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qqxsw.mx,时空大门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从人类势力范围内前往精灵半岛精灵们的国度,正常的途径都必须首先去晨光之城签有批文,接下来,如果财力充足的话,可以搭乘晨光之城到皇冠之城的专线飞骑,或者,从海路坐船经过黄金海湾、夕阳海、精灵海峡从精灵半岛的浅水湾上岸。这两条道路,都相对安全快捷。
此外,还有陆路从秩序镇经由利刃镇,跨越铁颚盆地、尘墟平原、布洛斯草原,也可以抵达精灵半岛,就是一路上要路过缴纳税金颇重的秩序之地,和税金颇多、且又危机重重的刃兵之地,还有最为混乱的泰拉克特地区。
泰拉克特地区,是南方的人类势力范围、西部的精灵势力范围,甚至北边渡海而过的矮人势力范围的交汇地区,是一个发生了麻烦三不管,有了利益都要争的地区。
不过,因为80年前金龙一族迁移此地的金龙之谷,再加上出没其中的猛兽,此地并未呈现通常交汇地带应有的繁华,反倒蛮荒未开,只有一支兽人部落常住此地。
人类、精灵、矮人大都把这里当作路过的中转地区。
当然,也有一些买卖违禁商品的不法之徒,或是缴纳不起高昂税金的冒险者,以及想要偷渡去精灵半岛的人类,不走上面所说的三条常规路线,而是专门雇好马帮,从米德兰高地的莽莽大森林中走小路经过泰拉克特地区,前往精灵半岛。
这条路线,快捷便宜,只是非常危险,一般的商人若是没有雇佣骑士的保护,十有八九进去米德兰的深山老林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对于达拉这种亡命天涯的冒险者来说,这条小路却是首选。
不过首先要去晨光之城雇好熟悉道路的向导才行,没人想要独自穿越米德兰高地。
米德兰高地森林,是古老的人类势力米德兰家族所在地,曾是盛极一时的米德兰帝国。
1100年前,米德兰帝国国王听信邪恶术士古特克拉斯的话,对特莫斯联合城邦、威斯特瓦利帝国两个并立的人类国家发动进攻,并揭开乌暗之脊的恶魔符咒,将位于扭曲位面的恶魔召唤到了大陆上,爆发了地表种族与恶魔间的第一次大冲突,其他两个人类国家因此被灭国,米德兰自身也已经完全衰败,只剩旧镇一座,其余的地方都渐渐为荒芜而且怪物出没的森林覆盖,形成了现在的米德兰森林。
森林里怪物众多,瘴气很重,即使是身怀高超武技或是强大魔法的冒险者,在经过米德兰高地森林时,也会想办法在晨光之城东南方的集贸市场,找一个经常钻山,熟悉道路的赶马人带路才行。
达拉离开罗塞姆和安琪兄妹俩后,很快便来到晨光之城。
以前他也来过晨光之城,大都是和父亲一起,来城里采购辛普兰村买不到的货物。
第一次来晨光之城时,达拉只有五岁,当时,这座人类的主要城市,给达拉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些高大厚重的、直耸入云天的城墙,那些无处不在的、金光闪闪的装饰品,那些琳琅满目的、色彩缤纷的种种商品,那些服装各异的、样貌奇特的其他种族,还有那些高高在上、金碧辉煌的贵族城堡……
那一次从晨光之城回村后,小达拉足足有三天,都始终大张着嘴巴,回想着他在城里的见闻,感叹不已。
以后再去,达拉渐渐对那些繁华的表象习以为常,尽管仍会不由自主受到吸引,但再也没有了初见时的那种震惊与新奇了。
