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qqxsw.mx,最漫长的那一夜(出书版)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刹那间,小灵好想大声说——复活吧!亲爱的,我的胖子君!
他闭上了眼睛。
不知是她的还是他的泪水,从冰冷的眼角滑落到耳边,溶化死后浓浓的妆容。
再不会醒来。
小灵为胖子君补妆,低头亲吻他的嘴唇。
天亮了,万圣节。
下午四点,殡仪馆七宝山厅,胖子君遗体告别仪式。
可惜,来人稀稀拉拉,除了父母与亲戚,没什么其他人。胖子君生前的互联网公司,总共三十多号员工,连一个都没来——都拥到劳动保障局讨薪水去了。只有投资他的那位德州电锯杀人狂天使,给他送了个黑玫瑰扎成的硕大花圈,看起来煞是拉风与扎台型——那一夜,天使本人正在北京地铁里扮演清宫太监而被警方拘捕。
胖子君安静地躺在水晶棺材里,身着黑色西装,打着领带,面色白皙,头发锃亮,竟比他活着的时候,更帅一百倍。
大概,只有在情人眼里,他才是这个样子吧。
哀乐结束,遗体告别仪式完毕,胖子君被送到后面的火化炉。
体形过于庞大沉重,只能送进一个单间。关上炉门,按下电钮,数千度高温烈火,往生极乐矣。
小灵穿着一身正式的黑色衣裙,头发上别着白花,远远地看着火葬中的胖子君。
火葬场的玫瑰。
有人给她起过这样的绰号,都从未有人看她穿成这样,同事们好奇地围观,却都不敢上去问她为什么。
火化一具遗体需要个把钟头,家属在外面嚎哭等候之时,火化炉的烟囱上面,喷出大团炽热的烈火。
大家都看不懂怎么回事,只感觉四周温度剧增,地面上流溢着喷火的液体……有经验的火化工高喊:粗大事了!
紧接着,整个火化炉被熊熊烈焰包围,大家慌乱地往殡仪馆门外逃去。
小灵夹在人群中间,痴痴地看着烈火焚城与焚尸,脸被火光映得通红,就像在职业高中的篮球场边第一次看到胖子君——他的浑身上下装满了脂肪,因为烈火焚烧而从烟囱喷出。胖子君的尸体就像一团喷火巨龙,迅速点燃整个火葬场和殡仪馆。何况,他是喝酒醉死的,巨大的肠胃里,灌满了高纯度的酒精,更加助长了这场大火。
终于,当整个殡仪馆都陷入火海,小灵才被两个奋不顾身的男同事救出来。
好大一蓬火啊!
画面太美,你不敢看。小灵站在马路对面,看着这场殡仪馆史上最壮观的灾难。火化炉的烟囱不断喷出烈焰,就像白日焰火,直冲云霄。巨大火舌,半空爆炸,火星四散,带着胖子君身上的油脂,如同最迷人的烟花,绽开五颜六色,绚烂夺目。所有目睹此景的人们,注定永生难忘!
一群外国小孩依次敲门来讨糖吃,他们不晓得这是中国的殡仪馆,小孩的洋妈妈们以为是小菜场之类的。小洋鬼子们敲开了一家家寿衣店和花圈店的大门,店里当然没有糖果和巧克力,只能顺手抓给他们一把纸钱和冥钞,大方点的就送了几块报废的灵位牌和骨灰盒子的边角料。最后看到一蓬大火,小孩子们怀抱最新的礼物,欢快地完成了万圣节讨糖之旅。
西北风吹过,烈火永不停歇地燃烧,从白天烧入傍晚,连着天边晚霞。全城的消防车都已出动,却难以控制猛烈的火势。每个消防员的身上,都沾满了胖子君体内的黄色油脂,而那充满焦煳香气的尸体味道,则弥漫在整个城市,乃至大半个中国上空……
万圣节。
这场“1031”特大火灾,足足烧了五个多钟头。谁都没有想到,子夜时分,突如其来下了一场大雪。黑夜里白茫茫一片,终于把火扑灭。整个殡仪馆与火葬场早被烧成白地。幸好,没有人(活)员伤亡,但几百具尸体直接成灰了。
镜头回放——下午五点,大火最猛烈的瞬间。小灵想起胖子君生前爱看的一部港片,有段黑社会老大的台词: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风风光光地活,红红火火地死。如果,不能风风光光地活,那就红红火火地死吧。
忽然,她跳着双脚拍手欢呼起来!
