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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歌颂上帝的《圣典》中都记载了天使的战争,更罔论自出生那一刻起就背负罪恶的人类了,“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它们的地方。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所以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快乐吧!只是地与海有祸了,因为魔鬼知道自己的时候不多,就气忿忿地下到你们那里去了。”
这可悲的时代是否应该谢幕了呢?维科斯驱马并入了骑兵的队伍,也许,是该结束了……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她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阳光。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夏巴克用着自己并不算好听的嗓子,一首据说是来自东部平原耐寒的诺德人的歌谣。
这首歌曲内容讲述的是,一位美丽的姑娘对离开故乡去保卫边疆的情人的思念。这当然是一首爱情歌曲,但这首歌曲,却没有如一般情歌似的对爱情的委婉表述、对爱人的缠绵,而是节奏明快、简捷,旋律朴实、流畅。与其说她是一首情歌,到不如说是一首战场上的战歌。
但是在这里,沃萨瓦地区,却是没多少人听过这首歌曲,更罔论用诺德语唱出这首歌了。夏巴克,这个中年的骑士,身上到底藏着多少的秘密呢?
“咕!咕!”夏巴克解开了腰间别着的水袋,里面装着的是诺德人爱喝的烈酒,仰着脖子,大口大口的灌了下去。
沃萨瓦地区的人们因为气候不是多么的寒冷,因此对于烈酒之类的御寒之物便不是那么钟爱,相反的是他们所喜爱的是“上帝之血”,也就是用新鲜的葡萄或葡萄汁制成的酒,或者说是葡萄酒。他们陶醉与葡萄酒的妖艳与甘甜,而烈酒过于辛辣的性格,并不是他们所能接受的。
“啊,这歌声,这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姑娘的问候传达吧!!”咽下了口中高浓度的烈酒,夏巴克仰天歌唱,丝毫不顾及周边骑士与侍从的目光。
“又来了,他的样子还是没有变。”一些认识夏巴克的骑士,看着有些疯癫的夏巴克,纷纷摇着头,但却不是多么的意外,因为这一切他们都已经习惯了。或者说,是从二十年前开始就已经习惯了。
二十年前,夏巴克还是一个年轻的骑士,明朗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也会为之失色,因为他的开朗比之阳光更加暖人心怀。他不仅会用手中的长枪与剑守卫自己的信仰,而且哪怕提起了鹅毛笔,他也能写出令教堂的牧师为之羞愧的好字。
如果非要用一种东西来形容当时的夏巴克,那么或许就是“兰斯洛”了吧,那个传说中完美的骑士,完美的品德,完美的剑术,完美的,完美的,完美的……
但一切在二十年前的某一天又突然改变了,当夏巴克在历时两年朝圣归来时,人们发现,这个年轻的骑士,仿佛在朝圣过后,被上帝惩罚了,厌恶了。
他开始酗起了酒,并用着人们听不懂的语言唱着一些旋律诡异的歌曲。当地的一名博识的学者,曾经在听过夏巴克所唱的歌曲后,得出了一个结论。“他所唱的歌曲,已经基本上囊括了人类所有的语言,不论是东部平原,沃萨瓦地区,波轮山地,莫开善室大草原,比里利毕大半岛……”
就是这样的一名骑士,在朝圣的过程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故事,竟然令他转变如此之大,一个完美的骑士,却变成了一个如同大歌剧家法勃列笔下的“疯骑士”涅葛默德一般。用着人们不懂的语言,做着与常人不一样的动作,去诠释着只有自己知道的世界。
“他回来了。”一名眼尖的侍从坐在马背上,看着远方突然出现的一人一马,“是红色的旗子,是战争!”
