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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注意到,这个男孩身材高挑,比例完美,绝对是模特的好材料。
林皓舔了舔嘴唇,感到喉咙有些干涩,眸子露出别样的颜色,扬起头,和林蕾如出一辙的高傲,“原来你就是小蕾口中的那个人?”
然后转过头,向林蕾抱怨,“小蕾,他和你的描述不像,我受惊了,心脏在砰砰乱跳!”
林蕾翻了翻白眼,推测哥哥的花痴病犯了。
她怀着恶作剧的心态,一本正经道,“哥哥,不可以无礼哦,这个人呢,是我们爸爸的弟弟,我们应该喊他叔叔才对!林旭,你也得喊哦!”
林皓张大嘴:“纳纳纳尼?”
结果,只有林旭乖乖开口,懦懦喊道,“叔,叔,叔叔好。”好不容易,他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林琛的眼睛跳了跳,问道:“那个,你几岁?”
林旭懦懦回答:“九,九岁了。”也许是常年被人欺负的缘故,林旭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说话也不利索。
林琛想了想,解释道:“我今年才十三岁,没比你大多少的。要不,你叫我小叔叔吧。”
林旭依旧是一副木讷样:“小,小叔叔。”
林琛哦了一声,算是回应,他觉得加了个小字,听着正常多了。
林蕾冷哼一声,满脸鄙夷,尖酸刻薄道,“真是傻子,竟然认一个乡巴佬做叔叔,丢尽瑜叔叔的脸,你怎么不和你那贱人妈一起去死?”
在林蕾小时候,也曾将林瑜当做心中的白马王子。相对应的,她现在非常讨厌林旭!
林旭缩缩身子,将自己缩成一团,像鸵鸟似的,以为这样别人就看不到他。
林琛虽然不能完全理解林蕾的意思,也听出了点火药味,忍不住安慰林旭,“你不要难过,她是坏人。”他说这句话时,眼睛还在盯着食物。
林蕾听了,脸绿了,恨恨瞪了眼林琛,眼珠转了转,忽然隐去怒气,说道,“喂,我告诉你啊,制服早就被圣彼得淘汰了,你穿着这身制服去上学,丢死人了。”
林蕾不得不承认,小乡巴佬打扮干净后还挺好看的,这让她心里更为不爽。
林皓刚想开口,提出疑问,却被林蕾踩了一脚。
林琛的眼睛亮了,似乎藏了好多小星星,不再眼巴巴望着食物和小男孩,将视线转向林蕾,看看林蕾身上的漂亮衣服,再低头看看自己的,兴奋道,“我可以上学吗?”
林皓下意识接口,“当然,告诉皓哥,你喜欢什么样的衣服,我让王妈准备。”说出哥这个词,林皓挺别扭的。
“哥”其实也含有情趣意味,只是这个看上去像极了小情的男孩子却是他货真价实的叔叔?
林琛乖乖回答,“大点的,这个特别特别紧。”他指了指身上的紧绷衣服。
林蕾更来劲了,“就是啊,你那件衣服太小了,这样吧,我给你选一套。”很快,林蕾从林皓的衣柜里拿出一套服装,并搭配了眼花缭乱的配饰,递给林琛。
那是Burberry推出的新款秋冬系列,白底衬衫,格纹领带,Brit红色V领肩部经典格纹羊绒衫,极具英伦学院派风格。下身是dior的灰色轻微磨边做旧简约牛仔裤。另外,林蕾选择了prada的亮驼色围脖,浅军绿迷彩图帽,棕色经典格纹图案系带休闲鞋,d&g的深棕鹿皮手套,Visetti的银色链身银黑双色中空十字造型吊坠。
林琛接过手,微乎其微的皱了皱眉,这身东西,看上去更复杂的样子。他当着众人的面,准备解扣子。
林蕾惊得花容失色,“你要死啊!在这里脱衣服,你是暴露狂吗?”
林琛这才意识到,林蕾是女的,连忙说了声对不起,红着脸,捧着衣服裤子鞋子跑到梳洗间更换。
过了很久,林琛才再次出现在客厅,众人与其说眼前一亮,不如说风中凌乱了。
林琛很高挑,但林皓的身高在同龄人里也略显出众,所以林皓的衣服穿在林琛身上,明显偏大,硬是将Burberry的英伦风穿出了松垮奇怪风味,牛仔裤由于过长,而被林琛卷了几个裤脚,显得不伦不类。
各种奢侈配件组合在一起,说不出的累赘怪异。
就好像白净漂亮的脸庞被涂上过多的妆容后,反而显得累赘。
林蕾对服装设计颇有建树,服装的最大意义在于合身,配饰只是点缀,所以她能搭配出这样的震撼效果,实在是“有心”了,她看着林琛的装扮,忍不住发笑。
林皓自然不能批评妹妹的审美,只好咳嗽两声,说道,“去学校吧,快迟到了。今天我来开车!”