而且,达拉还在层次分明的贵族区和平民区看到大为迥异的现象,一边是奢侈腐化,一边是贫困潦倒。当时,达拉总想着,等他成了英雄,一定要改变这一切。
但是现在,再度踏入晨光之城时,达拉不仅没有成为英雄,还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在城中穿行,尽量避开那些骑士或者卫兵。
虽然这里是晨光之城,但是尤尼斯公爵的势力依旧渗透到城里的点点滴滴,甚至帝国皇宫,达拉已经知道尤尼斯公爵正四处通缉他,在前往晨光之城的途中,他就已看到过自己的画像,幸而他急中生智,顺手朝自己脸上抹了几块污泥,将自己打扮成一个面容污秽,风尘仆仆的游侠模样,才没有被人认出。
晨光之城,不愧是斯坦利帝国都城。
即使在夜幕低垂后,那川流不息的人群、车水马龙的街道、高大稠密的建筑物,仍然在魔法火焰和五光十色的灯火中散发着整座都城的活力,给人热闹非凡的感觉。来自图雅大陆各个地区的人类,以及不时可见的矮人和精灵,给城市营造了复杂纷繁的气氛。
这一切,都对正在逃亡的达拉十分有利。
藏一片树叶,最安全的地方,莫过于藏到树林里;同理,藏一个人,最安全的地方,也莫过于人堆。
达拉在人堆里挤来挤去,除了偶尔几个少女瞟来的目光,并没有其他人注意到他。
顾不得欣赏城市繁华的夜景,达拉只管一路向东,城东有集贸市场,他得想办法在宵禁以前雇好向导和座骑,尽快踏上去精灵半岛的旅途。
在集市出租马队的货摊摊位,只剩下两个人还围着一个赶马的老头喋喋不休地争吵。
一个是自称“弗兰茨”的英俊男孩,另一个是皮肤黝黑的独眼大汉,他的一只眼睛用黑色眼罩遮住,剩下的那只眼睛则散发出摄人的寒光,甚至比普通人两只眼睛发出来的光还要亮,一看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货,样子十分恐怖。
赶马老人则头戴一顶软帽,身穿白衣短褂,懒洋洋地站在三匹驮马身边,不紧不慢地看着两个争吵不停的人。他的脚边,躺着两只不停哈气的骑乘用犬。
“两百金币,我全包了!”弗兰茨盛气凌人地说道,眼睛死死瞪着独眼大汉,对于人人都不敢逼视的那只独眼,他却显得毫不畏惧。
“五百!”独眼汉冷冷道,他并不看赶马老人,而是盯着弗兰茨。
弗兰茨的脸上泛起一丝气恼的红晕,随即冷笑起来。
达拉见状,本想算了,不和他们争了,但是环顾四周,发现只有老人这一个向导还在摊位上揽客,考虑到时间紧迫,自己多在城中耽搁一日,就多一分风险,只得凑上去说:“去精灵半岛?我单人,不驼货,能便宜点吗?”他走的时候,身上带的钱本就不多,又给了罗塞姆兄妹俩不少,剩余已经不多了,他也不知道是否能够支持到目的地,因而想的是能省就省,习惯性地讲起了价钱。
他的话音刚落,其他三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达拉。现在水涨船高,大家都拼命抬价,唯恐雇不到马匹。这傻子还想压价?
弗兰茨满眼轻蔑,独眼大汉也露出揶揄的神气,但依然盯着弗兰茨。
只有赶马老人善意地笑笑,没有说话,看向达拉的眼神中多了一丝暖意。
尽管达拉知道自己囊中羞涩,但还是向老人继续恳求:“我有急事,拜托了。”
老人沉吟着,还是没有说话。
大汉的独眼中也流露出嘲讽。可这种嘲讽到了弗兰茨眼中则大大增加了他的怒气,平空冒出个穷鬼,也敢来凑热闹,莫非他是盯上了自己的货?想到这里,英俊的男孩眼里几乎要喷出火来,他一挑眉毛,说道:“奉劝各位一句,要命的,趁早闪开!”
