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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拉这一场梦,仿似穿越了四百年。
那一天,十九岁的她,从荷兰普兰丁郁金香谷里采摘了一大捧薰衣草回到家时,看到了让她永世恸心且绝不会忘怀的一幕。
父亲、母亲,还有哥哥,妹妹都死在了血泊中。
妹妹,只有十岁!
埋葬了亲人们,在他们的坟墓前,她流干了所有的泪水,她五天五夜不吃不喝。
那时的尼德兰处于最黑暗的时代,没有了亲人的庇护,她一个女孩,一定不会有好的下场。
她无力为亲人报仇,她只想死,追随亲人而去。
就在她感觉上帝已经派了天使来迎接她时,她却忽然醒过来了。
从那一刻起,她获得了永生。
查斯坦丁挽救了她,或者说杀死了她,又重新给了她一次崭新的生命。
从那一天起,她开始追寻仇人。
四百年了,她杀了不下一百个她认为的仇人,可他们在死之前,都没有承认他们就是凶手。
莎拉知道,真正的仇人,并没有死在她手里。
他们可能早已经自然老死了,但莎拉不知道他们是谁,他们的后代在何方。
她曾经高度怀疑过狼人,因为四百年前,狼人与血族还未结盟,两个族群的战争已经持续了六百多年。
但后来,血族与狼族结盟后,经过仔细调查,她打消了这个疑虑。
然后,她怀疑上了不死族那群怪物,因为,不死族的确在四百年前光临过她们的城镇。
而据说不死族曾和她的家族做过生意。
四百年来,不死族成为了她最为仇视的敌人。
她曾屡次单身出入过不死族的阵地中,杀的血光漫天。
最危险的一次,她被五个不死族围攻,杀到最后一刻,她倒地受了重伤,而不死族也剩下了最后一人。
就在那个不死族向她举起了一柄斧头之时。罗宾及时出现杀死了那个不死族,救了她。
罗宾将受了重伤的她抱在怀里,疯狂地奔向一辆马车,送回了血族城堡。
查斯坦丁等一帮长老即时施救,她才重新站起来。
也正是从那一天起,罗宾走进了她的心里——以哥哥的名义,因为罗宾在很多方面与哥哥相似……
只是。我好像又回到了那一天,和五个不死族死战的那一天!
我倒下时。最后一个不死族向我举起了利斧!
我以为我一定会死,但罗宾突然出现——
不,不是罗宾!
是他!
东方修行者!
莎拉睁开了眼睛。
果然,自己躺在他的怀里!
“是你?又是……你!”
“是我,又是我。”厉凌一阵苦笑,“有点痛,你忍住!”
厉凌说着拿起她的超导枪:“你咬住枪,我为你拔出那个暗器,这个暗器有灯笼钩!
“三楔钩抓肉。若是狠命拔出来,会拔掉你一大块肉,甚至会让你这只手废了,就算治好了也会留下一个难看的大疤痕。
“你运气好,碰到了我!我师叔传下了一套专门拔这种灯笼暗刺的法子。”
莎拉无以言对,一双惊美的琥珀色眼睛不住地盯着这个华人男孩,心头涌起了一种莫名的意绪。
一次。是偶然。
两次,是巧合。
三次,是什么?
三次,他救了我三次!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们……为什么会屡屡相遇,却是我屡屡遇到麻烦,而他屡屡救我?
女吸血鬼完全没了那份她保持了四百年的冷静。睿智和沉着。
“我不怕疼。”莎拉摇了摇头道。
四百年的清修、战斗、孤苦和磨砺,她早已经忘记了什么是疼痛。
厉凌点点头,也不再说什么。
毕竟她是吸血鬼,她没有丹田和经脉,也许的确感受不到疼痛,谁知道呢?
厉凌当即向远处十来个正在寻找炸药的专家和安保们喊道:“你们动作快点,我感觉这里。有些不妙!”
这些炸药在这里埋了五年,而现在又堆满了货物,艾哈迈迪一时没想起来炸药到底在哪个方向,正带着拆弹专家四下探寻。
被超强麻醉剂迷晕才刚醒来的莎拉,还有些浑浑噩噩,刚刚哪里注意到周围的情形?
听到厉凌这一喊,她这才注意到,还有十多个人同时在这里!
她瞬时身子一颤,她听到了自己咚咚咚的心跳声!
