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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跑车,美女
“好好回去养伤,不用跟着我了,如果我再看见你跟着我,我就……”
女孩站起身來,凶巴巴的看着男孩,然后把手里的药棉和药水塞进男孩手里,转身往前走去。
“喂……”男孩在后面叫道。
“我不叫喂,我叫姜玉。”女孩转过头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忽然感觉很难受,说话的声音也大了起來,却把自己吓了一跳。
“姜玉,你买这些东西花了不少钱吧?”男孩看着女孩,笑着问道,嘴巴裂了老大,笑的沒心沒肺的,他第一天就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可是却不敢叫,可是这一次是女孩让他叫的,他想不开心都不行。
“?”
女孩沒说话,只是很奇怪的看着男孩,不知道他问这个什么意思。
“你放心,你花了多少钱,我一定会尽快还给你的。”男孩说道,很认真。
“不用你还。”
女孩忽然大叫了起來,比刚刚的声音还大,然后转过身往家的方向跑去,头也不回的说道:“接下來几天都不准送我,否则我就不把你当朋友了。”
说完,女孩扬长而去,只留下原地被吓的不敢动弹的男孩。
男孩又咧着嘴笑了起來,很开心,很沒心沒肺的样子,心中对自己说:原來在她心里已经把自己当成好朋友了啊?
男孩又抬起头,直到目送女孩的身影消失在马路尽头,才慢慢的转过身,向着來路走去,额头的青筋一蹦一蹦的,好像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脚上的疼痛难以负荷。
“荆飞,你怎么在这儿?”一个惊喜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男孩奇怪的转过头,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胖乎乎很可爱的女孩,正是自己班级的同学程思雨。
胖女孩的眼神很吃惊,然后快步走了过來,关心的看着他道:“你的脚怎么了?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沒事,只是扭了下。”
男孩淡淡的说道,然后对着胖女孩点点头,直接走了过去,从始至终都沒认真看一眼女孩的眼睛,他逐渐远去的背景就像是一个骄傲的雄孔雀……和刚刚在白衬衫女孩面前的那种傻乎乎的样子完全不同……
胖女孩看着男孩离开的背影,小嘴使劲的撅了撅,却沒有出声,只是转过头看着先前白衬衫女孩离开的方向抱怨了一声……
……
接下來的几天,男孩果然沒有出现。
穿着白衬衫的女孩每次回家的路上都会忍不住回头看十几次不止,哪怕是明知道男孩不会出现她也会不受控制的回头,女孩发现,原來不知不觉中她已经习惯了男孩的护送,哪怕是一句话不说,就那么默默的跟在自己身后,都会让她心里变得无比踏实……
直到一个星期后。
女孩在一次无意的回头时候再次看见了男孩的身影,男孩的身影很挺拔,可是却吊儿郎当的,尤其是嘴里叼着一根烟卷的样子就像是一个街头小混混。
可就是这个小混混一样的男孩的出现,让女孩的心里有种莫名的开心。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站住了脚步,等着男孩一点一点的靠近,问道:“你的脚好了么?”
女孩问的很随意,也很冷淡。
“好了,哦,还有一点点疼,不过已经沒事了……”男孩低着头,似乎很心虚,不敢去看女孩的眼睛。
女孩的嘴角轻轻的抿了抿,难得的露出一丝笑意,假装无意的低头看了眼男孩的右脚,然后一句话不说转过身继续往家走去……
时间一天天过去,男孩每天都风雨无阻的护送女孩回家,就像是在坚持一件最神圣的事情。
女孩也已经习惯了每次走出校门时看见男孩从不远处悄无声息的出现,然后默默的跟在自己后面。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很少,十天八天也不会说一句话,可是却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女孩再也沒有要求男孩不要跟着自己。
直到这一天,女孩将一本抄的很规整的笔记递给男孩,然后对他说:“你不要每天都浪费时间送我回家了,你回去好好读书,只要你能考试进入百花榜,我就做你女朋友?”
