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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所掩埋了。
烛火明明灭灭,终于燃尽,化作一股青烟飘摇四散了。恍惚间,门口突然有道红影闪过,把晋王吓了一跳。借着月光定睛看去,原是那只名叫“琉璃”的小狐狸。小狐狸跑到晋王跟前抽着鼻子嗅了嗅,似在验明身份,确认毫无危险之后,它便抬起前爪朝着晋王的软底皂靴挠了去,力道不小,痒兮兮的,几下便将绣在上头的金丝盘龙给抓成了呲毛蜈蚣。晋王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想伸手过去揉揉小狐狸的脑袋以示亲近,却被它灵活一跳躲过了。
晋王生怕因此吵醒沈思,便丢下小狐狸退出了屋外,谁知那狐狸也三两步跟了上来,一边瞪起黑豆眼眨也不眨盯牢晋王,一边卷起爪子唰唰唰挠得欢畅。晋王哭笑不得地任它挠了半天,试探着伸手过去,还没等碰到蓬松的绒毛,它便又“跐溜”逃走了。如此几次三番,直到晋王出了院子走上石桥,小狐狸还在不远不近尾随着。可晋王一回头,它又赶紧藏到树后面去了,只有火红的大尾巴被遗忘在外头,甩啊甩啊的,清楚暴露了它的行踪。
晋王忍不住摇头苦笑:“唉,真真是宠肖主人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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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沈思就醒了。扭了几下僵硬的肩膀,意外发现地图上一小片线迹被晕开了,怕是自己睡得太熟,不当心印了口水上去,他连忙抬袖子去蹭,可惜已经干透了。
周围笼罩着淡淡的香气,沉稳厚重,似是晋王立于身旁。沈思傻呆呆扫视一圈,老半天才发现自己肩头不知何时多了件衣服,松黄色的上等丝绸,绣着吉祥团花,正是晋王昨日穿的那件。
沈思登时懊恼不已,一则,怪自己睡得太死,有人进来竟然全未发觉,这对习武之人来说实属不该。再则,万一给晋王看去了自己呼呼大睡流口水的蠢样,可真是丢脸到极点了。至于为什么不怕别人瞧见,偏偏只怕晋王一个人瞧见,他自己也说不清原因……
正自胡思乱想着,金葫芦推门走了进来,手里还捧着一盆清水并数样梳洗用具。见沈思醒了,他反常地跑上前来,竟想要伺候沈思洗漱。可惜他粗手笨脚,也没做惯这等杂活,不但将洗脸用的茉莉皂滑到地上踩了个稀烂,还把擦脸用的绸巾掉落在水盆里,碰翻了铜盆子,水泼了一地,连沈思的鞋袜都浸湿了。
沈思实在无奈,只好将他拉向一旁:“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金葫芦,招了吧,你到底有何用意?”
金葫芦扭捏半天,小小声说道:“公子,我、我昨夜想了很久,男子汉大丈夫不可妄自菲薄,我姓金名福禄字多寿,这等响亮名号是为闯一番事业而起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何况区区一将军尔……”
沈思憋不住“噗嗤”乐出了声:“那是你想出来的吗?那是昨天我跟你说的!”
“我想建功立业,我想有所作为,我……”金葫芦干脆“咚”一声跪在了地上,“请公子栽培我,我想上阵杀敌!”
沈思并没急于将他扶起来,反抱着双臂一脸玩味地逗他道:“金葫芦啊金葫芦,你是想建功立业有所作为,还是想尝尝价值千金的天鹅肉是什么滋味?”
“我、我、我并不是那样!”金葫芦嘴里说着并不是那样,可一张脸涨得通红,分明是在说:对,我就是那样!
沈思拿脚尖勾了勾他腿侧:“起来吧,可怜巴巴的像什么样子!”见金葫芦依旧跪在地上不肯动弹,沈思只好拎着肩膀将他提了起来,“你跟在我身边,确长了些本事不假,只是战场不比校场,刀枪无眼,生死有命,你可都想好了吗?”
金葫芦愣怔半晌,回过味来,猛力点头不止:“想好了!想好了!”