远处,交涉员正跨在马背上,向着己方阵地奔驰过来,他的左手拉着缰绳,让自己不至于从马上摔下来。而右手,则高举在半空中,疯狂的挥舞着自己持着的红色旗帜。
交涉员,一个战场上的特殊职业,他们不同于掌旗官或传令员等职业,他们是在开战前或投降时跟对方进行交涉的勇士。为什么说是勇士呢?因为谁都不知道,交涉员进入了对方阵线是否还能活着回来。
当他们手中举着的是蓝色旗帜,表示的是对方接受和平,愿意退兵;而白旗,表示对方同意己方的投降,并且给予战俘待遇;是令人不想见到的颜色,便是红旗,这所象征着的,既是对方要用鲜血染红旗帜,染红大地。当然,还有黑色,这个是死神的颜色,是不死不休,不要俘虏,若是在攻城战中,则是战后屠城!!
野蛮的游牧兽人最钟爱的颜色既是黑色,虽然这并不是他们真正意义上喜爱的颜色,但却是他们在种族战争中最爱使用的颜色。在人与人的战争很少出现屠城色,因为如此一作,便是生存的战争,而不是利益的战争。
“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勇敢战斗保卫家园,姑娘的爱情永远属于他。勇敢战斗保卫家园,姑娘的爱情永远属于他。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姑娘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夏巴克看着空空的酒囊,好似忽然想起了什么,歌声也随之低沉了下去,甚至连最后本应高昂的结尾也变得低哑起来。
“维科斯。”夏巴克看着身边骑着马闭着眼睛的维科斯,用着不同于刚刚疯癫的威严语调说道。“知道什么是骑士所追求的么?”
“荣耀,信仰。”维科斯依旧闭着眼睛,等待着即将到来的战斗,敷衍的回答道。
“可我在你身上只看到了对于利益的欲望。”夏巴克顿了顿,接着说道“不论是人类还是上帝都具有的一种生命的本能。”
“我的骑士主人,这可不是一名虔诚的信徒应该有的言语!”维科斯睁开了双眼,诧异地看着眼前令他不敢认识的夏巴克。在刚才,那番言语,那个在他的记忆中,每日都会坚持祷告,虔信无比的疯癫骑士,舌尖却道出了大逆不道的话!
这番话如果被教士听到,绝对会用这话里对上帝的污蔑,对夏巴克处以极刑!!
“我只是在诉说真理,一个我们早就明白的真理。”夏巴克笑了,这十几年来,他第一次的笑了,笑的如阳光般灿烂,如夜晚般阴沉。他的眼中不再有浑浊,而是睿智的光芒,是一种慑人的睿智,仿佛上帝的智慧在他的眼中闪烁。
正当维科斯震惊于夏巴克突然的改变,战争似乎开始了!!
“呜呜!!”战争的嚎叫在阵中传来,而与之相对应的,远处也传来了一阵号角声!!
“勇士们!拿起你们的武器!!”米厄齐尔子爵抽出了腰间的骑士剑,直指苍穹,用着铿锵的语调说着。“让他们的鲜血在这片土地上绽放!”
