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美女来访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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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等到凌晨两点整的时候,幻城的前两章终于被完整地修改出来了。当然,其中有很多郑龙自己的改进。
总的来说,效果应该是明显的。郑龙自己又仔细校对了一遍,保证没有错别字。和后世的网络小说不太一样,这时候的读者对于错别字的容忍度还是很低的,甚至有人因为看见一个错别字就果断弃书的。
所以,小心驶得万年船。
“搞定!”
郑龙在榕树下网站注册了一个账号。2001年的时候,榕树下的界面还是比较粗糙的,不过也跟现在相去不远。作为初代网络文学的鼻祖网站,榕树下寄托了一代人的文学梦,曾经也是文青聚集的所在。只不过后来因为精英路线问题,又没有准确抓住文学市场化的大潮,才渐渐落伍,淡出人们视野。
郑龙把整理好的文档复制了一份,全部复制进榕树下网站的论坛里,发表在里面的小说栏目。
顺便,郑龙还看了看别人的帖子,发现这时候这个论坛的火热程度,一点也不逊于后世的许多论坛。
那个时候的人们还是比较文艺的,市场还没有被完全细分,既有非常小白的文章,也有珠玉,可以说质量是参差不齐的。
随手点开几个帖子,就看见了好几篇蹩脚的小说。郑龙很明显地看出来,这些小说要么是模仿金古黄梁温道的武侠,要么是故作矫情的安妮风,或者是抄袭当时很流行的台湾文学风格(第一次亲密接触)…总之,总的来说质量不算很高。
又辗转到其它几个栏目,诗歌和散文部分就更加…怎么说呢,准确地说,应该是惨不忍睹差不多。由于这时候人们还没完全养成网络阅读的习惯,很多人不过是把网站当成自己的博客来写,导致为自己内心写作的人居多。
看到这些,郑龙不由得又多了几分信心。
嗯,自己一定能够成功,坚信这一点!
和着月色,郑龙又想起重生之前的那些事来了。想起自己初入广告公司事,为了一个广告案通宵达旦想idea的场景,想起林晨和自己为了保护自己的创意跟甲方大吵一架差点被老板开除的事情。
那个世界的林晨,兄弟你过得怎么样?郑龙思绪万千,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郑龙一早就去上课了。因为走得急,也根本没有时间去开电脑看看榕树下有多少人看过自己的小说。
毕竟,这时候的网络并不发达,即使看过自己小说的人不少,但知名度传播开来还是需要一定时间,所以也就不必太过心急。
一来到学校,郑龙就看见林晨远远朝他走来。
“早上好啊!”
“好…”
林晨的回答有点有气无力的,显然昨天晚上应该是熬夜了。
“你小子,昨天晚上又跑去网吧了?”
“我哪敢啊!”林晨挠了挠后脑勺说:
“嘿嘿,昨天我到我表姐家玩去了,她家有电脑啊,我玩到很晚才回家!”
“哦?”郑龙一听来了兴趣:
“你表姐长得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让我做你的姐夫?”
“滚!你个死变态!”
初高中的生活,总是充满这种同学之间的打打闹闹,让郑龙觉得很惬意。不知不觉就到了上课时间,这正是他和林晨补觉的时间了。
有课不睡是犯罪。
不过,第一堂课是林丽丽的课,郑龙也不好太过分张狂,还是强打起精神准备听一会课。
林丽丽是班主任,但也是语文课老师。虽然在郑龙看来,初高中的语文课是所有课程里最没用的一堂课。
原因就在于,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学好政史地,吹遍天下能咋的,但偏偏就是语文,毛用都没有。
真的,初高中语文课好的人,后来不是去当广告文案,就是去做编剧了,混的差的,甚至去当销售了。
总之都很惨。
不过,今天的林丽丽显得容光焕发,好像有什么好事要宣布。
; 终于,等到凌晨两点整的时候,幻城的前两章终于被完整地修改出来了。当然,其中有很多郑龙自己的改进。
总的来说,效果应该是明显的。郑龙自己又仔细校对了一遍,保证没有错别字。和后世的网络小说不太一样,这时候的读者对于错别字的容忍度还是很低的,甚至有人因为看见一个错别字就果断弃书的。
所以,小心驶得万年船。
“搞定!”
郑龙在榕树下网站注册了一个账号。2001年的时候,榕树下的界面还是比较粗糙的,不过也跟现在相去不远。作为初代网络文学的鼻祖网站,榕树下寄托了一代人的文学梦,曾经也是文青聚集的所在。只不过后来因为精英路线问题,又没有准确抓住文学市场化的大潮,才渐渐落伍,淡出人们视野。
郑龙把整理好的文档复制了一份,全部复制进榕树下网站的论坛里,发表在里面的小说栏目。
顺便,郑龙还看了看别人的帖子,发现这时候这个论坛的火热程度,一点也不逊于后世的许多论坛。
那个时候的人们还是比较文艺的,市场还没有被完全细分,既有非常小白的文章,也有珠玉,可以说质量是参差不齐的。
随手点开几个帖子,就看见了好几篇蹩脚的小说。郑龙很明显地看出来,这些小说要么是模仿金古黄梁温道的武侠,要么是故作矫情的安妮风,或者是抄袭当时很流行的台湾文学风格(第一次亲密接触)…总之,总的来说质量不算很高。
又辗转到其它几个栏目,诗歌和散文部分就更加…怎么说呢,准确地说,应该是惨不忍睹差不多。由于这时候人们还没完全养成网络阅读的习惯,很多人不过是把网站当成自己的博客来写,导致为自己内心写作的人居多。
看到这些,郑龙不由得又多了几分信心。
嗯,自己一定能够成功,坚信这一点!
和着月色,郑龙又想起重生之前的那些事来了。想起自己初入广告公司事,为了一个广告案通宵达旦想idea的场景,想起林晨和自己为了保护自己的创意跟甲方大吵一架差点被老板开除的事情。
那个世界的林晨,兄弟你过得怎么样?郑龙思绪万千,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郑龙一早就去上课了。因为走得急,也根本没有时间去开电脑看看榕树下有多少人看过自己的小说。
毕竟,这时候的网络并不发达,即使看过自己小说的人不少,但知名度传播开来还是需要一定时间,所以也就不必太过心急。
一来到学校,郑龙就看见林晨远远朝他走来。
“早上好啊!”
“好…”
林晨的回答有点有气无力的,显然昨天晚上应该是熬夜了。
“你小子,昨天晚上又跑去网吧了?”
“我哪敢啊!”林晨挠了挠后脑勺说:
“嘿嘿,昨天我到我表姐家玩去了,她家有电脑啊,我玩到很晚才回家!”
“哦?”郑龙一听来了兴趣:
“你表姐长得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让我做你的姐夫?”
“滚!你个死变态!”
初高中的生活,总是充满这种同学之间的打打闹闹,让郑龙觉得很惬意。不知不觉就到了上课时间,这正是他和林晨补觉的时间了。
有课不睡是犯罪。
不过,第一堂课是林丽丽的课,郑龙也不好太过分张狂,还是强打起精神准备听一会课。
林丽丽是班主任,但也是语文课老师。虽然在郑龙看来,初高中的语文课是所有课程里最没用的一堂课。
原因就在于,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学好政史地,吹遍天下能咋的,但偏偏就是语文,毛用都没有。
真的,初高中语文课好的人,后来不是去当广告文案,就是去做编剧了,混的差的,甚至去当销售了。
总之都很惨。
不过,今天的林丽丽显得容光焕发,好像有什么好事要宣布。