途休息的时候,她的舍友拿着一个喇叭,全操场的喊,当时看她那五颜六色的脸,我竟觉得这女生是如此的可爱。也就这样,我记住了她的名字——林雪。
第三次见到林雪,是在学校的五彩道上,那时候各组团正在纳新,他被舍友拉去看了看,见林雪和她的舍友站在膳管会摊位前,听他们的聊天,觉得这个膳管会还有点意思,见她报了名,也鬼使神差般的报了名。
我们两个都进了膳管会,交流会上,我主动跟她打招呼,介绍自己的名字,看着她因为自己的牙齿而憋笑的样子,他一点也不恼,甚至想到以后会经常跟她共事,我竟有些兴奋。
第一次值班竟然就是跟她一起,我想,我们还挺有缘分的。知道了她有些脸盲,于是,我再次跟她介绍自己,只希望能在点滴的交往中,让她记住自己。
后来,在图书馆我又遇到了她,我故意口出惊人,让她跟我共撑一把伞。谁都不知道,当时她握着我手的时候,我的心是如何剧烈的跳动的。
我本来不喜欢热闹,但见她参加团建,我也去了。借机跟她说话,在她面前刷存在感,这些傻事,他以前从来没有做过。尤其肚子明明不饿,但是见她不舍得蛋糕的样子,他还是想逗逗她,果然,是一枚小吃货。本来一切都听愉快的,结果团建除了意外,见她滚下楼梯的一瞬间,他竟觉得心一阵抽疼。于是找了借口亲自送她去医院,其实也只是想第一时间知道她是否安好。背着她的时候,感受到她往我脖子里吹气,痒痒的感觉,似乎都要痒到心里。于是我故意逗她说她重,其实,她真的一点都不重。
好在脚上的伤没什么大碍。但是我没什么立场去关心她。那几天,我很想上楼去看看她,看看她的脚,但是,我没有资格。只能通过聊天,来获取她的一些讯息。直到她发信息来找我带饭,我承认我那一刻,是开心的。她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想起我,是不是代表,我至少在她心里留下一丝印记了。
似乎遇到她,他做了很多以前不会做,也不屑去做的事情,就像今晚,他根本就没有去图书馆,只因一个舍友同图书馆回来说:“肖骁,我刚刚看到你认识的那个妹纸在图书馆自习,整个人毛绒绒的,别说还挺可爱”
“哪个?”肖骁电脑上正下着游戏,头也没抬。
“就是中文系的那个,住楼上,脸圆圆的那个”舍友一边说着,一边凑过来:“这女生不错,什么时候介绍我认识认识”。
听到这话,肖骁忍不住抬头,定睛看着舍友,说道:“这个,我爱莫能助”
“啊,为什么?难道她有男朋友了?”
我看着对方,没有否认。听到舍友刚刚那么说,我莫名得有些生气。
看着电脑上的下载速度,我有些心不在焉。心烦意乱的自己,就提着电脑出门了。
其实走到宿舍大门,我脑子还是有点懵。冷风中,一个人提着电脑在门口徘徊怎么看怎么傻。算了,既然出门,就去图书馆把电脑给她吧。路上人迹寥寥,就几对情侣冒着寒风逛校园,还有刚自习结束,匆匆往宿舍赶的一些人。
走着走着,人已经离图书馆不远了。拿起手机想问问她在哪儿,但又犹豫了,说不定人已经离开图书馆了。想了想,最后还是发了一条信息给她。没想到很快就回复了,看来她还在。
没一会儿,林雪就出来了,果然如舍友所说的,穿着一身毛茸茸的白色外套,在黑暗中尤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