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qqxsw.mx,重生之若锦年华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她长长的一声呻吟,开始痉挛不止。他深深吻她,同时死死抵住她。在她的阵阵紧绞中畅快抒泄。
这一次欢爱,把她的精力都逼得差不多了。虽没有再次晕过去,但整个人都瘫软了,小腹也有些隐隐作痛。洛凌把两人清洗好擦干,又抱着她进了被窝。两人回头觉睡到日上三竿。
醒来后。若锦有些无奈。虽说是双休,可两个月的设计班进度很赶,周末的作业是留足了的。六大张a4大小的硫酸纸上,印满了各种图案,要求以彩铅绘出金属平片,拱片和平弧片的效果。看着不多。可要画得漂亮逼真,却是很费功夫,她记得前世。自己平均画完一张需要两个多小时。不过那时也是因为初学,为了画好,总得画画停停,拿到远处看一看,再补几笔。如今应该能稍快些。只是时间也有点紧张。
她看身边没人,想叫又顿住——她都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应该叫他什么?他们总是形影不离。多数情况下都不需要喊对方的,有什么直接说就是。另外,在有外人的情况下就更不知道喊他什么了,曾经有几次这样的情况。想来想去,她还是起身去找他。他正在厨房给她煮糖水鸡蛋,热气腾腾的。短发干净潇洒,着白色t恤灰色居家长裤的背影高大颀长,露出的手臂那么修长漂亮。她看了一会儿,才叫他:“洛凌——”
他转身,微笑着对她说:“很快就好,先吃个鸡蛋垫一垫,我马上做午饭。”她慢慢地走过去,有些迟疑,最终依赖地抱住他的腰,把脸贴上他的背。好像,越来越离不开他了呢。
洛凌的身形滞了滞,随即关了火,转身拥住她,轻抚她的背。如此抱了会儿,若锦放开他,甜甜一笑,去给两人盛鸡蛋。
午餐是洛凌做的番茄炒蛋和青椒炖肉,都是很简单的家常菜。说来,这青椒炖肉他还是跟若锦学的。前世若锦原本不爱吃青椒,总觉得炒了味道也跟生的差不多,或者是通常人们都喜欢那种爽脆感。后来去美国交流学习那会儿,她和一个小姑娘搭伙做饭吃,只有一口煮锅,虽然也能简单炒菜,可是那时她们也都没做过饭,把青椒和肉都切成了块儿,各自炒了一会儿,再放到一起烧,那水分不知怎么就很多。她们倒是很高兴,闻着很香呢。两人都喜欢炖菜,美国的青椒肉质很厚,切成四方块儿,两人都怕半生不熟,因此又加了水,盖上锅盖焖一会儿,最后加点儿盐。结果,这菜出了锅,倒是很鲜美,青椒软嫩好入口,肉也不老,于是后来一直都是这么烧。
两人吃了饭,休息一会儿,若锦便要开始做作业了。姬洛凌的书房有两张大书桌相对而放,两人正好对面而坐,各自桌上一摊书本工具。他看她很是抓紧的样子,蹙了下眉,询问:“学习很紧张吗?作业很多?”
