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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用金志成的名字。回到中国,我不仅改头换面,身上还带着十万块钱。
我兴奋的去找叶红,可她已经上了大学。我好不容易才打听到她念得学校,就去学校门口等她。当看见她从里面出来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些自惭形秽。我连小学都没读完,她是大学生;我长得一点都不英俊,她却美丽极了;我有着肮脏的过往,她纯洁的像一张白纸。
我守在大学门口,每天只为了能看见她。后来,我发现她在肯德基兼职,我便去应聘做了那里的服务生。这样,我每天就能看见她一个小时。她还在兼职做几份家教,所以有时候容易撞车。我知道便主动帮她替班,一来二去就熟悉起来。
她早就忘记我们曾经见过面,我也不愿意让她知道自己的过去。随着我们的接触,我知道她家里的情况,想要尽我的所有帮助她。可是她是个很有骨气的姑娘,拒绝我的帮助,说自己能应付。
就这样,又是三年。这期间我一直以比普通同事更近一点的身份跟她相处,从未有过任何过分的言语行为。她大学马上就要毕业,她跟我说过,她已经被招聘进全市最大的公司,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好。我恭喜她,祝福她,可我知道我们从此不会再有交集。
就在我既高兴又难过的时候,她妈妈生病了,需要很多的医药费。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这次为了救妈妈的命她收下了。可她妈妈的病是个无底洞,十几万块钱只维持了半年不到。
这期间,她进了金鑫的公司上班。她第一次见到金志成,感觉非常惊讶,差点没认错。用她的话说,我们是相同的外表包裹了不同的灵魂。因为她对我太熟悉,所以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两个人的身份。”
说到这里,绿萝的脸上出现复杂的神情,有不甘,有悲伤,有怨恨。
这也难怪,之前他和金志成就曾互换过身份,没有人能认出来。因为那个时候的他们,不管是外貌,还是生活的环境,所受的教育程度都差不多。可现在,金志成已经成了偏偏贵公子,而他,跟人家一比就是个穷屌丝!
不管他怎么努力,他跟金志成再也不是一种人。这会让他心里失衡,对金鑫的恨意越发多了。
“我听了叶红的话,偷偷去金鑫公司门口看金志成。他和金鑫被一大群人簇拥着走出来,上了高级小轿车。看见这样的情形,我心里不甘又愤恨。凭什么?我们本来是一母同胎,本该过相同的生活,可命运对我却如此的不公!从那时候起,我开始预谋一个计划。我私下里找到金志成,他看见我吓了一跳。
我告诉他,我在泰国做了手术,他听了更加吃惊。我把自己的生活说得很凄惨,毕竟是血脉相连,他很同情可怜我。他想要把我的存在告诉金鑫,可是我死活不同意。当初他把我抛弃,我就不再是他的孩子。
自从那以后,金志成时常约我见面。他长期被史凤燕那臭女人虐待,精神一直在崩溃的边缘,而且性子内向不善于跟人交往,没什么朋友。他会跟我谈心事,什么都跟我说,包括对叶红的喜欢。”
曲寞听了露出了然的笑,这正是绿萝的目的。他就是想利用亲情,利用金志成性格的缺陷,生理上的疾病,达到他某种不能告人的目的。
果然,绿萝接着说得话在曲寞的意料之中,“我仔细观察金志成的表情、动作、习惯,包括他感冒时有些沙哑的嗓音。我发现,只要我有意控制一下,自己说话的声音跟他感冒时很像。这个发现让我非常兴奋,不过,仅有这些离我的计划还差很远!