达拉气急,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一旁的独眼大汉用手按着腰间的佩剑,一股杀气顿时弥漫到四周。
“好啦,别争了,我再找两匹马,你俩的货物我都驼。”赶马的老头儿摆摆手,劝解道,又转过头对达拉说道,“你也一起!”
“不行!”弗兰茨首先反对。
独眼大汉佩剑出鞘半寸,同时斜眼看看弗兰茨和达拉,面无表情地说道:“当然!”他的剑虽未完全出鞘,但杀气更盛。
“慢慢打,活着的明早在这等我。”老头儿却丝毫不为所动,这种场面他见得多了。这些人,放着大路不走,专门钻深山老林,都有各自不可告人的目的和理由,绝不会在晨光之城耽搁一整晚,在到达目的地以前,更不敢拿他这个向导怎么样。活到这把年纪,长年在深山老林钻进钻出,与各种不见光的人打交道的老汉,又岂会是没有眼力的人。
杀气顿时消散,独眼汉用那只独眼盯着达拉看了一会,轻轻点了点头。达拉则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气,不住地对老人道谢。
弗兰茨还在迟疑,他的确不能在此地久留,早一天把自己的货物带到目的地脱手,也就早一天完成任务,路上耽搁时日越久,越容易日久生变,夜长梦多。但这时间……
最终,这一行人还是凑在一起,在夜色中启程上路了。
一进入莽莽大森林,所有的人都变得更加沉默不语,人类熟悉的一切都被甩在了身后。当大家远远回头望的时候,还会看到远处半山腰上灯火闪烁的晨光之城。
就连达拉这样的逃亡者,也不禁生出了一丝背井离乡的忧愁感,想起自己现在已经无家可归,而且大仇未报,达拉的心里更是沉痛无比,脸色也跟着阴沉下来。
唯一庆幸的是,这里已经是人烟罕至的大森林,他再不用担心被人认出,被萨拉公爵抓住了。
突然,他想起了弗妮娅,自从家人死后,这还是他第一次想起弗妮娅,她是否还活着?现在人又在哪儿?达拉心里一阵难过,如果不是为了她,自己也不会鲁莽行事,害死家人。但是,他随即又打消了这样的怨悔。真正的男人,怎能把自己的责任与过错推到他心爱的女人身上?要怪,也只能怪自己做事冲动,欠考虑。
为了驱散心头的伤痛之感,达拉主动和赶马的老头儿搭起话来。
“老先生,我叫达拉,怎么称呼您?”
“瓦里。”
“您赶马一定有些年头了?”
“40多年吧。”瓦里老人淡淡地说道。
“那么长?”达拉露出由衷的钦佩之情。
瓦里老人看在眼里,也忍不住有些许得意:“我十几岁就开始赶马了。”
“哼!”一声不太协调的鼻音,打断二人的谈话。原来是英俊的男孩弗兰茨听到达拉和瓦里老人的谈话,不由自主地发出了表示轻蔑的声音。
对于不得不和其他人一起结伴而行,弗兰茨是最为反感的一个,这可能和他货物最多相关。他的货物从表面上看,都是一些很不起眼的石头和装饰品,但其实其中夹杂着大量从赫尔伯特地区紫水晶矿洞弄出来的珍贵宝石。
侏儒对于宝石的喜爱程度与勘探水平众所周知,几乎哪儿有宝石,哪儿就有他们小小的身影。因而赫尔伯特地区这一块盛产紫水晶等宝石的矿洞,自然就被侏丘一带的侏儒们占据。
早在150年前,部分侏儒就和人类结成盟军共同抵抗卓尔的侵略,当时的人类国王十分“慷慨”地划了一片小山群给这些小矮子们,这就是现在的侏丘。更何况,这些侏儒虽然占据此地,却不妨碍人类从他们手中取得已经开采完毕的宝石。
尤其是某些贪婪的不法组织,或骗、或偷、或抢,或多或少都能从中获利。
这队人中,弗兰茨正好属于某个贪婪的不法组织。对于非要和自己结伴而行的另外两个人,他一直抱有敌视和提防。
多半是两个探货的家伙,尤其是那个独眼汉子,他的货物竟然是两箱麦酒,这种东西值几个钱?也值得冒那么大险跟着马队钻山林?那个叫“达拉”的看来是个新手,什么货物也不带,空手就来撬行,摆明是盯上了自己的货。
再次横眼看看另外两个同伴,弗兰茨的嘴角爬起一丝阴冷的笑容:就是今晚!