林旭睁着纯粹的大眼睛,看着他们离去。
他还注意到,这个男孩身材高挑,比例完美,绝对是模特的好材料。
林皓舔了舔嘴唇,感到喉咙有些干涩,眸子露出别样的颜色,扬起头,和林蕾如出一辙的高傲,“原来你就是小蕾口中的那个人?”
然后转过头,向林蕾抱怨,“小蕾,他和你的描述不像,我受惊了,心脏在砰砰乱跳!”
林蕾翻了翻白眼,推测哥哥的花痴病犯了。
她怀着恶作剧的心态,一本正经道,“哥哥,不可以无礼哦,这个人呢,是我们爸爸的弟弟,我们应该喊他叔叔才对!林旭,你也得喊哦!”
林皓张大嘴:“纳纳纳尼?”
结果,只有林旭乖乖开口,懦懦喊道,“叔,叔,叔叔好。”好不容易,他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林琛的眼睛跳了跳,问道:“那个,你几岁?”
林旭懦懦回答:“九,九岁了。”也许是常年被人欺负的缘故,林旭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说话也不利索。
林琛想了想,解释道:“我今年才十三岁,没比你大多少的。要不,你叫我小叔叔吧。”
林旭依旧是一副木讷样:“小,小叔叔。”
林琛哦了一声,算是回应,他觉得加了个小字,听着正常多了。
林蕾冷哼一声,满脸鄙夷,尖酸刻薄道,“真是傻子,竟然认一个乡巴佬做叔叔,丢尽瑜叔叔的脸,你怎么不和你那贱人妈一起去死?”
在林蕾小时候,也曾将林瑜当做心中的白马王子。相对应的,她现在非常讨厌林旭!
林旭缩缩身子,将自己缩成一团,像鸵鸟似的,以为这样别人就看不到他。
林琛虽然不能完全理解林蕾的意思,也听出了点火药味,忍不住安慰林旭,“你不要难过,她是坏人。”他说这句话时,眼睛还在盯着食物。
林蕾听了,脸绿了,恨恨瞪了眼林琛,眼珠转了转,忽然隐去怒气,说道,“喂,我告诉你啊,制服早就被圣彼得淘汰了,你穿着这身制服去上学,丢死人了。”
林蕾不得不承认,小乡巴佬打扮干净后还挺好看的,这让她心里更为不爽。
林皓刚想开口,提出疑问,却被林蕾踩了一脚。
林琛的眼睛亮了,似乎藏了好多小星星,不再眼巴巴望着食物和小男孩,将视线转向林蕾,看看林蕾身上的漂亮衣服,再低头看看自己的,兴奋道,“我可以上学吗?”
林皓下意识接口,“当然,告诉皓哥,你喜欢什么样的衣服,我让王妈准备。”说出哥这个词,林皓挺别扭的。
“哥”其实也含有情趣意味,只是这个看上去像极了小情的男孩子却是他货真价实的叔叔?
林琛乖乖回答,“大点的,这个特别特别紧。”他指了指身上的紧绷衣服。
林蕾更来劲了,“就是啊,你那件衣服太小了,这样吧,我给你选一套。”很快,林蕾从林皓的衣柜里拿出一套服装,并搭配了眼花缭乱的配饰,递给林琛。
那是Burberry推出的新款秋冬系列,白底衬衫,格纹领带,Brit红色V领肩部经典格纹羊绒衫,极具英伦学院派风格。下身是dior的灰色轻微磨边做旧简约牛仔裤。另外,林蕾选择了prada的亮驼色围脖,浅军绿迷彩图帽,棕色经典格纹图案系带休闲鞋,d&g的深棕鹿皮手套,Visetti的银色链身银黑双色中空十字造型吊坠。
林琛接过手,微乎其微的皱了皱眉,这身东西,看上去更复杂的样子。他当着众人的面,准备解扣子。
林蕾惊得花容失色,“你要死啊!在这里脱衣服,你是暴露狂吗?”
林琛这才意识到,林蕾是女的,连忙说了声对不起,红着脸,捧着衣服裤子鞋子跑到梳洗间更换。
过了很久,林琛才再次出现在客厅,众人与其说眼前一亮,不如说风中凌乱了。
林琛很高挑,但林皓的身高在同龄人里也略显出众,所以林皓的衣服穿在林琛身上,明显偏大,硬是将Burberry的英伦风穿出了松垮奇怪风味,牛仔裤由于过长,而被林琛卷了几个裤脚,显得不伦不类。
各种奢侈配件组合在一起,说不出的累赘怪异。
就好像白净漂亮的脸庞被涂上过多的妆容后,反而显得累赘。
林蕾对服装设计颇有建树,服装的最大意义在于合身,配饰只是点缀,所以她能搭配出这样的震撼效果,实在是“有心”了,她看着林琛的装扮,忍不住发笑。
林皓自然不能批评妹妹的审美,只好咳嗽两声,说道,“去学校吧,快迟到了。今天我来开车!”
林旭睁着纯粹的大眼睛,看着他们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