“是!”米厄齐尔闪烁着黝黑的瞳孔,满意的看着身后的骑士(侍从)的回应声,虽然他年龄尚有,听不懂其中有一部分人的敷衍之意。
正如那句老话所说:对于未谙兵事者而言,战争无疑殊为浪漫。米厄齐尔,这个年轻的贵族变完美的诠释了这句话。
当老米厄齐尔子爵因为在骑马不慎落水而死后,年仅二十二岁,整日留恋于贵妇人身上的小米厄齐尔便突如其来的成为了一名子爵。
虽然他完全不能适应这种角色,但他在成为了一名正式的贵族后,也努力学习了种种礼仪。但可惜的是,米厄齐尔还是一个空有葡萄酒瓶的白水,中看不中用。
在他的治理下,封地的杂捐变得格外苛刻起来,物价较比米厄齐尔上任之前,上涨了百分之三十。一个原本只需要几个铜板就能买到的白布现在却需要十几个铜板,而这样的原因很简单,米厄齐尔需要在他的城堡里举办一个白色的聚会,而这个聚会需要一大堆的白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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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歌颂上帝的《圣典》中都记载了天使的战争,更罔论自出生那一刻起就背负罪恶的人类了,“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它们的地方。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所以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快乐吧!只是地与海有祸了,因为魔鬼知道自己的时候不多,就气忿忿地下到你们那里去了。”
这可悲的时代是否应该谢幕了呢?维科斯驱马并入了骑兵的队伍,也许,是该结束了……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她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阳光。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夏巴克用着自己并不算好听的嗓子,一首据说是来自东部平原耐寒的诺德人的歌谣。
这首歌曲内容讲述的是,一位美丽的姑娘对离开故乡去保卫边疆的情人的思念。这当然是一首爱情歌曲,但这首歌曲,却没有如一般情歌似的对爱情的委婉表述、对爱人的缠绵,而是节奏明快、简捷,旋律朴实、流畅。与其说她是一首情歌,到不如说是一首战场上的战歌。
但是在这里,沃萨瓦地区,却是没多少人听过这首歌曲,更罔论用诺德语唱出这首歌了。夏巴克,这个中年的骑士,身上到底藏着多少的秘密呢?
“咕!咕!”夏巴克解开了腰间别着的水袋,里面装着的是诺德人爱喝的烈酒,仰着脖子,大口大口的灌了下去。
沃萨瓦地区的人们因为气候不是多么的寒冷,因此对于烈酒之类的御寒之物便不是那么钟爱,相反的是他们所喜爱的是“上帝之血”,也就是用新鲜的葡萄或葡萄汁制成的酒,或者说是葡萄酒。他们陶醉与葡萄酒的妖艳与甘甜,而烈酒过于辛辣的性格,并不是他们所能接受的。
“啊,这歌声,这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姑娘的问候传达吧!!”咽下了口中高浓度的烈酒,夏巴克仰天歌唱,丝毫不顾及周边骑士与侍从的目光。
“又来了,他的样子还是没有变。”一些认识夏巴克的骑士,看着有些疯癫的夏巴克,纷纷摇着头,但却不是多么的意外,因为这一切他们都已经习惯了。或者说,是从二十年前开始就已经习惯了。
二十年前,夏巴克还是一个年轻的骑士,明朗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也会为之失色,因为他的开朗比之阳光更加暖人心怀。他不仅会用手中的长枪与剑守卫自己的信仰,而且哪怕提起了鹅毛笔,他也能写出令教堂的牧师为之羞愧的好字。
如果非要用一种东西来形容当时的夏巴克,那么或许就是“兰斯洛”了吧,那个传说中完美的骑士,完美的品德,完美的剑术,完美的,完美的,完美的……
但一切在二十年前的某一天又突然改变了,当夏巴克在历时两年朝圣归来时,人们发现,这个年轻的骑士,仿佛在朝圣过后,被上帝惩罚了,厌恶了。
他开始酗起了酒,并用着人们听不懂的语言唱着一些旋律诡异的歌曲。当地的一名博识的学者,曾经在听过夏巴克所唱的歌曲后,得出了一个结论。“他所唱的歌曲,已经基本上囊括了人类所有的语言,不论是东部平原,沃萨瓦地区,波轮山地,莫开善室大草原,比里利毕大半岛……”
就是这样的一名骑士,在朝圣的过程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故事,竟然令他转变如此之大,一个完美的骑士,却变成了一个如同大歌剧家法勃列笔下的“疯骑士”涅葛默德一般。用着人们不懂的语言,做着与常人不一样的动作,去诠释着只有自己知道的世界。
“他回来了。”一名眼尖的侍从坐在马背上,看着远方突然出现的一人一马,“是红色的旗子,是战争!”