我首先要做的是远离叶红的生活,让‘绿萝’这个人从她的生活中消失。我辞去了工作,跟叶红说自己要去国外务工,或许十年八年都不会回来了。她是个单纯的姑娘,自然对我的话不怀疑。
接下来,我在远离叶红的地方租了一个小房间。在这个大城市,想要躲一个人非常容易。我换了手机号码,不再使用任何的卡,每天昼伏夜出。每次跟金志成见面,我都会偷偷录下来。回到家里,我就一遍一遍的看,然后模仿。
半年下来,我觉得自己似乎变了一个人。有时候对着镜子,连我自己都开始恍惚起来。
也就是这个时候,叶红妈妈的病情再一次恶化。金志成提出要帮叶红,条件是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叶红答应了,可我知道她不是情愿的。
我不能再等下去,我想要尽快地取代金志成!刚好,金志成跟我抱怨,金鑫又让他跟着参加宴会应酬。他不愿意跟外人接触,心里非常抵触,可对金鑫有些惧怕不敢不去。我趁机提出代替他前往,他高兴地同意了。
我假装有些感冒,提前头天晚上就住进了金家。第二天晚上,我跟着金鑫参加宴会,没有任何人发现不妥。从那开始,我偶尔帮金志成应酬,没有一次被揭穿。我开始大胆的接触叶红,用金志成的身份。这次,叶红也没有任何怀疑,这让我既高兴又难过。
很快,金志成和叶红有了身体上的接触。他竟然没那个能力,是个假男人!这让我觉得惊喜,真是老天爷的眷顾。我用金志成的身份,跟叶红成了真正的夫妻。
金志成知道金鑫不会轻易让叶红进门,而他自己又不能人事。我便给他出主意,让他们去做试管婴儿。我愿意提供精子,而且会保守这个秘密。他考虑了几天之后同意了,我们是同卵双胞胎,从基因上来说,这跟他自己的孩子没什么区别。
很快,叶红就发现怀孕了。金鑫这个老狐狸,竟然带着她去做羊水穿刺,不仅证明了孩子是金家的,还做出是个男孩!哼,他那么重男轻女,肯定不会放弃自己的孙子!一切都非常顺利,叶红进了金家,成了金志成的媳妇儿。”
别看这绿萝没念什么书,智商却不低,而且能隐忍。他如果用动物来比喻,他的性子更像狼。只要认准猎物,就会尾随,等待合适的时机。
女法医快到碗里来
件,用金志成的名字。回到中国,我不仅改头换面,身上还带着十万块钱。
我兴奋的去找叶红,可她已经上了大学。我好不容易才打听到她念得学校,就去学校门口等她。当看见她从里面出来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些自惭形秽。我连小学都没读完,她是大学生;我长得一点都不英俊,她却美丽极了;我有着肮脏的过往,她纯洁的像一张白纸。
我守在大学门口,每天只为了能看见她。后来,我发现她在肯德基兼职,我便去应聘做了那里的服务生。这样,我每天就能看见她一个小时。她还在兼职做几份家教,所以有时候容易撞车。我知道便主动帮她替班,一来二去就熟悉起来。
她早就忘记我们曾经见过面,我也不愿意让她知道自己的过去。随着我们的接触,我知道她家里的情况,想要尽我的所有帮助她。可是她是个很有骨气的姑娘,拒绝我的帮助,说自己能应付。
就这样,又是三年。这期间我一直以比普通同事更近一点的身份跟她相处,从未有过任何过分的言语行为。她大学马上就要毕业,她跟我说过,她已经被招聘进全市最大的公司,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好。我恭喜她,祝福她,可我知道我们从此不会再有交集。
就在我既高兴又难过的时候,她妈妈生病了,需要很多的医药费。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这次为了救妈妈的命她收下了。可她妈妈的病是个无底洞,十几万块钱只维持了半年不到。
这期间,她进了金鑫的公司上班。她第一次见到金志成,感觉非常惊讶,差点没认错。用她的话说,我们是相同的外表包裹了不同的灵魂。因为她对我太熟悉,所以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两个人的身份。”
说到这里,绿萝的脸上出现复杂的神情,有不甘,有悲伤,有怨恨。
这也难怪,之前他和金志成就曾互换过身份,没有人能认出来。因为那个时候的他们,不管是外貌,还是生活的环境,所受的教育程度都差不多。可现在,金志成已经成了偏偏贵公子,而他,跟人家一比就是个穷屌丝!