沈思看看天色,故意拖着长音说道:“唉,时辰也不早了,想是卯时将近了吧……”
“糟糕,今日可是要去办差事的。”金葫芦闻言一把甩掉手里的湿绸巾,转身就往外跑,跑出几步又抻长脖子朝后喊道:“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他将手探进胸口,取了个小布包出来,展开布包,里面平整放置着沈思写给他的那张纸——金福禄,金多寿,他举起来朝向太阳一遍一遍看着,心里喜不自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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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葫芦前脚刚走,绯红郡主后脚就来了,还大模大样站在门口端起架子等人见礼。可惜沈思只顾打扫着金葫芦留下的一地水渍、皂痕,完全无瑕顾她。她只好讪讪干咳两声,示意自己大人不计小人过,这一遭暂且饶了沈思。
那群打扮花花绿绿的小丫头在院子里笑闹起来,将兵器架子推搡得哗啦作响,吵到了沈思。见沈思皱起眉头,郡主赶紧朝外挥手:“去去去,都出去都出去!”
将小丫头们悉数赶出了院子,郡主转头“咯咯”一笑:“你在打扫?不如……本郡主来帮你吧?”
有了前车之鉴,沈思自然不肯劳她大驾,当即飞快摆手:“有话便说,我可不喜婆婆妈妈。”
郡主小碎步挪到沈思近前,扯着她袖口来回摇晃道:“你教我武艺和兵法吧,教我做个女将军!不是只会护送娘亲去寺庙进香祈福那种,是要穿铁甲、执长枪上阵杀敌那种。”
沈思随口敷衍着:“女儿家做什么将军,老老实实学几手针织女红才是正经。”
绯红郡主小嘴一撇:“花木兰、梁红玉也都是女儿家,还不做了威风凛凛的巾帼大英雄!”
沈思无奈地叹了口气:“你乃堂堂郡主,怎能和她们相比。”
郡主“啧啧”摇头,脸上一副“你不懂”的高深表情:“若我有本事上阵杀敌,就不必许给那些脑满肠肥的王孙公子为妻了。你可知梁王之女嫁给了太傅大人的嫡子,丈夫每日饮酒作乐,流连勾烟花之地,她只能以泪洗面。齐王之女呢,就嫁给了吏部尚书的独子,那小子生性体弱,成亲没半年便生了场急病一命呜呼了,留下她照样只能以泪洗面。更惨的是豫王之女,远嫁给了西藏土司,虽然不用以泪洗面,也只能酿酿青稞酒,放放牦牛,换成是我,闷都要闷死了。”
沈思眨眨眼,好奇地问:“那你想嫁什么样的相公?”
对于这个过于直白的问题,绯红郡主并不像旁的女孩那般羞涩害臊,反而大大方方答道:“我只想找到个单纯些的,逗趣些的。最重要他是真心实意喜欢我,而不是贪图我的郡主之位和我父王的权势。”
沈思将金葫芦往郡主的期许里套了套,倒也有些合适。他一边整理着桌面一边漫不经心问道:“王府里多得是能人异士,都比我饱读诗书阅历丰富,为何不去找他们教你?”
郡主鼻梁恨不得皱出个褶子来:“对于我的要求,他们一定表面应承说‘是是是,好好好’,然后扭头就去禀报给父王听了,我岂不又要坐在书房里抄写《女诫》!”
沈思扁扁嘴角:“那我也帮不了你,我如今客居王府,吃穿用度都要仰仗你父王,可不能得罪他。”
郡主满不在乎地一笑:“切,你和别人不一样,他们都怕父王,你不怕。不光不怕,父王还要反过来听你的话。我可看得明白,如今在父王跟前,你说什么便是什么,所以我才特特找你来了。哼,这下我总算也有办法治治父王了!”
沈思实在无语:“小丫头,凭你这幅脾气秉性何必担心将来嫁给谁呢,只怕是没有男人敢娶你的!”
绯红郡主双手叉腰,伸出舌头“噗噜噗噜”摆动两下:“你面孔又黑,脾气又臭,言行粗鲁又不通文墨,除了打仗什么都不会,还不是有人喜欢得无可不可,我怕什么!”