女孩笑得多么灿烂,像小时候骑在爸爸肩膀上,出门去看国庆节放烟花。
摩天轮上,胖子君问小灵,你看过白天放烟花吗?
没有啊。
将来一定有机会,我放给你看。
胖子君双手揽小灵入怀,只感觉她轻得像一只小猫,而自己像只又肥又蠢的大狗。
喵呜。
汪汪。
第17夜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这篇文章。
这个故事,百分之一百都是真实的。两年来,我从未跟任何身边的朋友说过起,埋藏于心。
2012年,深秋,今晚(好像是吧),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了。
“走失”,在现代汉语中是——
(人或家畜)出去后迷了路,回不到原地或下落不明。
这段解释很精确,走失的不仅有人,还有陪伴人的动物。
两年前的深秋,晚上,大约八点,我在公司开会,关于《天机》电影。忽然,接到家里电话,说贝贝丢了。
贝贝是我养的狗的名字。
虽然,听起来是小狗的名字,但我的贝贝却是一头实打实的猛犬。
我不相信,以为是开玩笑。
但是,电话里说,贝贝是趁着家里没人,自己打开门逃出去的。
狗会自己开门逃跑吗?别的狗也许不会,但我心里很清楚,我养的狗可以做到。
我的心头一沉,血管和神经发毛,皮肤有麻麻的感觉。但在电话里,我没说什么,只是说等我回来。
在公司,我继续开会,不动声色,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尽量不去想贝贝。
晚上九点,开车回家。
我妈在哭。
贝贝,真的走丢了。
自从婚后,我跟父母分开住了。贝贝一直跟着我父母。2012年,我又搬家了,只搬了几百米的距离,换到一座桥对面的小区。我的父母就带着贝贝,搬进我原来的房子。
这天下午,我妈刚在对面小区遛完狗,把贝贝牵回家后,我爸又出门了。等到回家,贝贝已经不见。
门是虚掩着的,走的时候忘了反锁,更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痕迹——唯一的可能,是贝贝自己开门出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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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间,小灵好想大声说——复活吧!亲爱的,我的胖子君!
他闭上了眼睛。
不知是她的还是他的泪水,从冰冷的眼角滑落到耳边,溶化死后浓浓的妆容。
再不会醒来。
小灵为胖子君补妆,低头亲吻他的嘴唇。
天亮了,万圣节。
下午四点,殡仪馆七宝山厅,胖子君遗体告别仪式。
可惜,来人稀稀拉拉,除了父母与亲戚,没什么其他人。胖子君生前的互联网公司,总共三十多号员工,连一个都没来——都拥到劳动保障局讨薪水去了。只有投资他的那位德州电锯杀人狂天使,给他送了个黑玫瑰扎成的硕大花圈,看起来煞是拉风与扎台型——那一夜,天使本人正在北京地铁里扮演清宫太监而被警方拘捕。
胖子君安静地躺在水晶棺材里,身着黑色西装,打着领带,面色白皙,头发锃亮,竟比他活着的时候,更帅一百倍。
大概,只有在情人眼里,他才是这个样子吧。
哀乐结束,遗体告别仪式完毕,胖子君被送到后面的火化炉。
体形过于庞大沉重,只能送进一个单间。关上炉门,按下电钮,数千度高温烈火,往生极乐矣。
小灵穿着一身正式的黑色衣裙,头发上别着白花,远远地看着火葬中的胖子君。
火葬场的玫瑰。
有人给她起过这样的绰号,都从未有人看她穿成这样,同事们好奇地围观,却都不敢上去问她为什么。
火化一具遗体需要个把钟头,家属在外面嚎哭等候之时,火化炉的烟囱上面,喷出大团炽热的烈火。
大家都看不懂怎么回事,只感觉四周温度剧增,地面上流溢着喷火的液体……有经验的火化工高喊:粗大事了!
