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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国政体讲究三权分立,以遏制一党独大,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两党无时无刻不在剧烈争夺。
行政权(总统)要抢到手,对立法权的争斗也毫不放松,斗争的重中之重就是国会议员的选举,一旦自己党派的议员能在上下两院中达到多数,就能控制政策的立法走向,而根据法律规定总统提名的内阁成员以及驻外大使等人选也要经过国会同意才能正式履行职责,对于党派来说如果能让自己党员在两院内分别拿到多数席位,那么其意义不亚于拿到了总统一职。
立法权是对行政权最有效的制衡,国会甚至可以以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来限制总统权力,前提是总统不是自己党派的。
反过来,议员们也可以帮着自家总统通过各种法律,送上神助攻。
至于诸如两院内的预算委员会等机构,上可以拿捏国家预算财政大权,指挥政府政策走向,下能正儿八经的假公济私,让预算多多流向自己的党派控制的部门,顺便卡死对手党的项目资金来源,就更是人人都眼红的热门岗位,属于拼死也要拿到手的战略岗位。
总之,众议员竞选的火爆程度总统和参议员的选举,但也是两党必争之地。
流程也差不多,党内初选-党内提名-与对方党提名者公开辩论-最终投票选举。
眼下爱德华因为上学的缘故,把自己的选举注册地改到了纽黑文市,也没有注册为两党中的任何一党党员。
但这并不影响他去应聘身为民主党的乔治·达菲检察长的众议员委员会竞选助理一职。
反过来,对方也喜欢从耶鲁里找助手,毕竟是精英学生,头脑灵活,善于思考,眼下不是蛮荒的西部时期或者黑帮横行的20年代乃至更久远的建国时期,那些个时候竞选倒是方便-主要靠拳头子弹还有支票,当然明面上还得各家到处奔走演讲来拉票。
现在社会进步了,米利坚也成为了“灯塔”,自然也要文明一些,拳头子弹从首选方案变成最终解决计划,反而支票的作用大大提升-购买各种媒体服务,来包装自己宣传竞选或者购买数据咨询公司来量化选情数据提供相应的分析报告,自然这些公司的背后老板都是自己人,有钱大家赚才是正理。
唯一不变的就是参选者还得到处跑着发表演说举办竞选集会,从这个角度而言倒也有几分类似马戏团巡回演出。
这种模式下,对竞选助手脑力的要求远远高于体力的要求。
自从上次和达米聊天后,爱德华一直在考虑如何法律政治两开花,思来想去,觉得还是按照米国传统路径最符合实际。
成为竞选助理是新人混政治的第一步,一方面竞选就像战场,对参与者的各方面要求严格,非常适合测试人的各项能力,二来,竞选时少不得党内会有各种大佬和实权人物来助选。
两厢相加,只要是能力出众,很容易从大量竞选助理人员中脱颖而出,被各色巨头看中,拉到自己麾下花资源栽培,成为政客后备军,从而正式开始介入政治
就算今后不打算从政,有了这层人脉后当律师也方便不少,与其在法庭上和对手辩个你死我活,拿个政府项目成为政府的司法合作伙伴,用纳税人的钱给自己撑台面,这不香吗?
还有个原因他没敢向任何人提:上辈子有篇课文叫做《竞选州长》,让他大开眼界,穿越过来后,虽然错过了那段竞选的“黄金时代”,但既传之则安之,好歹也要领略一下米利坚的传统艺能吧。
那个爱德华之前在纽约城大学念书时倒也干过类似差事。
只是那时候是个混混学生,对方自然也不会让他负责大项目,当个喽啰兵打打杂跑跑腿而已,资本主义社会更讲求量材施用。
反正是党派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
通常做的事情是,比如,白天把“麦克·华莱士才是市长”的牌子钉到行道树上,或者说服车主贴上印有“麦克·华莱士是最好的选择”的车贴,在华莱士演讲的时候帮着看场子维持会场秩序,践行“下手时不见人,下手后没有伤”的作战要求把捣蛋者架出去扔到街上,或者骑着自行车以玩命的速度在两个办公室之间来回传送递送文件。
到了晚上又是另一番活动,把印着“梅根才是市长”的牌子拆掉,然后一把火烧了,或者给保守的人士打电话“嘿,梅根是个碧池,选她上去,纽约会成为全美国的淫窝”等等。
但现在作为耶鲁法学生,未来的精英集团成员,自然有更重要的任务等着他去完成-负责两个地区的选举拉票工作。但爱德华觉得对方之所以让自己承担如此重任,只怕也是知道当年他在纽约的“丰富经验”,虽然是个混混儿学生,但在这方面却很有天赋,尤其善于打各种战斗,还都胜的挺漂亮,自己也没因此受什么重伤。
对一个大学生而言,已经算是不错的成绩了。
眼下他的雇主乔治... -->>