独眼汉子一直面带嘲讽的笑容,偶尔饶有兴味地注视着弗兰茨傲慢的脸庞,像是从中发现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一般,露出作弄人的微笑。
二人各怀心事,凝神赶路,对森林中的奇异景观也都毫不在意。
只有达拉在不灭火把的照明下,好奇地打量着这片神秘的森林。
这一切,都落在了瓦里老人的眼中。
米德兰高地森林,让首次窥见它神秘面容的达拉感到震撼:这才是真正的森林!和蚊蝠森林完全不同,它温暖潮湿,满布参天大树,树间藤蔓缠绕,郁郁葱葱,而且绵延数里,仿佛没有尽头。任何人进入这样的大森林,都会感觉自己犹如汪洋中的水滴一般渺小。
尤其是在这样的夜里,尽管众人手中的不灭火把将周围一大片区域照得如同白昼,但是在火把光焰触摸不到的地方,仍然是莽莽苍苍的树丛,状如鬼魅。
不过,即使在这样的大森林里,仍然有一条似有若无的小路。
瓦里老人手拿砍刀,在前面劈开路边一些重新长出的茂密草叶和荆棘枝杈,他的两条骑乘用犬忠实地在前方嗅来嗅去,一旦有什么异样,就立刻狂吠几声,但是除了些受惊过度的小动物在狗叫声中仓皇逃窜,并没有出现什么让人难以应付的大家伙。
这样的状况重复了几次后,大家就逐渐习以为常,平静... -->>
从人类势力范围内前往精灵半岛精灵们的国度,正常的途径都必须首先去晨光之城签有批文,接下来,如果财力充足的话,可以搭乘晨光之城到皇冠之城的专线飞骑,或者,从海路坐船经过黄金海湾、夕阳海、精灵海峡从精灵半岛的浅水湾上岸。这两条道路,都相对安全快捷。
此外,还有陆路从秩序镇经由利刃镇,跨越铁颚盆地、尘墟平原、布洛斯草原,也可以抵达精灵半岛,就是一路上要路过缴纳税金颇重的秩序之地,和税金颇多、且又危机重重的刃兵之地,还有最为混乱的泰拉克特地区。
泰拉克特地区,是南方的人类势力范围、西部的精灵势力范围,甚至北边渡海而过的矮人势力范围的交汇地区,是一个发生了麻烦三不管,有了利益都要争的地区。
不过,因为80年前金龙一族迁移此地的金龙之谷,再加上出没其中的猛兽,此地并未呈现通常交汇地带应有的繁华,反倒蛮荒未开,只有一支兽人部落常住此地。
人类、精灵、矮人大都把这里当作路过的中转地区。
当然,也有一些买卖违禁商品的不法之徒,或是缴纳不起高昂税金的冒险者,以及想要偷渡去精灵半岛的人类,不走上面所说的三条常规路线,而是专门雇好马帮,从米德兰高地的莽莽大森林中走小路经过泰拉克特地区,前往精灵半岛。
这条路线,快捷便宜,只是非常危险,一般的商人若是没有雇佣骑士的保护,十有八九进去米德兰的深山老林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对于达拉这种亡命天涯的冒险者来说,这条小路却是首选。
不过首先要去晨光之城雇好熟悉道路的向导才行,没人想要独自穿越米德兰高地。
米德兰高地森林,是古老的人类势力米德兰家族所在地,曾是盛极一时的米德兰帝国。
1100年前,米德兰帝国国王听信邪恶术士古特克拉斯的话,对特莫斯联合城邦、威斯特瓦利帝国两个并立的人类国家发动进攻,并揭开乌暗之脊的恶魔符咒,将位于扭曲位面的恶魔召唤到了大陆上,爆发了地表种族与恶魔间的第一次大冲突,其他两个人类国家因此被灭国,米德兰自身也已经完全衰败,只剩旧镇一座,其余的地方都渐渐为荒芜而且怪物出没的森林覆盖,形成了现在的米德兰森林。
森林里怪物众多,瘴气很重,即使是身怀高超武技或是强大魔法的冒险者,在经过米德兰高地森林时,也会想办法在晨光之城东南方的集贸市场,找一个经常钻山,熟悉道路的赶马人带路才行。
达拉离开罗塞姆和安琪兄妹俩后,很快便来到晨光之城。
