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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霞离得这么近,等同于是进到了焚化炉。她尖叫、惨叫!皮肉与骨头先后烧化成灰!这火焰可不像种子破碎后的白焰那么“温柔”,每一寸皮肤在灼烧时都会伴随着剧烈的疼痛!
常治龙将红霞活活烧死,讽刺的是最后留下的灰烬中,那颗欲望之种依旧闪亮如新。
他一脚将种子踩碎,灰烬也随之化为虚无……
…………
“嗯……嗯?”胡广辉睁开朦胧的双眼,从昏迷中醒来,他首先看到的就是常治龙的笑脸。
“我这是怎么了……”胡广辉扶着脑袋,缓慢地坐起来。
小咪高兴地跳到他怀中:“太好了主人!幸亏你没事,要不然我……”
胡广辉用手指抚摸着小咪的头,转而问常治龙:“你是救了我?”
“也不能说是救你……”常治龙嬉笑着,“要不是你及时把我推开,搞不好完蛋的就是我。这算我还给你的吧。”
胡广辉笑着摇头:“不,无论怎么说都是你救的我,我欠你一次。”
“那我就不客气了!”常治龙高声说道,“我不介意让你欠我人情!”
“呵呵呵……你这人真是……”
胡广辉笑了,常治龙也笑了,两人稍作休息便动身前往宫殿的最深处,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算多。
幽暗宫殿的深处,金碧辉煌的大厅内堆放着山一样的银两。大厅中央有一张桌子,还有一个男人正独自面对桌上盆装的药面。
他拿起手边的瓶子摇晃几下,将瓶中的液体倒在药面上。那发光的液体一遇药面便渗透进去,随即像是起了化学反应一般,表面冒出刺眼的光芒。
男人点点头,微笑着拿起手边的勺子,擓一勺搓成丸子,再擓一勺搓成丸子……
一遍又一遍做着重复的劳动,他没有感到厌烦反而十分享受。这升仙丸五百文一颗,多做一颗就多五百文钱,有收益的事做再多也不嫌累。
洪铿是一个爱财的人,却不是一个懒人。他喜欢通过自己的双手赚钱,一点一点累积财富,至于如何使用……他喜欢把银两像这样堆放着,每天看着它们得到安心。
洪铿一直搓着丸子,他每天都关在这里只做这一件事,即便如今有两个不速之客闯入也阻止不了他的工作。
很快又做好了一个,也许是觉得这个圆形很完美,他举起药丸对着灯光,这看上去像是太阳,令他回想起离开家乡那天的太阳。
洪铿是个乡下娃,爹妈都是农民,而他从小就有雄心壮志,发誓长大后要赚大钱,让家人脱离贫苦日子。
二十岁时洪铿第一次背井离乡,带上家里这些年来的积蓄和爹妈的祝福,踏上发家致富的道路。
年少轻狂第一次出来做生意,难免因无知吃亏。可洪铿拥有同龄人所不具备的智慧,再加上天生的好运气,通过倒卖饰物一下子就赚得第一桶金。
衣锦还乡的洪铿令邻里乡亲们好生羡慕,尽管钱还不够在城里买房,但推倒重盖的新屋已经足够人垂涎了。
人都是这样,看到别人好了,自己也想试一试。可手里的本钱有限,一辈子的积蓄要是亏了该怎么办?
有人就想到投资,把钱给洪铿,让他去做生意,赚了钱分点红利岂不美哉?
村里人打定主意便来到洪铿家,向洪铿要求投资。可是洪铿却断然拒绝,原因是做生意有风险,自己的钱亏了也就亏了,别人的钱亏了怎么算?
然而他不同意是他的事,村民们可不会善罢甘休。洪铿不同意就去找他爸妈,老人家在村里住了半辈子,几代人没离开过此地,他们是不会好意思拒绝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洪铿的爹妈听过村民们的请求之后,转过来天天劝儿子。一来二去经过长时间的软磨硬泡,洪铿终于松口了,不过他警告村民们说:「丑话说前头,万一要是亏了,你们可别责怪我。」
村民们当然是一口答应,都乡里乡亲住着……是吧?
于是洪铿便勉为其难留下众人的钱,准备下次跑商时用。
有钱的出钱,没钱的自然就会想到出力。洪铿有个发小名叫刘亮,这小子从小就精明,村里数他跟洪铿关系最铁。
一听洪铿做生意挣了钱,刘亮这小子懂了心思,虽说没有本钱入不了股,但跟着他走南闯北,他吃肉,自己也有口汤喝不是?