沈思没想到会被个小姑娘抢白,勾起指头便要一记凿栗弹过去,吓得郡主提着罗裙逃出了房门,还边跑边学着晋王声*意绵绵地叫着:“念卿,念卿,哈哈哈……”
平日跟在郡主身边那群小丫头都被惯坏了,一个个不知天高地厚,此刻也学着主子模样,站在院中叽叽喳喳起哄道:“念卿,念卿,念卿,念卿,哈哈哈哈……”
尘所掩埋了。
烛火明明灭灭,终于燃尽,化作一股青烟飘摇四散了。恍惚间,门口突然有道红影闪过,把晋王吓了一跳。借着月光定睛看去,原是那只名叫“琉璃”的小狐狸。小狐狸跑到晋王跟前抽着鼻子嗅了嗅,似在验明身份,确认毫无危险之后,它便抬起前爪朝着晋王的软底皂靴挠了去,力道不小,痒兮兮的,几下便将绣在上头的金丝盘龙给抓成了呲毛蜈蚣。晋王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想伸手过去揉揉小狐狸的脑袋以示亲近,却被它灵活一跳躲过了。
晋王生怕因此吵醒沈思,便丢下小狐狸退出了屋外,谁知那狐狸也三两步跟了上来,一边瞪起黑豆眼眨也不眨盯牢晋王,一边卷起爪子唰唰唰挠得欢畅。晋王哭笑不得地任它挠了半天,试探着伸手过去,还没等碰到蓬松的绒毛,它便又“跐溜”逃走了。如此几次三番,直到晋王出了院子走上石桥,小狐狸还在不远不近尾随着。可晋王一回头,它又赶紧藏到树后面去了,只有火红的大尾巴被遗忘在外头,甩啊甩啊的,清楚暴露了它的行踪。
晋王忍不住摇头苦笑:“唉,真真是宠肖主人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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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沈思就醒了。扭了几下僵硬的肩膀,意外发现地图上一小片线迹被晕开了,怕是自己睡得太熟,不当心印了口水上去,他连忙抬袖子去蹭,可惜已经干透了。
周围笼罩着淡淡的香气,沉稳厚重,似是晋王立于身旁。沈思傻呆呆扫视一圈,老半天才发现自己肩头不知何时多了件衣服,松黄色的上等丝绸,绣着吉祥团花,正是晋王昨日穿的那件。
沈思登时懊恼不已,一则,怪自己睡得太死,有人进来竟然全未发觉,这对习武之人来说实属不该。再则,万一给晋王看去了自己呼呼大睡流口水的蠢样,可真是丢脸到极点了。至于为什么不怕别人瞧见,偏偏只怕晋王一个人瞧见,他自己也说不清原因……
正自胡思乱想着,金葫芦推门走了进来,手里还捧着一盆清水并数样梳洗用具。见沈思醒了,他反常地跑上前来,竟想要伺候沈思洗漱。可惜他粗手笨脚,也没做惯这等杂活,不但将洗脸用的茉莉皂滑到地上踩了个稀烂,还把擦脸用的绸巾掉落在水盆里,碰翻了铜盆子,水泼了一地,连沈思的鞋袜都浸湿了。
沈思实在无奈,只好将他拉向一旁:“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金葫芦,招了吧,你到底有何用意?”
金葫芦扭捏半天,小小声说道:“公子,我、我昨夜想了很久,男子汉大丈夫不可妄自菲薄,我姓金名福禄字多寿,这等响亮名号是为闯一番事业而起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何况区区一将军尔……”
沈思憋不住“噗嗤”乐出了声:“那是你想出来的吗?那是昨天我跟你说的!”
“我想建功立业,我想有所作为,我……”金葫芦干脆“咚”一声跪在了地上,“请公子栽培我,我想上阵杀敌!”
沈思并没急于将他扶起来,反抱着双臂一脸玩味地逗他道:“金葫芦啊金葫芦,你是想建功立业有所作为,还是想尝尝价值千金的天鹅肉是什么滋味?”
“我、我、我并不是那样!”金葫芦嘴里说着并不是那样,可一张脸涨得通红,分明是在说:对,我就是那样!
沈思拿脚尖勾了勾他腿侧:“起来吧,可怜巴巴的像什么样子!”见金葫芦依旧跪在地上不肯动弹,沈思只好拎着肩膀将他提了起来,“你跟在我身边,确长了些本事不假,只是战场不比校场,刀枪无眼,生死有命,你可都想好了吗?”
金葫芦愣怔半晌,回过味来,猛力点头不止:“想好了!想好了!”
