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泥婆罗王子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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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沈傲坐着,坐与他对面之人叫吴笔,在监生之中,也是极有名望的。
在沈傲没有进监读书之前,此人的才学,只排在蔡伦之后,如今蔡伦却不知是什么原因,竟是挂名而去,再不来国子监了;这吴笔对沈傲倒是倾服,慢慢地与沈傲关系亲密起来。
其余的几个都是沈傲的同窗,都是很相熟的,相互之间也没有什么忌讳,经常相互之间打着哈哈。
吴笔这个人倒是风趣得很,大冷天里摇着扇子,满心想要作出高雅的姿态,笑呵呵地对沈傲道:“沈兄,这里腊梅盛开,大雪纷飞,何不如请沈兄先作一首诗来,给我们开开眼界,如何?”
沈傲给他翻了个白眼,无奈地笑道:“吴兄倒是机灵,却只怂恿我来作诗,你倒能落个自在”
话虽如此说,既然人家开了口,也没有不应的道理,想了想道:“东风才有又西风,群木山中叶叶空。只有梅花吹不尽,依然新白抱新红。”
话音刚落,其他人纷纷叫好,诗还未品味出来,可是这份急智却已令人大开眼界,吴笔眸光一亮,道:“沈兄果然厉害,以沈兄的才智,只怕遇到了那骄横的泥婆罗国王子,也非教他叹服不可。”
一个同窗好奇地看着吴笔,忍不住地问道:“泥婆罗王子是谁?这名字儿倒是稀罕。”
吴笔晒然一笑,道:“泥婆罗乃是吐蕃以南的小国,国内多商贾,近几日他们的王子随我大宋朝的商船前来晋见官家,说是要永修同好,可是这王子,却着实是狡诈得很,我父亲在礼部公干,便是专门负责接待此人的,这人口里虽然要称臣,可是出言却是极为不逊,寻了些边陲之国的稀罕物,四处要给咱们天朝难堪,据说就是官家,也头疼得很呢。”
沈傲也来了好奇之心,微微一笑道:“官家也头疼?这倒是稀奇,一个小国王子,也敢这样放肆吗?”
吴笔的父亲是主客郎中,说白了,放在后世,就相当于外交部下属的礼宾司司长差不多,专门用来接待各国使臣的。耳濡目染之下,吴笔倒是颇有些国际视野,朝沈傲微微一笑道:“这泥婆罗国与吐蕃接壤,又与大理、蒲甘互有疆界,吐蕃实力最强,而吐蕃诸部又与我朝共同应付西夏这一强敌,泥婆罗国虽然地寡民困,国中却有兵马七千余人,吐蕃国甚为忌惮,因而屡屡与我朝共御西夏时,往往不敢出尽全力,以备腹背受敌。这一次泥婆罗国若是能向我大宋称臣,则吐蕃腹背之患不复存在,他们与西夏人有不共戴天之仇,恰好可成我们的左右臂膀。”
几个同窗愣住了,顿时听得有点儿反应不及,读书人对国事虽然有兴致,可是这种详细的外交却兴趣缺缺,泥婆罗,鬼知道他们在哪里,和他们的干系不大。
沈傲却是听明白了,原来官家的意思是想整合西南诸藩,好缓解西北部西夏人的威胁,泥婆罗虽小,若是能拉拢,自然还是尽量采取拉拢的手段,这泥婆罗王子就是再狂傲,就是身为九五之尊,也得忍着。
沈傲笑了笑,继续问道:“泥婆罗地处吐蕃之南,莫非就是那佛邦?”
沈傲依稀记得,佛教便是从这里传入的,这个小国曾经做过吐蕃的属国,后来吐蕃分裂,分为诸部,随即又遭受了西夏人的侵略,因此逐而摆脱了宗主国的地位,想不到这国家虽小,胆气倒是不小,这王子兴冲冲地跑过来膈应了,只是单纯地为了来耍聪明的吗?