刘亮去找洪铿毛遂自荐,而洪铿的生意越做越大,也确实需要一个跟班帮忙处理杂事。刘亮是自己的发小,两人关系一直很好,与其请外人不如请他,也算是拉兄弟一把。
就这样,洪铿带着刘亮上路。这回本钱也足,再加上之前的经验,洪铿信心满满,他觉得自己一定能赚更多的钱。
春去秋来过了一年,在外风吹日晒的辛苦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不过辛苦总是有回报的,这一年来,洪铿运用自己高明的商业头脑以及不怕苦精神,最终成功将本金翻了几倍。
回去的路上,两人找了一间客栈落脚。看着跟自己一同打拼的兄弟,洪铿拍着刘亮的肩膀说:「亮子,这回出来可多亏你了,没有你的帮忙也不会这么顺利。」
刘亮笑着说:「老板客气了,作为手下,我做这些都是应该的。」
虽然洪铿心里一直把刘亮当兄弟,但刘亮始终坚持称呼洪铿为老板。这代表了两人间心态的不同,一方重情义,而另一方眼里全是钱。
「亮子啊……」洪铿语重心长地说,「我想过了,这回你功劳不小,赚到的钱你也有份……我给你一百两!」
平心而论,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看,一百两已经不少了。米铺伙计每月三两,绸缎庄每月也才给五两,天底下所有商铺你去问,在哪家打工一年能给到一百两?
可是刘亮并不这么想,虽然嘴上说:「嗯……哦,还给这么多呐。那谢谢老板了。」
但心里想的是:他妈的,你个缺德的玩意儿。这趟出来赚到的钱可不止一千两,拿个一百两就把我打发了?人家茶楼掌柜一个月还有十两呢!
是啊,人家茶楼掌柜一个月十两,可人家是掌柜啊!你是个什么东西?你有那资格么?
反正刘亮不管那些,在他心里,赚多少都该平分才合理。
当天晚上洪铿睡了,可刘亮辗转难眠。看着打呼的洪铿,包袱就在他枕头底下!
; 红霞离得这么近,等同于是进到了焚化炉。她尖叫、惨叫!皮肉与骨头先后烧化成灰!这火焰可不像种子破碎后的白焰那么“温柔”,每一寸皮肤在灼烧时都会伴随着剧烈的疼痛!
常治龙将红霞活活烧死,讽刺的是最后留下的灰烬中,那颗欲望之种依旧闪亮如新。
他一脚将种子踩碎,灰烬也随之化为虚无……
…………
“嗯……嗯?”胡广辉睁开朦胧的双眼,从昏迷中醒来,他首先看到的就是常治龙的笑脸。
“我这是怎么了……”胡广辉扶着脑袋,缓慢地坐起来。
小咪高兴地跳到他怀中:“太好了主人!幸亏你没事,要不然我……”
胡广辉用手指抚摸着小咪的头,转而问常治龙:“你是救了我?”
“也不能说是救你……”常治龙嬉笑着,“要不是你及时把我推开,搞不好完蛋的就是我。这算我还给你的吧。”
胡广辉笑着摇头:“不,无论怎么说都是你救的我,我欠你一次。”
“那我就不客气了!”常治龙高声说道,“我不介意让你欠我人情!”