若锦边以胶带固定着纸张,边说:“有点紧凑,不过只要不拖延,还是能按时完成的。现在还好,越到后面恐怕越紧张些。”她停顿一下,抬头看他道:“听老师说,最后我们还得自己割硬纸板,用来裱框呢,到时候你可要来帮我哦。”
为了割得平直,得用一手用力按住长铁尺压住纸板,一手沿着铁尺割。那纸板厚,一刀割不断,得非常用力地割三五次,且很费刀片,每割过几次就得掰掉一段。而且还得微微倾斜刀片,使它一直紧贴着铁尺,否则一不小心就会割歪,那就会浪费纸板又浪费时间。那时候她自己割,手臂可是疼了两天。还有一位同学怕刻刀划到手,太过紧张,握着刻刀的手太过用力,结果把整条小臂拉伤了呢。
他看着她略带撒娇的表情,忍不住微笑起来,答应道:“交给我吧。”
这天若锦一直画到傍晚,被洛凌拉着出了门,说是眼睛在这么下去要坏了,还是去散散步。
也真是散步,就在新天地附近,途中看到附近居民牵着一条硕大的贵宾犬出来溜达,若锦惊讶地盯着人家看。这么大的贵宾犬可真不便宜,不过真漂亮。洛凌看她喜欢,便说:“要不我们也养一只?”她想了想,摇头道:“还是算了。我怕养不好。养宠物是很大的责任,有个万一,会变成很残忍的事。”她小时候养过蚕,倒是兢兢业业的,一直养到它变成了茧,才把它放在阳台上不管。有一天再去看,只剩下破开的白茧,几颗黑黑的卵和一个空空的蛹。养蚕的过程,她都不怎么记得了,却唯独记得那种失落的感觉。而她算是认真对待这件事的了,有很多跟她同时开始养的同学,都是没几天就腻了忘了,那蚕没有桑叶吃,也就死了,甚至,还有更残忍恶心的事。
更小的时候,她曾养过一只兔子。大伯那时还养着鸡,就贡献了一只鸡笼出来,结果那笼子孔太大,被那兔子逃走了。第一次逃走还被邻居在菜田里找到了,她也没注意,又把它放回了那只笼子。结果它又跑了。这回,它再也没回来。她那时还写过一篇作文,结尾是美好的畅想,希望小兔子获得了自由。不过想来,那时候天气湿热,它很有可能染上兔子易得的烂脚病。
洛凌听她这么说,也就不说话,只是摸了摸她的脸。现在也的确不适合,等以后吧。
两人路过costa-,若锦眼巴巴的,洛凌二话不说就拉着她进去。最终,他要了中杯的espresso,她则要了大杯的薄荷热巧克力,上面加奶油——没办法,她对于某些甜食真是毫无抵抗力!走回去的时候,她担心地望着他说:“现在喝咖啡,会不会睡不着?”
他有些雅痞地一笑:“睡不着,正好做些其他事——”被她瞪了一眼,笑着搂过她道:“放心,咖啡对我没什么用。”
经过便利店时,他说要进去买东西。只是,当她看着他直奔柜台前的小货栏,伸手抓了包红色包装的那什么——之后,脸瞬间充血了。有,有这么明目张胆的么!她立马转身,冲出了门。他追上来,牵过她的手,向她耳边吹气:“害羞了?”她窘得不行,恨恨瞪他道:“你,你,色狼!”
他却笑得春风得意:“嗯,我就是——我看了,这款是超薄热感,咱们回去试试,热不热……”
若锦直捂耳朵——没听见没听见!!
ps:
看文愉快~谢谢大家支持~
她长长的一声呻吟,开始痉挛不止。他深深吻她,同时死死抵住她。在她的阵阵紧绞中畅快抒泄。
这一次欢爱,把她的精力都逼得差不多了。虽没有再次晕过去,但整个人都瘫软了,小腹也有些隐隐作痛。洛凌把两人清洗好擦干,又抱着她进了被窝。两人回头觉睡到日上三竿。
醒来后。若锦有些无奈。虽说是双休,可两个月的设计班进度很赶,周末的作业是留足了的。六大张a4大小的硫酸纸上,印满了各种图案,要求以彩铅绘出金属平片,拱片和平弧片的效果。看着不多。可要画得漂亮逼真,却是很费功夫,她记得前世。自己平均画完一张需要两个多小时。不过那时也是因为初学,为了画好,总得画画停停,拿到远处看一看,再补几笔。如今应该能稍快些。只是时间也有点紧张。
她看身边没人,想叫又顿住——她都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应该叫他什么?他们总是形影不离。多数情况下都不需要喊对方的,有什么直接说就是。另外,在有外人的情况下就更不知道喊他什么了,曾经有几次这样的情况。想来想去,她还是起身去找他。他正在厨房给她煮糖水鸡蛋,热气腾腾的。短发干净潇洒,着白色t恤灰色居家长裤的背影高大颀长,露出的手臂那么修长漂亮。她看了一会儿,才叫他:“洛凌——”
他转身,微笑着对她说:“很快就好,先吃个鸡蛋垫一垫,我马上做午饭。”她慢慢地走过去,有些迟疑,最终依赖地抱住他的腰,把脸贴上他的背。好像,越来越离不开他了呢。
洛凌的身形滞了滞,随即关了火,转身拥住她,轻抚她的背。如此抱了会儿,若锦放开他,甜甜一笑,去给两人盛鸡蛋。
午餐是洛凌做的番茄炒蛋和青椒炖肉,都是很简单的家常菜。说来,这青椒炖肉他还是跟若锦学的。前世若锦原本不爱吃青椒,总觉得炒了味道也跟生的差不多,或者是通常人们都喜欢那种爽脆感。后来去美国交流学习那会儿,她和一个小姑娘搭伙做饭吃,只有一口煮锅,虽然也能简单炒菜,可是那时她们也都没做过饭,把青椒和肉都切成了块儿,各自炒了一会儿,再放到一起烧,那水分不知怎么就很多。她们倒是很高兴,闻着很香呢。两人都喜欢炖菜,美国的青椒肉质很厚,切成四方块儿,两人都怕半生不熟,因此又加了水,盖上锅盖焖一会儿,最后加点儿盐。结果,这菜出了锅,倒是很鲜美,青椒软嫩好入口,肉也不老,于是后来一直都是这么烧。
两人吃了饭,休息一会儿,若锦便要开始做作业了。姬洛凌的书房有两张大书桌相对而放,两人正好对面而坐,各自桌上一摊书本工具。他看她很是抓紧的样子,蹙了下眉,询问:“学习很紧张吗?作业很多?”
