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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4-02-2012:56:24114.第114章精油馆与生活物资的交易
第一批三千金币的物资已经被狼蛛勇士团押送上路,目的地便是塔诺克伯爵手下那位不幸遭受水灾侵袭的子爵领地,与此同时,那位子爵手下的第一批难民已经踏上了前往崔因格镇之旅。
崔因格镇立商会名下的精油馆,已经和三家商会谈好的价钱,其中最大的一家有皇室背景的商会单独吃下包括巴卡旺城最大的那家精油馆在内的六套精油馆和全部技师,而剩下两家商会则分享了剩下的规模较小的四套精油馆。
为此,这三家商会提供了四万金币,以及差不多价格的粮食、牲畜和布匹等货物。
这一笔生意,几乎是青盾商会之前数年的全部金额都要大。这样的大买卖,青盾商会怎么会不清楚?
他们恨得要死。原本,精油生意全都是青盾商会的啊。
青盾商会的怨念,赫玛鲁根本懒得理会。
对于那些糊不上墙的笨蛋,赫玛鲁只要让狡狼带几个民兵过去就能搞定。就算不用武力镇压,在他自己的镇子,无论是调整下税率还是搞点小花样,赫玛鲁都能轻松将这群家伙玩死。
他只是懒得为几只臭虫浪费时间。与其花时间在这上面,还不如好好****一下他的手下。
赫玛鲁其实挺看好狡狼和他那一帮兄弟的。这些人的实力都不算强,但都在佣兵行当里挣扎多年,经验丰富。而他们缺乏的只是一套好的训练方法——当然,从现在开始改,已经有点太晚了。
不过,赫玛鲁有其他方法。只是他要看准这些人值不值他花时间精力去强化。
事实上,狡狼还不错,在赫玛鲁提供了狼牙剑和配套的剑术心得之后,狡狼凭借自己的努力硬是将残缺不堪的一套剑技补足了七成,并加入自己的理解,成为他的招牌武技。他相当用功,脑子也不错,是赫玛鲁比较看好的手下。
赫玛鲁拿不准的,只是狡狼的忠诚。毕竟,现在的狡狼只算是他的“临时工”,远没达到“亲信”的程度。
赫玛鲁找机会和狡狼谈了一次。他发现,狡狼的确愿意找一份长期稳定的工作,他对赫玛鲁也相当有好感,觉得这么个有想法有手腕的领主很不错。
赫玛鲁便直接将他的条件摆上台面。他要狡狼和他那帮兄弟成为自己的剑。
赫玛鲁没想到的是,狡狼和红鹰夜豹等人都没有犹豫,很快就同意了。
毕竟,赫玛鲁给钱相当爽快,而且赚钱的能力有目共睹。并且,这几个佣兵都从赫玛鲁的知识中受益,他们的实力提升当然主要是自身努力的结果,但他们很清楚,没有赫玛鲁那“三言两语”的核心理论,他们的武技大概很难有所提升了。
既然狡狼他们愿意归顺,赫玛鲁也就大方了一把。他特意炼制了几只巫虫,提示这几个佣兵趁晚上没人的时候将其寄生在后颈脊柱处。
红虫·秘风血。
与狼蛛勇士们的共生巫虫类似,这些红虫的主要用途也是通过控制人体激素来调节人体机能。但是,赫玛鲁提供给狡狼他们的秘风血炼制的更加精心。
这种巫虫,能调节的激素种类更多,也更加精确。
这个新能力,需要狡狼们更加努力的去习惯,去适应。否则,时而暴走时而无力的起伏,会让他们的武技无所适从。只有适应不同激素环境下的力量、速度、才能充分发挥出秘风血应有的高性能。
这其中,做的最好的,居然是最为木讷憨直的山猪。
这个呆头呆脑的家伙,最早熟练掌握了秘风血的控制。训练场上,这个粗壮的黑壮战士身披重甲,高举突击枪向前猛扑,凶猛无比的洞穿了四层钢盾,连同其后重达半吨的石块一同击退数米远。
这样的攻击力,足以让他成为赫玛鲁手下最凶猛的佣兵战士了。
山猪并没有什么心得,他只是按照赫玛鲁的吩咐,一遍一遍的重复着同样的动作:激活巫虫,出枪,冷静……
就这样一遍一遍的无脑重复,直到突然间脑中仿佛打开了一扇天窗,有金色的阳光直射入屋一般,山猪突然就明白了过来,他颈椎上寄生的巫虫,仿佛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如同他的心脏,他的肺,不需要山猪主动控制,就能本能一般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赫玛鲁很看好这个笨蛋战士。他并不是真的笨蛋,只是懒得在不重要的事情上花脑筋,即使平时吃点亏也毫不在意。心性,资质,一向不显山露水的山猪,反倒是佣兵当中最为出色的一个。
赫玛鲁很高兴的... -->>
更新时间:2014-02-2012:56:24114.第114章精油馆与生活物资的交易
第一批三千金币的物资已经被狼蛛勇士团押送上路,目的地便是塔诺克伯爵手下那位不幸遭受水灾侵袭的子爵领地,与此同时,那位子爵手下的第一批难民已经踏上了前往崔因格镇之旅。
崔因格镇立商会名下的精油馆,已经和三家商会谈好的价钱,其中最大的一家有皇室背景的商会单独吃下包括巴卡旺城最大的那家精油馆在内的六套精油馆和全部技师,而剩下两家商会则分享了剩下的规模较小的四套精油馆。
为此,这三家商会提供了四万金币,以及差不多价格的粮食、牲畜和布匹等货物。
这一笔生意,几乎是青盾商会之前数年的全部金额都要大。这样的大买卖,青盾商会怎么会不清楚?