“呵呵呵……你这人真是……”
胡广辉笑了,常治龙也笑了,两人稍作休息便动身前往宫殿的最深处,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算多。
幽暗宫殿的深处,金碧辉煌的大厅内堆放着山一样的银两。大厅中央有一张桌子,还有一个男人正独自面对桌上盆装的药面。
他拿起手边的瓶子摇晃几下,将瓶中的液体倒在药面上。那发光的液体一遇药面便渗透进去,随即像是起了化学反应一般,表面冒出刺眼的光芒。
男人点点头,微笑着拿起手边的勺子,擓一勺搓成丸子,再擓一勺搓成丸子……
一遍又一遍做着重复的劳动,他没有感到厌烦反而十分享受。这升仙丸五百文一颗,多做一颗就多五百文钱,有收益的事做再多也不嫌累。
洪铿是一个爱财的人,却不是一个懒人。他喜欢通过自己的双手赚钱,一点一点累积财富,至于如何使用……他喜欢把银两像这样堆放着,每天看着它们得到安心。
洪铿一直搓着丸子,他每天都关在这里只做这一件事,即便如今有两个不速之客闯入也阻止不了他的工作。
很快又做好了一个,也许是觉得这个圆形很完美,他举起药丸对着灯光,这看上去像是太阳,令他回想起离开家乡那天的太阳。
洪铿是个乡下娃,爹妈都是农民,而他从小就有雄心壮志,发誓长大后要赚大钱,让家人脱离贫苦日子。
二十岁时洪铿第一次背井离乡,带上家里这些年来的积蓄和爹妈的祝福,踏上发家致富的道路。
年少轻狂第一次出来做生意,难免因无知吃亏。可洪铿拥有同龄人所不具备的智慧,再加上天生的好运气,通过倒卖饰物一下子就赚得第一桶金。
衣锦还乡的洪铿令邻里乡亲们好生羡慕,尽管钱还不够在城里买房,但推倒重盖的新屋已经足够人垂涎了。
人都是这样,看到别人好了,自己也想试一试。可手里的本钱有限,一辈子的积蓄要是亏了该怎么办?
有人就想到投资,把钱给洪铿,让他去做生意,赚了钱分点红利岂不美哉?
村里人打定主意便来到洪铿家,向洪铿要求投资。可是洪铿却断然拒绝,原因是做生意有风险,自己的钱亏了也就亏了,别人的钱亏了怎么算?
然而他不同意是他的事,村民们可不会善罢甘休。洪铿不同意就去找他爸妈,老人家在村里住了半辈子,几代人没离开过此地,他们是不会好意思拒绝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洪铿的爹妈听过村民们的请求之后,转过来天天劝儿子。一来二去经过长时间的软磨硬泡,洪铿终于松口了,不过他警告村民们说:「丑话说前头,万一要是亏了,你们可别责怪我。」
村民们当然是一口答应,都乡里乡亲住着……是吧?
于是洪铿便勉为其难留下众人的钱,准备下次跑商时用。
有钱的出钱,没钱的自然就会想到出力。洪铿有个发小名叫刘亮,这小子从小就精明,村里数他跟洪铿关系最铁。
一听洪铿做生意挣了钱,刘亮这小子懂了心思,虽说没有本钱入不了股,但跟着他走南闯北,他吃肉,自己也有口汤喝不是?
刘亮去找洪铿毛遂自荐,而洪铿的生意越做越大,也确实需要一个跟班帮忙处理杂事。刘亮是自己的发小,两人关系一直很好,与其请外人不如请他,也算是拉兄弟一把。
就这样,洪铿带着刘亮上路。这回本钱也足,再加上之前的经验,洪铿信心满满,他觉得自己一定能赚更多的钱。
春去秋来过了一年,在外风吹日晒的辛苦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不过辛苦总是有回报的,这一年来,洪铿运用自己高明的商业头脑以及不怕苦精神,最终成功将本金翻了几倍。
回去的路上,两人找了一间客栈落脚。看着跟自己一同打拼的兄弟,洪铿拍着刘亮的肩膀说:「亮子,这回出来可多亏你了,没有你的帮忙也不会这么顺利。」
刘亮笑着说:「老板客气了,作为手下,我做这些都是应该的。」
虽然洪铿心里一直把刘亮当兄弟,但刘亮始终坚持称呼洪铿为老板。这代表了两人间心态的不同,一方重情义,而另一方眼里全是钱。
「亮子啊……」洪铿语重心长地说,「我想过了,这回你功劳不小,赚到的钱你也有份……我给你一百两!」
平心而论,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看,一百两已经不少了。米铺伙计每月三两,绸缎庄每月也才给五两,天底下所有商铺你去问,在哪家打工一年能给到一百两?
可是刘亮并不这么想,虽然嘴上说:「嗯……哦,还给这么多呐。那谢谢老板了。」
但心里想的是:他妈的,你个缺德的玩意儿。这趟出来赚到的钱可不止一千两,拿个一百两就把我打发了?人家茶楼掌柜一个月还有十两呢!
是啊,人家茶楼掌柜一个月十两,可人家是掌柜啊!你是个什么东西?你有那资格么?
反正刘亮不管那些,在他心里,赚多少都该平分才合理。
当天晚上洪铿睡了,可刘亮辗转难眠。看着打呼的洪铿,包袱就在他枕头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