紧接着,整个火化炉被熊熊烈焰包围,大家慌乱地往殡仪馆门外逃去。
小灵夹在人群中间,痴痴地看着烈火焚城与焚尸,脸被火光映得通红,就像在职业高中的篮球场边第一次看到胖子君——他的浑身上下装满了脂肪,因为烈火焚烧而从烟囱喷出。胖子君的尸体就像一团喷火巨龙,迅速点燃整个火葬场和殡仪馆。何况,他是喝酒醉死的,巨大的肠胃里,灌满了高纯度的酒精,更加助长了这场大火。
终于,当整个殡仪馆都陷入火海,小灵才被两个奋不顾身的男同事救出来。
好大一蓬火啊!
画面太美,你不敢看。小灵站在马路对面,看着这场殡仪馆史上最壮观的灾难。火化炉的烟囱不断喷出烈焰,就像白日焰火,直冲云霄。巨大火舌,半空爆炸,火星四散,带着胖子君身上的油脂,如同最迷人的烟花,绽开五颜六色,绚烂夺目。所有目睹此景的人们,注定永生难忘!
一群外国小孩依次敲门来讨糖吃,他们不晓得这是中国的殡仪馆,小孩的洋妈妈们以为是小菜场之类的。小洋鬼子们敲开了一家家寿衣店和花圈店的大门,店里当然没有糖果和巧克力,只能顺手抓给他们一把纸钱和冥钞,大方点的就送了几块报废的灵位牌和骨灰盒子的边角料。最后看到一蓬大火,小孩子们怀抱最新的礼物,欢快地完成了万圣节讨糖之旅。
西北风吹过,烈火永不停歇地燃烧,从白天烧入傍晚,连着天边晚霞。全城的消防车都已出动,却难以控制猛烈的火势。每个消防员的身上,都沾满了胖子君体内的黄色油脂,而那充满焦煳香气的尸体味道,则弥漫在整个城市,乃至大半个中国上空……
万圣节。
这场“1031”特大火灾,足足烧了五个多钟头。谁都没有想到,子夜时分,突如其来下了一场大雪。黑夜里白茫茫一片,终于把火扑灭。整个殡仪馆与火葬场早被烧成白地。幸好,没有人(活)员伤亡,但几百具尸体直接成灰了。
镜头回放——下午五点,大火最猛烈的瞬间。小灵想起胖子君生前爱看的一部港片,有段黑社会老大的台词: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风风光光地活,红红火火地死。如果,不能风风光光地活,那就红红火火地死吧。
忽然,她跳着双脚拍手欢呼起来!
女孩笑得多么灿烂,像小时候骑在爸爸肩膀上,出门去看国庆节放烟花。
摩天轮上,胖子君问小灵,你看过白天放烟花吗?
没有啊。
将来一定有机会,我放给你看。
胖子君双手揽小灵入怀,只感觉她轻得像一只小猫,而自己像只又肥又蠢的大狗。
喵呜。
汪汪。
第17夜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这篇文章。
这个故事,百分之一百都是真实的。两年来,我从未跟任何身边的朋友说过起,埋藏于心。
2012年,深秋,今晚(好像是吧),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了。
“走失”,在现代汉语中是——
(人或家畜)出去后迷了路,回不到原地或下落不明。
这段解释很精确,走失的不仅有人,还有陪伴人的动物。
两年前的深秋,晚上,大约八点,我在公司开会,关于《天机》电影。忽然,接到家里电话,说贝贝丢了。
贝贝是我养的狗的名字。
虽然,听起来是小狗的名字,但我的贝贝却是一头实打实的猛犬。
我不相信,以为是开玩笑。
但是,电话里说,贝贝是趁着家里没人,自己打开门逃出去的。
狗会自己开门逃跑吗?别的狗也许不会,但我心里很清楚,我养的狗可以做到。
我的心头一沉,血管和神经发毛,皮肤有麻麻的感觉。但在电话里,我没说什么,只是说等我回来。
在公司,我继续开会,不动声色,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尽量不去想贝贝。
晚上九点,开车回家。
我妈在哭。
贝贝,真的走丢了。
自从婚后,我跟父母分开住了。贝贝一直跟着我父母。2012年,我又搬家了,只搬了几百米的距离,换到一座桥对面的小区。我的父母就带着贝贝,搬进我原来的房子。
这天下午,我妈刚在对面小区遛完狗,把贝贝牵回家后,我爸又出门了。等到回家,贝贝已经不见。
门是虚掩着的,走的时候忘了反锁,更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痕迹——唯一的可能,是贝贝自己开门出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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