……
从那一天开始,男孩再也沒有出现在女孩的身后。
女孩依旧每次回家的路上会不止一次的回头看身后的道路,可是却从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因为她已经偷偷的了解过男孩的事情,知道男孩是整个学校里都出名的坏学生,甚至还有个很霸气的外号,叫霸王。
女孩并不是看不起男孩,她早已经把男孩看成了是自己的好朋友,在她心中,男孩最好的出路就是好好读书然后有一个大好前程,而不是把时间都浪费在送自己回家的路上,甚至,为了能够让男孩认真读书,她第一次说谎骗了他,告诉他只要他学习好了自己就做他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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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跑车,美女
“好好回去养伤,不用跟着我了,如果我再看见你跟着我,我就……”
女孩站起身來,凶巴巴的看着男孩,然后把手里的药棉和药水塞进男孩手里,转身往前走去。
“喂……”男孩在后面叫道。
“我不叫喂,我叫姜玉。”女孩转过头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忽然感觉很难受,说话的声音也大了起來,却把自己吓了一跳。
“姜玉,你买这些东西花了不少钱吧?”男孩看着女孩,笑着问道,嘴巴裂了老大,笑的沒心沒肺的,他第一天就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可是却不敢叫,可是这一次是女孩让他叫的,他想不开心都不行。
“?”
女孩沒说话,只是很奇怪的看着男孩,不知道他问这个什么意思。
“你放心,你花了多少钱,我一定会尽快还给你的。”男孩说道,很认真。
“不用你还。”
女孩忽然大叫了起來,比刚刚的声音还大,然后转过身往家的方向跑去,头也不回的说道:“接下來几天都不准送我,否则我就不把你当朋友了。”
说完,女孩扬长而去,只留下原地被吓的不敢动弹的男孩。
男孩又咧着嘴笑了起來,很开心,很沒心沒肺的样子,心中对自己说:原來在她心里已经把自己当成好朋友了啊?
男孩又抬起头,直到目送女孩的身影消失在马路尽头,才慢慢的转过身,向着來路走去,额头的青筋一蹦一蹦的,好像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脚上的疼痛难以负荷。
“荆飞,你怎么在这儿?”一个惊喜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男孩奇怪的转过头,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胖乎乎很可爱的女孩,正是自己班级的同学程思雨。
胖女孩的眼神很吃惊,然后快步走了过來,关心的看着他道:“你的脚怎么了?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沒事,只是扭了下。”
男孩淡淡的说道,然后对着胖女孩点点头,直接走了过去,从始至终都沒认真看一眼女孩的眼睛,他逐渐远去的背景就像是一个骄傲的雄孔雀……和刚刚在白衬衫女孩面前的那种傻乎乎的样子完全不同……
胖女孩看着男孩离开的背影,小嘴使劲的撅了撅,却沒有出声,只是转过头看着先前白衬衫女孩离开的方向抱怨了一声……
……
接下來的几天,男孩果然沒有出现。
穿着白衬衫的女孩每次回家的路上都会忍不住回头看十几次不止,哪怕是明知道男孩不会出现她也会不受控制的回头,女孩发现,原來不知不觉中她已经习惯了男孩的护送,哪怕是一句话不说,就那么默默的跟在自己身后,都会让她心里变得无比踏实……
直到一个星期后。
女孩在一次无意的回头时候再次看见了男孩的身影,男孩的身影很挺拔,可是却吊儿郎当的,尤其是嘴里叼着一根烟卷的样子就像是一个街头小混混。
可就是这个小混混一样的男孩的出现,让女孩的心里有种莫名的开心。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站住了脚步,等着男孩一点一点的靠近,问道:“你的脚好了么?”
女孩问的很随意,也很冷淡。
“好了,哦,还有一点点疼,不过已经沒事了……”男孩低着头,似乎很心虚,不敢去看女孩的眼睛。
女孩的嘴角轻轻的抿了抿,难得的露出一丝笑意,假装无意的低头看了眼男孩的右脚,然后一句话不说转过身继续往家走去……
时间一天天过去,男孩每天都风雨无阻的护送女孩回家,就像是在坚持一件最神圣的事情。
女孩也已经习惯了每次走出校门时看见男孩从不远处悄无声息的出现,然后默默的跟在自己后面。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很少,十天八天也不会说一句话,可是却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女孩再也沒有要求男孩不要跟着自己。
直到这一天,女孩将一本抄的很规整的笔记递给男孩,然后对他说:“你不要每天都浪费时间送我回家了,你回去好好读书,只要你能考试进入百花榜,我就做你女朋友?”
……
从那一天开始,男孩再也沒有出现在女孩的身后。
女孩依旧每次回家的路上会不止一次的回头看身后的道路,可是却从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因为她已经偷偷的了解过男孩的事情,知道男孩是整个学校里都出名的坏学生,甚至还有个很霸气的外号,叫霸王。
女孩并不是看不起男孩,她早已经把男孩看成了是自己的好朋友,在她心中,男孩最好的出路就是好好读书然后有一个大好前程,而不是把时间都浪费在送自己回家的路上,甚至,为了能够让男孩认真读书,她第一次说谎骗了他,告诉他只要他学习好了自己就做他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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