沈傲觉得没有这么简单,别看人家现在还是蛮荒小国,可是沈傲却相信,人家的智商还是没有问题的,这一次来,多半是有半推半就的意思,一方面有向大宋称臣的意思,另一方面呢,却又不甘心,想教天朝多拿出点好处来收买它,因此才千里迢迢跑来,却又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没有太多的诚意。
吴笔眼眸一亮,想不到沈傲连泥婆罗都知道,便道:“此国虽是不起眼,据说却是佛家祖源之地,与这个王子随来的,正是一个泥婆罗高僧,说自己有什么大智慧,把咱们宋人都不放在眼里呢其实依我看,我大宋人才济济,一个高僧,又有什么稀罕,官家之所以忍着,便是不愿去触怒这小王子,想安安稳稳地教他们称臣罢了”
沈傲不以为然,晒然一笑地道:“这世上从没有怯弱让人臣服的,对付这样的人,就该让他们瞧一瞧大宋的国力,该打棒子的时候打棒子,该给甜枣的时候给甜枣,你若是一味退让,他只会当你是好欺负的。”
吴笔这个时候却显得老成持重起来,不认同地道:“沈兄这话就岔了,大宋乃是礼仪之邦,蛮荒小国可以无礼,可我大宋又岂能以无礼待之,来者即是客,哪有为难客人的道理。”
沈傲摸摸鼻子,却只是笑笑,这种大道理就是争个一万年都争不清楚,至于什么王子,关他屁事,便无趣地转移话题道:“好了,就算是吴兄说得有道理,喂,王兄,我的酒还没有暖好吗?快上热酒来,本公子喝了酒,要回去早些歇了,明日就要进考场,不能耽误了休息。”
那王兄高声道:“就来了,就来了,沈兄吵个什么,王某人的煮酒绝技哪有这般轻易完成的,你再等等。”
众人一听沈傲高喊,便都鼓噪,纷纷道:“王兄这般的轻慢,还是退位让贤的好,你的煮酒绝技不成,我们自可代劳。”
雪花纷纷,淡黄色的腊梅在凛冽寒风中绽放,笑声随着风儿传开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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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傲没有进监读书之前,此人的才学,只排在蔡伦之后,如今蔡伦却不知是什么原因,竟是挂名而去,再不来国子监了;这吴笔对沈傲倒是倾服,慢慢地与沈傲关系亲密起来。
其余的几个都是沈傲的同窗,都是很相熟的,相互之间也没有什么忌讳,经常相互之间打着哈哈。
吴笔这个人倒是风趣得很,大冷天里摇着扇子,满心想要作出高雅的姿态,笑呵呵地对沈傲道:“沈兄,这里腊梅盛开,大雪纷飞,何不如请沈兄先作一首诗来,给我们开开眼界,如何?”
沈傲给他翻了个白眼,无奈地笑道:“吴兄倒是机灵,却只怂恿我来作诗,你倒能落个自在”
话虽如此说,既然人家开了口,也没有不应的道理,想了想道:“东风才有又西风,群木山中叶叶空。只有梅花吹不尽,依然新白抱新红。”
话音刚落,其他人纷纷叫好,诗还未品味出来,可是这份急智却已令人大开眼界,吴笔眸光一亮,道:“沈兄果然厉害,以沈兄的才智,只怕遇到了那骄横的泥婆罗国王子,也非教他叹服不可。”
一个同窗好奇地看着吴笔,忍不住地问道:“泥婆罗王子是谁?这名字儿倒是稀罕。”
吴笔晒然一笑,道:“泥婆罗乃是吐蕃以南的小国,国内多商贾,近几日他们的王子随我大宋朝的商船前来晋见官家,说是要永修同好,可是这王子,却着实是狡诈得很,我父亲在礼部公干,便是专门负责接待此人的,这人口里虽然要称臣,可是出言却是极为不逊,寻了些边陲之国的稀罕物,四处要给咱们天朝难堪,据说就是官家,也头疼得很呢。”
沈傲也来了好奇之心,微微一笑道:“官家也头疼?这倒是稀奇,一个小国王子,也敢这样放肆吗?”
