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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工资要是普通公务员的1.5倍。
但实际上,深鹏因为是特区,经济发达,市里的公务员工资比省里的高,法院人财物归省里统一管理之后,深鹏的法官工资不升反降,这严重挫伤了法官的积极性。
而在内陆法官更惨,深鹏的法官月工资好歹有一万多,内陆的法官月工资大多二千出头。
司改执行的工资标准也是基本工资加个二三百元,这就叫法官工资是普通公务员的1.5倍了,严重欺骗法官的感情。
而且,有法官叫苦叫自己收入低,网上一伙人就嚷嚷叫道农民工也工资低,嫌低你给我滚啊!
想想也是悲哀,一个社会对法官都这么残忍,法官的收入都连体面的生活都不能维护,还奢谈什么法治。
面对高企的房价,沉重的办案压力,超负荷的工作强度以及公众的指责,法官纷纷跳槽改行去做律师,弄得各地赶紧出台禁止法官辞职,尤其是深鹏、京城等大城市,法官流失相当严重。
不讲待遇,总讲责任,办案终身负责制就早早落实,在华夏国就连刑事责任追究都有一个诉讼时效,但法官办案确要终身负责,一辈子都跑不掉。
一有瑕疵,法官就牢底坐穿。所以,造成华夏国的法官办案很谨慎,宁可牺牲当事人的利益,也不能自己担风险。
就比如财产保全,现在全国查得很紧,生怕法官会借着出去财产保全的机会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与陪同旅游,每个法官出差办案都要到纪检组去备案,回来之后还要反复解释,再加上经费又不保障。
弄得法官都不愿多事出去财产保全,所以余文和一直在推脱,李超也觉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李超他们在办公室耐心地等待了半个小时之久,余文和这才汇报完毕走了进来。
余文和坐在椅子上,对着李超他们慢条斯理地道:“我们分管院长孙院长没有审批,他说了两点原因:一是黄玉兰的案件是离婚案件,判决结果尚未确定,不宜进行财产保全;二是黄玉兰申请冻结东方新地苑的房屋,但房屋相应的产权情况都没有提供。”
现在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真难,以前管得不严时,法院法官也好说话些,一申请法官大多也会帮当事人去保全。
现在事事讲程序讲审批,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一棍子打死好像法官出差去办案就是去腐败一样,弄得法官办案没有一点积极性。
曾经有老板向李超抱怨,他有个案子申请法院去外省查封对方的财产,这在以前只要这老板出差旅费,这开着车陪同前去,法官大多会帮助其去冻结。
但在严令下,现在法官根本不敢接当事人的差旅费,也不敢让当事人开车陪同,而法官出差又要审批又要报备,出差的经费又少,搞不好还要倒贴,没有一个法官愿意出差去查封。
就因为没去财产保全,对方卷钱跑路了,这下弄得那老板损失几百万,气得其直跳脚骂娘。
今天李超也有这样的感觉,从承办法官到庭长再到分管院长,一个个设关卡就是不同意去财产保全,可把人急死了!
李小军可不是省油的灯,从之前的接触来看,李超法院李小军一肚子的坏水,保不齐他就在赶紧转移财产。
要是不及时进行财产保全,李小军转移了财产,那么黄玉兰就亏大了!
李超是不知道李文静已经向李小军通风报信了,要是知道那肯定更加着急。
黄玉兰一脸的焦急,她没有想到到法院办事这么麻烦。
黄博脸红通通的,这是给气得,明明很简单的案子,法院为何一再推托,这不是变相保护了包小三毫无家庭责任感的李小军,反而损害了黄玉兰的利益吗?(未完待续。。)
ps: 哎,办黄玉兰这个案子,我也头大。真实案子中,财产保全要去外地去查封房子,法院过了整整一个月都不批,我现在急得直抓头发。明天又要去法院找法官交涉。
说好工资要是普通公务员的1.5倍。
但实际上,深鹏因为是特区,经济发达,市里的公务员工资比省里的高,法院人财物归省里统一管理之后,深鹏的法官工资不升反降,这严重挫伤了法官的积极性。
而在内陆法官更惨,深鹏的法官月工资好歹有一万多,内陆的法官月工资大多二千出头。
司改执行的工资标准也是基本工资加个二三百元,这就叫法官工资是普通公务员的1.5倍了,严重欺骗法官的感情。
而且,有法官叫苦叫自己收入低,网上一伙人就嚷嚷叫道农民工也工资低,嫌低你给我滚啊!
想想也是悲哀,一个社会对法官都这么残忍,法官的收入都连体面的生活都不能维护,还奢谈什么法治。
面对高企的房价,沉重的办案压力,超负荷的工作强度以及公众的指责,法官纷纷跳槽改行去做律师,弄得各地赶紧出台禁止法官辞职,尤其是深鹏、京城等大城市,法官流失相当严重。
不讲待遇,总讲责任,办案终身负责制就早早落实,在华夏国就连刑事责任追究都有一个诉讼时效,但法官办案确要终身负责,一辈子都跑不掉。
一有瑕疵,法官就牢底坐穿。所以,造成华夏国的法官办案很谨慎,宁可牺牲当事人的利益,也不能自己担风险。
就比如财产保全,现在全国查得很紧,生怕法官会借着出去财产保全的机会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与陪同旅游,每个法官出差办案都要到纪检组去备案,回来之后还要反复解释,再加上经费又不保障。
弄得法官都不愿多事出去财产保全,所以余文和一直在推脱,李超也觉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李超他们在办公室耐心地等待了半个小时之久,余文和这才汇报完毕走了进来。
余文和坐在椅子上,对着李超他们慢条斯理地道:“我们分管院长孙院长没有审批,他说了两点原因:一是黄玉兰的案件是离婚案件,判决结果尚未确定,不宜进行财产保全;二是黄玉兰申请冻结东方新地苑的房屋,但房屋相应的产权情况都没有提供。”
现在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真难,以前管得不严时,法院法官也好说话些,一申请法官大多也会帮当事人去保全。
现在事事讲程序讲审批,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一棍子打死好像法官出差去办案就是去腐败一样,弄得法官办案没有一点积极性。
曾经有老板向李超抱怨,他有个案子申请法院去外省查封对方的财产,这在以前只要这老板出差旅费,这开着车陪同前去,法官大多会帮助其去冻结。
但在严令下,现在法官根本不敢接当事人的差旅费,也不敢让当事人开车陪同,而法官出差又要审批又要报备,出差的经费又少,搞不好还要倒贴,没有一个法官愿意出差去查封。
就因为没去财产保全,对方卷钱跑路了,这下弄得那老板损失几百万,气得其直跳脚骂娘。
今天李超也有这样的感觉,从承办法官到庭长再到分管院长,一个个设关卡就是不同意去财产保全,可把人急死了!
李小军可不是省油的灯,从之前的接触来看,李超法院李小军一肚子的坏水,保不齐他就在赶紧转移财产。
要是不及时进行财产保全,李小军转移了财产,那么黄玉兰就亏大了!
李超是不知道李文静已经向李小军通风报信了,要是知道那肯定更加着急。
黄玉兰一脸的焦急,她没有想到到法院办事这么麻烦。
黄博脸红通通的,这是给气得,明明很简单的案子,法院为何一再推托,这不是变相保护了包小三毫无家庭责任感的李小军,反而损害了黄玉兰的利益吗?(未完待续。。)
ps: 哎,办黄玉兰这个案子,我也头大。真实案子中,财产保全要去外地去查封房子,法院过了整整一个月都不批,我现在急得直抓头发。明天又要去法院找法官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