“你脸上还是有血色……更好看一些。”
厉凌感受到了她身子的震颤,抬头望了一眼她,发现她原本惨白的面上,竟然浮现出了一片血色,这为她立增一抹暗香浮动的妩媚。
莎拉心跳更加剧烈了,面上真真开始发热,她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因为她害羞了。
如果仅仅只有他一个人倒也罢了,可这里还有十多个人在这里!
他们是人,而我是吸血鬼!
连她自己也没想到,吸血鬼也会害羞!
“之前的我很丑?”莎拉摸摸自己的脸,生怕刚刚战斗时血液溅在了脸上成了个大花猫。
要知道,优雅的吸血鬼贵族,从来都是极度在意自己的外形的。
“如果你会感恩,并且会说谢谢,那你就从没有丑过的时候。”厉凌边说边轻轻捻动那枚铁钻。
莎拉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却发现他根本没看自己,而是专心地为自己拔取那枚铁钻,这让她心下忽然一软。
都说认真时候的男人最迷人,这不分国界,无论是白人,黑人,还是黄种人。
她的确感觉到了。
因为,这个男孩,正认真地为自己疗伤。
他原本不需要这样做,他和自己是两个世界的种群。
原本,他和自己绝不可能有交集!
可是,一次。两次,三次,他都走进了本属于自己的暗夜世界。
一次两次三次,他救了自己,将自己拥在怀中!
他没有血族男士的那种优雅与绅士气度,没有他们高大强壮,没有他们棱角分明的精致五官……
但他。真的……很迷人。
可他只是一个人类!
可他偏偏走进了自己的世界。
一个人类,一个东方黄种人。要如何打乱一世萍玉,搅皱一池春水,要如何拨弄两个世界时钟的指针,改写一场荒诞大梦的因缘!
才能与一个女吸血鬼,在这太平洋上,屡屡相遇?
自己,因为他的出现而第一次焕发出血族的伦道光辉!
而我已经做了一件最傻、最疯狂的事!
每个没有伴侣的血族成员,都有唯一的一件象征情/爱忠贞与誓言的信物……
但是,这注定没有未来啊!
“你杀了那个忍者?”半晌。莎拉强行以湮力压下心头的狂躁。
“唔,算是感谢你为我们抓回了那三个恐怖分子。”
厉凌说着,以右手两根手指捏着刺入莎拉上臂的铁钻,一阵轻微捻动,然后,左手迅速... -->>
莎拉这一场梦,仿似穿越了四百年。
那一天,十九岁的她,从荷兰普兰丁郁金香谷里采摘了一大捧薰衣草回到家时,看到了让她永世恸心且绝不会忘怀的一幕。
父亲、母亲,还有哥哥,妹妹都死在了血泊中。
妹妹,只有十岁!
埋葬了亲人们,在他们的坟墓前,她流干了所有的泪水,她五天五夜不吃不喝。
那时的尼德兰处于最黑暗的时代,没有了亲人的庇护,她一个女孩,一定不会有好的下场。
她无力为亲人报仇,她只想死,追随亲人而去。
就在她感觉上帝已经派了天使来迎接她时,她却忽然醒过来了。
从那一刻起,她获得了永生。
查斯坦丁挽救了她,或者说杀死了她,又重新给了她一次崭新的生命。
从那一天起,她开始追寻仇人。
四百年了,她杀了不下一百个她认为的仇人,可他们在死之前,都没有承认他们就是凶手。
莎拉知道,真正的仇人,并没有死在她手里。
他们可能早已经自然老死了,但莎拉不知道他们是谁,他们的后代在何方。
她曾经高度怀疑过狼人,因为四百年前,狼人与血族还未结盟,两个族群的战争已经持续了六百多年。
但后来,血族与狼族结盟后,经过仔细调查,她打消了这个疑虑。
然后,她怀疑上了不死族那群怪物,因为,不死族的确在四百年前光临过她们的城镇。
而据说不死族曾和她的家族做过生意。
四百年来,不死族成为了她最为仇视的敌人。
她曾屡次单身出入过不死族的阵地中,杀的血光漫天。
最危险的一次,她被五个不死族围攻,杀到最后一刻,她倒地受了重伤,而不死族也剩下了最后一人。
就在那个不死族向她举起了一柄斧头之时。罗宾及时出现杀死了那个不死族,救了她。
罗宾将受了重伤的她抱在怀里,疯狂地奔向一辆马车,送回了血族城堡。
查斯坦丁等一帮长老即时施救,她才重新站起来。
也正是从那一天起,罗宾走进了她的心里——以哥哥的名义,因为罗宾在很多方面与哥哥相似……
只是。我好像又回到了那一天,和五个不死族死战的那一天!