吴笔的父亲是主客郎中,说白了,放在后世,就相当于外交部下属的礼宾司司长差不多,专门用来接待各国使臣的。耳濡目染之下,吴笔倒是颇有些国际视野,朝沈傲微微一笑道:“这泥婆罗国与吐蕃接壤,又与大理、蒲甘互有疆界,吐蕃实力最强,而吐蕃诸部又与我朝共同应付西夏这一强敌,泥婆罗国虽然地寡民困,国中却有兵马七千余人,吐蕃国甚为忌惮,因而屡屡与我朝共御西夏时,往往不敢出尽全力,以备腹背受敌。这一次泥婆罗国若是能向我大宋称臣,则吐蕃腹背之患不复存在,他们与西夏人有不共戴天之仇,恰好可成我们的左右臂膀。”
几个同窗愣住了,顿时听得有点儿反应不及,读书人对国事虽然有兴致,可是这种详细的外交却兴趣缺缺,泥婆罗,鬼知道他们在哪里,和他们的干系不大。
沈傲却是听明白了,原来官家的意思是想整合西南诸藩,好缓解西北部西夏人的威胁,泥婆罗虽小,若是能拉拢,自然还是尽量采取拉拢的手段,这泥婆罗王子就是再狂傲,就是身为九五之尊,也得忍着。
沈傲笑了笑,继续问道:“泥婆罗地处吐蕃之南,莫非就是那佛邦?”
沈傲依稀记得,佛教便是从这里传入的,这个小国曾经做过吐蕃的属国,后来吐蕃分裂,分为诸部,随即又遭受了西夏人的侵略,因此逐而摆脱了宗主国的地位,想不到这国家虽小,胆气倒是不小,这王子兴冲冲地跑过来膈应了,只是单纯地为了来耍聪明的吗?
沈傲觉得没有这么简单,别看人家现在还是蛮荒小国,可是沈傲却相信,人家的智商还是没有问题的,这一次来,多半是有半推半就的意思,一方面有向大宋称臣的意思,另一方面呢,却又不甘心,想教天朝多拿出点好处来收买它,因此才千里迢迢跑来,却又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没有太多的诚意。
吴笔眼眸一亮,想不到沈傲连泥婆罗都知道,便道:“此国虽是不起眼,据说却是佛家祖源之地,与这个王子随来的,正是一个泥婆罗高僧,说自己有什么大智慧,把咱们宋人都不放在眼里呢其实依我看,我大宋人才济济,一个高僧,又有什么稀罕,官家之所以忍着,便是不愿去触怒这小王子,想安安稳稳地教他们称臣罢了”
沈傲不以为然,晒然一笑地道:“这世上从没有怯弱让人臣服的,对付这样的人,就该让他们瞧一瞧大宋的国力,该打棒子的时候打棒子,该给甜枣的时候给甜枣,你若是一味退让,他只会当你是好欺负的。”
吴笔这个时候却显得老成持重起来,不认同地道:“沈兄这话就岔了,大宋乃是礼仪之邦,蛮荒小国可以无礼,可我大宋又岂能以无礼待之,来者即是客,哪有为难客人的道理。”
沈傲摸摸鼻子,却只是笑笑,这种大道理就是争个一万年都争不清楚,至于什么王子,关他屁事,便无趣地转移话题道:“好了,就算是吴兄说得有道理,喂,王兄,我的酒还没有暖好吗?快上热酒来,本公子喝了酒,要回去早些歇了,明日就要进考场,不能耽误了休息。”
那王兄高声道:“就来了,就来了,沈兄吵个什么,王某人的煮酒绝技哪有这般轻易完成的,你再等等。”
众人一听沈傲高喊,便都鼓噪,纷纷道:“王兄这般的轻慢,还是退位让贤的好,你的煮酒绝技不成,我们自可代劳。”
雪花纷纷,淡黄色的腊梅在凛冽寒风中绽放,笑声随着风儿传开来。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