他们恨得要死。原本,精油生意全都是青盾商会的啊。
青盾商会的怨念,赫玛鲁根本懒得理会。
对于那些糊不上墙的笨蛋,赫玛鲁只要让狡狼带几个民兵过去就能搞定。就算不用武力镇压,在他自己的镇子,无论是调整下税率还是搞点小花样,赫玛鲁都能轻松将这群家伙玩死。
他只是懒得为几只臭虫浪费时间。与其花时间在这上面,还不如好好****一下他的手下。
赫玛鲁其实挺看好狡狼和他那一帮兄弟的。这些人的实力都不算强,但都在佣兵行当里挣扎多年,经验丰富。而他们缺乏的只是一套好的训练方法——当然,从现在开始改,已经有点太晚了。
不过,赫玛鲁有其他方法。只是他要看准这些人值不值他花时间精力去强化。
事实上,狡狼还不错,在赫玛鲁提供了狼牙剑和配套的剑术心得之后,狡狼凭借自己的努力硬是将残缺不堪的一套剑技补足了七成,并加入自己的理解,成为他的招牌武技。他相当用功,脑子也不错,是赫玛鲁比较看好的手下。
赫玛鲁拿不准的,只是狡狼的忠诚。毕竟,现在的狡狼只算是他的“临时工”,远没达到“亲信”的程度。
赫玛鲁找机会和狡狼谈了一次。他发现,狡狼的确愿意找一份长期稳定的工作,他对赫玛鲁也相当有好感,觉得这么个有想法有手腕的领主很不错。
赫玛鲁便直接将他的条件摆上台面。他要狡狼和他那帮兄弟成为自己的剑。
赫玛鲁没想到的是,狡狼和红鹰夜豹等人都没有犹豫,很快就同意了。
毕竟,赫玛鲁给钱相当爽快,而且赚钱的能力有目共睹。并且,这几个佣兵都从赫玛鲁的知识中受益,他们的实力提升当然主要是自身努力的结果,但他们很清楚,没有赫玛鲁那“三言两语”的核心理论,他们的武技大概很难有所提升了。
既然狡狼他们愿意归顺,赫玛鲁也就大方了一把。他特意炼制了几只巫虫,提示这几个佣兵趁晚上没人的时候将其寄生在后颈脊柱处。
红虫·秘风血。
与狼蛛勇士们的共生巫虫类似,这些红虫的主要用途也是通过控制人体激素来调节人体机能。但是,赫玛鲁提供给狡狼他们的秘风血炼制的更加精心。
这种巫虫,能调节的激素种类更多,也更加精确。
这个新能力,需要狡狼们更加努力的去习惯,去适应。否则,时而暴走时而无力的起伏,会让他们的武技无所适从。只有适应不同激素环境下的力量、速度、才能充分发挥出秘风血应有的高性能。
这其中,做的最好的,居然是最为木讷憨直的山猪。
这个呆头呆脑的家伙,最早熟练掌握了秘风血的控制。训练场上,这个粗壮的黑壮战士身披重甲,高举突击枪向前猛扑,凶猛无比的洞穿了四层钢盾,连同其后重达半吨的石块一同击退数米远。
这样的攻击力,足以让他成为赫玛鲁手下最凶猛的佣兵战士了。
山猪并没有什么心得,他只是按照赫玛鲁的吩咐,一遍一遍的重复着同样的动作:激活巫虫,出枪,冷静……
就这样一遍一遍的无脑重复,直到突然间脑中仿佛打开了一扇天窗,有金色的阳光直射入屋一般,山猪突然就明白了过来,他颈椎上寄生的巫虫,仿佛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如同他的心脏,他的肺,不需要山猪主动控制,就能本能一般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赫玛鲁很看好这个笨蛋战士。他并不是真的笨蛋,只是懒得在不重要的事情上花脑筋,即使平时吃点亏也毫不在意。心性,资质,一向不显山露水的山猪,反倒是佣兵当中最为出色的一个。
赫玛鲁很高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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