以前他也来过晨光之城,大都是和父亲一起,来城里采购辛普兰村买不到的货物。
第一次来晨光之城时,达拉只有五岁,当时,这座人类的主要城市,给达拉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些高大厚重的、直耸入云天的城墙,那些无处不在的、金光闪闪的装饰品,那些琳琅满目的、色彩缤纷的种种商品,那些服装各异的、样貌奇特的其他种族,还有那些高高在上、金碧辉煌的贵族城堡……
那一次从晨光之城回村后,小达拉足足有三天,都始终大张着嘴巴,回想着他在城里的见闻,感叹不已。
以后再去,达拉渐渐对那些繁华的表象习以为常,尽管仍会不由自主受到吸引,但再也没有了初见时的那种震惊与新奇了。
而且,达拉还在层次分明的贵族区和平民区看到大为迥异的现象,一边是奢侈腐化,一边是贫困潦倒。当时,达拉总想着,等他成了英雄,一定要改变这一切。
但是现在,再度踏入晨光之城时,达拉不仅没有成为英雄,还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在城中穿行,尽量避开那些骑士或者卫兵。
虽然这里是晨光之城,但是尤尼斯公爵的势力依旧渗透到城里的点点滴滴,甚至帝国皇宫,达拉已经知道尤尼斯公爵正四处通缉他,在前往晨光之城的途中,他就已看到过自己的画像,幸而他急中生智,顺手朝自己脸上抹了几块污泥,将自己打扮成一个面容污秽,风尘仆仆的游侠模样,才没有被人认出。
晨光之城,不愧是斯坦利帝国都城。
即使在夜幕低垂后,那川流不息的人群、车水马龙的街道、高大稠密的建筑物,仍然在魔法火焰和五光十色的灯火中散发着整座都城的活力,给人热闹非凡的感觉。来自图雅大陆各个地区的人类,以及不时可见的矮人和精灵,给城市营造了复杂纷繁的气氛。
这一切,都对正在逃亡的达拉十分有利。
藏一片树叶,最安全的地方,莫过于藏到树林里;同理,藏一个人,最安全的地方,也莫过于人堆。
达拉在人堆里挤来挤去,除了偶尔几个少女瞟来的目光,并没有其他人注意到他。
顾不得欣赏城市繁华的夜景,达拉只管一路向东,城东有集贸市场,他得想办法在宵禁以前雇好向导和座骑,尽快踏上去精灵半岛的旅途。
在集市出租马队的货摊摊位,只剩下两个人还围着一个赶马的老头喋喋不休地争吵。
一个是自称“弗兰茨”的英俊男孩,另一个是皮肤黝黑的独眼大汉,他的一只眼睛用黑色眼罩遮住,剩下的那只眼睛则散发出摄人的寒光,甚至比普通人两只眼睛发出来的光还要亮,一看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货,样子十分恐怖。
赶马老人则头戴一顶软帽,身穿白衣短褂,懒洋洋地站在三匹驮马身边,不紧不慢地看着两个争吵不停的人。他的脚边,躺着两只不停哈气的骑乘用犬。
“两百金币,我全包了!”弗兰茨盛气凌人地说道,眼睛死死瞪着独眼大汉,对于人人都不敢逼视的那只独眼,他却显得毫不畏惧。
“五百!”独眼汉冷冷道,他并不看赶马老人,而是盯着弗兰茨。
弗兰茨的脸上泛起一丝气恼的红晕,随即冷笑起来。
达拉见状,本想算了,不和他们争了,但是环顾四周,发现只有老人这一个向导还在摊位上揽客,考虑到时间紧迫,自己多在城中耽搁一日,就多一分风险,只得凑上去说:“去精灵半岛?我单人,不驼货,能便宜点吗?”他走的时候,身上带的钱本就不多,又给了罗塞姆兄妹俩不少,剩余已经不多了,他也不知道是否能够支持到目的地,因而想的是能省就省,习惯性地讲起了价钱。
他的话音刚落,其他三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达拉。现在水涨船高,大家都拼命抬价,唯恐雇不到马匹。这傻子还想压价?