不管他怎么努力,他跟金志成再也不是一种人。这会让他心里失衡,对金鑫的恨意越发多了。
“我听了叶红的话,偷偷去金鑫公司门口看金志成。他和金鑫被一大群人簇拥着走出来,上了高级小轿车。看见这样的情形,我心里不甘又愤恨。凭什么?我们本来是一母同胎,本该过相同的生活,可命运对我却如此的不公!从那时候起,我开始预谋一个计划。我私下里找到金志成,他看见我吓了一跳。
我告诉他,我在泰国做了手术,他听了更加吃惊。我把自己的生活说得很凄惨,毕竟是血脉相连,他很同情可怜我。他想要把我的存在告诉金鑫,可是我死活不同意。当初他把我抛弃,我就不再是他的孩子。
自从那以后,金志成时常约我见面。他长期被史凤燕那臭女人虐待,精神一直在崩溃的边缘,而且性子内向不善于跟人交往,没什么朋友。他会跟我谈心事,什么都跟我说,包括对叶红的喜欢。”
曲寞听了露出了然的笑,这正是绿萝的目的。他就是想利用亲情,利用金志成性格的缺陷,生理上的疾病,达到他某种不能告人的目的。
果然,绿萝接着说得话在曲寞的意料之中,“我仔细观察金志成的表情、动作、习惯,包括他感冒时有些沙哑的嗓音。我发现,只要我有意控制一下,自己说话的声音跟他感冒时很像。这个发现让我非常兴奋,不过,仅有这些离我的计划还差很远!
我首先要做的是远离叶红的生活,让‘绿萝’这个人从她的生活中消失。我辞去了工作,跟叶红说自己要去国外务工,或许十年八年都不会回来了。她是个单纯的姑娘,自然对我的话不怀疑。
接下来,我在远离叶红的地方租了一个小房间。在这个大城市,想要躲一个人非常容易。我换了手机号码,不再使用任何的卡,每天昼伏夜出。每次跟金志成见面,我都会偷偷录下来。回到家里,我就一遍一遍的看,然后模仿。
半年下来,我觉得自己似乎变了一个人。有时候对着镜子,连我自己都开始恍惚起来。
也就是这个时候,叶红妈妈的病情再一次恶化。金志成提出要帮叶红,条件是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叶红答应了,可我知道她不是情愿的。
我不能再等下去,我想要尽快地取代金志成!刚好,金志成跟我抱怨,金鑫又让他跟着参加宴会应酬。他不愿意跟外人接触,心里非常抵触,可对金鑫有些惧怕不敢不去。我趁机提出代替他前往,他高兴地同意了。
我假装有些感冒,提前头天晚上就住进了金家。第二天晚上,我跟着金鑫参加宴会,没有任何人发现不妥。从那开始,我偶尔帮金志成应酬,没有一次被揭穿。我开始大胆的接触叶红,用金志成的身份。这次,叶红也没有任何怀疑,这让我既高兴又难过。
很快,金志成和叶红有了身体上的接触。他竟然没那个能力,是个假男人!这让我觉得惊喜,真是老天爷的眷顾。我用金志成的身份,跟叶红成了真正的夫妻。
金志成知道金鑫不会轻易让叶红进门,而他自己又不能人事。我便给他出主意,让他们去做试管婴儿。我愿意提供精子,而且会保守这个秘密。他考虑了几天之后同意了,我们是同卵双胞胎,从基因上来说,这跟他自己的孩子没什么区别。
很快,叶红就发现怀孕了。金鑫这个老狐狸,竟然带着她去做羊水穿刺,不仅证明了孩子是金家的,还做出是个男孩!哼,他那么重男轻女,肯定不会放弃自己的孙子!一切都非常顺利,叶红进了金家,成了金志成的媳妇儿。”
别看这绿萝没念什么书,智商却不低,而且能隐忍。他如果用动物来比喻,他的性子更像狼。只要认准猎物,就会尾随,等待合适的时机。
女法医快到碗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