沈思看看天色,故意拖着长音说道:“唉,时辰也不早了,想是卯时将近了吧……”
“糟糕,今日可是要去办差事的。”金葫芦闻言一把甩掉手里的湿绸巾,转身就往外跑,跑出几步又抻长脖子朝后喊道:“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他将手探进胸口,取了个小布包出来,展开布包,里面平整放置着沈思写给他的那张纸——金福禄,金多寿,他举起来朝向太阳一遍一遍看着,心里喜不自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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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葫芦前脚刚走,绯红郡主后脚就来了,还大模大样站在门口端起架子等人见礼。可惜沈思只顾打扫着金葫芦留下的一地水渍、皂痕,完全无瑕顾她。她只好讪讪干咳两声,示意自己大人不计小人过,这一遭暂且饶了沈思。
那群打扮花花绿绿的小丫头在院子里笑闹起来,将兵器架子推搡得哗啦作响,吵到了沈思。见沈思皱起眉头,郡主赶紧朝外挥手:“去去去,都出去都出去!”
将小丫头们悉数赶出了院子,郡主转头“咯咯”一笑:“你在打扫?不如……本郡主来帮你吧?”
有了前车之鉴,沈思自然不肯劳她大驾,当即飞快摆手:“有话便说,我可不喜婆婆妈妈。”
郡主小碎步挪到沈思近前,扯着她袖口来回摇晃道:“你教我武艺和兵法吧,教我做个女将军!不是只会护送娘亲去寺庙进香祈福那种,是要穿铁甲、执长枪上阵杀敌那种。”
沈思随口敷衍着:“女儿家做什么将军,老老实实学几手针织女红才是正经。”
绯红郡主小嘴一撇:“花木兰、梁红玉也都是女儿家,还不做了威风凛凛的巾帼大英雄!”
沈思无奈地叹了口气:“你乃堂堂郡主,怎能和她们相比。”
郡主“啧啧”摇头,脸上一副“你不懂”的高深表情:“若我有本事上阵杀敌,就不必许给那些脑满肠肥的王孙公子为妻了。你可知梁王之女嫁给了太傅大人的嫡子,丈夫每日饮酒作乐,流连勾烟花之地,她只能以泪洗面。齐王之女呢,就嫁给了吏部尚书的独子,那小子生性体弱,成亲没半年便生了场急病一命呜呼了,留下她照样只能以泪洗面。更惨的是豫王之女,远嫁给了西藏土司,虽然不用以泪洗面,也只能酿酿青稞酒,放放牦牛,换成是我,闷都要闷死了。”
沈思眨眨眼,好奇地问:“那你想嫁什么样的相公?”
对于这个过于直白的问题,绯红郡主并不像旁的女孩那般羞涩害臊,反而大大方方答道:“我只想找到个单纯些的,逗趣些的。最重要他是真心实意喜欢我,而不是贪图我的郡主之位和我父王的权势。”
沈思将金葫芦往郡主的期许里套了套,倒也有些合适。他一边整理着桌面一边漫不经心问道:“王府里多得是能人异士,都比我饱读诗书阅历丰富,为何不去找他们教你?”
郡主鼻梁恨不得皱出个褶子来:“对于我的要求,他们一定表面应承说‘是是是,好好好’,然后扭头就去禀报给父王听了,我岂不又要坐在书房里抄写《女诫》!”
沈思扁扁嘴角:“那我也帮不了你,我如今客居王府,吃穿用度都要仰仗你父王,可不能得罪他。”
郡主满不在乎地一笑:“切,你和别人不一样,他们都怕父王,你不怕。不光不怕,父王还要反过来听你的话。我可看得明白,如今在父王跟前,你说什么便是什么,所以我才特特找你来了。哼,这下我总算也有办法治治父王了!”
沈思实在无语:“小丫头,凭你这幅脾气秉性何必担心将来嫁给谁呢,只怕是没有男人敢娶你的!”
绯红郡主双手叉腰,伸出舌头“噗噜噗噜”摆动两下:“你面孔又黑,脾气又臭,言行粗鲁又不通文墨,除了打仗什么都不会,还不是有人喜欢得无可不可,我怕什么!”
沈思没想到会被个小姑娘抢白,勾起指头便要一记凿栗弹过去,吓得郡主提着罗裙逃出了房门,还边跑边学着晋王声*意绵绵地叫着:“念卿,念卿,哈哈哈……”
平日跟在郡主身边那群小丫头都被惯坏了,一个个不知天高地厚,此刻也学着主子模样,站在院中叽叽喳喳起哄道:“念卿,念卿,念卿,念卿,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