弗兰茨满眼轻蔑,独眼大汉也露出揶揄的神气,但依然盯着弗兰茨。
只有赶马老人善意地笑笑,没有说话,看向达拉的眼神中多了一丝暖意。
尽管达拉知道自己囊中羞涩,但还是向老人继续恳求:“我有急事,拜托了。”
老人沉吟着,还是没有说话。
大汉的独眼中也流露出嘲讽。可这种嘲讽到了弗兰茨眼中则大大增加了他的怒气,平空冒出个穷鬼,也敢来凑热闹,莫非他是盯上了自己的货?想到这里,英俊的男孩眼里几乎要喷出火来,他一挑眉毛,说道:“奉劝各位一句,要命的,趁早闪开!”
达拉气急,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一旁的独眼大汉用手按着腰间的佩剑,一股杀气顿时弥漫到四周。
“好啦,别争了,我再找两匹马,你俩的货物我都驼。”赶马的老头儿摆摆手,劝解道,又转过头对达拉说道,“你也一起!”
“不行!”弗兰茨首先反对。
独眼大汉佩剑出鞘半寸,同时斜眼看看弗兰茨和达拉,面无表情地说道:“当然!”他的剑虽未完全出鞘,但杀气更盛。
“慢慢打,活着的明早在这等我。”老头儿却丝毫不为所动,这种场面他见得多了。这些人,放着大路不走,专门钻深山老林,都有各自不可告人的目的和理由,绝不会在晨光之城耽搁一整晚,在到达目的地以前,更不敢拿他这个向导怎么样。活到这把年纪,长年在深山老林钻进钻出,与各种不见光的人打交道的老汉,又岂会是没有眼力的人。
杀气顿时消散,独眼汉用那只独眼盯着达拉看了一会,轻轻点了点头。达拉则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气,不住地对老人道谢。
弗兰茨还在迟疑,他的确不能在此地久留,早一天把自己的货物带到目的地脱手,也就早一天完成任务,路上耽搁时日越久,越容易日久生变,夜长梦多。但这时间……
最终,这一行人还是凑在一起,在夜色中启程上路了。
一进入莽莽大森林,所有的人都变得更加沉默不语,人类熟悉的一切都被甩在了身后。当大家远远回头望的时候,还会看到远处半山腰上灯火闪烁的晨光之城。
就连达拉这样的逃亡者,也不禁生出了一丝背井离乡的忧愁感,想起自己现在已经无家可归,而且大仇未报,达拉的心里更是沉痛无比,脸色也跟着阴沉下来。
唯一庆幸的是,这里已经是人烟罕至的大森林,他再不用担心被人认出,被萨拉公爵抓住了。
突然,他想起了弗妮娅,自从家人死后,这还是他第一次想起弗妮娅,她是否还活着?现在人又在哪儿?达拉心里一阵难过,如果不是为了她,自己也不会鲁莽行事,害死家人。但是,他随即又打消了这样的怨悔。真正的男人,怎能把自己的责任与过错推到他心爱的女人身上?要怪,也只能怪自己做事冲动,欠考虑。
为了驱散心头的伤痛之感,达拉主动和赶马的老头儿搭起话来。
“老先生,我叫达拉,怎么称呼您?”