米国政体讲究三权分立,以遏制一党独大,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两党无时无刻不在剧烈争夺。
行政权(总统)要抢到手,对立法权的争斗也毫不放松,斗争的重中之重就是国会议员的选举,一旦自己党派的议员能在上下两院中达到多数,就能控制政策的立法走向,而根据法律规定总统提名的内阁成员以及驻外大使等人选也要经过国会同意才能正式履行职责,对于党派来说如果能让自己党员在两院内分别拿到多数席位,那么其意义不亚于拿到了总统一职。
立法权是对行政权最有效的制衡,国会甚至可以以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来限制总统权力,前提是总统不是自己党派的。
反过来,议员们也可以帮着自家总统通过各种法律,送上神助攻。
至于诸如两院内的预算委员会等机构,上可以拿捏国家预算财政大权,指挥政府政策走向,下能正儿八经的假公济私,让预算多多流向自己的党派控制的部门,顺便卡死对手党的项目资金来源,就更是人人都眼红的热门岗位,属于拼死也要拿到手的战略岗位。
总之,众议员竞选的火爆程度总统和参议员的选举,但也是两党必争之地。
流程也差不多,党内初选-党内提名-与对方党提名者公开辩论-最终投票选举。
眼下爱德华因为上学的缘故,把自己的选举注册地改到了纽黑文市,也没有注册为两党中的任何一党党员。
但这并不影响他去应聘身为民主党的乔治·达菲检察长的众议员委员会竞选助理一职。
反过来,对方也喜欢从耶鲁里找助手,毕竟是精英学生,头脑灵活,善于思考,眼下不是蛮荒的西部时期或者黑帮横行的20年代乃至更久远的建国时期,那些个时候竞选倒是方便-主要靠拳头子弹还有支票,当然明面上还得各家到处奔走演讲来拉票。
现在社会进步了,米利坚也成为了“灯塔”,自然也要文明一些,拳头子弹从首选方案变成最终解决计划,反而支票的作用大大提升-购买各种媒体服务,来包装自己宣传竞选或者购买数据咨询公司来量化选情数据提供相应的分析报告,自然这些公司的背后老板都是自己人,有钱大家赚才是正理。
唯一不变的就是参选者还得到处跑着发表演说举办竞选集会,从这个角度而言倒也有几分类似马戏团巡回演出。
这种模式下,对竞选助手脑力的要求远远高于体力的要求。
自从上次和达米聊天后,爱德华一直在考虑如何法律政治两开花,思来想去,觉得还是按照米国传统路径最符合实际。
成为竞选助理是新人混政治的第一步,一方面竞选就像战场,对参与者的各方面要求严格,非常适合测试人的各项能力,二来,竞选时少不得党内会有各种大佬和实权人物来助选。
两厢相加,只要是能力出众,很容易从大量竞选助理人员中脱颖而出,被各色巨头看中,拉到自己麾下花资源栽培,成为政客后备军,从而正式开始介入政治
就算今后不打算从政,有了这层人脉后当律师也方便不少,与其在法庭上和对手辩个你死我活,拿个政府项目成为政府的司法合作伙伴,用纳税人的钱给自己撑台面,这不香吗?
还有个原因他没敢向任何人提:上辈子有篇课文叫做《竞选州长》,让他大开眼界,穿越过来后,虽然错过了那段竞选的“黄金时代”,但既传之则安之,好歹也要领略一下米利坚的传统艺能吧。
那个爱德华之前在纽约城大学念书时倒也干过类似差事。
只是那时候是个混混学生,对方自然也不会让他负责大项目,当个喽啰兵打打杂跑跑腿而已,资本主义社会更讲求量材施用。
反正是党派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
通常做的事情是,比如,白天把“麦克·华莱士才是市长”的牌子钉到行道树上,或者说服车主贴上印有“麦克·华莱士是最好的选择”的车贴,在华莱士演讲的时候帮着看场子维持会场秩序,践行“下手时不见人,下手后没有伤”的作战要求把捣蛋者架出去扔到街上,或者骑着自行车以玩命的速度在两个办公室之间来回传送递送文件。
到了晚上又是另一番活动,把印着“梅根才是市长”的牌子拆掉,然后一把火烧了,或者给保守的人士打电话“嘿,梅根是个碧池,选她上去,纽约会成为全美国的淫窝”等等。
但现在作为耶鲁法学生,未来的精英集团成员,自然有更重要的任务等着他去完成-负责两个地区的选举拉票工作。但爱德华觉得对方之所以让自己承担如此重任,只怕也是知道当年他在纽约的“丰富经验”,虽然是个混混儿学生,但在这方面却很有天赋,尤其善于打各种战斗,还都胜的挺漂亮,自己也没因此受什么重伤。
对一个大学生而言,已经算是不错的成绩了。
眼下他的雇主乔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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