远处,交涉员正跨在马背上,向着己方阵地奔驰过来,他的左手拉着缰绳,让自己不至于从马上摔下来。而右手,则高举在半空中,疯狂的挥舞着自己持着的红色旗帜。
交涉员,一个战场上的特殊职业,他们不同于掌旗官或传令员等职业,他们是在开战前或投降时跟对方进行交涉的勇士。为什么说是勇士呢?因为谁都不知道,交涉员进入了对方阵线是否还能活着回来。
当他们手中举着的是蓝色旗帜,表示的是对方接受和平,愿意退兵;而白旗,表示对方同意己方的投降,并且给予战俘待遇;是令人不想见到的颜色,便是红旗,这所象征着的,既是对方要用鲜血染红旗帜,染红大地。当然,还有黑色,这个是死神的颜色,是不死不休,不要俘虏,若是在攻城战中,则是战后屠城!!
野蛮的游牧兽人最钟爱的颜色既是黑色,虽然这并不是他们真正意义上喜爱的颜色,但却是他们在种族战争中最爱使用的颜色。在人与人的战争很少出现屠城色,因为如此一作,便是生存的战争,而不是利益的战争。
“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勇敢战斗保卫家园,姑娘的爱情永远属于他。勇敢战斗保卫家园,姑娘的爱情永远属于他。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姑娘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夏巴克看着空空的酒囊,好似忽然想起了什么,歌声也随之低沉了下去,甚至连最后本应高昂的结尾也变得低哑起来。
“维科斯。”夏巴克看着身边骑着马闭着眼睛的维科斯,用着不同于刚刚疯癫的威严语调说道。“知道什么是骑士所追求的么?”
“荣耀,信仰。”维科斯依旧闭着眼睛,等待着即将到来的战斗,敷衍的回答道。
“可我在你身上只看到了对于利益的欲望。”夏巴克顿了顿,接着说道“不论是人类还是上帝都具有的一种生命的本能。”
“我的骑士主人,这可不是一名虔诚的信徒应该有的言语!”维科斯睁开了双眼,诧异地看着眼前令他不敢认识的夏巴克。在刚才,那番言语,那个在他的记忆中,每日都会坚持祷告,虔信无比的疯癫骑士,舌尖却道出了大逆不道的话!
这番话如果被教士听到,绝对会用这话里对上帝的污蔑,对夏巴克处以极刑!!
“我只是在诉说真理,一个我们早就明白的真理。”夏巴克笑了,这十几年来,他第一次的笑了,笑的如阳光般灿烂,如夜晚般阴沉。他的眼中不再有浑浊,而是睿智的光芒,是一种慑人的睿智,仿佛上帝的智慧在他的眼中闪烁。
正当维科斯震惊于夏巴克突然的改变,战争似乎开始了!!
“呜呜!!”战争的嚎叫在阵中传来,而与之相对应的,远处也传来了一阵号角声!!
“勇士们!拿起你们的武器!!”米厄齐尔子爵抽出了腰间的骑士剑,直指苍穹,用着铿锵的语调说着。“让他们的鲜血在这片土地上绽放!”
“是!”米厄齐尔闪烁着黝黑的瞳孔,满意的看着身后的骑士(侍从)的回应声,虽然他年龄尚有,听不懂其中有一部分人的敷衍之意。
正如那句老话所说:对于未谙兵事者而言,战争无疑殊为浪漫。米厄齐尔,这个年轻的贵族变完美的诠释了这句话。
当老米厄齐尔子爵因为在骑马不慎落水而死后,年仅二十二岁,整日留恋于贵妇人身上的小米厄齐尔便突如其来的成为了一名子爵。
虽然他完全不能适应这种角色,但他在成为了一名正式的贵族后,也努力学习了种种礼仪。但可惜的是,米厄齐尔还是一个空有葡萄酒瓶的白水,中看不中用。
在他的治理下,封地的杂捐变得格外苛刻起来,物价较比米厄齐尔上任之前,上涨了百分之三十。一个原本只需要几个铜板就能买到的白布现在却需要十几个铜板,而这样的原因很简单,米厄齐尔需要在他的城堡里举办一个白色的聚会,而这个聚会需要一大堆的白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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