若锦边以胶带固定着纸张,边说:“有点紧凑,不过只要不拖延,还是能按时完成的。现在还好,越到后面恐怕越紧张些。”她停顿一下,抬头看他道:“听老师说,最后我们还得自己割硬纸板,用来裱框呢,到时候你可要来帮我哦。”
为了割得平直,得用一手用力按住长铁尺压住纸板,一手沿着铁尺割。那纸板厚,一刀割不断,得非常用力地割三五次,且很费刀片,每割过几次就得掰掉一段。而且还得微微倾斜刀片,使它一直紧贴着铁尺,否则一不小心就会割歪,那就会浪费纸板又浪费时间。那时候她自己割,手臂可是疼了两天。还有一位同学怕刻刀划到手,太过紧张,握着刻刀的手太过用力,结果把整条小臂拉伤了呢。
他看着她略带撒娇的表情,忍不住微笑起来,答应道:“交给我吧。”
这天若锦一直画到傍晚,被洛凌拉着出了门,说是眼睛在这么下去要坏了,还是去散散步。
也真是散步,就在新天地附近,途中看到附近居民牵着一条硕大的贵宾犬出来溜达,若锦惊讶地盯着人家看。这么大的贵宾犬可真不便宜,不过真漂亮。洛凌看她喜欢,便说:“要不我们也养一只?”她想了想,摇头道:“还是算了。我怕养不好。养宠物是很大的责任,有个万一,会变成很残忍的事。”她小时候养过蚕,倒是兢兢业业的,一直养到它变成了茧,才把它放在阳台上不管。有一天再去看,只剩下破开的白茧,几颗黑黑的卵和一个空空的蛹。养蚕的过程,她都不怎么记得了,却唯独记得那种失落的感觉。而她算是认真对待这件事的了,有很多跟她同时开始养的同学,都是没几天就腻了忘了,那蚕没有桑叶吃,也就死了,甚至,还有更残忍恶心的事。
更小的时候,她曾养过一只兔子。大伯那时还养着鸡,就贡献了一只鸡笼出来,结果那笼子孔太大,被那兔子逃走了。第一次逃走还被邻居在菜田里找到了,她也没注意,又把它放回了那只笼子。结果它又跑了。这回,它再也没回来。她那时还写过一篇作文,结尾是美好的畅想,希望小兔子获得了自由。不过想来,那时候天气湿热,它很有可能染上兔子易得的烂脚病。
洛凌听她这么说,也就不说话,只是摸了摸她的脸。现在也的确不适合,等以后吧。
两人路过costa-,若锦眼巴巴的,洛凌二话不说就拉着她进去。最终,他要了中杯的espresso,她则要了大杯的薄荷热巧克力,上面加奶油——没办法,她对于某些甜食真是毫无抵抗力!走回去的时候,她担心地望着他说:“现在喝咖啡,会不会睡不着?”
他有些雅痞地一笑:“睡不着,正好做些其他事——”被她瞪了一眼,笑着搂过她道:“放心,咖啡对我没什么用。”
经过便利店时,他说要进去买东西。只是,当她看着他直奔柜台前的小货栏,伸手抓了包红色包装的那什么——之后,脸瞬间充血了。有,有这么明目张胆的么!她立马转身,冲出了门。他追上来,牵过她的手,向她耳边吹气:“害羞了?”她窘得不行,恨恨瞪他道:“你,你,色狼!”
他却笑得春风得意:“嗯,我就是——我看了,这款是超薄热感,咱们回去试试,热不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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