“瓦里。”
“您赶马一定有些年头了?”
“40多年吧。”瓦里老人淡淡地说道。
“那么长?”达拉露出由衷的钦佩之情。
瓦里老人看在眼里,也忍不住有些许得意:“我十几岁就开始赶马了。”
“哼!”一声不太协调的鼻音,打断二人的谈话。原来是英俊的男孩弗兰茨听到达拉和瓦里老人的谈话,不由自主地发出了表示轻蔑的声音。
对于不得不和其他人一起结伴而行,弗兰茨是最为反感的一个,这可能和他货物最多相关。他的货物从表面上看,都是一些很不起眼的石头和装饰品,但其实其中夹杂着大量从赫尔伯特地区紫水晶矿洞弄出来的珍贵宝石。
侏儒对于宝石的喜爱程度与勘探水平众所周知,几乎哪儿有宝石,哪儿就有他们小小的身影。因而赫尔伯特地区这一块盛产紫水晶等宝石的矿洞,自然就被侏丘一带的侏儒们占据。
早在150年前,部分侏儒就和人类结成盟军共同抵抗卓尔的侵略,当时的人类国王十分“慷慨”地划了一片小山群给这些小矮子们,这就是现在的侏丘。更何况,这些侏儒虽然占据此地,却不妨碍人类从他们手中取得已经开采完毕的宝石。
尤其是某些贪婪的不法组织,或骗、或偷、或抢,或多或少都能从中获利。
这队人中,弗兰茨正好属于某个贪婪的不法组织。对于非要和自己结伴而行的另外两个人,他一直抱有敌视和提防。
多半是两个探货的家伙,尤其是那个独眼汉子,他的货物竟然是两箱麦酒,这种东西值几个钱?也值得冒那么大险跟着马队钻山林?那个叫“达拉”的看来是个新手,什么货物也不带,空手就来撬行,摆明是盯上了自己的货。
再次横眼看看另外两个同伴,弗兰茨的嘴角爬起一丝阴冷的笑容:就是今晚!
独眼汉子一直面带嘲讽的笑容,偶尔饶有兴味地注视着弗兰茨傲慢的脸庞,像是从中发现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一般,露出作弄人的微笑。
二人各怀心事,凝神赶路,对森林中的奇异景观也都毫不在意。
只有达拉在不灭火把的照明下,好奇地打量着这片神秘的森林。
这一切,都落在了瓦里老人的眼中。
米德兰高地森林,让首次窥见它神秘面容的达拉感到震撼:这才是真正的森林!和蚊蝠森林完全不同,它温暖潮湿,满布参天大树,树间藤蔓缠绕,郁郁葱葱,而且绵延数里,仿佛没有尽头。任何人进入这样的大森林,都会感觉自己犹如汪洋中的水滴一般渺小。
尤其是在这样的夜里,尽管众人手中的不灭火把将周围一大片区域照得如同白昼,但是在火把光焰触摸不到的地方,仍然是莽莽苍苍的树丛,状如鬼魅。
不过,即使在这样的大森林里,仍然有一条似有若无的小路。
瓦里老人手拿砍刀,在前面劈开路边一些重新长出的茂密草叶和荆棘枝杈,他的两条骑乘用犬忠实地在前方嗅来嗅去,一旦有什么异样,就立刻狂吠几声,但是除了些受惊过度的小动物在狗叫声中仓皇逃窜,并没有出现什么让人难以应付的大家伙。
这样的状况重复了几次后,大家就逐渐习以为常,平静...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