我倒下时。最后一个不死族向我举起了利斧!
我以为我一定会死,但罗宾突然出现——
不,不是罗宾!
是他!
东方修行者!
莎拉睁开了眼睛。
果然,自己躺在他的怀里!
“是你?又是……你!”
“是我,又是我。”厉凌一阵苦笑,“有点痛,你忍住!”
厉凌说着拿起她的超导枪:“你咬住枪,我为你拔出那个暗器,这个暗器有灯笼钩!
“三楔钩抓肉。若是狠命拔出来,会拔掉你一大块肉,甚至会让你这只手废了,就算治好了也会留下一个难看的大疤痕。
“你运气好,碰到了我!我师叔传下了一套专门拔这种灯笼暗刺的法子。”
莎拉无以言对,一双惊美的琥珀色眼睛不住地盯着这个华人男孩,心头涌起了一种莫名的意绪。
一次。是偶然。
两次,是巧合。
三次,是什么?
三次,他救了我三次!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们……为什么会屡屡相遇,却是我屡屡遇到麻烦,而他屡屡救我?
女吸血鬼完全没了那份她保持了四百年的冷静。睿智和沉着。
“我不怕疼。”莎拉摇了摇头道。
四百年的清修、战斗、孤苦和磨砺,她早已经忘记了什么是疼痛。
厉凌点点头,也不再说什么。
毕竟她是吸血鬼,她没有丹田和经脉,也许的确感受不到疼痛,谁知道呢?
厉凌当即向远处十来个正在寻找炸药的专家和安保们喊道:“你们动作快点,我感觉这里。有些不妙!”
这些炸药在这里埋了五年,而现在又堆满了货物,艾哈迈迪一时没想起来炸药到底在哪个方向,正带着拆弹专家四下探寻。
被超强麻醉剂迷晕才刚醒来的莎拉,还有些浑浑噩噩,刚刚哪里注意到周围的情形?
听到厉凌这一喊,她这才注意到,还有十多个人同时在这里!
她瞬时身子一颤,她听到了自己咚咚咚的心跳声!
“你脸上还是有血色……更好看一些。”
厉凌感受到了她身子的震颤,抬头望了一眼她,发现她原本惨白的面上,竟然浮现出了一片血色,这为她立增一抹暗香浮动的妩媚。
莎拉心跳更加剧烈了,面上真真开始发热,她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因为她害羞了。
如果仅仅只有他一个人倒也罢了,可这里还有十多个人在这里!
他们是人,而我是吸血鬼!
连她自己也没想到,吸血鬼也会害羞!
“之前的我很丑?”莎拉摸摸自己的脸,生怕刚刚战斗时血液溅在了脸上成了个大花猫。
要知道,优雅的吸血鬼贵族,从来都是极度在意自己的外形的。
“如果你会感恩,并且会说谢谢,那你就从没有丑过的时候。”厉凌边说边轻轻捻动那枚铁钻。
莎拉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却发现他根本没看自己,而是专心地为自己拔取那枚铁钻,这让她心下忽然一软。
都说认真时候的男人最迷人,这不分国界,无论是白人,黑人,还是黄种人。
她的确感觉到了。
因为,这个男孩,正认真地为自己疗伤。
他原本不需要这样做,他和自己是两个世界的种群。
原本,他和自己绝不可能有交集!
可是,一次。两次,三次,他都走进了本属于自己的暗夜世界。
一次两次三次,他救了自己,将自己拥在怀中!
他没有血族男士的那种优雅与绅士气度,没有他们高大强壮,没有他们棱角分明的精致五官……
但他。真的……很迷人。
可他只是一个人类!
可他偏偏走进了自己的世界。
一个人类,一个东方黄种人。要如何打乱一世萍玉,搅皱一池春水,要如何拨弄两个世界时钟的指针,改写一场荒诞大梦的因缘!
才能与一个女吸血鬼,在这太平洋上,屡屡相遇?
自己,因为他的出现而第一次焕发出血族的伦道光辉!
而我已经做了一件最傻、最疯狂的事!
每个没有伴侣的血族成员,都有唯一的一件象征情/爱忠贞与誓言的信物……
但是,这注定没有未来啊!
“你杀了那个忍者?”半晌。莎拉强行以湮力压下心头的狂躁。
“唔,算是感谢你为我们抓回了那三个恐怖分子。”
厉凌说着,以右手两根手指捏着刺入莎拉上臂的铁钻,一阵轻微捻动,然后,左手迅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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